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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6:32:30

第3部分性的历程:从上古到隋唐(三)

从牛郎织女说开去--两汉时期的婚姻(1

性的历程 中华版的“性学报告”

收藏本书  字号 -+  牛郎织女悲剧的原因,在于牛郎要娶天帝之女,门户并不相配,所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诗经·小雅·大东》上说:“维天有汉,监亦有光。跂彼织女,终日七襄。虽则七襄,不成报章。睆彼牵牛,不以服箱。”这里的织女和牵牛是纯友谊,还没有发生性关系。然而到了汉代,出现了古诗《迢迢牵牛星》:

  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纤纤擢素手,札札弄机杼。

  终日不成章,泣涕零如雨。河汉清且浅,相去复几许?

  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

  以牵牛、织女为主人公,描绘了二人两情相悦、相恋到不能长相厮守的爱情。河汉既清又浅更不宽阔,为什么会成为牛郎织女不可逾越的障碍?作者没说,但是我们倒不妨结合一下两汉婚姻的实际瞎掰一下。作者本人不是专家学者,大家要是觉得我写得不对,不搭理我就是了啊。

  《荆楚岁时记》是南朝梁代宗懔撰写的一部记载荆楚岁时习俗的著作,也是保存到现在的我国最早的一部专门记载古代岁时节令的专著。书上记载:“尝见道书云:牵牛娶织女,取天帝二万钱下礼,久而不还,被驱在营室。”也就是说,牛郎织女悲剧的原因,在于牛郎要娶天帝之女,门户并不相配,所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有人说话了,牛郎织女不过是神话传说,王威你就瞎掰吧。

  那么我就再瞎掰一个不是神话的小故事,是中国读过点书的人都知道的小故事--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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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邛县有一富豪卓王孙,那可不是一般的富啊,单单养的奴仆就有八百多个。司马相如一听说卓王孙有一位才貌双全的女儿,叫做卓文君,但不幸未聘夫死,成了望门新寡,不禁哈哈大笑。为什么大笑呢?因为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当小白脸的机会啊。

  于是司马相如就打扮得漂漂亮亮,去参加卓王孙家的宴会。席间,王吉介绍相如精通琴艺(现代的小白脸都换成是吉他了),请他弹奏,相如就当众弹了两首琴曲,挑动得文君春心大动,坐立不安,因此当司马相如让文君的婢女打通关节,得以私底下约会卓文君时,一对男女一拍即合,当即约定私奔。

  但是小白脸要的是钱,又不是美人。所以在司马相如一再哭穷的表演下,卓文君又和司马相如回到老家,想要老爸分财产。这可把卓王孙气坏了,放下狠话:“女不材,我不忍杀,一钱不分也!”

  

从牛郎织女说开去--两汉时期的婚姻(2

性的历程 中华版的“性学报告”

收藏本书  字号 -+  司马相如一看老头子不好对付,眉头一皱,计上心头,就快快乐乐地带着卓文君回到临邛,开起了一个小酒馆,让卓文君当坐台小姐,有没有“三陪”我们不知道,总之按照《史记》的说法是:文君当垆。

  卓王孙一下就晕了,养了这么大的女儿,居然在他眼皮底下“当垆”,没办法,只好给她随嫁物品是“僮百人,钱百万,及嫁时衣被财物”。

  关于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结局,《西京杂记》这样记载:

  文君面容姣好,眉色如望远山,脸际常若芙蓉,肌肤柔滑如脂。十七而寡,为人放诞风流,故阅长卿之才而越礼也。长卿素有消渴疾,及还成都,悦文君之色,遂以发痼疾,卒以此疾之死。文君为诔,传与世。

  总之,这对男女没有什么好下场。开完玩笑,我们接着正题说啊。

  卓王孙给自己女儿随嫁物品那么多,其实就是因为门第观念开始兴起了,门第越高则嫁娶成本越高。我们看汉制规定:“聘皇后黄金两万斤,为钱二万万。”

  “为钱二万万”是什么概念呢?就是相对于中产之家两万户的财产。所以《潜夫论·浮侈篇》上说:“一飨之所费,破终身之本业。”以至于即便是在国家机关上班的“公务员”有时候也承担不起。

  东汉有一个小官展允,他是个议曹史,收入有限,到了五十岁都没有办法结婚,后来在他的上司和同僚的帮助下,方才勉强凑足聘金。“国家公务员”都要熬到五十岁,平头老百姓就更没有指望了。聘金多了,婚礼的排场自然也变大了,所以《潜夫论》就抨击道:“富贵嫁娶,车軿各十,骑奴侍僮夹毂节引,富者竞欲相过,贫者耻不逮及。”

  所以我们只要想到这一层,便会觉得牛郎要等上一年,才和老婆相会一次,实际上也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了。人间如此,何况天上?

  不过老百姓总是很会安慰自己的,牛郎搞不定织女,那就创造出董永来搞定七仙女吧,《法苑珠林》卷六十二就引刘向的《孝子传》说:

  董永者,少偏怙,与父居,乃肆力田亩,鹿车载父自随。父终,自卖与富公以供丧事。道逢一女,呼与语云:“愿为君妻。”遂俱至富公。富公曰:“女为谁?”答曰:“永妻,欲助偿债。”公曰:“汝织三百匹,遣汝。”一旬乃毕。出门谓永曰:“我天女也,天令我助子偿人债耳。”语毕,忽然不知所在。

  让天帝女儿免费上门服务,这当然是很阿Q的精神了。

  

昏如妻礼--两汉的小妻

性的历程 中华版的“性学报告”

收藏本书  字号 -+  “小妻”与妻的法律地位是等同的,小妻被“弃去”之后,还有“更嫁”的自由。

  《白虎通义》上说:“妻,齐也,与夫齐体。”那么妻子地位是很高的。虽然汉朝时期三纲五常已经发明出来了,现代人都觉得是对女人的鄙视,其实恰恰是保证了妻子的地位。那么“妾”呢,则是财产,“妾则接也”,“奔者为妾”,其实都是指出“妾”并不归于家庭亲属之列,而是财产,是买来的,是男人的性欲工具。

  总之,古代中国人的婚姻是有妻有妾的,这个大家都知道。今天我就说一个大家或许了解不多的,就是在两汉和魏晋时期,除了妻妾之外,还有“小妻”(《汉书》上关于小妻还有很多别的称呼,比如“下妻”、“旁妻”、“侧妻”、“偏妻”等)。

  我们看看长沙出土的走马楼简,关于“小妻”的记载有几十条,如“小妻姑年廿七在本县”,“东男弟狗年二岁,鼠小妻,年卅五”。

  相对于“小妻”,自然有“大妻”了:“桥大妻曲年卅八,桥小妻仕年卅”,“令大妻思年卅五在本县,嘉禾三年二月五日物故”。

  那么这个“小妻”,到底是什么东东?《说文·女部》说:“媻,奢也,一曰小妻也。”段玉裁注:“‘小妻’字史多有之,见《汉书·枚乘传》、《外戚传》、《佞幸传》,《后书·阳球传》。汉时名之不正者。”

