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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9:10:21
 
认识论   (关键词:认识、实践、真理、规律)
    “认识论”一词来自希腊文“知识”和“学说”的结合,是一种关于认识(或知识)的学说;定义为:认识论是关于认识的本质和产生发展规律的哲学理论。

  

第一节 认识和实践

  一、认识的主体和客体

  (一)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在认识论上的根本对立

  认识的主体和客体是认识论的一对基本范畴。认识就是在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交往作用中,主观对客观的反映。而要对认识的主体和客体进行规定,就必须以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为前提和基础。从客观事物到主观感觉和思维的唯物主义认识路线;从主观感觉和思维到客观事物的唯心主义认识路线;这两条路线之间的斗争,形成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在认识论上的根本对立。

  1.一切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本质上都是先验论

  唯心主义认为:认识的主体并不是人本身,认识的客体也不是物质,两者在本质上都是精神性的东西,认识不过是从精神到精神,即精神对自身的认识。唯心主义把认识当成先于物质、先于经验和实践的东西,主张认识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或是头脑中固有的。

  2.一切唯物主义(庸俗唯物主义除外)的认识论都是反映论

  反映论是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它同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本对立。唯物主义认识论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出发,认为客观世界是认识的根源,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 

 

  (二)主客体的概念、特点及其相互关系

    1.主体的概念、特征及形式:

  ①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并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现实的人。

  ②主体的特征:

  A.自然性:  B.社会性:  C.意识性:  D.实践性:

  ③主体的形式:

A.个人主体  B.集团主体又称群体主体  C.社会主体

  2、客体的概念、特点及形式:

①客体是指进入认识主体的实践和认识范围的对象。

  ②客体的特征:

  A.客观性:是指任何客体的存在都是不以主体意识为转移的。

  B.对象性:是指客体和主体相联系,使客体首先成为主体的实践对象,进而成为主体认识、改造和目的的所指的对象。

  C.社会历史性:客体随着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深入发展,它的内容、范围和层次不断扩展的变动性。

  ③客体的形式:

  A.自然客体:

  B.社会客体:

  C.精神客体:

  3.主体和客体的相互关系

    认识中的主体和客体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是通过实践建立起来的,实践把二者联系起来、统一起来,又区别开来。

  ①实践关系:即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改造和被改造关系。

    ②认识关系:即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反映和被反映关系。

  ③价值关系:即是客体对主体的利益关系。

  ④审美关系:是指主体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与客体之间发生的一种超功利的精神愉悦的关系。

  

(三)主体自身条件对认识的影响

1.主体的各种器官对认识具有重要的作用:

  ①它是认识活动赖以进行的自然物质基础。

  ②它使认识带上了不同的特征。在对同一物体刺激的反映上,不同的反映者会因为各自肉体状况的不同而得出不同的反映。

  ③它使主体的认识能力受到生理的局限。(仅从个体角度来说)

  2.认识受主体的精神状况制约:

  主体的精神状况,是人的社会性的集中表现,它深刻地影响着认识的全过程,成为不同主体对同一事物形成不同认识的决定性条件。  主体的精神状况可分为两大部分:

  ①认知结构是思维方式、科学知识、价值观念等方面凝结而成的统一体,它们共同制约主体反映客体的全过程。

  ②非理性因素对认识的影响:

  A.主体的意识、情感等因素影响主体能动性的发挥,从而影响主体认识的过程和结果。

  B.主体在许多情况下能以直觉、灵感等非逻辑的形式达到对客体的领悟和认识。

  C.主体在提出假说、猜测以及进行想象时,也伴有意志、情感、灵感、直觉等非理性因素的作用。

  主体条件对认识的影响作用表明:提高人的素质,全面优化主体的肉体状况和精神状况,对于我们民族的认识能力和认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认识的本质是主体通过实践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一)唯物主义反映论包含两个基本观点:

1、认识的唯一源泉是客观物质世界。

2、认识能够提供客观物质世界的正确映象。

  虽然唯物主义都是反映论,但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它与旧唯物主义有本质的、原则的区别。

    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关系的原理,是理解认识本质的出发点。认识是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观念的反映关系。这种关系的实质是:主体反映客体,在头脑中形成关于客体的观念的映象;客体被主体所反映,转化为主体观念中的内容。反映关系不能脱离实践关系,必须以实践关系为基础;而在实践关系中又必然发生主体对客体的观念的反映关系即认识。

(二)认识的本质是主体通过实践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不但与唯心主义先验论和不可知论是根本对立的,而且与旧唯物主义的反映论有着本质区别。

   1、旧唯物主义是直观的、机械的、消极被动的反映论

  (1)旧唯物主义离开社会实践和人的历史发展来考察人及人的认识问题。

  旧唯物主义把人看成纯粹自然的人,设想一个脱离社会关系和社会实践而存在的抽象的人,把人混同于一般动物,因而认为人只能消极地、被动地适应外界环境,抹杀了人的自觉能动性,也就把人的认识看成只能是对客观事物的消极被动的反映。

  (2)旧唯物主义不了解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

  在旧唯物主义看来,客观世界只是观察、适应的对象,而不是实践和改造的对象,因而只能在消极地适应客观世界的过程中被动地、直观地反映客观世界。

  (3)旧唯物主义脱离辩证法来观察认识问题

  由于旧唯物主义不懂得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和认识发展的辩证过程,所以它把认识看作是不包含矛盾的,一成不变的,一次完成的,如同照相机照相一样,这样就不能透过现象去把握事物的本质,抹煞了人类认识的社会性、主体性和能动性,也就不能彻底驳倒不可知论,也不能科学地解决认识问题。

   2、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的反映论

  (1)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人是有生命的、结成一定社会关系并受一定思想支配的物质实体,它具有感觉能力、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作为认识主体的人,即实践着的人,它不仅能主动地适应环境,而且能进行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具有能动性。

  (2)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把反映论的观点贯彻到历史领域,第一次把实践引入认识论,把人类的社会实践作为全部认识论的基础,立足于科学的实践观,全面地考察主体与客体、认识与对象、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从认识与实践的相互作用中,科学的说明了认识的形成、本质和发展规律。把认识论问题同人类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联系起来,科学地解决物质与意识,主观与客观的辩证关系,阐明了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和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

  (3)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把辩证法运用于反映论,指明了认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由浅入深,由部分到整体,由低级到高级的辩证发展过程。认识的各种因素、各种环节之间即相互对立,又相互依赖、相互转化,构成复杂的矛盾运动。认识不仅反映物质世界,而且通过实践对物质世界发生巨大的反作用。从而揭示了认识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认识的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真理和谬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关系都是辩证的关系。认识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从不知到知,从知之不多到知之较多,从现象到本质,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比较深刻的本质这样一个无限发展的辩证运动过程。认识的能动性不仅表现为从实践到认识,从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进而揭示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还表现在能动地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发展。

由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把实践引入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认识论,克服了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缺陷,突出了认识的能动性,从而从根本上驳斥了唯心主义的先验论和不可知论,把旧唯物主义的消极的、被动的、直观的反映论改造成为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既坚持了认识的唯物论,又坚持了认识的辩证法,科学地解释了认识的本质和发展规律问题,实现了认识论上的伟大变革。

 

    三、实践及其形式和特点

   (一)实践的概念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是人们有目的地改造和探索客观世界的社会性的物质活动。

   (二)实践的形式

  1、实践活动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基本形式有以下三种:

  (1)生产实践

  (2)处理和调整社会关系的实践

  (3)科学实验

  2、实践活动还有许多非基本形式:

  ①不直接改造客观对象的某些活动,如:天文观测、社会调查等。这是社会实践系统的一个层次,是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的一种手段或准备。

  ②即是精神的又是物质的某些活动,如:教育、文艺、体育活动等。

    (三)实践的主要特征(或特点)

    1.客观物质性(直接现实性)

    2.自觉能动性

3.社会历史性

 

  四、实践和认识的相互作用

    认识和实践的相互作用表明了二者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不仅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起决定作用,在认识问题上坚持了唯物主义;同时又承认认识对实践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对实践有能动的反作用,即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又在认识问题上坚持了辩证法。

    (一)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人的认识是适应实践的需要,为解决实践提出的问题和任务而产生的。一切科学知识都是人们实践经验的总结,实践出真知。从认识的总体上和根源上来讲,任何一种认识都来源于实践,都离不开直接经验;但是,这并不否认接受间接经验、书本知识;学习书本知识,接受间接经验,既是必要的,又是非常重要的。然而间接经验只是“流”,而不是“源”。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1)实践不断给人们提出新的认识课题,规定认识发展的方向,只有当实践向人们提出新的要求和新的问题时,才能推动人们进行新的探索,从而获得新的认识。

  (2)实践给回答新问题提供了必要的经验材料,使发展新的科学知识成为可能。

    (3)实践的发展给人们不断地提供认识工具和技术手段。

    (4)社会实践推动着人类思维能力的发展。

    3.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从实践中获得的认识,究竟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以及正确的程度如何,只能靠实践来检验。一般来说,凡是在实践中被证实了的,达到预期成果的认识则是正确的;否则,就证明认识同客观外界的规律性不相符合或不完全符合。一句话,认识正确与否,要靠实践来检验。

    4.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也是认识的归宿。认识世界的目的就是为了寻求正确的理论,指导我们的实践,进一步改造世界。认识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一切科学理论,都是为社会实践这个目的服务的。离开了为实践服务这个根本目的,认识也就没有意义了。所以,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

  总之,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在认识中起决定作用。正如列宁指出:“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先的和基本的观点。”(《列宁选集》第2卷第142页)实践是认识的起点,又是认识的归宿,并贯穿于认识的全过程。所以说,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之第一的基本的观点。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的反映论,它强调认识的产生(来源)、发展(动力)、检验(标准)和归宿(目的)都离不开实践。任何否认实践的重要性,否认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的观点都是错误的。

    (二)认识对实践能动的反作用

认识对实践能动的反作用突出地表现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1.这种指导作用是由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

    实践的能动性决定了认识只有指导实践才能发挥其功能,才能达到其目的;实践本身也需要认识的指导。

    2.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

    在人类社会早期,人们的实践活动水平很低,认识的水平也很低,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也比较小,实践活动的盲目性较大。随着人类实践的发展,人类的认识不断由浅入深,由少到多,深入地认识了客观世界各个方面的本质和规律,形成了门类众多的科学理论认识,从而更充分地发挥了认识对实践的能动指导作用。

    3.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又具有两种不同的性质。

    认识按其性质有正确和错误的区分,由于性质的不同,认识的作用也就不同。正确的认识由于正确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因而能够指导实践正确地进行,促进事物的发展,使人们在实践中获得成功。错误的认识由于歪曲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因而对实践起着误导和阻碍作用,使人们在实践中遭受挫折和失败。同时,认识对实践的指导过程又是实践对认识进行检验的过程,通过实践,不断纠正和排除错误的认识,发展正确的认识,才能保持认识的正确性,不断发挥认识对实践的能动的指导作用,使人们在实践中不断获得成功。

    综上所述,实践对认识有决定作用,认识要依赖于实践;同时,认识又对实践有能动的反作用,二者之间是一种相互作用的关系。其中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是根本的,而认识对实践的能动的反作用是相对的。人类的认识运动正是实践和认识的不断相互作用的统一过程,因此,两者之间是一种不可分割的辩证统一关系。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既要反对理论脱离实践的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又要反对轻视理论指导的经验主义和非理性主义的理论根据。

