inbody体测仪230多少钱:第十章 信访处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3/29 18:13:13
认真负责地处理好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及各界群众来信来访是政协机关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
一、政协信访工作的意义
(一)畅通联系群众的渠道
政协作为联系党派、团体、各界人士、广大人民群众的统一战线组织,接待和处理好来信来访,对于密切与委员之间的关系,拓宽党政领导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倾听群众的呼声反映,吸收各方面积极的意见和建议,实现领导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加快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步伐,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是集中群众智慧的有效途径。
(二)协助委员解疑
政协机关是委员之家。委员们在工作、生活及其它方面遇到问题,有了困难,很自然地要向政协机关反映,希望帮助解决。这些问题包括:
1、在履行职能中遇到障碍;
2、在工作中遇到困难;
3、在生活中遇到不公正对待;
4、对某些事物不理解,思想有疑虑等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势必影响工作积极性的发挥。因此,政协机关帮助他们释疑解难,是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对社会生产力的解放。
(三)扩大政协影响
政协委员和其他群众给政协机关写信、到政协机关来访是对政协组织的信任,应当认真处理。政协机关搞好信访工作,不仅是政协履行职能的要求,而且能扩大政协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它的作用表现在:
1、增强政协的凝聚力,有效地调动委员的积极和主动精神;
2、增强群众的信任感和对政协工作的参与意识;
3、扩大协商监督的范围,增加履行职能的分量和依据;
4、密切同党政机关及其它部门关系。
二、处理信访原则
(一)从全局出发
我国现在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经济,进行社含主义现代化建设。政协机关信访工作必须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两面旗帜,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妥善解决委员和群众的疾苦,满足他们的正当要求,促进安定团结,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努力为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群众观点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信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这是由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决定的。说到底信访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的群众政治工作,当然也是政协的一项群众政治工作。因此信访工作应树立群众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处理信访要关心群众,不辞辛苦,任劳任怨。
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要搞好文明接待。要求是:
1、建立文明的接待秩序。做到热情、诚恳,认真听取陈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2、关心来访者疾苦,认真解决问题。接待来访要设身处地,工作认真负责,做到件件有着落,案案有结果;
3、相信和依靠群众,接受群众监督。
(三)符合党的政策
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及有关法规,是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和历史条件制定的,集中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意志,体现了社会的发展方向和规律,是人们的行动准则。因此,处理信访问题,要以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为准绳,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
(四)实事求是
我们党历来强调实事求是,并把实事求是作为党的思想路线。政协处理信访也必须遵循这条原则,坚持客观地分析问题,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
(五)化解矛盾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内部矛盾普遍存在,疏导矛盾,是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政协同人民群众联系面较广,在疏导矛盾方面具有特殊的优势,通过委员作周围群众的工作,通过党派、团体作本界别委员的工作。同有关方面协调,共同作信访人员的工作,向有关方面充分反映信访人员的要求和意见,以期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妥善处理。
三、处理方法
处理委员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方法,主要有:
(一)送
将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的有关情况,经过加工整理、送有关领导审阅,按照领导的指示办理。在送阅的时候需做好4个方面的工作:
1、弄清信访件的重要程度,确属重要的才送领导;
2、弄清来信来访的主要问题,以便领导询问时回答;
3、弄清信访人或单位的基本情况;
4、有的要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供领导参考。
(二)转
即转给有关部门处理,这一点对于政协信访部门十分重要。
因为政协机关一般不直接处理信访问题,但对于转什么单垃,应给哪个部门要把握准确,不能把需要甲部门处理的问题,转给了乙部门。
在转递信访件的时候,要注意登记和转递手续,以便备查。
(三)办
舟为直办、协办两种:
1、直办。属于统一战线内部问题,或者事关政协机关的问题,应由政协机关直接办理,办理情况反馈给来信来访人。
2、协办。政协不能单独办理的,需要与有关部门统一协调,共同处理。
(四)查
检查信访工作的处理情况,检查转出的来信来访的处理情况,如办理进度,结果怎样,是否答复了来信来访者。其目的在于督促有关机关、单位把信访件办好。
四、处理信访的基本程序
(一)阅信和接谈
审阅来信一定要认真细致,防止看错、转错。审阅后在登记簿上登记(附样10-1)。接待来访一定要热情,并耐心地听取来访者的陈述,理清脉络,抓到问题的实质并把登记表(附样10-2)填好,带有书面村料的应先看看材料,初步了解来访的目的。对不属本级机关接待范围的来访者,要讲清道理,给予必要的引导和帮助,如主动联系、介绍等。
(二)转办
对属于其它信访部门处理的来访,转给有关信访部门;对属于其它机关处理的,应及时递送;对应由本机关下属单位或部门处理的,应迅速用转办单或发函(附样10-3)转出,并要求回复处理的结果,不宜转原信的可转摘抄件。
[附样10-1]
人民来信登记簿
[附样10-2]
来访接待登记表
如果来访者曾向本单位写过信,接谈时应与原承办同志联系,取得统一的处理意见。遇到政策界限不清的问题,应查阅文件或向有关部门请教。
[附样10-3]
转出处理的便函
第 号
现转去 来信 件,请处理。
并希
一、直接答复来信人
二、处理结果简告我们
三、留作参考
(XX机关办公室章)
年 月 日
(三)督促催办
对交办、转办的信案,秘书部门应督促承办单位及时调查处理,未能及时办理的,要用电话、电报或信函催办,不可一转了之。
(四)回复
信访部门对于处理结果应及时通知来信来访者,并听取其意见,及时做好思想工作、通知可用信函,但必须留有存根(附样10-4)。
[附样10-4(1)]
答复来信人的便函
信复字[199 ] 号
来信收悉。关于……
此复
(盖机关信访章)
年 月 日
注:以上复信内容,一般是
一、你的来信已转请XXX单位处理。
二、你的来信已转请XXX单位参考。
三、或作简要答复。
[附样10-4(2)]
(机关名称)信第 号
XXX同志
你XX年X月X日来信(访),反映XXXXXX问题,已作出如下处理:
……
此复
机关名称
年 月 日
[附样10-4(3)]
(机关名称)来信来访复函记载表
五、不同信访的处理
(一)批评建议类
批评建议是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对于国家机关(包括党政机关、政协机关、社会团体、民主党派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缺点与失误,提出批评,或对某项工作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对某项事业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来信或来访,它是政协委员提案的补充形式。对于这种信访,可作如下处理:
1、按照所提问题的性质,交给业务主管部门认真研究,采纳正确的意见,吸收有益的营养,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改世工作。
2、涉及政协、统战方面的批评意见,应在政协内部消化吸收,研究改进工作。
3、对涉及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当地重大事务,以及关系人民群众生活中的重大问题的批评建议,要送领导阅批,有些经领导阅示,经征得本人同意,可充实完善,形成提案或建议案,纳入相应的渠道处理。
(二)申诉类
申诉类信访是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对本身权益受到不公正处理,向政协机关申明理由,要求改变原来的结论或不适当的处罚、处分、处理的来信来访。申诉有多种多样,有的是政协委员在单位受到了不公正处理,向政协机关申诉,有些非委员的群众也向政协机关提出申诉。这类问题,一般延续的时间长,涉及的面广,情况比较复杂,难度较大。处理这类信访,要特别注意,它关系到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落实党的政策的大事。
这类信访,有历史遗留问题、有现实问题,往往涉及到公安、司法等部门,许多是经过有关部门处理的,因此,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妥善处理。
1、政协职权范围内的问题,经过必要的程序,做到有错必纠。
2、对于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提出的申诉,非政协所能直接处理,经过核实,提出处理建议,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恰当地处理。
3、对委员和人民群众提出的申诉,在转出之后,协助有关部门想办法,出点子,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三)控告、检举类