  有些研究者认为,小妻其实就是妾,唐代李贤注解《后汉书》就说:“小妻,妾也。”清人梁章钜《称谓录》卷五也将“小妻”列入“妾”。其实这是不对的。

  宋人车垓《内外服制通释》卷三写道:“户令:妻犯七出内恶疾,而夫不忍离弃者,明听娶妾,昏如妻礼。故今俗呼为‘小妻’也。”要迎娶小妻,是要举行婚礼的,而且排场和娶妻是一样的。《礼记·内则》说:“聘则为妻,奔则为妾。”所以呢,这个小妻啊,是个小夫人,也是有独立人格的。

  不信我们看《汉书》卷五一《枚皋传》说:“(枚)乘在梁时,取皋母为小妻。乘之东归也,皋母不肯随乘,乘怒,分皋数千钱,留与母居。”枚乘的小妻明确地拒绝随他东归,枚乘还要给她留下数千钱的安家费,可见小妻在生活中是有一定自主性的,而且丈夫也要负担起自己的义务。

  我们再来看看公元前八年西汉朝廷内部关于一场大逆案审判的争论:定陵侯淳于长因大逆不道而被判连坐。这件事情的起因正是淳于长娶的一个小妻是被废的许皇后的姐姐许孊,这个许皇后因为嫉妒赵飞燕姐妹得宠而想要借旁门左道诅咒她们,结果被发现而被废。许皇后被废之后,天天就想着复位,因为许孊能出入宫禁,因此许皇后前后给姐姐许孊很多钱,拜托她要淳于长向皇上进言。结果是淳于长拿了钱还不办事,还将许皇后要他转交给汉成帝的书信拿出来戏侮。这件事情后来传到皇太后皇帝那里,自然是一件天大的罪过,杀头的罪过,按照现代古装连续剧的说法,是要满门抄斩。

  淳于长在案发之前已经有不好的预感,而将自己的妻妾六人都休了,有的已重新嫁人了(其中至少有一个名叫廼始的是小妻),因此如何处分这些已经被休的女人就成了大臣们争议的焦点。丞相翟方进、大司空武议等根据汉律“犯法者各以法时律令论之”,认为淳于长犯罪时,其妻尚未被休弃,“已有当坐之罪,与身犯法无异。后及弃去,于法无以解”。

  孔子的后裔孔光是当时著名的法律专家,也出席了这次审判,他则认为治大逆不道罪,之所以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是为了告诫后来的犯法者。“夫妇之道,有义则合,无义则离”,淳于长自知犯了大逆之罪,而事先将廼始等人休弃,有的还重新嫁了人,这说明他们的夫妇之义已绝,而再去连坐廼始等人,其名不正。

  孔光的这个意见,正合汉成帝的意思。于是就被采纳了。

  在这个事件中,虽然几个主审官意见不合,但是在“小妻”与妻的法律地位是等同的这一点上,却是保持一致的。而且还告诉我们小妻被“弃去”之后,还有“更嫁”的自由。

  总之两汉时期,小妻是很多的,像《汉武故事》上说:“东方朔娶宛若为小妻,生三子。”有些贵族甚至有三十七个小妻,包括霍光那个毒死汉宣帝妻子的老婆霍显也是个“小妻”,她的这个身份好像并没有妨碍她以后作威作福,成为一族之长。

  不过这种情况到了三国以后,士族门第逐渐形成,嫡庶之分益严。特别是在北方,小妻是越来越少,《晋书》卷二一《礼志下》上就说:“汉魏故事,王公群妾见于夫人,夫人不答拜。”至于南方的孙吴政权则不同,像一代雄主孙权晚年嫡庶不分,顾悌、朱据等力谏,连修《三国志》的史官陈寿都看不下去,批评他“闺庭错乱,贻笑古今”。

  总之,在门第和宗法这两把钳子下,“小妻”的风流随着雨打风吹去,再也不能复见了。

  

汉代人的婚姻法--律法与现实的差距(1

性的历程 中华版的“性学报告”

收藏本书  字号 -+  “存天理,去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些在当时都只是口号,只是宣传。

  本人是抄书专家,很多人看着我引经据典的很是佩服,却不知道我是有苦说不出啊。

  要知道中国的经典都是男人写的,而有些男人常常是把想象中的东西写在纸面上,让自己以为是事实。像董仲舒的三纲五常,其实在汉代时只是官方的宣传,现实生活中搭理的人是很少的。

  我这里主要的意思是说,中国的经典有些是靠不住的。我写性文化这本书呢,引用的很多资料,好像看起来铁板钉钉的,其实是因为年代久远,留下的资料太少,都是孤证,没有办法。总之一句话,大家不要被貌似俨然的东西给骗了。看我的这本书啊,最好要从人情世故去推想,现代人是人,古代人也是人,大抵现代人觉得很变态的事情,古代人应该也会觉得很变态的。所以我们要是看到中国古典里头一些很变态的说法,都要打个疑问号。比如说“存天理,去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些在当时都只是口号,只是宣传,谁要是轻易相信了,被洗脑了,吃苦的只能是自己。

  闲话表过。

  1983年发现于湖北江陵张家山的汉墓竹简使亡佚已久的汉律得以重新面世。法律这种东西,就和理论不一样了,因为它是要有执行力的,而执行的过程又是要让人接受的。所以呢,通过这些竹简,我们去了解汉代的婚姻生活,就会觉得又新鲜又真实了,因为汉代的法律对于婚姻的立法是很详细的。

  《二年律令·亡律》上说:“娶人妻及亡人以为妻,及为亡人妻,娶及所娶,为媒者,知其情,皆黥以为城旦舂。其真罪重,以匿罪人律论。弗知者不□。”这一条法律说的是什么呢?禁与逃亡者为婚。而且还对不同阶层人的逃亡都制定了相当严密的处罚规定。

  其次是严禁奴、主通婚。《二年律令·杂律》规定:“奴娶主、主之母及主妻、子以为妻,若与奸,弃市,而耐其女子以为隶妾。其强与奸,除所强。”

  第三是禁止通奸(估计有人看到这里又要两眼放光了,鄙视一下)。汉律所规定的通奸分为两类:一是无血缘关系的普通男女间的通奸;二是有血缘关系的“同产”间的通奸(简单讲就是兄妹间的乱伦)。前者罪轻,后者罪重。汉律还有一个很特别的地方,就是如果女人与人通奸是在丈夫死后,属“欺死夫”,犯罪性质应比在丈夫生时与人通奸的“欺生夫”为轻,实在是很“科学”啊。

  更严重的乱伦罪行就是烝和报了。什么是“烝”呢?就是与直系长辈的妻妾乱搞,像“父死妻其后母”之类的。“报”则是和旁系亲属的妻妾乱搞。对“烝”的惩治显然比对“报”的惩治还要严厉,像汉武帝时期,燕王刘定国“与父康王姬奸,生子男一人。夺弟妻为姬。与子女三人奸”,事发后,朝廷判处为:“禽兽行,乱人伦,逆天,当诛。”结果刘定国自杀,国除为郡。