 

第二节  认识的辩证过程及其总规律

一、认识发展的辨证过程

(一)由实践到认识

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的第一次能动的飞跃,它回答了认识如何产生的问题。

1、感性认识

  (1)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过程中,通过感觉器官直接接触外界事物而得到的关于事物表面现象的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

    (2)感性认识的形式:感性认识是通过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实现的。

  ①感觉是通过各种感觉器官对客观事物个别特性的反映。

  ②知觉是对事物的各种感觉的综合。

③表象是知觉的再现。

(3)感性认识的一般特征:(共同特点)

  ①直接性  ②具体性

(4)认识由感觉、知觉到表象,已经显示了认识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

   2、理性认识

  (1)理性认识是人借助于抽象的思维对感性认识材料进行加工、整理、概括而成关于事物的本质、事物全体和事物的内部联系在认识,是感性认识的深化,是认识的高级阶段。

  (2)理性认识的基本形式

  ①概念是对同类事物共同的一般特性和本质属性的概括和反映,是思维的细胞,是思维的最基本形式。

    ②判断是运用概念揭示事物之间以及事物与属性之间的联系,它判明或判定事物是什么或不是什么,是否具有某种属性。

    ③推理是由已知合乎规律地推出未知的思维形式,是通过对某些判断的分析和综合再现出新的判断的过程。

    (3)理性认识的特点

①间接性   ②抽象性


   3、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1)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对立的:

  这主要表现在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中的两个不同的阶段;它们之间不仅有量的区别,而且有质的不同。感性认识是直接接受信息,认识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各个片面和外部联系;理性认识是对信息作加工处理,认识事物的本质、全体和内部联系。二者是统一认识过程中不同质的认识阶段。

  (2)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统一的:

    ①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

  ②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深化为理性认识。

  ③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渗透的。

 

4、实现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须掌握丰富可靠的感性材料。

  (2)必须要有完善的主体结构。

  所谓完善的主体结构是指由正常健康的自然身体结构、和谐协调的社会结构和完善向上的精神结构而组成的主体结构。

  (3)要用辩证思维的方法,对感性材料进行改造制作。

    毛泽东说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工夫”,(《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68页)就是辩证思维方法的具体应用。

  ①对感性材料进行比较和分析、鉴别与核实,撇开不反映事物本质的材料,去调虚假材料。

②把各种材料联系起来思索,从事物的相互联系中,找出本质的联系,通过事物的表面现象进到事物的内部,揭示事物的本质的规律性,实现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

    (4)对社会现象的认识还必须坚持正确的立场。

    对革命者来说,就是要坚持无产阶级立场。要不带偏见,根据客观事实,实事求是地对感性材料进行取舍,才能获得合乎实际的理性认识。

   5、反对实际工作中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

  (1)实际工作中的教条主义,犯了类似的唯理论的错误,轻视实践,轻视感性经验,不从实际出发,而是从“本本”出发,把马克思主义当作教条,到处生搬硬套。

  (2)实际工作中的经验主义,犯了类似经验论的错误,轻视理论,否认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必要性,把局部的狭隘的经验当作普遍真理,到处套用。

  

 (二)、由认识到实践

   1、实现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具有重大意义:

    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还不是认识过程的完结,因为这种理性认识是否正确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性,能否转化为现实,依靠理性认识本身是无法回答的。这是认识过程中遇到的又一个矛盾。解决这个矛盾,就必须实现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这是因为:

  (1)实践是认识的目的。人的全部活动无非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即在实践中形成思想和实现思想。这两次相互联系的飞跃:第一次飞跃是第二次飞跃的准备;第二次飞跃是第一次飞跃的归宿。认识本身不能直接改造世界,只有回到实践中去即实现并完成第二次飞跃,化为群众的行动,才能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实现改造世界的任务。

    (2)实践本身的要求。没有正确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只有在正确理论指导下,才能自觉地实现改造世界的目的。

  (3)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在实践中获得的理性认识,只有回到实践中去,才能得以检验,加以修正、补充和发展。

    2、实现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的条件:

    (1)理性认识本身应当是正确的或基本正确的。

  (2)理性认识必须和具体实践相结合。

  (3)理性认识必须化为具体的实践计划或模型。

  (4)理性认识转化为实践的历史制约性。

  (5)理性认识到实践过程具有复杂性。

  (6)理论的实现必须具备一定的科学技术手段和社会物质力量。

    具备了必要的主客观条件,还必须注意科学的工作方法。最重要的是进行典型试验,取得经验,然后加以推广。

 

  (三)认识过程的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

  1.任何一个正确认识都不是一次完成的,需要反复多次。   

  2.每一次再认识之后,都可能纠正错误的认识,增加新的认识,使人们对客观事物认识在新的深度和广度上得以扩展。   

  3.个人的认识是有限的,人民群众的认识是无限的;每一个历史时代的个人或群体的认识是有限的,而世世代代延续下去的人类认识则是无限的。

 

    二、认识发展的总规律

(一)人类认识发展的总规律

    毛泽东对人类认识的发展作了如下概括:“通过实践而发现的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73页)这是对人类认识运动辩证过程的基本概括,这一概括,言简意赅,从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上,揭示了人类认识不断深化的客观规律即:人类认识发展的总规律。

 

(二)人类认识发展的总规律的内涵

揭示并阐明了人类认识运动是一个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浅入深,循环往复,曲折上升、无限发展、日新月异、永无止境的矛盾运动过程。

    1.认识过程是曲折的。

这种曲折性不仅表现在对一个具体事物、具体过程的认识,而且表现于整个人类认识的无限过程。正如客观世界的发展过程那样,人类的认识运动也是遵循着否定之否定规律而发展的。我们知道,客观世界作为系统,它的层次是无限的;作为过程,它的发展是无限的,人类的实践也是无限发展的。因此,人类的认识必然是对无限发展着的客观世界的无限接近,这一无限接近的过程,不是直线的,而是近似于螺旋的曲线。

2.认识过程是上升的。

    认识和实践发展的总过程,从形式上看,似乎周而复始,原地踏步;从实质上看,则是上升的、前进的。因为实践和认识的每一循环,都比较地进入到高一级的程度,不是也不可能永远停留在一个水平上。

    3.“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往复、无限发展的认识运动,体现着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认识发展的过程,就是主观和客观的矛盾展开的过程,但是,主观和客观的矛盾只有通过认识和实践的矛盾运动才能够具体化,才能够表现出来。就是说,主观和客观的矛盾是在实践中产生和解决的。实践是具体的、历史的,因而主观对客观的认识也是具体的、历史的。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认识和实践的统一,都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三)认识发展总规律的意义

    1.认识发展的总规律,即实践和认识辩证发展的总过程原理,是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论基础。

    2.正确地把握人类认识发展的总规律,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超越现实的历史发展阶段,把只有将来才能办到的事勉强地拿到当前来做,是不正确的。但是,客观过程已向前推移,实践已向前发展的时候,就不能固守已有的认识,拒绝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而必须自觉地再实践,再认识,使认识和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主观和客观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才能有效地防止实际工作中的“左”或“右”的错误。纵观我们党的历史,从认识论上看,一切成就和胜利,都是坚持了理论(认识)和实践的统一的结果;一切错误和挫折,归根到底就在于违背了这一原则。

 

 

 

  第三节 真理论    (在实践中认识和发展真理)

    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反映有正确与错误之分,真理是正确的反映。所以:1.真理问题是认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它是实践和认识关系问题中的一个方面。2.认识的任务,就在于不断地排除谬误,达到真理性认识,在真理的正确指导下进行实践,发展和检验真理,以便更有效地改造世界。

  一、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是标志主观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一)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

1、两种根本对立的真理观

  (1)以承认真理的客观性为特征的唯物主义真理观;

  唯物主义认为,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所反映的内容是客观物质世界,不是主观自生的,有其客观的反映对象。

  (2)以否认真理的客观性为特征的唯心主义真理观;

    形形色色的唯心主义否认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否认认识是对物质世界的反映,也就必然否认客观真理。

  ①客观唯心主义认为:世界的本原是上帝或某种客观精神,所以,在他们看来,真理就是对上帝或所谓“客观精神”的认识,把真理当成某种客观精神的自我认识或神的创造。

  ②主观唯心主义者根本否认不依赖于人类意识的客观对象的存在,往往公开主张真理是主观的,否认真理有不依赖于主体的客观内容。  

   2、正确理解真理概念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但并不等于客观事物本身。

    真理是一个认识论范畴,是与“谬误”相对立的一种认识。如果把真理同真实混为一谈,就等于取消了真理,取消了真理研究。

真理的客观性,首先是指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

真理的客观性,还表现在检验真理的标准也是客观的。

(2)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任何真理都是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

    真理作为一种认识,是通过语言和各种逻辑形式表达出来的。没有语言,没有感觉、知觉、表象和概念、判断、推理等反映形式,就不能形成关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也就无所谓真理。

  (3)真理不包括同客观实际相违背的主观因素和主观成分,否则便抹杀了真理和谬误的界限,从而取消了客观真理。  

   3、真理的客观性决定了真理是有价值的

  “价值”这个概念反映的是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一种效益关系。它既离不开主体的需要,也离不开客体的特征,两者缺一不可。

  (1)真理的价值是指真理能够满足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需要的属性,也可以称作真理的有用性。

  (2)真理的价值是对社会主体而言,不是对某些个人或集团的主观欲望而言。

  (3)真理的价值要通过实践才能实现

  (4)在同一条件下对同一客观对象的正确认识只能有一个

  (5)真理本身没有阶级性,但在阶级社会中,人们对真理的认识和运用,在一定程度上要受到阶级的制约和影响。

   

  (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标准”一词,本意为判决、检验的方法、手段和途径。真理的标准,就是检验、证明认识的真理性的方法、手段和途径,即用什么方法和手段,通过什么途径来查明和判定认识是否同客体相符合。

   1、在真理标准问题上的非马克思主义的观点

  (1)经验主义,主张把人的感觉或“经验”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2)唯理论者,主张把“理性”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强调所谓的自明性、连贯性或无矛盾性,认为只要理论清晰明确、不言而喻、不证自明便可算真理。

  (3)教条主义,认为“圣人”之言是真理的标准。

  (4)实用主义,认为有用即是真理的标准。  

2、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性决定的。

(1)真理的本性就是主观正确的反映客观,主观同客观相符合,即具有能动性的特点。认识不能在自身范围之内随意规定客观现实,也不能用自己去证明自己是否正确,客观事物本身没有把认识同自身联系起来加以对照的特性,从而也不能判明认识与自身是否符合,唯一能把主客观联系起来、沟通起来、用来充当检验认识标准的,只能是社会实践。用认识指导实践,再用实践的结果与认识加以对照,从而确认该认识是否正确。

  (2)实践的特性是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一种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它不是意识的东西,但又能见之于客观,具有能动性,具有把主观与客观联系起来的功能。通过实践,实施主观认识,达到预期结果,则证明认识正确,反之则错误。

   3、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1)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又称确定性。它是指:人类任何认识的正确与否,只能由实践来检验。这是唯一的、绝对的、无条件的,此外无别的标准。实践最终一定能够检验出认识的真理性。

  (2)实践标准的相对性,又称不确定性。它是指:实践检验的结果不是绝对准确和固定不变的。

    ①实践对于认识的检验一般地都不是一次可以完成的,而需要反复进行多次。

  ②实践对于认识的检验一般地都不是一劳永逸的.