是指揭发某些单位或个人违反党纪政纪和国家的政策法令行为的来信和来访。控告与检举,都是对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手段。控告往往是维护自已合法权益而要求对违法乱纪者进行处理或纠正其行为而提出的。检举是政协委员或人民群众向政协机关举发别人的违法乱纪行为,是出于正义感或为维护公益而对违法乱纪者进行揭发的活动。处理好这类信访问题,是坚持民主、维护法制、保护人民、打击犯罪、保障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认真做好。
这类信访在政协机关信访中占有一定数量。
对于这类信访,可采取以下作法:
1、转上级机关。要根据揭发和被揭发人的身份及所在单位、揭发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将信访的内容转其被揭发人的上级单位处理,不能将揭发的材料转本人单位,同时,为揭发人保守秘密,保护控告人与检举人。
2、交同级机关处理。对于控告或揭发人提出的问题,根据问题的性质,转交纪检部门、人大机关、监察机关、审计机关,使控告、揭发问题得到处理。
(四)解决杂事类
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向政协机关提出要求解决各种问题的来信来访。大量的是要求解决子女就业、上学、调动工作,解决住房、工资等等。这类信访在政协机关占有一定比例,总的要求是积极稳妥,尽量帮助解决办理。
1、对有规定有条件解决的问题一定要尽快解决。有些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提出的问题,党的有关政策和法律,都有明确规定,由于某种原因或条件,而没有按规定办,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由他们按政策规定办理。
2、政策尚无明确规定要帮助创造条件解决。对于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所提出的问题,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的,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提出政协的意见,在政策条件允许下,尽量为来访人角解决实际问题。
3、政策规定不允许的,解释清楚。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有的明显超出政策规定的范围,或根本是办不到的事,要向委员和人民群众作详细解释说明,从而使来访人明了党的政策、掌握党的政策。
一、政协信访工作的意义
(一)畅通联系群众的渠道
政协作为联系党派、团体、各界人士、广大人民群众的统一战线组织,接待和处理好来信来访,对于密切与委员之间的关系,拓宽党政领导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倾听群众的呼声反映,吸收各方面积极的意见和建议,实现领导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加快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步伐,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是集中群众智慧的有效途径。
(二)协助委员解疑
政协机关是委员之家。委员们在工作、生活及其它方面遇到问题,有了困难,很自然地要向政协机关反映,希望帮助解决。这些问题包括:
1、在履行职能中遇到障碍;
2、在工作中遇到困难;
3、在生活中遇到不公正对待;
4、对某些事物不理解,思想有疑虑等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势必影响工作积极性的发挥。因此,政协机关帮助他们释疑解难,是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对社会生产力的解放。
(三)扩大政协影响
政协委员和其他群众给政协机关写信、到政协机关来访是对政协组织的信任,应当认真处理。政协机关搞好信访工作,不仅是政协履行职能的要求,而且能扩大政协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它的作用表现在:
1、增强政协的凝聚力,有效地调动委员的积极和主动精神;
2、增强群众的信任感和对政协工作的参与意识;
3、扩大协商监督的范围,增加履行职能的分量和依据;
4、密切同党政机关及其它部门关系。
二、处理信访原则
(一)从全局出发
我国现在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经济,进行社含主义现代化建设。政协机关信访工作必须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两面旗帜,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妥善解决委员和群众的疾苦,满足他们的正当要求,促进安定团结,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努力为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群众观点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信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这是由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决定的。说到底信访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的群众政治工作,当然也是政协的一项群众政治工作。因此信访工作应树立群众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处理信访要关心群众,不辞辛苦,任劳任怨。
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要搞好文明接待。要求是:
1、建立文明的接待秩序。做到热情、诚恳,认真听取陈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2、关心来访者疾苦,认真解决问题。接待来访要设身处地,工作认真负责,做到件件有着落,案案有结果;
3、相信和依靠群众,接受群众监督。
(三)符合党的政策
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及有关法规,是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和历史条件制定的,集中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意志,体现了社会的发展方向和规律,是人们的行动准则。因此,处理信访问题,要以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为准绳,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
(四)实事求是
我们党历来强调实事求是,并把实事求是作为党的思想路线。政协处理信访也必须遵循这条原则,坚持客观地分析问题,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
(五)化解矛盾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内部矛盾普遍存在,疏导矛盾,是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政协同人民群众联系面较广,在疏导矛盾方面具有特殊的优势,通过委员作周围群众的工作,通过党派、团体作本界别委员的工作。同有关方面协调,共同作信访人员的工作,向有关方面充分反映信访人员的要求和意见,以期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妥善处理。
三、处理方法
处理委员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方法,主要有:
(一)送
将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的有关情况,经过加工整理、送有关领导审阅,按照领导的指示办理。在送阅的时候需做好4个方面的工作:
1、弄清信访件的重要程度,确属重要的才送领导;
2、弄清来信来访的主要问题,以便领导询问时回答;
3、弄清信访人或单位的基本情况;
4、有的要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供领导参考。
(二)转
即转给有关部门处理,这一点对于政协信访部门十分重要。
因为政协机关一般不直接处理信访问题,但对于转什么单垃,应给哪个部门要把握准确,不能把需要甲部门处理的问题,转给了乙部门。
在转递信访件的时候,要注意登记和转递手续,以便备查。
(三)办
舟为直办、协办两种:
1、直办。属于统一战线内部问题,或者事关政协机关的问题,应由政协机关直接办理,办理情况反馈给来信来访人。
2、协办。政协不能单独办理的,需要与有关部门统一协调,共同处理。
(四)查
检查信访工作的处理情况,检查转出的来信来访的处理情况,如办理进度,结果怎样,是否答复了来信来访者。其目的在于督促有关机关、单位把信访件办好。
四、处理信访的基本程序
(一)阅信和接谈
审阅来信一定要认真细致,防止看错、转错。审阅后在登记簿上登记(附样10-1)。接待来访一定要热情,并耐心地听取来访者的陈述,理清脉络,抓到问题的实质并把登记表(附样10-2)填好,带有书面村料的应先看看材料,初步了解来访的目的。对不属本级机关接待范围的来访者,要讲清道理,给予必要的引导和帮助,如主动联系、介绍等。
(二)转办
对属于其它信访部门处理的来访,转给有关信访部门;对属于其它机关处理的,应及时递送;对应由本机关下属单位或部门处理的,应迅速用转办单或发函(附样10-3)转出,并要求回复处理的结果,不宜转原信的可转摘抄件。
[附样10-1]
人民来信登记簿
┏━┳━━━┳━━┳━━┳━━━━┳━━━━┳━━━━┳━━━━┓┃编┃ 年┃ ┃ ┃ ┃ ┃ ┃ ┃┃ ┃ ┃姓名┃地址┃何处转来┃内容摘要┃处理情况┃处理日期┃┃ ┣━┳━┫ ┃ ┃ ┃ ┃ ┃ ┃┃号┃月┃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样10-2]
来访接待登记表
┏━━┳━━━━┳━━┳━━━┳━━┳━━━┳━┳━━━━━┓┃姓 ┃ ┃性 ┃ ┃政治┃ ┃职┃ ┃┃名 ┃ ┃别 ┃ ┃面貌┃ ┃务┃ ┃┣━━╋━━━━╋━━╋━━━╋━━╋━━━┻━┻━━━━━┫┃单 ┃ ┃电 ┃ ┃ 地┃ ┃┃位 ┃ ┃话 ┃ ┃ 址┃ ┃┣━━┻━━┳━┻━━┻━━━┻━━┻━━━━━━━━━━━┫┃来访事由:┃ ┃┣━━━━━┳━━━━━━━━━━━━━━━━━━━━━━━┫┃处理情况:┃ ┃┣━━━━━┻━━━━━━┳━━━━━━┳━━━━━━━━━┫┃接件人员 ┃ ┃ 接待日期 ┃ 19 年 月 日┃┗━━━━━┻━━━━━━┻━━━━━━┻━━━━━━━━━┛
如果来访者曾向本单位写过信,接谈时应与原承办同志联系,取得统一的处理意见。遇到政策界限不清的问题,应查阅文件或向有关部门请教。
[附样10-3]
转出处理的便函
第 号
现转去 来信 件,请处理。
并希
一、直接答复来信人
二、处理结果简告我们
三、留作参考
(XX机关办公室章)
年 月 日
(三)督促催办
对交办、转办的信案,秘书部门应督促承办单位及时调查处理,未能及时办理的,要用电话、电报或信函催办,不可一转了之。
(四)回复
信访部门对于处理结果应及时通知来信来访者,并听取其意见,及时做好思想工作、通知可用信函,但必须留有存根(附样10-4)。
[附样10-4(1)]
答复来信人的便函
信复字[199 ] 号
来信收悉。关于……
此复
(盖机关信访章)
年 月 日
注:以上复信内容,一般是
一、你的来信已转请XXX单位处理。
二、你的来信已转请XXX单位参考。
三、或作简要答复。
[附样10-4(2)]
(机关名称)信第 号
XXX同志
你XX年X月X日来信(访),反映XXXXXX问题,已作出如下处理:
……
此复
机关名称
年 月 日
[附样10-4(3)]
(机关名称)来信来访复函记载表
