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158198 淘宝:030诗篇第三十篇-“蒙恩的感谢”的诗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1 00:58:58
 

030诗篇第三十篇-“蒙恩的感谢”的诗篇

 

诗篇第三十篇

 

30:1 耶和华啊,我要尊崇你,因为你曾提拔我,不叫仇敌向我夸耀。 30:2 耶和华我的 神啊,我曾呼求你,你医治了我。 30:3 耶和华啊,你曾把我的灵魂从阴间救上来,使我存活,不至于下坑。 30:4 耶和华的圣民哪,你们要歌颂他,称赞他可纪念的圣名。 30:5 因为,他的怒气不过是转眼之间;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一宿虽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欢呼。 30:6 至于我,我凡事平顺,便说:“我永不动摇。” 30:7 耶和华啊,你曾施恩,叫我的江山稳固;你掩了面,我就惊惶。 30:8 耶和华啊,我曾求告你。我向耶和华恳求说: 30:9 “我被害流血,下到坑中,有甚么益处呢?尘土岂能称赞你,传说你的诚实吗? 30:10 耶和华啊,求你应允我,怜恤我!耶和华啊,求你说明我!” 30:11 你已将我的哀哭变为跳舞,将我的麻衣脱去,给我披上喜乐。 30:12 好叫我的灵(注:原文作“荣耀”)歌颂你,并不住声。耶和华我的 神啊,我要称谢你,直到永远!〔戴维的诗,交与伶长。〕

 

小引:

 

    看了此篇的内容,可以知道戴维是病得快要死了,后来得到神的帮助,于是才作这赞美诗。戴维承认他疾病是神的管教。他一呼求的时候,神就马上开恩赐怜悯。此篇原来的题目是:“戴维在献殿的时候作这诗歌。”戴维没有活到献殿的时候,这题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戴维为献殿的时候所作的诗,”戴维作这诗是以信心望着那献殿的日子来到而作的,再者,戴维犯了数点以色列人的罪。因此自己甚觉忧伤,或者同时害了大病,就作这诗。看塞缪尔下廿四章,历代志上廿一章。神既接受了戴维所献的祭,戴维就放心的知道将来他的儿子所要立的圣殿必安全落成。犹太人直到今日举行献殿节的时候,还是诵读此篇。他们用此诗,是以诗人的话语,代表以色列全国所遭遇的痛苦,然而因靠神就知道有一日其国家必得医治。

 

第三十篇(先悲后喜)

(一)、题目:蒙恩的感谢(或病愈感恩) 。       (二)、作者:戴维。

(三)、大纲:

1、赞美(一至五节);   2、认罪(六至七节);  3、祈求(八至十节);   4、见证(十一至十二节)

(四)、中心节:   五节。

 30:5 因为,他的怒气不过是转眼之间;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一宿虽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欢呼。 

一. 祂不长久发怒(三十1~12):

 

  人的骄傲、自以为是、没有将神放在眼中的行事方式,终教他遭到失败、眼泪,甚至几乎死亡。但当他回转仰望神时,哭泣要变成「欢呼」、「哀哭变为跳舞」。这是本诗给我们的鼓舞。

 

   .赞美神的救拔(1~3)

──诗人高举神的荣耀,是因为神救了他的生命,就是从那极深的死亡之处(坑、阴间)将他提上来,不致被敌人幸灾乐祸。「提拔」是指从井里打水上来的意思。我们的生命同样被神从罪坑中救上来,你有高举神的荣耀吗?

 

   .宣召更多的赞美(4~5)

──诗人宣召所有信靠神的人来与他一同以赞美、敬颂来记念神。不错,神因人犯罪而惩罚人,然而当人悔改时,他就愿意再给予恩典,使悔改者欢呼。我们值得感谢的是刑罚的痛苦是暂时的,然悔改所领受的恩典和喜乐却是一生的。

 

    .诗人的经历(6~12)

──诗人眼见事情已昌盛稳固而自傲(6),忘记这一切是全然出于神的恩典(7上),因此神离弃了他(掩了面),使他的生命立时遭受威胁。诗人省悟过来,重新认定了神而呼求神的拯救。信实的神慈爱的拯救临到,使诗人的哀哭(麻衣)转为欢乐(跳舞)。倘若我们一时失败得罪了神,切勿就此放弃,应该立即来到神的面前,争取神的赦罪和再次的恩典。

 

祈祷:

   神啊,有时我会愚昧无知,自以为是,求以无限的恩典赦免我的罪,重新接纳我为的儿女,因为的慈爱,是永远长存的。──《新旧约辅读》

 

二. 详解:

 

    第一节“耶和华阿,我尊崇你,因为你曾提拔我,不叫仇敌向我夸耀。”

——向神一开口就当先颂扬他的圣名。主祷文中也是这样的次序。诗人的尊崇是因自己所受的恩惠而激发的感谢:“因为你曾提拔我。”信徒是被“提拔”了的人,神以他的大怜悯将我们从罪坑中拉了上来。别人没有感谢的话,是不希奇的。但是信徒总不得不赞美神。我们与基督“一同坐在天上”,这是何等高的地位呢?因如此被提高了,所以仇敌不能向我夸耀。信徒应当随时留意的,就是他们的行为要与这在基督里高尚的地位相称,否则就立时给了仇敌夸耀的机会。信徒的信仰与行为,若是完全符合,魔鬼就没有机会胜过我们。

 

    第二节“耶和华我的神阿,我曾呼求你,你医治了我。”

——桌椅坏了,就找木匠修理,这是自然的道理。什么匠人,作了什么东西,他就自然会修理那东西。照样我们的心身有了毛病,就当去找那造我们的神。灵性与身体的疾病,在耶稣奇妙的手下都能得到痊愈。