    综上所述,只有客观的社会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标准即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是绝对和相对的统一。如果把二者割裂开来,只承认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否认实践标准的相对性,就会导致思想僵化,阻碍真理的发展;只承认实践标准的相对性,否认其绝对性,就会陷入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泥坑,堵塞认识真理的道路。   

   4、实践标准不排斥逻辑证明和科学理论的作用

    辩证唯物主义承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并不否认人类理性和逻辑证明在检验真理过程中的作用。但逻辑证明和科学理论不能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1)逻辑证明只是一种方法,而不是标准。

  A.逻辑证明的前提,逻辑证明自身并不能保证它的真实和正确,而要依靠实践的证实。逻辑证明本身是主观的东西,必须以已被实践证明真理性认识为前提。逻辑推理注重命题形式之间的必然联系,并不涉及命题的内容,它所证明的仅仅是结论和前提的蕴含关系,至于前提或被蕴含其中的结论是否与客观对象相符合,却只能实践作出回答。

  B.逻辑证明所遵循的规则不是先验的,而是在实践中产生并被实践千百次检验证明过的。

  C.逻辑证明所证实的过程和结论,仍需回到实践中进行检验,才能最后鉴别其是否正确。单靠逻辑证明在许多情况下会得出错误的结论

  (2)科学理论包括马克思主义在内也不能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①科学理论也是主观范畴

  ②任何科学理论都要随着客观事物的发展而发展。

  ③为防止二元论、两个标准或双重标准,必须坚持实践标准的唯一性。

  ④革命理论的指导作用与检验真理的客观标准是两回事。革命理论的指导作用是巨大的,不可忽视。具有方法论、预见、动员、解放、识别等等作用,但不能充当检验真理的标准。

 

  二、真理的辩证发展

  真理是一个过程。真理的发展即是一个由相对真理不断走向绝对真理的过程,又是同谬误不断斗争的过程。

  (一)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1、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

    (1)绝对真理

  绝对真理也称真理的绝对性,是指真理所具有的如实反映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属性。

  ①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必然是认识同认识对象的一致,都包含有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和人类意识的客观内容,这一点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②每一真理的获得都是对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进一步接近或逼近,人的认识最终是能够全面、深刻地反映物质世界及其规律,不断向新的广度的深度发展,达到认识与对象的一致,这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③就人类的认识的本性来说,完全可以正确的认识无限发展的客观世界;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

   (2)相对真理

  相对真理也称真理的相对性,是指生活在一定历史时代的人们对无限的物质世界的真理性认识是有条件的、具体的、相对的。

  (1)从认识的广度上说,生活在一定的历史时代的人们在一定条件下获得的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只是对无限的物质世界的一部分、一个方面、一个片断的反映。

  (2)从认识的深度上说,在一定条件下,人们对于特定事物和现象的认识也只能达到一定的程度、一定的层次,只能近似地反映它。

   2、任何真理都相对和绝对的统一   

    (1)对立性表现在:

    绝对真理是无条件的,相对真理是有条件的。

    (2)统一性表现在:

  ①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是相互依存的。

    ②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是相互包含的。

    ③真理的发展是由相对向绝对不断转化的无限过程。   

  相对真理在内涵上的丰富、充实和外延上的精确限定,形成更全面深刻更精确的新的相对真理,其中所包含的绝对真理“颗粒”不断增加;

  随着人类实践和认识的发展,发现越来越多的新的真理,使相对真理在数量上扩大增加,同时人们把握到的绝对真理“颗粒”也越来越多。人们对真理的认识,就是这样一个由相对走向绝对的无限接近或逼近客观世界全部真实情况的过程。

   2、真理的二重性是由认识客体的二重性、认识能力的二重性及实践标准的二重性决定的。

  (1)从源泉的角度看,真理的二重性根源于客观物质及其发展的二重性。

  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和发展是绝对的,因而真理作为对物质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也包含着不容置疑的客观内容,具有绝对性。物质世界中的每一具体事物和过程,其具体的表现形态都是有限的、相对的,因而人们对有限的具体事物、过程的正确认识以及人们通过有限去把握无限而获得的对整个物质世界的正确认识,都只能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物质世界的无限与有限的辩证统一,正是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辩证统一的客观基础。

  (2)从主体角度看,真理的二重性是由人的认识能力的二重性决定的。

  人类的认识就其本性和可能性而言是至上的、无止境的,能够从不知到知、从知不多到知之较多,从知其现象到知其本质。同时人类的认识总是处在一定历史时代的具体的人的认识,其认识能力又是有限的、非至上性的。人们受自身肉体和精神条件的限制、受客观对象的本质的暴露过程的限制,很难充分完备地认识客观对象。思维的至上性与非至上性的统一,正是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统一的主体原因。

  (3)从发展的角度看,真理的二重性是由实践的二重性决定的。

  实践能够使主体和客体达到矛盾的统一,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这也就决定了人的认识能够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决定了真理具有绝对性。实践解决主客体的矛盾是有条件的、有局限性的,这就决定了人的认识的正确性也是有条件的、有限制的,决定了真理是具有相对性的。

  (4)从真理的检验来看,真理的二重性取决于实践标准的二重性。

  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即绝对性与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即相对性的统一,决定了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的统一。

   4、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及其辩证关系表明:真理是具体的历史的而不是空洞的抽象的。  

   5、形而上学的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都是错误的

    (1)绝对主义片面夸大真理的绝对性,否认真理的相对性,视真理为一种固定的状态,而不是一个辩证的过程,把现存的真理当成终极真理,以为人们可以躺在这些真理的成果上不再去探求物质世界的奥秘。绝对主义必然造成理论的教条化和认识的僵化,从而阻碍认识的发展。(教条主义)

  (2)相对主义片面夸大真理的相对性,否认真理的绝对性,把真理看成是没有客观内容和客观标准的东西,看成是纯粹相对的东西。(易导致诡辩论)

    6、坚持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统一原理的意义

    第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经实践证明了的普遍真理,具有绝对性。我们在实践中必须坚持它的指导,否则就会偏离社会主义方向。

    第二,马列主义又是相对真理,必须在同本国实践的结合中,对它加以丰富和发展,决不能把它当作教条,把它僵化和凝固化。毛泽东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总之,根据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辩证统一的原理,对待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正确态度只能是既坚持又发展,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坚持。

 

  (二)真理在克服谬误过程中发展  (真理的发展规律)

  真理由相对向绝对的不断转化,是通过认识领域不同见解的比较和争论,逐步克服谬误的过程。真理同谬误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真理的发展不是一帆风顺的,它是和谬误在矛盾斗争中推动着真理的发展,它要克服错误,修正、补充真理,战胜谬误,为真理的发展扫清道路。

   1、真理与谬误的辩证关系

  (1)真理和谬误是根本对立的,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在一定范围内,真理和谬误有着原则的界限,是不能混淆的。真理和谬误往往相伴而行。

  ①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有着客观的内容。而谬误是同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相违背的认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歪曲反映,是错误的认识,缺乏客观真实的内容,是“虚假”的内容。

  ②真理在主观形式上必须是真实的判断。一个判断是不是真实判断,就看它所表达的内容是否与客观事物及其过程的真实面貌相符合。如果一个判断真实地表达了客观对象,那么这个判断就是真理性判断;反之,如果一个判断虚假地或歪曲地表达了客观对象,那么这个判断就是非真理性判断,就是谬误。在这里,归根结底用来区别真理与谬误的只能是认识的内容的客观真实性。

    在人们认识过程中,总是难免产生谬误。

  (2)真理和谬误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的

  ①真理与谬误是相互依存的

  真理与谬误是在比较中才被鉴别的。没有正确就无所谓错误,没有错误也就无所谓正确。真理和谬误作为人类认识过程中的一对矛盾,互相依存。真理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这是真理发展的规律。

  ②真理和谬误在一定条件下还能相互转化。   

  A.是真理转化为谬误的情形

第一,真理都是具体的,任何真理都有自己适用的条件和范围,如果超出这个条件和范围,就会变成错误。

第二,全面的真理性认识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其中的每一个原理都同其他原理处在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之中。如果把其中的一个原理孤零零地抽出来,切断同其他原理的联系,不受其他原理的制约,它也会丧失自己的真理性。  

B.谬误向真理的转化。

第一,既然超出一定的范围或条件,真理就会变成谬误,那末,只要原来的范围或条件得到恢复,谬误回到原来的界限之内,它又会变成真理。在一定的范围内看来是谬误的东西,当它超出这个范围而进入另一个范围时,就有可能变成真理。

第二,纠正错误的认识,从谬误中吸取经验教训,也会使谬误转化为真理。

错误往往是正确的先导,吃一堑长一智,失败常常是成功之母。人们在社会实践中,有成功也有失败。但人们只要在失败中善于分析犯错误的原因,从错误中总结有益的经验,吸取失败教训,就能够达到对于事物的正确认识,使错误转化为正确,使谬误转化为真理。

第三,在批判谬误中发展真理,是谬误向真理转化的另一形式。“反面教员”也可利用,不承认反面教员的作用,就不是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通过对谬误的批判,不但可以增加“免疫力”,并且可以使真理的内容更加丰富起来。

  与真理向谬误的转化相对应,谬误向真理的转化也就是恢复真理的具体条件、恢复其适用时间与空间、恢复部分论断的整体联系。对于这种由于超出其空间适用范围而形成的谬误,只要回到原来的范围内,它就重新转化为真理了。

值得注意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条件”是转化的前提,没有必须具备的条件,转化则会成为诡辩论。

 

   2、在真理的发展中,谬误是不可避免的。

  (1)人类主体在认识中的表面性、片面性和绝对化倾向,是产生谬误的认识根源。

  A.表面性就是只停留在现象表面,不深入事物本质的认识倾向。

  B.片面性是把事物的复杂联系简单化、把有机整体割裂开、只抓住一点就下全面结论的认识倾向。所谓“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以及“坐井观天”就是最典型的表现。

  C.绝对化则是用固定不变的观点对待已经变化了的事物的认识倾向。

  (2)人们受社会历史条件和社会地位的制约,也会产生某些谬误。

  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事物的发展还不充分,本质尚未暴露出来,人们对该事物的认识也只能达到一定程度。在阶级社会中,反动的落后的阶级意识还会故意忽视和歪曲客观事物的真实本质,用错误的理论来欺骗人民群众,这是产生谬误的社会根源。

真理与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这是人类认识发展的基本规律之一,是真理发展的基本规律。

 

   3、谬误对真理的阻碍

  (1)错误的理论总是束缚人们对真理的追求

  谬误好比是探求者的“绳索”和“藩篱”,它束缚着人的思想和行动,使之不敢越雷池一步,这势必会阻碍真理的发现和进一步发展。在客观事物面前,人们如果恪守旧的错误观念和信仰,就不会去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即使有少数人宣传真理,也不会得到人们的理解和承认。

  (2)谬误总是借助其社会势力,压制人们对真理的追求。特别是在阶级社会,有些真理所揭示的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某些阶级的利益相对立,就会遭到残酷的扼杀。

 

   4、真理必定战胜谬误,因为:

  (1)真理正确地反映的客观物质世界及其规律,能够经受实践的检验。真理经得起实践的比较,也经得起实践的运用,人们最终一定会发现真理,坚持真理,发展真理,真理必定会战胜谬误。

  (2)真理由于具有客观内容,因此经得起逻辑的辩论

  真理的形式是客观内容的外在表现,在与谬误的辩论中,它不会被驳倒,更不会被消灭。俗话说:“鼓不敲不响,理不说不明”,正是在不断的辩论中,谬误被否定,真理被发现。

   5、“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发展真理、克服谬误的正确方针

  真理与谬误的斗争是具体的,其情况是错综复杂的。真理和谬误的矛盾斗争推动着真理的发展;真理又是在克服自身的不完善性过程中发展的。我们所说的“双百”方针不是自由主义,而是基于实践基础上的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或有益的探索。因为真理和谬误是相比较而存在的,没有比较和斗争,一家独言,是无法辨别真伪的。而真理与谬误的斗争,又往往表现为不同见解之间的争论。  

因此,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地、具体地、历史地、细致分清真理与谬误的界限,区别对待,并在争论中坚持真理,修正谬误。

    真理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这是真理的发展规律,因此,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就要坚持和发展真理,勇于同谬误作斗争,树立为真理而奋斗的理想。在人类探索真理的历程中,经历了真理和谬误的长期斗争。即使到了社会主义,发现、捍卫和发展真理,也难免要同各种各样的错误进行斗争。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应该树立终生为真理而奋斗的理想,作一名随时为真理而献身的无畏战士。同时,要善于同谬误作斗争,对谬误及其产生根源进行具体的分析,创造条件,使谬误转化为真理。

 

第四节  认识论和思想路线 -----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党的思想路线)

    一、认识论和思想路线的一致性

    (一)什么是认识论和思想路线?

