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庭化妆品品牌:药剂科相关制度3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5 03:43:50
燃、易爆、强腐蚀性等危险性药品必须另设仓库,单独存放,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监督使用。
8、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防止变质失效。过期、失效、淘汰、霉烂、
虫蛀、变质的药品不得出库,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调剂管理制度
1、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医嘱、处方管理制度,确保发出药品准确,划价无误。
2、对处方的内容、病人姓名、年龄、药品剂型、剂量、服法、配伍禁忌等详细审查后方可配发。
3、凡处方上遇有不符合处方管理条例及用法用量不当、有配伍禁忌、超剂量等因素,药剂人员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经医师更正后方可调配。
4、处方调配后须经他人核对后方可发出,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用法、用量,并交代注意事项。
5、配发毒、麻、限剧药品处方按毒、麻、限剧药品管理使用办法规定执行。有效期药品贮存需有明显标记,掌握先用近期后用远期的原则,处方保存按处方管理条例办理。
6、内服、外用、注射剂等药品应分开定点存放,贴有明显标记,做到排列有序、整洁。
7、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调剂室。
病区药房发药制度
1、药剂人员按各病区护士输入电脑中“医嘱发药信息”发药,并经核对
无误后送至各病区。
2、住院处方发药参照《处方管理办法》。
3、 药品存放做到内服、外用、注射剂分开定点,并贴有明显标记,排列整齐。
4、定期向药库请领药品和病区备用药基数进行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及用
药安全。
5、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病区药房。
处方管理制度
1、凡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控制使用的药品处方须经费管办或业务
院长审批后方可配发。
2、处方必须用钢笔书写,项目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并有医师签名。如需更改,医师必须在更改处签名。
3、不符合规定或有配伍禁忌处方,药剂人员有权退回处方。
4、每张处方以三日量为限且不能超过五种药品,慢性病可开七日量,并实
行处方值限额管理。
5、毒、麻、限剧药品处方必须使用专用处方笺,其用量不得超过规定的
常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