 

    第三节“耶和华阿,你曾把我的灵魂从阴间救上来,使我存活,不至于下坑。”

——请注意诗人三次用了“曾”字。可见神的救恩是已成了的事,并不是所盼望的事。“阴间”和“坑”是指死亡的字句,他病极重,甚至没有生存的可能。从这危急中,神却将他救活了。

 

    第四节“耶和华的圣民哪,你们要歌颂他,称赞他可纪念的圣名。”

——称赞主的名的人,必定是圣洁的人民,因为他是圣洁的,他的名也是圣洁的。最近我听说某学校的唱诗班,预备圣诞节的诗歌中有一首是属世俗的,歌词中有一些不圣洁的话语。所以学生因爱主的缘故反对唱那一首诗。学生如此触犯先生的怒气,即因圣洁的神必须用圣洁的嘴唇赞美他。但许多信徒却忘记了他们来到圣洁的神面前,当“以圣洁的装饰”来敬拜他。(诗廿九篇二节)

 

    第五节“因为他的怒气不过是转眼之间,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一宿虽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欢呼。”

——神的恩典是长久的,他的怒气却是短暂的。这是指着爱他的人受管教说的。向不悔改的恶人,他的怒气是永远的。神虽然爱人,但却不能不恨罪,这是他的本性。人如果没有承认罪,没有被耶稣的血洗净,神自然不能以笑容看他们了。信徒在他的内心里面,应当随时对神有一神灵敏的感觉。他若一反目,我们当立时知道并且马上向他认罪,悔改。哭泣不是信徒的常性,乃如过路客,只住一宿就走了,神做事的次序,就是先有黑夜,然后才有早晨。神的圣徒先经过幽暗世界的黑夜,然后就必看见基督光明的日子。这世界的经过,比起将来永远的快乐实在正像一宿。乐哉,主复活的早晨;乐哉,主来接新妇;乐哉,千禧年来临。主耶稣的日子来到,就是永久的早晨,不再有黑夜了,也不再有哭泣了。神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

 

    第六节“至于我,我凡事平顺,便说我永不动摇。”

——信徒最危险的时候,就是万事顺利的时候。不觉有仇敌活动,自己就不防备,魔鬼就趁机做他败坏的工作了。所以圣经中有许多警戒的话如:“总要儆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你们务要儆醒,在真道上站得稳。”你却要凡事谨慎。”自己以为幸福的事,以为快乐的事,往往就成了我们的祸患。自己最爱的事,常常成了我们的绊脚石。只有在主里面蒙他的喜悦,才有实在的安稳。

 

    第七节;“耶和华阿,你曾施恩,叫我的江山稳固,你掩了面我就惊慌。”

——信徒蒙了主的喜悦,就像坚固的堡垒。信徒有主的笑容看着他的时候,就心中安稳。但当看不见主面时,心中就惊慌起来了。所以信徒必须随时保守与主亲密的交通。

 

    第八节九节“耶和华阿,我曾求告你,我向耶和华恳求说,我被害流血下到抗中,有什么益处呢?尘土岂能称赞你传说你的诚实吗?”

——信徒在困难中,惟一的妙法就是祷告。在祷告中要向神陈明祷告的动机。诗人向神说明,神若不听他的祈求,是与神无益的。神若肯听他的祷告,他就必将荣耀赞美归给他的名。神作事是为他自己的名,自己的荣耀。那些自私利己的祷告,神决不垂听。神救人就是要他们永永远远的称赞他的名。神“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份,使他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这恩典是他在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以弗所一章五节六节)。得救蒙恩了的灵魂纔能永远赞美神。那些下地狱的人,不能荣耀神。

 

    第十节“耶和华阿,求你应允我,怜恤我。耶和华阿,求你说明我。”

——这几句简单的祷告,适用于许多的环境,不论在试炼中,在旅途的危险中,向神作如此的呼求都是适合的。

 

    第十一节“你已将我的哀哭变为跳舞,将我的麻衣脱去,给我披上喜乐。”

——这是戴维得到帮助后说的,主耶稣从坟墓中复活不再死亡的时候也可以说的。信徒认罪蒙恩之后,也可以作同样的见证。我们众圣徒有一天都要得复活的新身体,就可以一同如此见证神的恩惠。

 

    第十二节“好叫我的灵歌颂你,并不住声。耶和华我的神阿,我要称谢你,直到永远。”

——信徒若蒙了大怜悯而不向神感谢,那就实在是忘恩负义了。信徒既蒙了神的恩惠,心中就当时时涌出赞美来。一个感谢的心肠能叫整个的人更觉快乐,舒畅,如此感谢的心,好像良药一样(箴17:22)。诗人在第五节,说到神的怒气,到了末了,他就愿不住声的感谢那施恩典的神。人越感谢神,就越开宽神恩典江河的门。许多人因自己的怨言就堵住了神恩典的江河。感谢神是得胜魔鬼的妙法。

 

三、对个人教训:

 

    主以怒气管教我们的时候,是为着我们的益处,哭泣必变为欢呼。

    主一掩面就惊惶,证明他是主的人。罪人的心中是不管神对他的态度的。

 

四、传道的材料:六件相反的情况:

 

怒气——恩典

转眼之间—— 一生之久

一宿——早晨

哭泣——欢呼

哀哭——跳舞

麻衣——喜乐

── 包忠杰《诗篇批注》

 

 

(本文系本人在研读众位主内先进著作之基础上进行整理成稿, 所以不能算是原创, 欢迎主内先进多多善言, 谢谢阅读与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