    1.认识论是关于认识的起源、本质和发展规律的理论。

    2.思想路线就是某一阶级、社会集团或政党化为指导思想并用以支配自己行动的认识路线。

    (二)认识论与思想路线的关系

  1.认识论是思想路线的理论基础,是一定阶级及其政党思想路线的哲学依据;而思想路线则是认识论、方法论一般原则或原理的具体化,是它们在实际工作中贯彻、应用和体现。因此,二者是一致的。

  2.马克思主义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认识路线,所以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必然会坚持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相一致的思想路线。

    (三)两种根本对立的认识论和思想路线

    在认识论上,有唯物主义认识论和唯心主义认识论之分;在思想路线上,就有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主观主义的思想路线。

    1.唯物主义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基本前提出发,它的认识论是反映论,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认识路线。把这条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就必然形成从实际出发,按照实际情况决定工作方针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2.唯心主义从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的前提出发,它的认识论是先验论,必然坚持“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认识路线,在实际工作中必然从主观愿望或某种教条出发,坚持脱离客观实际的主观主义思想路线。

    (四)马克思主义与实践相结合,使科学认识论和正确思想路线达到高度一致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唯一科学的认识论,它以社会实践为基础,正确地说明了认识的产生、发展、检验的标准和目的,科学地解决了认识和实践的关系问题,为人们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指明了正确道路。因而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认识世界和改造的活动,离不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指导。但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也只有化为无产阶级政党的思想路线,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才能发挥其巨大的指导作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为无产阶级政党正确的思想路线提供了理论基础;正确的思想路线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通向实际生活的桥梁和在实际工作中的体现。科学认识论和正确思想路线的一致性,正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生动体现。

 

    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一)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

  中国共产党制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基本内容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这几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和相互惯通的有机整体,其核心是实事求是。因此,可以概括为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二)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

   1.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党的思想路线的出发点和前提。

    2.一切从实际出发同理论联系实际是一致的

  3.实事求是是我们党思想路线的实质和核心。

    所谓“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求”就是探索、分析和研究;“是”就是客观事物内容的本质、内部联系及规律性。“实事求是”就是从客观实际出发,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分析研究,找出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性。从而,获得真理性的认识,作为行动的指导。

  ①承认“实事”就是承认事物的客观实在,承认必须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认识它,体现了唯物主义的基本精神。

  ②“实事”和“是”体现了现象和本质的统一,人不仅要了解现象,更要认识事物的规律,这就是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

  ③“求”就是下功夫探索,体现的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的辩证统一。

    4.实事求是的基本途径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的发展真理

 (三)党的思想路线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作用

思想路线的作用在于指引某一阶级、政党或集团从事具体的活动,达到按客观世界的规律改造客观世界的目的。

1.实事求是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条件

  2.实事求是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理论基石

  3.实事求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根本保证

 

    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

    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第二次历史性飞跃的理论成果,是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和活的灵魂,贯穿在邓小平同志全部思想理论和实践活动中。邓小平理论中任何一个原则和观点,都是邓小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研究新时期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成果,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结晶。

    (一)明确指出实事求是是毛泽东思想的精髓

    (二)重新确立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三)把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结合起来

     (四)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

 

  第五节  正确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一.正确认识世界的科学思维方法    (辩证思维方法)

    (一)归纳和演绎

   1.归纳和演绎的概念:

  (1)归纳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方法,即从个别的或特殊的事实中概括出一般性原理的思维方法。

  归纳根据它所概括的对象是否完全,可分为:

  ①完全归纳就是在观察了某类事物的一切对象的基础上作出的概括。完全归纳是一种确定性推理,其结论是必然推出来的。但是,完全归纳通常只能在理想状态下存在。因为客观事物是无限的,人类在具体的认识过程中,很难实现对一切对象的观察。因此,事实上运用的比较多的是不完全归纳。

  ②不完全归纳则是在抽象和具体观察了某类事物的部分对象的基础上作出的概括。

  (2)演绎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推理方法,即是从一般原理推论出特殊或个别结论的思维方法。

    可见,归纳思维过程是从个别到一般,演绎则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思维过程。

   2.归纳和演绎的辩证关系

  (1)二者是相互对立的。这主要表现在它们是两个方向相反的思维方法,它们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起着不同的作用。

  ①归纳是从个别事实走向一般概念、结论的思维方法;归纳的作用,在于通过观察和实验,从许多个别的或特殊的事物中概括出某种共同的东西,从而得到一般性的知识。

  ②演绎是从一般的概念、原理走向个别结论的思维方法;演绎的作用,在于把归纳出来的原理进一步扩展和深化,并对将要出现的事物作出科学的推测。

  (2)二者是相互统一的。这主要表现在它们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互为前提、相互促进的。

  ①归纳是演绎的基础,是演绎的补充。演绎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思维运动,演绎开始的前提,一般原理是通过归纳总结和推理而来的。可见,没有归纳就没有演绎。

A、作为演绎出发点的一般原理往往是归纳得来的。

  B、演绎的结论还必须经过归纳来证实和丰富。

  ②演绎给归纳提供指导和依据。

    演绎是归纳的前导,是归纳的补充。归纳是从观察和搜集大量经验材料开始的,而收集什么材料,对材料怎样归纳等,都是由演绎规定并指导的。归纳所得的结论是否充分可靠,还必须靠演绎补充和修正。

  A、演绎给归纳以目的和方向

  归纳本身解决不了自己归纳什么、怎样归纳、为什么要进行归纳等目的性和方向性的问题,所以归纳必须求助于演绎。为了提高科学研究的自觉性,使实验和观察及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取得成效,就必须在某种理论的指导下进行实验题目的选择、实验的构思和设计、实验具体方案和技术手段的确定、实验数据的处理、实验结果的概括和应用等。

  B、演绎为归纳结论提供理论上的根据

  以经验知识为主要根据的不完全归纳,它的结论仅仅是根据某种事例的多次反复和没有发现相反的情况所概括出来的。因而具有或然性,可能真,也可能假,不是完全可靠的。因此,要确认所得的结论的真实性,就必须运用演绎等方法,进行科学的分析,使之既有经验知识的依据,又有理论上的根据。

  C、演绎帮助理解归纳得出的结论

  因为归纳的结论是在概括经验知识的基础上得出来的,所以这种结论即使已经接触到了事物的本质,也还不能帮助人们理解这个本质,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因此,必须借助演绎帮助理解归纳得出的结论。

  ③归纳和演绎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A、人们的认识运动总是从个别事物开始的,从个别概括出一般。因此,人们通常是从归纳开始,归纳出来的结论成为演绎的前提,归纳转化为演绎,演绎使归纳的认识成果得到扩大和加深。

  B、演绎中得出的结论又成为归纳的指导,演绎转化为归纳,用事实材料的归纳来验证和丰富演绎的结论。

   

  (二)分析和综合

    1.分析和综合的概念

  (1)分析是在思维中把认识的对象分解为不同的组成部分、方面、特征等,对其分别进行研究的方法。

  (2)综合就是在思维中把对客观事物的各个部分、方面、侧面和属性的认识联结成为一个整体,达到从总体上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的思维方法。

   2.分析和综合的辩证关系

  (1)二者是相互对立的。这主要表现在:分析和综合在思维过程中的起点次序以及运动方向相反,各自的职能也不同。二者是两种方向相反的思维方法,一个是从整体到部分,另一个是从部分到整体。

  ①分析是在思维中把认识的对象分解为不同的组成部分、方面、特性,对它们分别加以研究的方法。

  ②综合是把分解开来的不同部分、方面再组合为一个统一整体而加以研究的方法。

  (2)二者是相互统一的。

  ①分析和综合相互依赖:

  A、综合以分析为基础,没有分析就没有综合;只有对事物的各个部分、方面有了清楚的认识,才能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综合。

  B、综合是分析的前导,没有综合也没有分析;人们在分析之前,对客观对象总是有个整体观念,人们正是在这个整体观念的指导下进行分析的。否则,分析就无从下手。

  ②分析和综合相互渗透:

  在人们的实际思维活动中,分析和综合是不能截然分开的。分析的过程中有综合,综合的过程中也有分析。

  ③分析和综合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A.分析向综合的转化。

    B.综合向分析的转化。

   

  (三)抽象和具体

    1.抽象和具体的概念

  (1)感性具体就是人们通过感官得到的事物生动而具体的完整形象。

  感性具体是认识的起点,但这种感性具体只是对事物现象的反映,是对事物整体的混沌的认识,因此,要从感性具体到抽象规定。

  (2)抽象规定就是通过思维分析活动,把事物整体分解成各种属性、特点和关系,从中去掉那些偶然的、非本质的东西,抽取出那些必然的、本质的东西,对事物的各种属性、特点和关系加以抽象的规定,形成概念。

  (3)理性具体就是运用综合的方法,把对事物各个方面的抽象规定联系起来,在理性思维中把握事物的各种属性、特点和关系作为整体完整地,具体地再现出来。

    2.理性具体与感性具体不同:

  (1)理性具体从形式上说,它已经离开了具体的感性形象,是用一系列概念和符号表达的,具有抽象性;

  (2)理性具体从内容上说,它已经不是对事物表面现象的整体反映,而是对事物内在的各方面属性、特点和关系的整体反映,是研究和理解事物本质与规律的结果。

   3.从感性具体到抽象的关键因素:

  (1)感性具体必须真实可靠;

  (2)抽象必须科学,即必须从实际出发,根据事实,且必须把真正本质的东西抽取出来。

    4.理想化是科学抽象的一种形式。

  在思维中塑造的理想模型,如数学中的点、线、面,力学中的摆、理想流体、刚体、质点等,都是抽象思维的结果,都是为了研究的需要而建立的一种高度抽象的理想客体。但它们并不是虚构出来的,而是对现实原型的某一特性的突出的近似的反映,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5.从感性具体到理性具体的决定性中间环节是抽象。