  除此之外,还严禁异国通婚。这里的异国可不是汉王朝和周边国家,而是汉王朝的封国与封国之间,这是为了防止中央王朝直接管辖的人民被诱引到诸侯国去。这条法律施行了很久,直至西汉末年,左将军彭宣还曾因与淮阳王联姻而被汉哀帝免官。不过汉皇族则不在此限。

  再有就是禁止抢掠婚。《二年律令·杂律》规定:“强略人以为妻及助者,斩左趾以为城旦。”可见到了汉代,抢掠婚的古风犹存。又因为抢掠婚都是团伙作案,所以强调帮助抢掠的人也要被追究罪行,除了斩下左脚的脚趾之外,还要发配去建筑城墙

汉代人的婚姻法--律法与现实的差距(2

性的历程 中华版的“性学报告”

收藏本书  字号 -+  汉律仅仅在婚姻上面就拟定了那么多条细则,可以说对政治、阶级、伦理观念、社会治安等各方面因素无不加以考量,对后世的影响很大。谈完这些,下面就要谈更严肃的问题了。那就是即便是法律条文规定的事情,具体执行起来又是另外一回事。

  我们知道汉承秦制,那么从国家机构来说,主要承的是郡县制。

  夏商周三代都是分封制,是个金字塔的结构,最上面有天子,然后是诸侯,诸侯下面又有小诸侯,小诸侯下面又是一个又一个的贵族。这样建立起来的国家,是不需要法律,至少法律不用写在纸面上,因为每个贵族把自己地盘上的那点事管理好就成了。所以后来到了春秋,子产要把律法刻在鼎上,居然引起了轩然大波。

  那么秦王朝推行的是郡县制,所有的法律都由最上面的立法机关颁布,然后由全国各地的司法机关执行。只要是杀人,一定会偿命。但是秦王朝灭亡了。为什么会灭亡呢?原因很多,有些专家说强力推行郡县制就是其中一大原因,因为秦统一的六国,各个国家的制度是不一样的。

  再次统一全国的刘邦是个聪明人,一看不行,于是他搞了个“一国两制”的方案(这个专利权是属于他的,大家又长知识了吧):一边是分封制,大封自己的亲戚子弟为王;一边又是郡县制。一个国家,有两种制度,那么即便推行的是一样的法律,到了每个人的地头上,具体怎么执行又是另外一种情况了。至于其他之类有法不依的行为我们还要另说了。

  我们下面就举出一个例子--

  汉代人早婚,像汉桓帝是十六岁结的婚,汉灵帝是十五岁结的婚。但是还有更早的,又比如汉昭帝是八岁结的婚,他娶的老婆多大呢,六岁。而女人方面,像写《女诫》的班昭是十四岁结的婚,《孔雀东南飞》的女主人是“十七嫁为妇”。总之,那个时代结婚年龄是没有什么限制的,爱多早就多早,越早结婚就越早生孩子,孩子越早生下来,国家就多了个交税的,所以国家当然是鼓励和支持的。但是有一条法律却很重要了,就是男女结婚要相配。什么是相配呢?就是男的年纪一定要比女的大。《后汉书·循吏·任延传》记载了这样一件事:

  洛越之民无嫁娶礼法,延乃移书属县,各使男年二十至五十,女年十五至四十,皆以年龄相配,同时相娶者二千余人。

  这是说洛越的人民结婚啊,不按照国家规定的婚姻法办事,于是当地的长官任延就通知自己管辖的各个县,说要让年龄在二十岁到五十岁之间的男子和十五岁到四十岁之间的女子相配。严格执行这条法律的结果是同时结婚的男女有两千多人,也就是说有一千对。在这种严打“不相配”婚姻的形势下,肯定会有很多对原来已经打算结婚的男女被棒打鸳鸯了。要是放到现代人来说,出现这种事情,肯定非翻了天不可。但是在汉代,却是能入循吏传。

  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了,汉代人是怎么确定人口年龄的呢?以六尺为年满十五岁的标志,未盈六尺即为不满十五岁。哦,原来靠的是身高啊,要是永远长不高的侏儒,估计就得打七八岁小妹妹的主意了。所以说,我们从纸面上来看,好像是要求男女年岁要相配,但是古代人口脱籍、漏报、瞒报的现象特别严重,我们只要想一下,现在都有很多人,在身份证上打年龄的歪主意,就可以想象了。

  因此我估计这个任延所实际完成的目标,应该不是男女结婚年岁相配,而是身高相配。

妻者齐也--汉代人的夫妻相处之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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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本书  字号 -+  汉代是男女平权的时代,日常相处并没有尊卑之分。

  夫妻相处之道,一种是《白虎通义》里头的说法,妻者齐也;一种是《说文解字》的说法,妇者伏也。这两个说法,都是东汉人说的,一个是出自官方文献,一个是流传后世的字典。那么那个时候的夫妻相处的情形,到底哪种说法更准呢?

  《汉书·张敞传》说,汉宣帝时的京兆尹(相当于现在的北京市长)张敞喜欢亲自为妻子画眉,而且眉样媚好,很是流行(可见理发美容就是男人的强项啊),一时传闻京中。朝中有人一向看不惯张敞受到皇帝宠爱,就去举报了。张敞面对皇帝的责问很得体,他说:“臣闻闺房之内,夫妇之私,有过于画眉者。”可见他并不以为妻子服务为耻。

  我们再看另外一个小故事,东汉名士樊英生了病,于是妻子派婢女去探问,樊英竟起身下床答拜。有人不免诧异,樊英就解释说:“妻,齐也,共奉祭祀,礼无不答。”

  从这两个例子可以看出,汉代是男女平权的时代。虽然从礼仪上来讲,有阴阳上下,但是日常相处并没有尊卑之分,爱起来是那么的坦坦荡荡。

  相对于先秦,汉代人的婚姻自主权已经没有了,基本上是父母之命。比如我们看《史记·项羽本纪》上就说:“张良出,要项伯。项伯即入见沛公,沛公奉卮酒为寿,约为婚姻。”

  而指腹为婚的事情在这个时代也已经有了,《后汉书·贾复传》上说光武帝手下大将贾复在战场上受了重伤,光武帝听说之后,大惊失色,许诺道:“我所以不令贾复别将者,为其轻敌也。果然,失吾名将!闻其妇有孕,生女邪,我子娶之;生男邪,我女嫁之,不令其忧妻子也!”

