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说明书格式:市场经济背景下如何进行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3/29 14:08:29

A9市场经济背景下如何进行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

文/唐钧  

 

2007年,温家宝总理在两会的“政府报告”中反复强调了“社会建设”,使许多人对这个似曾相识的名词又一次“高度重视”起来。

对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这两个概念,我们可以说是既熟悉又陌生。说熟悉,是因为构成这两个概念的汉语词汇是文献资料和新闻媒体上最为常见的三个词——“社会”、“建设”和“管理”。说陌生,应该有两层意思。其一,将“社会”和“建设”放在一起,以前较为少见。在当代中国,与“建设”一词相连的,多数情况下总是“经济”,譬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我们也讲“社会主义建设”、“建设四个现代化”等等。然而,一般的理解,这些提法也都与“经济”相关。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甩开了“政治挂帅”的紧箍咒,堂而皇之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增长速度和经济成就。而将“建设”与“社会”连接成一个特指的专用名词,这还是第一次。其二,将“社会建设”和“管理(或社会管理)”放在一起以前更是没有见过。改革开放以来,“管理”一词,在中国社会中出现的频率也是很高的。然而,在多数情况下,也都是与经济相关,譬如经济管理、企业管理、工商管理等等。近年来,因为“公共管理”概念的引进,“管理”一词与“社会”单独相处的机会多了起来。但是,因为以前并没有“社会建设”一词,所以也就谈不上将“管理”与“社会建设”联系到一起。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发现,“建设”也好,“管理”也好,一度我们都将34其与“经济”联系在一起。因此,提出“社会建设”与“管理”,是否意味着现在我们的观念有了转变。对于这样的推论,我们的回应是明确地予以肯定: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们在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但是我们也曾一度陷入了将经济增长、将“GDP”作为唯一发展目标的误区。这使我们的社会发展滞后,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与“经济建设”相辅相成的“社会建设”、与“经济管理”相辅相成“社会管理”应运而生。   

要准确地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下定义,从目前来说,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尤其是当这两个概念实际上必须存在于操作层面上时。但是,为了方便以下的讨论,我们还是不得不勉强而为之。就这两个概念而言,首先应该定义的是“社会建设”。可以这样说,对“社会建设”的理解可能会决定我们对“社会管理”的理解。   

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社会建设”:社会建设应该是指对社会的组织结构、动员方式和行为模式(制度模式)以及应急反应机制等方面的建设。从这个理解出发,“社会管理”应该是指执政党及其领导下的国家机构对上述几个领域直接与间接的干预,并且由国家机关出面直接与间接地向公众提供相关的社会服务。再从上述这些理解出发,便衍生或演绎出“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提法来。   

应该强调的是: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进步或进化是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的。从系统论的角度讲,“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并非完全是社会(发展)系统的本身,而在一定程度上指的是与社会(发展)系统密切相关的人造系统。从这个意义上说,要搞好“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要“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我们就必须充分认识社会(发展)系统本身的客观规律,在这个基础上再去构筑或创新社会的“建设”和“管理”。如果对此掉以轻心,我们将陷入新的认识误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建设与管理   

将“社会建设与管理”置于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或外部环境中来进行讨论,并不是说在计划经济时代,我们没有“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那个时代的“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的组织结构是以政治、经济、社会三位一体的城镇的“单位”体制和农村的人民公社(或称“准单位”)体制为基础来构建整个社会的;其社会动员方式是自上而下的指令型的行政命令;其行为模式是“一声令下,全党、全民、全国上下行动起来”和“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最后,其应急反应机制则常常是“战时共产主义”乃至“供给制”。与此相联系的“社会管理”也就是在政治高压下的“指挥”与“服从”——“个人服从集体、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   

但是,这样的社会体制是与纷繁复杂的外部世界不相适应的,尤其是难以适应千变万化的世界大环境、大格局。这就是计划经济模式从理论上推导是能够自圆其说,而在实践中却行不通的原由。   

但是,当我们把改革的目标确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后,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体制就越来越暴露出其不适应的一面。市场经济的原始动力是“经济利益”,而经济利益的不一致便造成了社会的分化。就整个社会而言,当代中国社会已经分化成经济利益各不相同的社会阶层。按陆学艺主编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一书的划分,中国社会已经分化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经理人员、私营企业主、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个体工商户、商业服务人员、产业工人和农业劳动者、城乡无业、失业和半失业人员等十大阶层。十大阶层各有各的经济利益,也就有了各自的社会需求、价值判断和政治诉求。同时,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在全国范围内,十大阶层的分布是不均匀的。就地区而言,也出现了发达、中等和落后之分。各类地区的经济利益、社会需求、价值判断和政治诉求也表现出极大的差异。久而久之,这些差别就更深入地表现为精神文化方面的多元化。   

当计划经济时代的大一统、指令型的经济模式被彻底否定以后,如果我们在社会领域的组织结构、动员方式、行为模式和应急反应机制以及管理体制上没有适应形势的发展而加以改变的话,党的执政能力和国家的管理能力就会大打折扣。   