    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就是由抽象的逻辑起点经过逻辑中介的作用,而达到思维具体的过程。为了把握这个逻辑的行程,应当确定它的起点、中介和终点。

    首先,作为抽象到具体进程的出发点的抽象,不是空洞的幻想,而是对客观事物某一方面本质的概括和反映,它来源于客观世界。否则会陷入空洞的、毫无内容的形式主义的抽象活动中。

    作为逻辑起点的抽象规定,不是任意的而是适度的,即不能过度或不及。适度的抽象应具备下列条件:(1)它必须是反映对象的最一般、最基本的本质的抽象;(2)这种抽象规定,应是构成具体对象的基本单位;(3)这种抽象规定,应以胚芽的形式包含着对象整个发展中的一切矛盾。

    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中,要有逻辑的中介。所谓中介,就是联系的中间环节。由抽象开始,经过逻辑中介的作用,才能达到思维的具体。研究上升过程的中介,就是要搞清起点的规定与后继的规定之间的内在联系,搞清前者过渡、转化为后者的必然性。逻辑中介具有两重性,它对于起点来说较为具体,对于终点来说又较为抽象。这样,逻辑中介就能起到媒介作用,把最抽象的逻辑起点与作为思维具体的逻辑终点结合起来,构成一环扣一环的逻辑整体。

  从抽象到理性的具体,关键的环节是根据研究对象的要求,确定作为逻辑起点的“抽象”。这个“抽象”必须反映事物的最一般和最基本的本质规定。换言之,从抽象到理性具体的过程,即是从所研究对象的一个最简单的抽象规定性开始,通过一系列逻辑中介(一系列相互联系的范畴系列、范畴链条所构成的逻辑行程)而达到终点(理性具体)的过程。因此,从抽象到理性具体,也就是从所考察对象整体的一个抽象而普遍的规定入手,按照对象的自我区分,自我发展的内在必然过程,逐步“生长”和“引伸”出对象的全部具体规定的过程。

  从形式上看,从抽象到具体的逻辑中介过程表现为一环扣一环的逻辑整体,其中逻辑行程中的每一范畴都具有二重性。它对于前面的范畴而言较为具体,对于后面的范畴来说又较为抽象。这样,思维的主体就通过一个比一个具体的范畴,逐步接近和再现出作为许多规定综合的整体性客体。  从内容上看,这个相互联系,依次转化的范畴系列所体现的是历史的形式以及起扰乱作用的偶然性的内在的必然逻辑发展过程。

  因此,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同时也就是以逻辑必然性的形式再现对象的历史发展的过程。

   6.逻辑与历史的相一致的原则是从抽象到具体方法的内在要求

  在逻辑的与历史的关系中,历史是逻辑的基础,逻辑的进程必须在总体上反映并符合历史的进程。但是,逻辑反映历史并不是直接的、无条件的,而是经过修正的有条件的。也就是说,辩证思维所讲的历史的与逻辑的一致,是以承认二者的差别为前提的,逻辑行程并不是历史行程的简单再现,而是摆脱了历史偶然性干扰的抽象形式。

  一般来说,通过了由抽象到具体的逻辑行程,就达到了理性的具体。但是,从抽象到具体,绝不意味着存在一个绝对意义上的终点,具体是通过逻辑展开过程达到的,具体也就存在于这个具体的逻辑行程当中。人们在一定的认识目标、历史条件下,运用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达到了对某对象的具体认识,相对于具体的认识目标而言,就是达到了逻辑的“终点”。但是人们的实践是不断发展,新的实践又会提出新的认识目标,产生新的认识要求。为了实现新的认识目标,人们必须以原有的认识为起点,开始从抽象到具体的循环运动。

    我们认识世界时,看到纷繁复杂多样的物质世界,这是感性的具体,经过分析和抽象,形成物质、运动、规律等概念,显然人的认识到此还没有完结,还必须把这些抽象的概念进行综合,而得出物质的“世界按规律在运动着”,这样就达到了我们认识世界的目的。

 

    二.改造世界的根本任务

    (一)人类认识世界,探索真理,其目的全在于改造世界。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人类创造历史的两种基本活动。认识世界是指认识自然和社会的本质和规律;改造世界是指按人们的预定目的、计划改造自然和社会的状况,使之适合人们的需要。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关系是认识和实践的关系,二者是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

    (二)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既是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也是认识和改造主观世界的过程。改造客观世界包括改造自然界和改造人类社会,这两个方面的改造是密不可分,相互促进的。事实上,人类改造自然界的生产活动,既表现为建立和发展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发展生产力,又表现为建立和发展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这双重关系相互适应、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在发展着的人类实践中,自然和社会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不断改变。所以人类改造客观世界,总是既改造自然又改造社会,这是人类改造世界、创造历史的本质内容。人们改造自然界的每一项成就都或多或少地最后转化为对社会进步的推动。同样,人们改造社会的每一次胜利都必将或大或小地转化为对自然界斗争的促进。

    (三)改造主观世界的实质和内容

    改造主观世界就是改造人们自己的能力和改造主观世界同客观世界的关系,其实质是提高人的素质。改造主观世界包括改造世界观、思维方法,以及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科学水平和劳动技能等。其中学习和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是改造主观世界的基本一环。

    (四)改造世界的双重任务

    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是改造世界的双重任务,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缺一不可的。通过改造客观世界,改造主观世界;改造主观世界,又反过来提高改造客观世界的能力,促进对客观世界的改造。由此,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关系也不断得到改造,人类将在更大的程度上支配世界,获得更大的自由。
认识论

认识论是探讨人类认识的本质、结构,认识与客观实在的关系,认识的前提和基础,认识发生、发展的过程及其规律,认识的真理标准等问题的哲学学说。又称知识论。唯物主义认识论坚持从物质到意识的认识路线,认为物质世界是客观实在,强调认识是人对客观实在的反映,申明世界是可以认识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则进一步把实践作为认识的基础,把辩证法运用于认识论。