  可见,在这个时代,父母之言对子女婚姻有着强烈的影响。不过也不是铁板钉钉的,如果儿女表达出自己的意愿,父母也会听取,并不像后世一样,立时受到激烈的反对。成语里头用来形容夫妻恩爱的词有举案齐眉,这个故事的女主人公孟光是个又肥又丑的大黑妞,还是个老处女,据说力气大得可以举起一块石磨,都三十岁了也没有嫁出去,因为心太高了。于是父母就问她,你到底想嫁给谁。孟光就说:要嫁就嫁像梁鸿一样的好人。梁鸿一听,马上请媒婆将她聘入家门。这种事情要是发生在宋明,孟光的头上至上要戴上三顶帽子了:“放荡”、“不规”、“有悖礼法”,但是在汉代,却成为一段佳话。

  那么女家择婿,注重的是什么呢?其实和现代人也没有什么区别,主要还是看男方本人的能力,在社会上吃不吃得开,有没有前途。像刘邦最初只是泗水亭亭长,相当于今天的派出所所长。父人吕公为了避仇,就来投奔刘邦的上司沛县县令。众人听说县令有贵客,当然都去祝贺了。刘邦来了之后,大大咧咧在礼单上写“贺钱一万”,其实一文钱也没带。没想到吕公一看见刘邦,就请刘邦坐了上座,说:“我从年轻的时候起就给人相面,经我相过面的人很多,没有谁能比得上你的。”然后当场要把自己的女儿嫁给刘邦。

  又比如刘邦的大臣陈平,他年轻时可是个典型的穷酸,家里既穷,又喜欢读书,自然就娶不上老婆了。同乡的一个小老头张负是个有钱人,注意到陈平这个容貌不凡的穷小子,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决定把自己的孙女许配给他。说起他这个孙女,命不好,之前已经嫁了五次,估计是那个地方的纪录,反正是嫁一个死一个。但是,张负的儿子不同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陈平,说陈平穷,又不干什么正事,县里不少人看不起他,为什么要把女儿嫁给他?张负自然有他的道理,他说,他发现陈平的门前留下了很多来拜访他的车子的轨迹,这个小子以后肯定不是一般人。

妻者齐也--汉代人的夫妻相处之道(2

性的历程 中华版的“性学报告”

收藏本书  字号 -+  那么男方选择女方的依据又是什么呢?最主要的当然是帮夫运了。比如汉朝有个有名的循吏黄霸,他后来做到了丞相这个位置。在他年轻的时候,有一次和一个擅长相面之术的人外出,两人在路上看到一个女人。那个算命的就告诉他,这个女人以后一定会富贵的,不然算命书就没有用了。黄霸马上打听到这个女人是乡下巫师的女儿,赶紧就去求婚,并和她终生厮守(要是有谁这样告诉我,我也要去抢了)。

  除此之外就是看女方品德和才华。比如《华阳国志》卷十中说了这么一件事:有一个叫做阳姬的女人,她是武阳人,家境贫寒,更不幸的是她的父亲因为触犯了法律被关进监狱,当她打听到尚书郎杨涣请假回乡时,就在马路上拦截住他,向他鸣冤,请求他施以援手,言辞慷慨,泪流满面。杨涣于是出面去向郡县求情,在他的帮助下,阳姬的父亲终于得以出狱。而杨涣通过这件也了解到了阳姬的品德和才华,当即为他的儿子向阳姬求婚。

  此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生育上的。像南齐的著名医学家褚澄就在《褚氏遗书》中写下这样一个案例:

  建平孝王妃姬皆丽,无子,择民家笄女入御,又无子。问曰:求男有道乎?

  澄对曰:合男女必当其年,男虽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虽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皆欲阴阳完实,然后交而孕,孕而育,育而子坚壮强寿。今未笄之女天癸始至,已近男色,阴气早泄,未完而伤,未实而动,是以交而不孕,育而子脆不寿,此王之所以无子也。

  于是这位建平孝王后来就改娶健壮而年长女子,很快就生儿育女了。

  总之,汉代人在联姻中以追逐金钱为目的的远不如今日,这可能是商品经济还不发达的缘故。但是他们看重门当户对,对方的门第几乎是第一考量。这也证明汉代人的婚姻基础已经完全地建立在家族的利益上,如果对方对提升自己的门第有助益,那么再穷也是可以考虑的。

  顺带说一句,这个时期好像已经有了闹新房的风俗。据记载,汉代汝南有个叫杜士的人娶老婆时,大家都来闹新房,因为酒喝多了的缘故,他有一个叫张妙的朋友竟把杜士捆起来捶了二十下,又把杜的手足高悬于梁上,杜竟然因此而一命呜呼了。以至于仲长统在《昌言》上感慨:“今嫁娶之会,棰杖以督之戏谑,酒醴以趣之情欲,宜淫泆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族亲之间,污风诡俗,生淫长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断者也。”

  

女为悦己者容--班昭的《女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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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本书  字号 -+  汉代非婚亲男女之间交往未必会刻意避嫌,男女之防并不像纸面上说的那么严重。

  “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即便在今天也很受欢迎,这是谁说的呢?

  一个女人--班昭,她字惠班,又名姬。说起她的家族在当时可是赫赫有名:他的父亲班彪是史学和儒学大师;他的大哥更了不起,班固,是《汉书》的主要作者;而二哥班超呢,则是两次出使西域,打通“丝绸之路”的赫赫功臣。班昭出身在这种家庭,从小就熟读儒家经典和史书,学问是厉害的。《汉书》由他老爸班彪草创,班彪死后,班固为了完成父亲遗愿,又写了整整三十年,其后因牵连到政争而被杀。此时《汉书》尚有八《表》及《天文志》还没有写成,汉和帝听说班昭博学高才,就下诏令她续成。班昭在东观藏书阁这个汉代皇家图书馆里耗尽心力,穷年累月才使得《汉书》成为完璧。

  《汉书》对中国史学和文学的意义这里就不需要多说了。说起班昭的生平,其实也是很不幸的,她十四岁就嫁给了同郡人曹寿,后来生了一个儿子,但不久丈夫就病故了,她便早早开始守寡。幸好汉和帝极为欣赏班昭,把她召入皇宫,让皇后和妃子们奉她为师。因为她的丈夫姓曹,所以,人们便尊称她为“曹大家”。这个家,读作“姑”,是汉代关中地区对年长女子的尊称。其后邓太后临朝称制时,班昭还以宫廷师傅之尊,参议朝政。

  在学问方面,班昭的水平没得说,著名学者马融也是她的弟子。有人会问,难道就不避嫌猜么?这里我就要简单地说一下了,汉代虽然有叔孙通制定礼仪,但非婚亲男女之间交往未必会刻意避嫌。《史记》里说,汉景帝让酷吏郅都去找他妃子贾姬,当时贾姬正在如厕呢。到了东汉,蔡文姬为丈夫董祀求情的时候,更是孤身散发赤足去见曹操和一干宾客。因此男女之防并不像纸面上说的那么严重。所以呢,读书人读书,不要把书太当成是那么一回事。比如以为宋代有了理学,然后女人日子就不好过了,其实之所以有理学,恰恰是宋代的男人看不惯女人的日子太好过,又管不了,才写到自己的书里去,属于典型的意淫,估计连他们自己都没有想到会在未来的明朝变成现实。

