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衣的市场前景:言论自由不等于言论正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7 13:08:54
我将某一种人称之为“垃圾倾倒者”。这种人以女性居多。
    这种人的特征是:自己脑子里任何一闪而过的念头,每一个生活细节的小小感受,都需要向别人倾诉,而且根本不加修饰,也根本不顾别人的感受。如果把这种人的行为放大一点,也许可以称之为言论自由。这种人愿意把自己生活中各种细枝末节、各种狗屁倒灶、各种阴暗龌龊的念头都向别人全盘托出。
    如果这种人本身是一个快乐的人,每一点小小的快乐都愿意同别人分享,虽然也不错,但是,如果你倾诉快乐的对象是一个生活不太如意的人,你是否有炫耀的嫌疑呢?比方说,你经常向周围的朋友说,你又买了什么好东西,名牌玩意,出国旅行的猎奇,等等,对于其他人来说,究竟应该是垂涎还是反感?
    如果这种人还是一个生活的不太快乐的人,和她在一起简直就是一种恐怖。今天某位同事又怎么她了,怎么互相斗心眼,上司又怎么刁难她了,又怀疑老公企图不轨了,又失恋了,好心又被当成驴肝肺了,等等。这种人的生活必需将自己情感和观念的垃圾全部倾倒出来。倾听她倾倒垃圾的人,如果把她当回事,你就错了。今天她说自己被人玩弄了感情,你还在想给她出出主意,明天她自己早都忘了,又心甘情愿地玩起另一场危险的游戏。
    我在自己的生活中,尽量与这些人保持相当的距离。这种人当然有说的权利,但是,我们也有不听的权利。幸好这种人以女性居多,我周围的女性都还没有达到无话不谈的亲密程度,否则,遭遇这种人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但是,我发现,身边很多的女性,在她们的生活圈子中,都少不了这样的人。这种人以倾倒垃圾为释放自己紧张压力的途径,以倾倒垃圾为快乐,根本不顾被倾倒者的心理感受。她把自己的垃圾一股脑儿丢给别人,如同在别人家里洗了一个澡,根本不管将别人家的浴缸弄得有多脏,多恶心,然后她就扬长而去。最为讨厌的是,她的这种倾倒方式永远是单向的,只允许她向别人倾倒垃圾,不接受别人向她倾倒垃圾。这种行为真的很自私。

    好了,绕圈子的话说了一堆,该说重点了。李银河先生就是这样一个不断倾倒自己垃圾的人。她还将自己博客的评论、留言功能关闭了,拒绝别人向她倾倒垃圾。对于网络这个大众狂欢的场合来说,她的这种行为违背了公平游戏的规则。要知道,即使她不关闭评论和留言功能,她也已经占据了比大众更有力的地形了,她可以随时删除不喜欢的留言和评论。但是,李银河先生甚至连看一下别人垃圾的兴趣都没有。她是否认为别人倾倒的一定统统都是不折不扣的垃圾?
    如果不想接受别人的垃圾,自己就不要乱倒垃圾。这是人与人交往一个起码的原则。
    李银河先生关于性问题的种种言论,很多都属于垃圾。关于性行为的法律问题、道德问题,李银河先生完全有正常的途径向有关部门提交自己的建议和不同意见,但是,作为一个学者,她情愿在尚存争议的时候,情愿在自己的观点是否正确还没有得到验证的时候,就将自己片断的、零碎的观点,随时随地倾倒在网络大众这个面目不清、真相不明的世界里。她借助了网络世界可以不负责任的现阶段状况,但是又不愿意承担网络世界不负责任的后果。这种行为很像生活中某些只想占便宜,不想多付出的人。
    李银河先生也许认为自己的每一个观点都是完全正确的,因此她自觉肩负起唤醒大众的历史责任,主动承担起对社会当头棒喝的历史使命。但是,李银河先生也许忘了,她的观点是否正确,不由她自己说了算,不由她所信奉的西方社会的标准说了算。既然李银河先生在中国社会倾倒自己的垃圾,能否接受你的垃圾,就应该由中国百姓说了算。但是,李银河先生现在关闭了评论和留言,她根本就不让中国百姓说话,显得她根本就不愿听中国百姓说话,至少是那些不同意她的观点的人们的那些话。这样的学者,这样的学术作风,显得有点霸道。
    有人用言论自由的概念为李银河之类乱倒垃圾者辩护。我认为,言论自由不是一个绝对的权利,它一定要受到各种制约的。例如,诽谤罪的成立,就是对言论自由的限制之一。国外的议员,中国的人大代表都有所谓言论豁免权。既然有言论豁免权,就说明言论自由是有条件的。议员们的言论豁免权也都局限在某些特定的场合,某些特定的对象,不可以到处随便说。例如,对于国家已经实行的法律,对于政府已经实施的政策等。在英国议会里,议员即使有言论豁免权,也有种种必须遵守的规则。例如,不能提到其他议员的名字,免得你有褒或有贬的感情色彩,突出体现对事不对人。因此,即使拥有言论自由,也不等于你就有用言论污染别人、骚扰别人的权利。    在言论自由的这个前提下,虽然说不说是自己决定的事情,但是,在什么场合说,对什么人说,某种程度上,既是一种规则,也是一种做人的道德。那些在生活中不断向别人倾倒自己垃圾的人,之所以引起别人的厌烦,不是因为说话的权力问题,而是因为违反了做人的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