  英文为epistemology。
  探讨人类认识的本质、结构,认识与客观实在的关系 ,认识的前提和基础,认识发生、发展的过程及其规律,认识的真理标准等问题的哲学学说。又称知识论。
  唯心主义认识论否认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坚持从意识到物质的认识路线。不可知论否认客观世界可以被认识。
  认识论是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指研究人类认识的本质及其发展过程的哲学理论。亦称知识论。其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认识的本质、结构,认识与客观实在的关系,认识的前提和基础,认识发生、发展的过程及其规律,认识的真理性标准等等。在哲学史上人们曾用不同的术语表述认识论。I.康德曾用 gnoselogy这个词表述;德语中的认识论一词是erkenntnis theore,曾由康德主义者K.L.莱因霍尔德在他的《人类想象力新论》(1789)和《哲学认识的基础》(1791)中使用过;1862年E.泽勒在他的《论认识论的任务和意义》一书中采用了这个术语,以后它便流行开了。英语中的 theory of knowledge一词,是德语erkenntnis theore一词的英译;epistemology一词则是由苏格兰哲学家J.F.费利尔在《形而上学原理》(1854)一书中首先使用的,他把哲学区分为本体论和认识论两个部分。
  人类从它形成开始,一天也没有停止过认识。但是,对认识本身进行认识和研究,并形成作为哲学组成部分的认识论,则是同哲学的产生相联系的。认识论的任务是揭示认识的本质,揭示认识发生、发展的一般规律,力求使人们的认识成为符合客观实际的认识。因此,认识论必然以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何者是本原这个哲学基本问题为出发点,而且将其贯穿于全部认识论的内容之中,由此引出不同的认识论结论。历史上和当代的许多认识论并不是按照认识本身的实际情况来研究认识的,往往用不同的方式对认识的本质和规律作出歪曲的解释。只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从彻底的唯物主义出发,辩证地、历史地按照认识本身的过程考察认识,才真正科学地揭示了认识发生、发展的一般规律,因而也才真正能使认识的自觉性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
中国哲学史中的认识论
春秋战国时期
  春秋战国时期的哲学家们,已开始对认识的来源、认识的可能性、主体的认识能力等问题进行考察,并明显地表现出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丘认为,"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这种看法包含了向唯心主义认识路线发展和向唯物主义认识路线发展的两种可能性。孔丘并不承认自己是"生而知之者",他强调"学而知之",多闻多见,提出"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的论点,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感性与理性并重的合理思想。孟轲发展了孔丘认识论中的唯心主义成分,发挥了"生而知之"的错误命题,宣称人有一种先天固有的"不虑而知"、"不学而能"的良知良能。他把取得知识的途径归结为"反求诸己",即向自己的内心世界探求,以扩充自己内心固有的良知、良能,并因此而提出了尽心、知性、知天的唯心主义认识路线。不过,孟轲重视认识主体的认识能力的思想仍然有合理的因素。
  道家学派的《老子》一书,提出"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知天道",认为"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主张"绝学"、"弃智",用"静观"、"玄览"的神秘直觉方法,去体验"无形"、"无名"的"道",以达到所谓与道"玄同"的境界。这是一条神秘的唯心主义认识路线。道家学派的另一个代表庄周,看到了认识的无限性和有限性的矛盾,接触到了认识的辩证法问题。但他把相对主义作为认识论的基础,夸大事物和认识的相对性一面,否认认识对象质的规定性和认识真理性的客观标准,陷入了怀疑论、不可知论。
  墨家学派的创始人墨翟反对"生而知之"的先验论,主张感觉经验是认识来源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的感觉经验论。他说:"天下之所以察知有与无之道者,必以众之耳目之实,知有与亡为仪者也。"墨翟提出了关于判断言论是非真伪的"三表"或"三法",主张以"古者圣王之事"即历史经验、"百姓耳目之实"即众人的直接经验和"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即社会政治的实际效果,作为检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墨翟认识论思想的基本倾向是唯物主义的,但他片面夸大感觉经验的作用,忽视了理性思维的作用,甚至连错误的经验、荒唐的传闻也深信不疑,以至陷入有鬼论的迷信之中。后期墨家的著作《墨经》,继承和发展了墨翟认识论思想中的唯物主义倾向,对认识的本质、认识的来源、认识的过程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等问题,都作了朴素唯物主义的解释。《墨经》明确提出:"知,接也";"知,知也者,以其知过物而能貌之";认为认识是人以"所以知"之"知材"与外物接触而发生的对外物的模写、反映。这是一种朴素的反映论观点。《墨经》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墨翟的狭隘经验论的错误,既重视五官的感觉经验,又重视"心"的辨察思维,把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初步联系起来了。《墨经》提出"名实耦,合也"的论点,并以"志行"即动机和效果相统一的"为"为检验名实是否相符的标准。
  齐国稷下的唯物主义者,在认识论上明确区分了主体与客体,说:"其所知,彼也;其所以知,此也。不修之此,焉能知彼。"他们把"知"看作是主体对客体的认识,提出"治心"、"修此"对于"知彼"的重要性,研究了主体修养的认识论意义,初步揭示了主体在认识中的作用,在认识论的早期研究中,具有独特的理论价值。
  战国末期的荀况,批判、继承和发展了先秦诸子的认识论思想,建立了比较系统的朴素唯物主义认识论体系。他从主体和客体两方面论证了认识的可能性,指出认识是在主体的认识能力同作为客体的外部事物相接触时发生的。荀况强调感觉经验是认识的来源,指出必须通过感觉器官即"缘天官",才能认识事物的同异。但他认为感觉经验具有片面性,要认识事物的本质"道",必须依靠"心"的理性思维。感觉经验通过理性思维的加工整理,然后用"名"、"辞"、"辨说"等形式加以表述,论说才成为知识。他把感觉器官和思维器官看作是认识中必不可少的两种官能,并比较正确地论述了它们之间的联系。他一方面指出"心居中虚,以治五官,夫是之谓天君","心不使焉,则白黑在前而目不见,雷鼓在侧而耳不闻";另一方面又指出"心有征知","然而征知必将待天官之当薄其类然后可也"。在知行关系上,荀况认为"行"比"知"更重要,指出:"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学至于行之而止矣。"他把"行"看作是认识的最后归宿,认为只有行之有效的认识才是可靠的,把"辨合"、"符验"作为认识的真理性标准。荀况还比较正确地阐发了主体的能动性。他认为,人不能仅有"化性起伪"的自我改造能力,而且可以"知道"、"制天命而用之",即具有认识、掌握和利用自然规律的能力。
汉唐以后
  东汉的王充从唯物主义出发,把认识对象确定为"天下之事"、"世间之物"。他反对生知说,提出"实知"、"知实"说,认为只有"任耳目"接触实际事物才有认识,而认识又要用客观事物来检验。他还强调"不徒耳目,必开心意",认为只有任耳目与开心意相结合,才能辨明虚实,判定是非。唐代的刘禹锡在朴素辩证法思想的基础上,着重考察了天人关系,提出了天人交相胜的命题,不仅区分了"天之所能"与"人之所能",而且指出了天人彼此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这里包含着把主体和客体结合起来加以考察的思想,具有重要的认识论意义。
  宋、明时期,围绕着知识的来源和知行关系的问题,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进行了长期论争。程朱学派从唯心主义理学观点出发,认为知是人所固有的,但必格物以致之(见格物致知),这是一种唯心主义的知识来源说。在知行关系问题上,他们强调知是行的基础,宣扬知先行后,而所谓行,主要是指对心中所固有之理,即封建伦理道德的践履、实行。陆王学派从"心即理"、"万事万物之理不外于吾心"的主观唯心主义出发,强调知识的来源不在外而在内;欲明理致知,不必求之于外,只须求之于吾心。王阳明还提出了"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的"知行合一"说,实际上是把主观意念活动称为行,完全抹煞了知行界限。唯物主义哲学家则对唯心主义的认识路线进行了批判。张载从有物则有感、物格而知自至的朴素唯物主义观点出发,肯定知是内外之合。王廷相在接物而生见闻的朴素反映论基础上,提出了"事物之实核于见"、"事理之精契于思"、"事机之妙得于行"的见、思、行相联系的认识发展公式。
  明清之际的王夫之在唯物主义宇宙观的基础上,把朴素辩证法思想运用于认识论,批判、改造了佛学中的能、所关系,论述了认识对象"所"与主体认识能力"能"的区别与联系,指出"所不在内","能不在外";"以俟用者为所","因'所'以发'能'","'能'必副其'所'"的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辩证认识观。他坚持以心循理、即事穷理的唯物主义原则,主张通过格物穷理致知的功夫,不断发展人的认识能力。他坚持了唯物主义反映论原则,认为正确认识必须与客观对象相符合,主观只是客观的副本。王夫之把认识区分为"学问为主"和"思辨为主"的两个不同阶段,并认为这两个阶段是互相联系、互相渗透的。他抓住道器关系这一贯通本体论和认识论的重要问题,既坚持"天下惟器"、"道在器中"的唯物主义路线,又提出了"尽器则道无不贯,尽道所以审器"的思想,初步认识到了认识的发展是一个从个别到一般,又从一般到个别的过程。在知行关系方面,王夫之提出了"知行相资以为用","并进而有功"的知行统一观,既阐述了知和行的区别与联系,又包含了行是知的基础、知受行检验的思想。
近代
  中国近代资产阶级由于其自身的软弱,加上其历史的短暂,发展的畸形,理论酝酿又不充分,因而其哲学代表在认识论方面缺乏独创性的研究。但严复接受了英国唯物主义经验论的影响,运用西方的实验科学和逻辑的归纳方法,揭露封建独断哲学的先验论实质,对于以近代科学方法批判宋明唯心主义理学具有重要意义。章太炎强调"概念抽象之用",具有唯理论倾向。孙中山比较全面地探讨了认识论问题,把知的范围扩大为认识整个宇宙,对行的涵义赋予近代生产活动、科学实验和某些社会政治斗争的新内容。在知行关系问题上,他提出了知难行易说,其中虽然包括行先知后、重视理论的合理因素,但也存在着轻视实践的作用、夸大理论认识作用的缺点,因而没有正确地解决认识和实践之间的关系。
西方哲学史中的认识论
西方古代
  在古希腊罗马时期,哲学家们就开始研究认识论问题,并表现出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条路线。唯物主义者赫拉克利特肯定认识的对象是自然界,同时又区分了感觉和思想这两种认识形式,认为感觉分辨事物,思想则把握真理。原子论的先驱恩培多克勒用"流溢说"来解释认识,认为一切事物都不断发出一种流溢物,它进入人的感官孔道而引起感觉。原子论的代表德谟克利特在"流溢说"的基础上又提出了影像说,认为感觉和思想是由客观事物的影像作用于人们的感官和心灵而产生的。这是对反映论原则的一种朴素表述。德谟克利特把认识分为"暗昧的认识"和"真理性的认识",认为感觉只能认识事物的表面,是暗昧的认识;理性能认识原子与虚空,是真理性的认识。但两者互相联系,感觉为理性提供证据,否定感觉,也就是否定理性。然而,由于他把感觉看作是粗糙原子构成的影像作用于心灵而产生的,思想是精细原子构成的影像作用于心灵所产生的,事实上就使感性和理性成了两个独立的认识过程,割裂了感性和理性的联系。
  唯心主义者柏拉图以理念论为基础提出了他的认识论思想。他把世界分为由具体事物组成的"可见世界"和由理念组成的"可知世界"。他认为,变化无常的具体事物是不真实的,它是"意见"的对象,而不是知识的对象,只有永恒不变的理念世界才是真实的,才是知识的对象。柏拉图认为,灵魂在进入肉体以前,就已经认识理念,当灵魂投入到肉体以后把它们忘记了,认识就是把忘记了的理念知识回忆起来。尽管感觉可以刺激灵魂,使它对理念知识进行回忆,但知识不是从感觉中来的,感觉只不过使灵魂回想起已经知道的东西。这就是柏拉图著名的回忆说。
  和柏拉图不同,亚里士多德肯定认识起源于感觉,他把灵魂比作蜡块,认为感觉就是外在事物在蜡块上留下的痕迹。与此相联系,他认为"每一事物之真理与各事物之实是必相符合",进一步肯定了认识的客观性。但是,亚里士多德割裂事物的形式和质料,认为感觉只是感受事物的形式,而不是感受它们的物质基质。亚里士多德论述了认识的发展过程。他认为,知识起源于感觉,由感觉产生记忆,多次回忆一件事情产生一种经验能力。但经验还只知道事物是什么,从经验之中得到的观念产生出关于同一类对象的普遍性判断才是完全意义上的知识,它提供事物的本质,对事物原因作出解释。亚里士多德认为,理性活动的任务就是要在个别中认识一般。
  古代多数哲学家都肯定世界的可知性。也有一些哲学家怀疑世界的可知性。如智者派的高尔吉亚认为:无物存在;如果有某物存在,它也是我们无法认识的:即令它可以被认识,我们也无法表达对它的认识。怀疑论的创始人皮浪认为,"万物一致而不可分别。因此,我们既不能从我们的感觉也不能从我们的意见来说事物是真的或者是假的"。他认为事物的存在或不存在、美或丑、正当或不正当,都无法判断,因此必须放弃认识,放弃判断。
  在中世纪,宗教占居绝对统治地位,哲学成了神学的奴婢,科学认识被宗教信仰所排斥,天启真理成了唯一的最高真理。但是,经院哲学内部唯名论与实在论的斗争所涉及的关于一般与个别的关系问题也具有认识论的意义,并直接影响到欧洲近代的经验论和唯理论的斗争。
西方近代
  16世纪以来,认识论问题在欧洲哲学中占有中心的地位,甚至成为构造哲学体系的出发点。在认识论中,自我和外部世界、外在经验和内在经验、感性和理性的关系是讨论的主要问题。认识论的研究还提出了寻找绝对可靠的知识的任务,人们试图把这种知识作为一切知识总和的出发点并作为评价这些知识的真理性的绝对标准。哲学家们对于解决这个任务选择了不同的道路,从而产生了经验论和唯理论。
  英国唯物主义经验论创始人F.培根坚持从经验出发,认为真正的知识只能从经验中获得;知识就是存在的反映,而人对存在的反映是从感觉经验开始的。培根虽然是一个经验论者,但并没有完全忽视理性的作用。他主张在经验能力和理性能力之间建立一种真正合法的婚姻。他认为,科学的认识不是象蜘蛛一样从自己肚里吐丝编织出来的;也不是象蚂蚁一样只知道搜集简单、零碎的事实经验,而应当象蜜蜂一样,既从花园里采集材料,又对这些材料进行加工和消化。只有这样,才能揭示事物的原因,才能从个别的事物上升到一般的原理,才能得到真正的知识。培根从唯物主义经验论出发,系统地制定了认识的归纳法。但培根的方法具有机械论的性质,同时他还赞成"二重真理论",认为从经验得来的真理和神启真理同时存在。
  R.笛卡尔是近代唯心主义唯理论的第一个代表。他否定感性,推崇理性,否认归纳法,认为只有从清楚明白的公理出发,通过演绎推理才能达到真理性知识。笛卡尔通过怀疑的手段,提出了"我思故我在"的原理,认为这是最清楚明白的原理,并以它作为出发点,推演出他的整个哲学体系。笛卡尔认为,清楚明白的观念不是从经验得来的,而是与生俱来的,而观念的清楚明白,就是真理的标准,这就是所谓天赋观念说。