  总之,班昭是有学问的女人,说话很有影响力,可能是她的婚姻生活太短暂了,所以她想起来的都是男人的好,再加上当时男尊女卑的学术传统,所以她在七十多岁高寿之年,写出了《女诫》。这篇文章其实不长,才一千六百多字,本是班昭写来教导班家女儿的私家教科书,不料书成之后,京城世家却争相传抄,其后历代风行,和《列女传》一样,在此后十几个世纪中,跟风之作不断涌现,像西晋张华的《女史箴》,便是专门用来对后妃说教的。到了清初,有一个叫王相的人又将《女诫》和宋若莘的《女论语》、明成祖仁孝文皇后的《内训》连同王相之母所撰《女范捷录》合为一书,称为《女四书》。

  所以围绕班昭的褒褒贬贬基本上是因为《女诫》,她的其他的学问反而都散佚湮灭了。这本书可以说是影响了整个两千年的中国女性观。明神宗就称赞班昭的《女诫》“此书简要明肃,是为万世女则之规”。甚至有人称班氏为“女中之民父”,简直是把她抬到和孔子一样高的地位了。

  然而到了近代,女权主义兴起,班昭就倒了大霉了。

  1898年时,晚清人吴芙尚在赞誉“曹大家是女人当中的孔夫子”,话音尚未绝响,1907 年,何震则贬斥班昭为“女子之大贼”。其时的上海爱国女学校伦理教习叶瀚(浩吾)更是在课堂上向学生宣讲:“……中国之《女诫》、《女四书》,即教成女子倚赖幼稚、卑屈之男子之法之教科书也。对幼稚之人而更自屈于幼稚,对卑屈之人而更自守其卑屈,则中国女子之人格甚可想见矣。”

  其实看了那么多评论,倒不如实实在在地看看这本书的内容,自己来分辨一下到底它是香花还是毒草。

  此书共分《卑弱》、《夫妇》、《敬慎》、《妇行》、《专心》、《曲从》、《和叔妹》等七篇,提出了女子“三从”之道和“四德”之仪。《卑弱篇》认为女性生来就不能与男性相提并论,所以要对家务勤勤恳恳。《夫妇篇》虽认为丈夫比天还大,须敬谨服侍,但是前提是夫不贤则无以御妇,其次才说,妇不贤则无以事夫。《敬慎篇》认为阴阳殊性,男女异行;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内容主要是如何通过放低身段,取得丈夫的欢心,维持家庭的和美。《妇行篇》订定了妇女四种行为标准:妇德,妇言,妇容,妇工。妇女备此德、言、容、工四行,方不致失礼。《专心篇》强调“贞女不嫁二夫”,强调“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违也……故事夫如事天,与孝子事父,忠臣事君同也”。《曲从篇》教导妇女要善事男方的长辈,逆来顺受。《和叔妹篇》说明与丈夫的兄弟姐妹相处之道。

  概而言之,此书就是希望女性以柔顺来维系家族中的和谐关系。

  其实班昭写这本书的目的,无非是为了教训自家的孩子,如何在男权社会中找准自己的定位,这样才不会吃大亏,完全是一片私心。她坚持女人一定要接受教育,虽然这是一种绝对服从丈夫的教育,然而这种教育在那个时代并没有被付诸实践,因为确实是太偏执了。我们只要想象一下现在社会流行职场教科书的那种热潮,就可以知道班昭的用意是要自家的女儿通过对丈夫的绝对服从而最后取得对整个家族的影响力。说好听一点是终南捷径,说不好听一点就是歪门邪道。

断袖之恋--倾国倾城的第一号男色

性的历程 中华版的“性学报告”

收藏本书  字号 -+  哀帝发现董贤枕着他的袖子睡得正香,不忍惊动董贤,随手拔剑割断了衣袖,这才起来。

  成哀之世是西汉王朝由盛而衰的转折点。汉成帝刘骜之纵欲可谓不惜一死,甚至达到了视死如归的程度。他的后宫佳丽成群,内宠众多,然而除了赵飞燕和赵合德之外,他还迷恋男色,是一个典型的双性恋者。

  富平侯张放少英俊,而且十分聪明,他的曾祖父也是官拜大司马,他的母亲还是公主之女,可谓满门显贵。他与汉成帝的关系,虽为君臣却又像是兄弟。他经常陪从成帝微服出游,正所谓“斗鸡走马长安市,风流浪迹五陵中”。张放“与上卧起,宠爱殊绝”。成帝甚至将皇后的侄女嫁给张放,其婚礼极尽奢侈华丽之能事,赏赐更以千万计。

  因为受宠幸过多,张放引起许多贵族特别是几个国舅的妒忌,他们因此联手,在太后面前进谮。太后也认为皇帝正是年富力强之时,却行为不检,都是张放所致,所以就找了一个罪名,把张放放逐到外地去了。

  汉成帝十分想念张放,多次召张放回京,又多次迫于太后的压力而流着泪再叫张放离开,可谓屡征屡遣。每次分离之后,存问消息,音信不断。过了不久,成帝驾崩,张放也日夜思念,以至于“思慕哭泣而死”。历代的史家对张放都没有什么好感,认为他对君主不是不爱,但是“爱而不忠”,是“仁义之贼”。

  如果我们还在感慨汉成帝与张放之间的真挚“爱情”的话,则汉哀帝与董贤之间的“爱情”更是惊天地而动鬼神了。这也是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同性恋者的故事。

  建平二年(公元前5年)的一天,汉哀帝下朝回宫,看到殿前站着一个人,正在传漏报时,哀帝随口问:“那不是舍人董贤吗?”因此让人引上前来说话,这一见之下,哀帝为之魂飞魄散,没想到天底下居然有如此美丽的男子,当日即拜为黄门郎,并封董贤的父亲为云中侯, 即日征为霸陵令,迁光禄大夫。

  从此汉哀帝对董贤日益宠爱,同辇而坐,同车而乘,同榻而眠。很快又加封他为驸马都尉侍中,旬月间赏赐累巨万,贵震朝廷。董贤不仅长得像个美女,言谈举止也十足像个女人,“性柔和”、“善为媚”。 汉哀帝常常借口赐洗沐,将他留在宫中,不肯放他出去。因为董贤老是不能着家,汉哀帝更特别下诏,让董贤搬到皇宫里头,又封董贤的妹妹为昭仪,位次皇后。

  有一天,两人一起睡午觉,董贤把哀帝的衣袖压在身底,哀帝睡醒了想起身,发现董贤枕着他的袖子睡得正香,不忍惊动董贤,随手拔剑割断了衣袖,这才起来。

  随着宠爱的加深,汉哀帝不顾朝野上下逐渐强烈的反董贤的声势,一意孤行,下令在自己的陵墓旁为董贤建一墓,以便生则同床,死则同穴。这些引起了大臣们的反对,批评皇上对董贤的封赏太过分,但哀帝根本不听。当三位大臣以退还官爵相威胁,逼汉哀帝远离董贤时,汉哀帝仍不以为意,索性将爵位全部封给董贤。董贤此时才二十二岁,却官拜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集“三公”于一身,“权与人主侔”,以致从匈奴来的使臣看到这么年轻的大臣,也十分惊讶。