┌───────┬──────────────┐│来信(来访)人│ │├───────┼──────────────┤│通讯地址 │ │├───────┼──────────────┤│来信处理 │ ││情况摘要 │ │├───────┼──────────────┤│复函内容 │ │├───────┴──────────────┤│函告处理结果 ││ 附去《XX局关于XXXX的处理决定》 │├───┬──────┬──┬────────┤│承办人│ │核发│ │├───┴──────┴──┴────────┤│发文 月 日( )第 号 │└──────────────────────┘
五、不同信访的处理
(一)批评建议类
批评建议是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对于国家机关(包括党政机关、政协机关、社会团体、民主党派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缺点与失误,提出批评,或对某项工作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对某项事业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来信或来访,它是政协委员提案的补充形式。对于这种信访,可作如下处理:
1、按照所提问题的性质,交给业务主管部门认真研究,采纳正确的意见,吸收有益的营养,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改世工作。
2、涉及政协、统战方面的批评意见,应在政协内部消化吸收,研究改进工作。
3、对涉及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当地重大事务,以及关系人民群众生活中的重大问题的批评建议,要送领导阅批,有些经领导阅示,经征得本人同意,可充实完善,形成提案或建议案,纳入相应的渠道处理。
(二)申诉类
申诉类信访是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对本身权益受到不公正处理,向政协机关申明理由,要求改变原来的结论或不适当的处罚、处分、处理的来信来访。申诉有多种多样,有的是政协委员在单位受到了不公正处理,向政协机关申诉,有些非委员的群众也向政协机关提出申诉。这类问题,一般延续的时间长,涉及的面广,情况比较复杂,难度较大。处理这类信访,要特别注意,它关系到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落实党的政策的大事。
这类信访,有历史遗留问题、有现实问题,往往涉及到公安、司法等部门,许多是经过有关部门处理的,因此,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妥善处理。
1、政协职权范围内的问题,经过必要的程序,做到有错必纠。
2、对于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提出的申诉,非政协所能直接处理,经过核实,提出处理建议,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恰当地处理。
3、对委员和人民群众提出的申诉,在转出之后,协助有关部门想办法,出点子,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三)控告、检举类
是指揭发某些单位或个人违反党纪政纪和国家的政策法令行为的来信和来访。控告与检举,都是对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手段。控告往往是维护自已合法权益而要求对违法乱纪者进行处理或纠正其行为而提出的。检举是政协委员或人民群众向政协机关举发别人的违法乱纪行为,是出于正义感或为维护公益而对违法乱纪者进行揭发的活动。处理好这类信访问题,是坚持民主、维护法制、保护人民、打击犯罪、保障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认真做好。
这类信访在政协机关信访中占有一定数量。
对于这类信访,可采取以下作法:
1、转上级机关。要根据揭发和被揭发人的身份及所在单位、揭发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将信访的内容转其被揭发人的上级单位处理,不能将揭发的材料转本人单位,同时,为揭发人保守秘密,保护控告人与检举人。
2、交同级机关处理。对于控告或揭发人提出的问题,根据问题的性质,转交纪检部门、人大机关、监察机关、审计机关,使控告、揭发问题得到处理。
(四)解决杂事类
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向政协机关提出要求解决各种问题的来信来访。大量的是要求解决子女就业、上学、调动工作,解决住房、工资等等。这类信访在政协机关占有一定比例,总的要求是积极稳妥,尽量帮助解决办理。
1、对有规定有条件解决的问题一定要尽快解决。有些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提出的问题,党的有关政策和法律,都有明确规定,由于某种原因或条件,而没有按规定办,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由他们按政策规定办理。
2、政策尚无明确规定要帮助创造条件解决。对于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所提出的问题,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的,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提出政协的意见,在政策条件允许下,尽量为来访人角解决实际问题。
3、政策规定不允许的,解释清楚。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有的明显超出政策规定的范围,或根本是办不到的事,要向委员和人民群众作详细解释说明,从而使来访人明了党的政策、掌握党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