  继笛卡尔之后,唯理论的代表有B.斯宾诺莎和G.W.莱布尼茨。斯宾诺莎试图把认识论上的唯理论同唯物主义的哲学观点结合起来。他主张客观物质世界是认识的对象,认识是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但他又唯心地认为理性认识不是从感性认识中得来的,人们无需通过感性认识即可直接凭理性去把握真理,抓住事物的本质。他虽然承认感性认识有外界的来源,但又认为它是不正确的,称不上是知识,并且是造成错误的原因。他认为观念的真理性的外在标志是与对象的符合,但又强调观念的真理性的内在标志是观念自身的清楚明白。他断言,真理本身就是真理的标准,也是错误的标准。莱布尼茨是一个唯心主义的唯理论者。他否定认识有外界的客观来源,继承和发展了笛卡尔的天赋观念说,认为一切观念、知识都是天赋的。但又与笛卡尔稍有不同,他认为心灵并非一开始就有清楚明白的观念,观念是作为倾向、禀赋和潜在能力,而天赋在我们心灵中,只是在感觉经验诱发下,才明显起来。莱布尼茨提出两类真理:一类是"推理的真理",它以心灵为其源泉,具有普遍性、必然性;一类是"事实的真理",它依上帝的选择而定,具有偶然性,但又有其充足理由。
  唯物主义的经验论者,特别是J.洛克,对笛卡尔的天赋观念说进行了尖锐的批判。洛克认为人心象一块白板,没有任何观念;一切观念都是后天获得的,从经验得来的。这就是著名的"白板说"。洛克认为经验有两种;①外部经验,它是由外部事物刺激人的感官产生的感觉;②内部经验,它是由心灵本身的活动引起的反省。洛克在分析事物和感觉的关系时,提出了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的学说。他把广延、形状、动静等看作外物固有的"第一性的质",人们关于它们的观念是真实的,是有外物的真实性质作为原本的:"第二性的质"是颜色、声音、气味,它们不是外物固有的,人们关于它们的观念并不反映外物的客观性质,而是主观的,是由主体附加到客体上的,洛克的这些学说,反映了他的认识论的内部矛盾,对后来的哲学发生了不同的影响。G.巴克莱、D.休谟利用洛克学说中的唯心主义成分,并发展成为系统的主观唯心主义。法国唯物主义者如D.狄德罗、C.A.爱尔维修等人,则继续和发展了洛克的唯物主义经验论,以感觉论为基础,建立了比较系统的机械唯物主义反映论。
  德国古典哲学中的一些哲学家已经看到经验论和唯理论的片面性,试图把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结合起来。康德说:"思维无内容是空的,直观无概念是盲目的,......只有当它们联合起来时才能产生知识。"在康德看来,科学知识应该是既能增加新东西又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知识,而一切知识又都必须表现为判断。能给人们新东西的判断是综合判断,能给人们普遍必然性知识的判断是分析判断(见分析判断与综合判断)。后天综合判断虽有新东西,但没有普遍必然性;先天分析判断虽有普遍必然性,但没有新东西。只有把综合判断与先天判断联合起来,形成先天综合判断,才有科学知识。康德事实上只是用折衷的办法把唯理论和经验论的观点糅合在一起,并没有真正克服它们的缺点。康德把获得科学知识的过程,看作是认识主体以先验范畴形式对感性材料的综合过程,强调主体在认识过程中的能动作用。但是,由于他把认识形式看作先验的,因而主体的能动性是被抽象地发展了。同时,康德割裂本质与现象的联系,把认识限制在现象世界,否定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得出"物自体"不可知的错误结论。
  G.W.F.黑格尔力图克服认识论问题和本体论问题的对立,在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基础上比较好地解决了思维和存在、主体和客体的辩证的相互关系问题,在客观唯心主义基础上制定了辩证法、逻辑与认识论的统一的原理。他认为,思维和存在、主体和客体在本质上是统一的。因为绝对精神是现实的基础,它是作为自己逐渐实现的客体的绝对主体,它的自我实现过程也就是自我认识过程。思维在现实世界中所认识的是那一开始就已经是思想内容的内容。黑格尔强调,哲学要成为客观的论证的科学,必须符合"科学认识中运动着的内容的本性",即绝对精神运动的辩证本性。L.费尔巴哈批判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对思维和存在、主体和客体作了唯物主义的解释,并坚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但费尔巴哈离开人的社会性和历史发展,离开社会实践来观察认识问题,并且不能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认识过程,因而他的认识论仍然停留在机械唯物主义直观反映论的水平。
西方现代
  19世纪末以来的现代西方哲学的派系庞杂,对认识论的一些基本问题也众说纷纭,主要有如下一些共同特点:①反对唯物主义反映论。现代西方哲学在对待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的关系这个哲学基本问题上,基本上是唯心主义的,不过多数哲学家采用种种方式来掩盖其唯心主义的本质,宣称他们的哲学是超出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之外的实证主义或实在主义。他们拒绝研究物质和精神何者是第一性的问题,把所谓"经验"、"事实"、"事件"、"要素"或"生命"、"纯粹意识"、"共相"、"形式"、人格、人的存在等等,说成是世界的基础。他们的根本目的是否定物质第一性、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在认识论上,他们都反对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如新实在论、新托马斯主义承袭了柏拉图主义、托马斯主义的先验论;唯意志论、新黑格尔主义、生命哲学、存在主义等鼓吹神秘的直觉主义、反理性主义,否认认识是外部世界的反映;实证主义、马赫主义、实用主义、逻辑实证主义等,继承唯心主义的经验论,声称一切知识起源于经验,但根本否定经验的客观来源和客观内容,把它归结为主观自生的东西。这些流派对认识的本质和来源虽有不同的解释,但在反对唯物主义反映论这一点上是一致的。
  ② 否定或歪曲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现代西方宣扬先验论的哲学家公开否定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如新托马斯主义者攻击以实践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对于科学的一种破坏",把马克思主义关于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的观点污蔑为"把认识看成造物主的观点"。另外一些流派的哲学家则在表面上承认实践的作用,如实用主义者标榜实用主义是一种指导人们的生活、实践、行动的科学方法论。但是,他们对实践的解释往往是唯心主义的或唯意志主义的,把实践看作是一种没有客观依据的主观活动,抹煞情感、意志、感觉、思维同实践的区别。
  ③ 否认真理的客观性,鼓吹怀疑论和不可知论。现代西方哲学认识论有一种常见的倾向,即否认人们认识客观实在的本质和规律的可能性,否认认识的客观内容和真理的客观性,用不同的形式鼓吹怀疑论和不可知论,鼓吹直觉主义、反理性主义的哲学流派,如唯意志论、新黑格尔主义、生命哲学、存在主义等,公开认为人们不能认识客观实在的本质和规律,否认认识的客观内容。实用主义者和各种类型的实证主义者则往往把人的认识局限于现象范围,把客观实在和事物的本质、规律完全排斥在人的认识之外。他们标榜经验,但否定经验的客观来源。现代西方哲学家一般不否定自然科学理论,但宣称科学愈来愈成为纯粹的符号,否定科学理论是对客观实在规律的反映,否定科学理论的客观真理性,认为科学只能描述经验,或者认为科学理论是人们主观设计的一些有用的假设,是人们为了达到某种有用的目的而任意制造出来的"工具"。满意的就是真理,有用的就是真理,这不仅是实用主义的真理观,而且也是大多数现代西方哲学流派的真理观。
  ④ 调和科学和宗教,走向信仰主义。这也是现代西方哲学认识论的一个重要倾向。人格主义者、新托马斯主义者是公开的信仰主义者。人格主义者认为,人们的经验和一切认识都以上帝的意志为转移,是上帝意志的思想表现,上帝的思想是人的经验和认识的无尽源泉,是真理的最终标准;新托马斯主义者认为,人的认识能力是上帝赋予的人的灵魂的属性,认识过程是逐步发现上帝启示和意志的过程,认识的界限也是上帝给理性划定的界限。由于人类理性在认识自然方面所取得的进步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他们无法否定理性和科学,但又认为理性要发挥作用必须依赖信仰,科学要进步必须依赖宗教。有些哲学流派标榜捍卫科学,反对宗教信仰,但却否定科学理论的客观真理性,认为科学理论只是经验的描述,只能以现象世界为限。这样就打开了通向信仰主义的后门。
  然而,现代西方哲学的某些流派,特别是那些注意利用现代科学成果的哲学流派,如分析哲学、结构主义等,非常重视认识论和科学方法论的研究。虽然这些流派的理论在整体上是错误的,但在某些局部方面,却作了不少有意义的甚至是深刻的探索。它们利用科学实验和科学认识的成果,从认识论的角度对科学认识的历史发展,逻辑结构的分析,对实验操作、语言符号及其意义的分析,都有不少可取的积极的因素。现代西方哲学家中的不少人都重视对机械论的批判,强调人在认识中的主观能动性,也有值得肯定之处。还有的哲学家从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从作为知识形成基础的心理结构和知识形成的机制等方面,研究各种认识的起源问题,从而对于认识论研究的深化,作了有益的工作,提供了可供利用的思想资料。不少哲学家把现代的科学认识方法和科学实验手段,应用于认识论的研究,对于深入研究认识过程中的某些环节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
综述
  又称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总结、批判与继承马克思主义以前哲学史中各种认识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以后又由列宁、毛泽东和其他马克思主义者所发展。它消除了非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认识论和本体论的对立,也结束了非马克思主义哲学使认识论问题同社会存在、社会实践的历史发展相脱离的状况。它从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这一唯物主义原理出发,把认识的发展同社会实践的历史发展结合起来,把认识过程的辩证法同客观实在过程的辩证法统一起来,成为彻底唯物主义的能动的反映论。
反映论的观点
  一切唯物主义认识论都是反映论,辩证唯物主义是彻底的唯物主义,因此,反映的原则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石。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的认识是人脑这一特殊物质对外部现实世界的反映,是物质最高级的反映形式。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在肯定物质世界在意识之外并且不依赖于意识而客观存在这一前提下,肯定物质世界的可知性和人们认识世界的可能性;认为人们的意识或思维能够认识客观的现实世界,人们关于现实世界的表象、概念,能够正确地反映现实,认识的内容来自外部现实世界。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坚决否定一切形式的唯心主义认识论,也坚决否定断言世界的本质不可认识的不可知论,坚持从物质到意识、从客观到主观的认识路线。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不同于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带有直观性质的反映论。它认为,人所特有的反映不是以单个人消极直观外部客体的形式进行的,而是在复杂的社会联系中和能动的实践活动基础上实现的。反映过程同物质的和观念的创造过程密切联系。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以能动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历史发展为基础,科学地揭示了为社会的人所特有的反映形式和反映过程的辩证法。它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是唯物主义认识论发展的崭新阶段。
实践的观点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在坚持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同时,克服了以往一切唯物主义离开人的社会性、离开人的历史发展去观察认识问题,因而不能了解认识对社会实践的依赖关系的缺点,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认识论,对认识论的研究进行了根本的改造,认为人的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同时强调社会生活和社会实践在认识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3卷,第29页)。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不是由离开人的某种纯粹的自我意识或无人身的理性来实现。认识的主体是人,但不是生物学意义上的抽象的人,而是生活实践于具体的历史的社会关系中的人,是利用社会地历史地形成的认识活动的各种手段和形式、各种思想资料的人。人作为认识的主体,首先在于人是社会实践的主体。只有通过社会实践,人才能形成和发展自己作为主体的本质力量,从而确定自己的主体地位。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还认为,作为认识客体的事物、现实,也不能象形而上学唯物主义那样从单纯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应该从主体的感性的实践活动去理解,从主体的主观能动方面去理解。事物、现实能够成为认识的客体,首先在于它们是主体能动的实践活动的客体。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观念的或理论的关系,它虽然是通过主体的意识、思维的活动实现和表现出来的,但它发生的基础则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物质的相互作用即实践。实践是认识的直接来源,认识只有在实践的基础上才能发生,也只有依赖于实践的推动才能发展。实践的需要和发展既不断地向人们提出认识课题,又不断为解决这些课题提供必要的经验材料和必要的工具、手段。实践还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不断推动人们主观世界的改造,锻炼和提高主体的认识能力。随着主体认识能力的发展,认识客体的广度和深度也会因之扩大和加深,从而推动认识更加全面、更加深入地发展。认识的任务是要使主体的思想符合于客体的实际,达到客观真理,并用以指导进一步改造世界的实践,从而达到主观和客观、主体和客体的一致。但是,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要靠实践证明。同时,观念的认识本身不能直接实现任何物质的东西。只有把观念的认识应用于指导改造世界的实践,才能转化为物质的东西。实践是主观和客观、主体和客体一致的基础,只有坚持实践的观点,才能对认识的发生、发展,认识的目的和作用以及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等一系列认识论问题作出科学的解释。在这个意义上,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就是实践论。