  哀帝觉得这样还不够,在临死前,甚至还要像尧舜禅位那样将帝位让给董贤。其实董贤这位享尽宠爱的美男子性情极其温和,老实本分,从来没有利用自己和皇帝的关系弄权,反而总是处处忍让。但是汉哀帝不懂得“爱之适足以害之”的道理,丞相王嘉因为说了董贤的不是,即被汉哀帝投入监狱而死。正是汉哀帝的所作所为,一步一步地将董贤逼上了黄泉不归路。

  不久,哀帝病情越发严重,董贤即被禁入宫。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六月,二十六岁的哀帝突然病死。太皇太后让王莽出来支持朝政。王莽极力弹劾董贤,不许他进宫,剥夺了他所有的权力,缴回他的大司马印,并令他在家中听候罪罚。

  董贤知道大祸已然临头,只好和妻子一起自杀,也算是为哀帝殉情。王莽疑心其假死,命人开棺验尸,没收其财产,居然有钱四十三万万之巨。他的亲属,抄家的抄家,流放的流放,下场悲惨。他死后也不得安身,据说被鞭尸之后,草席一裹便被扔在了城郊。

  

长门赋,怨无穷--中国第一位女同性恋者

性的历程 中华版的“性学报告”

收藏本书  字号 -+  宫女们当然不是天生的同性恋者,只是由于长期的幽闭,因得不到与异性接触的机会而造成极度的性饥渴,从而性意识发生了转变。

  陈阿娇是汉景帝的姐姐馆陶长公主刘嫖的女儿。她母亲原想把她许给当时的太子刘荣,却招到刘荣的母亲栗姬的拒绝。馆陶公主于是将目标转向王美人的儿子刘彻。一次,她抱着刘彻说:“彻儿长大了要讨媳妇,这些宫女你要哪一个?”刘彻当然明白这句话的含义,当即回答:“如果能娶到阿娇,愿盖金屋以贮之。”有了刘彻“金屋藏娇”的许诺,长公主心花怒放,缠着景帝答应了这门亲事。其后,长公主不遗余力,使刘荣失去太子之位,由刘彻取而代之。

  景帝病逝,刘彻登基即日践约,让陈阿娇的梦想变为现实。除了住进金屋之外,阿娇更被立为皇后,一时娇贵无比。但刘彻为人风流,在有了卫子夫之后,更是三千宠爱集于一身。

  陈阿娇为人骄傲,善妒,最致命的是她虽然贵为皇后之尊,却一直没有儿子,史书记载,阿娇为了治好自己无子之病,前后花了九千万钱。

  在看到卫子夫得宠之后,她意不能平,多次大吵大闹,寻死觅活,令汉武帝非常恼怒。陈皇后妒火中烧之余,几次对卫子夫暗下毒手,却没将之弄死,反而被卫子夫察觉。卫子夫奏告武帝,武帝勃然大怒,但想起馆陶长公主对自己的拥立之功,还是压下怒火,没有处置陈皇后,只是再也不去她那里了。

  当得知卫子夫怀孕之后,出于嫉妒、怨恨、焦虑、无奈,陈阿娇居然求助于巫蛊之术。一位名叫楚服的女巫告诉她,自己有法术能让皇帝回心,但需昼夜祭祀,合药服之。同时又以巫蛊诅咒卫子夫等得宠的嫔妃。根据记载:“(陈阿娇)使女巫着男子衣冠帏带,与后寝居,相处若夫妇。”

  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巫蛊事情败露,汉武帝派酷吏张汤严查此案,前后牵连三百多人。最后,楚服伏诛,皇后废处长门宫。

  陈阿娇之所以受到处罚,主因自然是巫蛊,但“上闻穷治,谓女而男淫”,可见她以皇后之尊却去大搞女同性恋实在大大丢了皇帝的脸。

  巫蛊案后,馆陶长公主刘嫖非常惭愧,向汉武帝道歉。汉武帝说:“皇后所为不轨于大义,不得不废。”但他保证,“后虽废,供奉如法,长门无异上宫也”。

  陈阿娇退居长门宫之后,为了挽回汉武帝,以千金求得司马相如写下《长门赋》:

  夫何一佳人兮,步逍遥以自虞。魂逾佚而不反兮,形枯槁而独居。言我朝往而暮来兮,饮食乐而忘人。心慊移而不省故兮,交得意而相亲。……

  可惜,这篇流传千古的绝妙好文虽然让汉武帝欣赏到了司马相如的文采,却没能让他回心转意。几年后,陈阿娇在悲愤中,带着《长门赋》中所描摹的苦闷抑郁的情绪,离开了人世。

  陈阿娇与楚服是中国有案可稽的第一例女同性恋。其实不论在哪个朝代,宫禁之内女同性恋一直在暗暗地流行。宫女们当然不是天生的同性恋者,只是由于长期的幽闭,因得不到与异性接触的机会而造成极度的性饥渴,从而性意识发生了转变。据《汉书·外戚赵皇后传》记载,到了汉成帝之时,中宫使曹宫与官婢道房“对食”。应邵注曰:“宫人自相与为夫妇名对食,甚相妒忌也。”

  其后“对食”作为同性恋的隐语千百年来也一直在宫中流传。 “对食”最初专指女子同性恋,到后来,女子与阉者的不正常行为也称“对食”了。不过,“对食”偶尔也能遇见状元郎。五代十国的南汉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太监王朝,南汉皇帝规定,做状元者,必先受宫刑。这些受阉的状元多成为宫女的“对食”伴侣。故罗履先《南汉宫词》云:“莫怪宫人夸对食,尚衣多半状元郎。”

  

  

验处女,用守宫,快快乐乐好轻松--古代最流行的婚前验贞方法(1

性的历程 中华版的“性学报告”

收藏本书  字号 -+  上古时期,由于还是群交时代,所以只能把生下来的第一个孩子杀掉。

  古汉语里头,“处”是待在家里的意思,如果古代有王威这样整天待在家里的作家,就该叫做“处家”了。

  曾经有人问我,古代有没有处男这个词?那是没有的,但是有“处士”一词,该词意为不出来当官的男人。至于处女的意思,就是养在深闺的女人;养得太久了以至于嫁不出去的,就叫做老处女了。

  这样看来,处女本来是不值钱的,因为嫁不出去嘛,没人要嘛(开个玩笑)。

  说起来,在上古时期,原民有“杀首子”之风。没办法,这是因为那时候是群交时代,大家都在乱搞,所以只能把生下来的第一个孩子杀掉,免得白养了一个“野种”。至于女人是不是婚前就发生了性关系,没有人去管,也管不了。

  不过,自从有了贞节观念,处女就越来越吃香了。因此如何科学地婚前验贞、鉴别处女就被提上研究日程了。我们的老祖宗发明了一种让人耳目一新的技术,叫做“守宫”。金庸的小说《神雕侠侣》就写到小龙女在没有被尹志平玷污之前,手臂上点着殷红夺目的“守宫砂”。一被破身之后,手臂上的守宫砂就自动消失了。神奇啊,实在是太神奇了。

  那到底什么是“守宫”呢?其实就是壁虎,属于蜥蜴的一种。因为它经常守伏在屋壁宫墙,捕食虫蛾,所以叫这个名字。壁虎在中药里头是常见药,直到现在还有不少老中医会开出这样的方子,据说能够主治:小儿脐风,久年惊痫,小儿撮口,心虚惊痫,瘫痪走痛,历节风痛,破伤中风,疠风成癞,漯疬初起,小儿疳疾,蝎伤,反胃膈气,痈疮大痛等疾病。

  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养生方》上说:“取守宫置新瓮中,而置丹(于)瓮中,令守宫食之。须死,即治,□轧画女子臂若身。即与男子戏,即不明。”马王堆汉墓出土之帛、简书的写作年代在汉文帝之前,最晚也不会迟于战国晚期至汉初。

  而《淮南子·万毕术》载:“守宫饰女臂,有文章。取守宫新舍阴阳者各一,藏之瓮中,阴干百日,以饰女臂,则生文章,与男子合阴阳,辄灭去。”这个药方,只需守宫雄雌各一只,无须别的药物和入,但是还没有用到朱砂。

  先秦两汉时期其实是不怎么重视处女贞操的,虽然汉代的班昭《女诫》中强调“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主张妇女从一而终,却也没有一语谈及处女贞操。至于先秦的典籍中,在意处女贞操的文字更是一句话也没有。所以我在这里还要表扬一下我们老祖宗,他们之所以发明验贞的方法,完全是出自求知探索的科学精神,而不是怕自己戴上绿帽子。当然,也可能验贞的目的是因为厌恶、恐惧处女,所以要找到办法鉴别。

  

验处女,用守宫,快快乐乐好轻松--古代最流行的婚前验贞方法(2

性的历程 中华版的“性学报告”

收藏本书  字号 -+  到了西晋,这一技术又有了新的发展,张华在《博物志》卷四上说:“蜥蜴或名蝘蜓。以器养之,食以朱砂,体尽赤,所食满七斤,治捣万杵,点女人肢体,终年不灭,唯房室事则灭,故号守宫。《传》云:东方朔语汉武帝,试之有验。”

  同书还有一节上说:“取七月七日守宫,阴干之,治以井花水和,涂女人身,有文章,则以丹涂之,不去者不淫,去者有奸。”这个方子显然和上个方子略有不同,壁虎是一定要用到的,配的药材却是“井花水”和“丹”,当然,也许“丹”是朱砂的别称也说不定。此外,上个方子是用朱砂喂养壁虎,而这个方子则是用“丹”涂女身。

  然而不管怎么样,这显然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不然也不会流传上千年。如南北朝时梁朝的名医陶弘景就说:“守宫喜缘篱壁间,以朱饲之,满三斤,杀‘干末’以涂女人身,有交接事,便脱;不尔,如赤志,故名守宫。”

  但是可能这种方法对壁虎饲养还有一些特殊的要求,到了后世慢慢失传了。因此到了唐朝开始,就有医学家怀疑守宫是不是真的能验贞了。

  重订《唐本草》的右监门长史苏恭就说:“守宫又名蝎虎,以其常在屋壁,故名守宫,亦名壁宫。饲朱点妇人,谬说也。”而明代访采四方的李时珍所编撰的《本草纲目》中,对“守宫”释名之下的签注,也谈到守宫试贞的效果并不理想,不过他没有像苏恭那样一棍子打死,而是认为《淮南子·万毕术》、张华《博物志》、彭乘《墨客挥犀》中说的大抵不够真切详细,恐怕别有术而未传。

  但是守宫砂失传了,不灵了,就没有别的办法了么?《四库全书》子部小说家类中收有一本伪托为唐金城冯贽所撰《云仙杂记》卷五上说:“唐玄宗时凡宫人进御者,皆在臂上印‘风月常新’四字,再渍以桂红膏,则水洗不褪。”这一说法在晚唐张泌所写的《妆楼记》中也有记载。不过这种方法似乎影响不大,可能属于宫廷秘方。

  总之,守宫是古代中国影响最大的婚前验贞方法,所以很多诗人都吟咏过,杜牧《宫词二首》之一上说:“蝉翼轻绡傅体红,玉肤如醉向春风。深宫锁闭犹疑惑,更取丹砂试辟宫。”而李贺《宫娃歌》有句:“蜡光高悬照纱空,花房夜捣红守宫。”又李商隐《河阳诗》句云:“巴西夜市红守宫,后房点臂斑斑红。”

  而将“守宫”用于小说情节的,也有不少。比如宣瘦梅《夜雨秋灯录》卷四“雪里红”上写道,女主人公“伸玉臂露守宫砂曰:六岁时遇吾师,以丹药点作贞验,至今身犹处子。……(新婚之夜)以臂红示生曰:妾尚女儿身,唯夫君怜之!生以唾拭之,不去。……明晨,视红褪如洗”。

  总之,不管怎么说,验处女,用守宫,快快乐乐好轻松。

  贵族帝国时代的性文化(隋唐五代时期)

若宁不妒而生,宁妒而死--唐代前期的妇女地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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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本书  字号 -+  唐代妇女的自由度空前提高,她们的交际圈不被男人所限制,也有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空间。

  男女不平等到现在还是一个有趣的问题。然而大多人不愿意去深思其背景,有时候会把社会分工的不平等,当成是男女的不平等。比如在唐王朝,到底妇女地位是提高了呢,还是下降了,就是专家学者之间,也是人说人殊。

  在这里呢,我倒是以我的见识,说说个人的看法。我是把唐朝以开元天宝为界限,分成前后两期。

  在唐王朝的前期,妇女的地位是稳步提高的。像李渊的平阳公主为反隋建唐作出过贡献;太宗皇后长孙氏作为太宗的贤内助,对于朝政也多有匡正;又如安乐公主曾私自奏请中宗立她为皇太女。更为典型的是太平公主,她先后诛“二张”、诛灭韦氏势力,这可是关系到李唐王朝安危存亡的两大事件。而至于像武则天与高宗同掌国政,并成“二圣”,最终开创武周来说,可以说简直是封建女性参政的顶点。

  根据史书上的资料显示,有唐一代公主再嫁、三嫁者有二十七人,其中高祖女四人,太宗女六人,高宗女一人,中宗女三人,睿宗女二人,玄宗女九人,共二十五人,约占九成以上。而唐前期公主共九十一人,再嫁公主占了近三成。唐前期公主再嫁人数之多,足以表明女性并不被贞操观念所禁锢,能够自由地离婚改嫁。