  辩证的观点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还克服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不能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认识的过程和发展的缺点,克服了哲学史上经验论和唯理论的片面性。它强调辩证法是人类的全部认识所固有的,科学地阐明了认识发展的辩证过程,揭示了认识过程中各种因素之间的辩证关系。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认识的过程和发展,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一个根本标志。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指出,人们在实践基础上所得到的关于外部世界的初级认识是感性认识,它包括感觉、知觉、表象等形式。感性认识是对外部世界的直接反映,是人们获得知识的第一步,属于认识的初级阶段。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强调认识主体在获得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必须用理性思维对感性材料进行逻辑加工,即遵循从感性具体到抽象,又从抽象上升到思维具体的方法以及逻辑的东西与历史的东西统一的原则,通过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以概念(范畴)、判断、推理的形式,形成理论知识的体系,把客体作为许多规定的综合,亦即多样性的统一的整体在思维中观念地再现出来,这就是理性认识。理性认识是对事物的抽象、概括的反映,也是对事物的本质、全面的反映,是认识的高级阶段。认识的能动性不仅表现于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能动飞跃,而且还表现于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能动飞跃。人们在获得理性认识以后,必须通过理想的目的、理想的计划、方案等形式,使之应用于实践,向现实转化。这是实践检验理论、实现理论的过程,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继续。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唯一科学的认识论,它既表现出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统一,又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同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不把自己看作是一个封闭的体系。它客观地遵循科学认识运动的道路,不断地概括和总结各门科学知识的成果,以丰富自己的内容,又反过来不断为科学认识开辟通向真理的道路。它认为,认识的辩证法不仅表现在一个具体认识过程的形式中,更重要的是表现在认识发展的社会历史过程的形式中。列宁强调,按照马克思的理解辩证法包括认识论,这种认识论"应该历史地观察自己的对象,研究并概括认识的起源和发展即从不知到知的转化"(《列宁选集》第2卷,第584页)。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反对那种建立永恒不变的绝对认识体系的企图,也反对对认识活动及其结果作超历史的抽象评价,强调认识的历史特点,强调真理的具体性。一定的具体历史条件下的社会实践的性质和发展水平,决定相应时代的认识的结构和发展水平。但是,一切在实践基础上产生并经过实践检验的认识,都具有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和人类的内容,即是客观真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建立了关于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辩证关系的学说。在整个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人们的实践不断地向前发展,人们对客观现实的认识也不断地向前发展。在实践基础上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又由理性认识向实践能动地飞跃。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认识的内容由此而不断地扩展和加深,展现了整个人类认识从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不断迈进的辩证过程。
认识论研究趋势
  在现代,由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各种精确、严密的技术手段和科学方法被广泛地应用于实践和认识领域,人类的认识能力得到了空前的提高。与此相适应,认识的对象也在广度和深度两方面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扩展着。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中介日益复杂化。根据有关的科学认识资料,现在综合地考察认识的发生学前提、认识的生理 -心理机制和社会机制,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有了现实的可能。由于认识的手段、方法和形式愈来愈多样化、精密化,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中间环节也更加复杂了,考察各种认识手段、认识方法和认识形式,如各种仪器、电子计算机、模拟方法、模型方法、数学方法、符号系统等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以及同发挥这种作用相适应的思维方法,又成了现代认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由于主体和客体之间中间环节的复杂化,使认识的结构问题,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认识形式和认识内容、理论和实践等等的关系问题更加突出。同时,科学认识的发展,使得理论对实践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理论的实际应用、为实践建立观念模型、科学预见、超前反映等等,是认识论研究中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课题。总结现代科学技术的成果,概括现代科学认识的资料,对现代科学技术发展中提出的有关认识论方面的问题进行研究,作出科学的解释,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一项十分迫切而又复杂的任务。这必将会发展和丰富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
唯物主义认识论
  唯物主义认识论坚持从物质到意识的认识路线,认为物质世界是客观实在,强调认识是人对客观实在的反映,申明世界是可以认识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则进一步把实践作为认识的基础,把辩证法运用于认识论。
  今天,深刻地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内涵,对于准确地厘定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当下语境中的出场路径是十分重要的。在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以“后现代马克思主义”和“后马克思思潮”的形式体现出来,这是否与他们没有在制度层面经历过社会主义的实践有关?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否必然以一种持不同政见者的文化姿态而出现?在马克思那里,其哲学曾以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的形态而出现,这样一种哲学路径在当代的语境中是否还能继续?对所有这些问题的回答,其实都与我们怎样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内涵直接相关。尽管在当下中国学界的解读语境中,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存在论解读模式较为普遍,但就我个人的研究心得来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内涵应该是科学的认识论。下面,我就从两个方面来对这一观点作些解释。
认识论观点解释
  一、西方近代的以“科学”的姿态而出现的形而上学认识论与马克思的科学认识论根本不是一回事。西方近代认识论是伴随着近代自然科学,尤其是数学的出现而发展起来的,它的目的在于把呈现在古代的直观和经验世界中的“意见”提升到“知识”的水平。由于受到数学思维模式的影响,这种认识论不但把自然,而且还把社会都看成是由数学语言写成的一本书,因而把认识论奠基在了普全数理模式之上。再加上笛卡尔前两个沉思的革命性意义,这种认识论就被解读成了从一个绝对本原出发的逻辑演绎过程。客观地说,这种认识论的确是有较大的缺陷的。它把自然界,尤其是社会生活领域中的人与物解读为一种数学符号式的东西,这种把客观对象演变为认识对象的过程,由于没有解释社会生活中的对象被符号化的社会历史原因,从而没能把认识论建立在历史观的基础之上,因而必然呈现出与人的生活世界和直观世界相脱离的特征;同时,由于它不认为解释者自身也处在它所解释的对象之中,因而的确无法面对海德格尔所说的理论的“欺瞒”和“理论的总主宰”的问题。但这里必须指出的是,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从古代的经验直观世界,到近代的认识世界的发展,都应该是人类思想和文化发展中的一次重要的飞跃,我们不能因为它从结果方面来说具有主体中心主义和逻辑中心主义的缺陷,就从根本上否定认识论阶段的理论意义。
  而一旦站在越出认识论的思维层次上来理解克服近代认识论缺陷的问题,那就很容易走向现代西方的那种存在论哲学,因为最简单地克服就是放弃,就是转移理论场地,但游历过黑格尔思想的人都知道,放弃毕竟不是扬弃。海德格尔式的存在论哲学用强迫遗忘的办法,放弃了近代认识论业已取得的理论成就,同时也放弃了对现实生活的理论反思。因为认识论在某个发展阶段不自觉地投入了资本和拜物教的怀抱,就根本放弃对知识的追求的思路,这多少有点因噎废食。在海德格尔希望通过撇开寻常意识,走向哲学意识,通过放弃理论反思,走向存在理解的地方,马克思的科学认识论走出的是全然不同的思路。在马克思看来,寻常意识不是想撇开就能撇开的,它作为一种思想观点,是根植于社会经济的现实之中的。有什么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就会有什么样的观念形态。近代认识论的主体中心主义和逻辑中心主义观念,是与资本主义市民社会的实践紧密相关的。因此,这种寻常意识并不会因为作为精神守护人的“哲学家”想撇开它就会自愿离开的,这里的关键点在于必须对当下的现实社会生活进行科学的认识并进而对之进行科学的批判,才可能使“现实的个人”走出足以产生上述那种寻常意识的社会现实,并进而真正实现人的存在状态。从某种意义上说,马克思的科学认识论是其存在论的承载之物,认识论是其哲学的根本,存在论因为认识论而有意义。
  二、从马克思哲学思想发展史的角度来看,科学认识论也应该是马克思哲学的根本。从表面上看,这一说法似乎是不成立的,因为马克思哲学似乎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已经完成了它的存在论形态之建构。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谈的是自我意识,在《莱茵报》期间谈的是国家理性,这些都是与人的生存的哲学主题不相一致的,而在《手稿》中马克思明确谈论的是人的劳动实践,即把人和自然界统一起来的劳动过程,他还用这种劳动过程来批判现实生活中的异化劳动,这颇有些海德格尔式的撇开寻常意识走向哲学意识的味道。至于马克思在这之后的思想演绎,则被界定为在廓清了哲学的存在论轮廓之后所进行的历史观及经济学的探索。我以为,这种观点可能无法面对以下问题:马克思曾明确地说过,他与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做的工作是“共同钻研我们的见解与德国哲学思想体系的见解之间的对立,实际上是把我们从前的哲学信仰清算一下”[1](P10)。从《形态》的文本内容来看,马克思这里所说的“哲学思想体系的见解”显然包括费尔巴哈式的人本主义思想在内。另外,马克思在《形态》中是大讲唯物主义的经验现实性的,在这种情况下,他是不可能再去承认“撇开”现实异化劳动的那种理想化的生存性劳动实践的,也就是说,哲学的理想化的、抽象的存在论形态在《形态》的语境中是必然会被超越的,而超越它的恰恰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如果有学者说,马克思在《形态》中所讲的已经是历史观了,已经不再是哲学了,哲学所起的功能只是给历史科学厘清前提,那么,有一个问题必然会凸显出来:以一般性的、笼统的人为核心的生存论哲学如何可能给强调工人、资本家之间的对立的历史唯物主义认识论厘清理论前提?如果这一点在《形态》中看得还不是很清晰的话,那么,在《资本论》中,这一思路的不可能性就会很明显地体现出来。按照上述逻辑,马克思在《手稿》中所建构的生存论哲学应该是能够给《资本论》中的经济学批判理论厘清理论前提的,但事实恰恰相反,仅仅围绕人与自然界来展开的劳动的线索正是马克思所批判的线索。马克思明确地指出,这种劳动只是“一个幽灵”、“一个抽象”,“就它本身来说,是根本不存在的”[2](P921),所有的劳动过程都是物质形式与社会形式的统一,它既是人类生活的物质生存条件的生产过程,又是生产这些物质生存条件的生产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的过程。因此,这里决不只是一个笼统地关注人和自然界如何获得意义的问题,而是一个如何通过对当下的社会关系进行科学的认识和批判并进而使现实的人们走出当下困境的问题。马克思当时的庸俗经济学家就是通过隐去社会关系的线索,通过把在生产中以财富的各种物质要素作为承担者的社会关系,变成这些物本身的属性的方法,来使当时的资本主义世界变成为一个“着了魔的颠倒的世界”的。面对这个“着了魔的颠倒的世界”,马克思所做的不是“撇开”它,并使哲学“循入一种漂浮的宗教语态和情态”(卡尔·洛维特在批评后期海德格尔哲学时所说的话),而是通过对这个“世界”的解魔和反颠倒,使它的内在矛盾的本质得以呈现出来。这明显是一条科学认识论的哲学道路。
  如果承认马克思哲学的历史唯物主义本性,承认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而不是在社会生活的边缘敲敲边鼓的激进式的纯粹的主体文化,那么,有理由承认,以一定的、具体的、历史的认识方法为核心的科学认识论正是马克思哲学的基本内涵,它并不因为自己以认识论为哲学主线而感觉低人一等,或者感觉不像一种现代哲学,相反,它以此而自豪,因为,当现代西方的存在论哲学面对资本或工具理性的挤压而致力于在主体文化的一角保持一片纯净的天空的时候,它所做的却是完成对资本的逻辑的历史唯物主义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