  《新唐书》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

  丹阳公主,下嫁薛万彻。万彻蠢甚,公主羞,不与同席者数月。太宗闻,笑焉,为置酒,悉召他婿与万彻从容语,握架赌所佩刀,阳不胜,遂解赐之。主喜,命同载以归。

  看看,居然要皇帝老儿亲自出面,才能为自己的女婿长脸,挽回公主的婚姻危机。

  当然,有人要说,那是因为对方是公主,是皇家的女儿的缘故。其实不然,便是大臣之家,这种情况也是比比皆是,而且正是因为妻子在家庭中地位很高,所以呢,“妻管严”的例子很多。据唐韩琬《御史台记》记载:

  唐管国公任瑰酷怕妻,太宗以功赐而侍子,瑰拜谢,不敢以归。太宗召其妻赐酒,谓之曰:“妇人妒忌,合当七出。若能改行无妒,则无饮此酒。不尔,可饮之。”曰:“妾不能改妒,请饮酒。”遂饮之。

  另在《隋唐嘉话》中记载:

  梁公(房玄龄)夫人极妒,太宗欲赐美人于梁公,屡辞不受。帝乃令皇后召夫人,告以司空年暮,帝欲有所优诏之意。夫人执心不回。帝乃令谓之曰:“若宁不妒而生,宁妒而死?”梁夫人答曰:“妾宁妒而死。”乃遗酌卮酒与之,一举便尽。帝谓人曰:“我尚畏之,何况于玄龄!”

  这两个故事内容近似,传主不一,可见是实有其事了。按照唐律,女子嫉妒是会被丈夫出掉的,可是在这两个故事里,丈夫不唯不敢出妻,即便是在皇帝的威压之下,妻子也并没有屈服,以至于太宗皇帝贵为万乘之尊,也碰了一鼻子的灰。这可不是特例啊,像高宗时官至司列少常伯的杨弘武、中宗时御史大夫裴谈等都以惧内而出名。

  

若宁不妒而生,宁妒而死--唐代前期的妇女地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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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本书  字号 -+  不单单是大臣如此,皇帝比如高宗李治也被武则天管教得服服帖帖的。当武则天被册为皇后之后,专作威福,李治每次想做些什么,动不动就被武则天所钳制,以至于气愤不过,密诏上官仪谋废后。武则天得知后,大兴问罪之师,高宗恐惧之下,居然把所有的责任推给上官仪:“我初无此心,皆上官仪教我。”上官仪由此被送上了断头台,实在是太冤了。

  男女地位的平等与否,其实有个标准很简单,就是观察男女交往接触是否自由公开。在唐代,宫廷中后妃、宫女都不回避外臣,不拘礼节。例如史书记载,韦皇后与武三思同坐御床玩双陆游戏,唐中宗就在旁边观看指点。又如唐玄宗的宠臣姜皎常与后妃连榻宴饮,安禄山在后宫与杨贵妃同食、戏闹,甚至通宵不出。这在后世都是很难想象的。

  又比如中兴大唐的重臣郭子仪在晚年,退休家居,享于声色。有一天,卢杞来拜访他,他正被一班家里所养的歌伎们包围,在得意地欣赏玩乐。一听到卢杞来了,马上命令所有女眷,包括歌伎,一律退到大会客室的屏风后面去,一个也不准出来见客。他单独和卢杞谈了很久,等到客人走了,家眷们问他:“你平日接见客人,都不避讳我们在场,谈谈笑笑,为什么今天接见一个书生却要这样的慎重?”郭子仪说:“你们不知道,卢杞这个人,很有才干,但他心胸狭窄,有仇必报。长相又不好看,半边脸是青的,好像庙里的鬼怪。你们女人们最爱笑,没有事也笑一笑。如果看见卢杞的半边蓝脸,一定要笑,他就会记恨在心,一旦得志,你们和我的儿孙,就没有一个活得成了!”不久卢杞果然做了宰相,凡是过去有看不起他、得罪过他的人,一律不能免掉杀身抄家的冤报。只有郭子仪的全家,即使稍稍有些不合法的事情,他还是曲予保全,认为郭令公非常重视他,大有知遇感恩之意。€?

  从这件事情上,恰恰反映出唐朝前期人们在男女接触上胸襟是多么的开阔和爽朗。那么,这种风气是不是仅仅停留在上层社会呢?我们再看下面这个例子--

  晚唐花间派的诗人温庭筠在少年时喜欢寻花问柳,因此被主管上司姚勖鞭打、驱逐,从此坏了名声,屡试不第。有一天姚勖有事到温家中,温庭筠的姐姐一看到他,就死死地抓住姚的袖子不放,大哭不已,狠狠地责骂姚。姚没想到温庭筠的姐姐情绪如此的激烈,以至于受了惊吓,回家之后,竟得病死了。

  看看,连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话,都完全不放在心上了。

  至于底层人家的男女交往,则更是从容散淡,正如崔颢《长干曲》所描述的那样--“君家何处住?妾住在横塘。停船暂借问,或恐是同乡。”

  宋人洪迈在《容斋三笔》中对此现象总结议论:“瓜田李下之疑,唐人不讥也。”所以,《唐传奇》中写陌生男女在外自由地攀谈、结识,甚至同席共饮之事不胜枚举,也就不是什么值得惊怪的事情了。

  正是因为唐代妇女的自由度空前提高,所以,她们的交际圈不被男人所限制,也有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空间,这一点,以敦煌文书中“女人社”社约文书体现得最为明白,其中一件为显德六年(959年)所写--

  显德六年己未岁正月三日,女人社因兹新岁初来,各发好意,再立条件。盖闻至诚立社,有条有格,夫邑仪者,父母生气身,朋友长期值,遇危则相扶,难则相救,与朋友交,言如信,结交朋友,世语相续,大者若姊,小者若妹,让语先登,立条件与后,山河为誓,中不相违。一、社内荣凶逐吉,亲痛之名,便于社格,人各油一合、白面一斤、粟一斗、便须驱驱,济造食饭及酒者。若本身死亡者,仰众社盖白耽拽便送,赠例同前一般,其主人看待,不谏厚薄轻重,亦无罚责。二、社内正月建福一日,人各税粟一斗、灯油一盏,脱塔印砂,一则报君王恩泰,二乃以父母作福,或有社内不谏大小,无格在席上喧拳,不听上人言教者,便仰众社,就门罚醴腻一筵,众社破用。若要出社之者,各人决杖三棒,后罚醴局席一筵,的无免者。

  从文书上可以看出署名,共十五人,有社官、长社、录事、社老以及诸社人,可谓职司分明。更重要的一点是这些妇女在结社的过程中,不但自愿,还有支配自己家庭经济支出的权力。

  有人要说了,显德六年,那不是都已经五代了么,这怎么能说是唐前期呢?我想说的是,即便到五代,妇女还有这样的自由度,那么,初唐中唐时期妇女的地位便可从容地推想畅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