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计划经济时代“建设”的以“单位”和“准单位”体制构成的社会组织基础也开始瓦解了:首先是20世纪80年代初,党、政、经合一的农村人民公社(准单位)体制的废止;然后是90年代中期以来城镇单位体制的解体。这是因为,单位和准单位体制是以个人对社会组织的依附性为基础的,而与市场经济要求的择业的自主性和流动性不相适应。同时,这种人身依附关系决定了单位和准单位必须付出相当的代价,即对其成员负有被称为“生老病死有依靠”的大包大揽式的福利保障责任才能得以延续。  

在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管理中,我们常常自觉不自觉地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对立起来,管理者是“治人”的,而被管理者是“治于人”的——这种“管理模式”与计划经济模式是相适应的。但是,当计划经济模式被废黜后,这种“治人”和“被治”的关系就没有了其合法性依据。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讲究的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在当代中国,我们要讲“依法行政”。更进一步,社会管理已经登上更具“以人为本”深刻内涵的社会服务的层面——管理者是“为人民服务”的,而被管理者则属于“有服务需求”的个人或社会群体。   

综上所述,从计划经济时代到市场经济时代,整个社会环境的变化是翻天覆地的,这也就是社会学家所强调的被称为“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两个转变”的剧烈社会变迁,其潜在的内蕴可能远远超过了表面上所能见到的经济体制改革所带来的变化。

中国社会建设和管理未来发展前瞻    

近年来,为了建设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体制,我们已经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在一些领域已经出现了变化的端倪,而中国社会建设和管理未来的发展也寄希望于这些变化。这种种变化涉及许多方面,我们仅就“协调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和“以社区为组织基础来整合整个社会”这两个方面来讨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未来发展趋势。同时,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也就蕴含其中了:  

协调各社会阶层的利益使之趋于一致。近年来的研究表明,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是不一致的。而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是允许甚至鼓励社会各阶层充分表示各自的利益立场的——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因此,要正确处理好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党和国家(人民代表大会与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和所持的立场极为重要。如果把社会各阶层比作下场比赛的运动员,那么,党应该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以沟通、对话与协商一致的民主方式来制定各方都能接受的游戏规则,然后由政府来扮演根据游戏规则严格执法的裁判员。所以,党和国家的立场应该是中立的、公正的,其本身与长期所担负的职责之间必须没有利益关系。只有这样,社会各阶层之间才能在一个得到社会公认的秩序下,通过协调和妥协来维护和遵守游戏规则;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良性运行。   

在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中,有两点是必须要处理好的。一是关乎经济利益的,要使社会各阶层都来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最起码的要求是“上不封顶,下要保底”;二是与人民的基本权益相关的,讲求的是“公平”和“公正”。所以,在这两方面,常常要求党和国家的社会政策要偏向于社会弱势群体,以国家的权威来平衡强势阶层与弱势阶层之间在社会经济地位方面“与生俱来”的不平衡。在这方面,有四个方面的工作需要我们去做:   

其一,使社会各阶层都能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因为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是所有社会成员共同创造的。在市场经济社会中,资本和“知本”常常表现为稀缺资源,所以其占有者在竞争中容易占上风。如果我们假设获得稀缺资源的机会本来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均等的,但从结果看,这些稀缺资源最终却被一部分人所占有。那么,从最初的机会均等到最后的赢者通吃之间,必然暗含着竞争失败者对机会的“出让”。赢者之所以成为赢者,是由于输者对游戏规则大度的认可,如果输者蛮横不认输甚至借助于阴谋和暴力,那么,这样的市场上是不可能有赢者的。所以,社会经济的发展是所有社会成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占有了稀缺资源的赢者也应该“出让”他们的一部分赢利来回报社会,以争取社会对他们的占有的合法性的认可,亦即以此来换取输者对机会的“出让”。当然,共享结果不应是平均主义的“大锅饭”,而是“上不封顶、下要保底”的有差别的分享。   

其二,使社会各阶层都能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上述成果分享的制度或政策设计的原则,应该以社会各阶层、尤其是弱势阶层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为基础。如果弱者没有话语权,或者在信息方面不对称,就不能与其他社会阶层沟通,于是也就没有后续的协商一致。同时,作为弱势群体的一员,个人是无法与强势者对话的,所以,要重视社会中介组织——各类社会团体的作用。这样才能形成弱势阶层的集体话语权和对相关信息的公众知情权,这些权利应该得到国家的保护。以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和裁判员角色和立场,国家应该考虑建立一种体制、机制和法制来保证所有社会阶层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并且保证信息的畅通。   

其三,使社会各阶层之间社会流动的渠道通畅无阻。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社会经济地位是不同的,而“人往高处走”却是人的本性。阶层理论认为,一个正常的社会,向上的社会流动的渠道应该是畅通无阻的。也就是说,一个人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来改变自己的社会经济地位,争取在阶层的层级次序中向上流动。这样的社会流动使竞争中的失败者有可能翻身的预期,从而坦然地根据游戏规则“出让”这一次机会并且再等待及争取下一次。这就是在制度经济学中所强调的,“好”制度应该是可预期的。   

其四,使社会各阶层对社会整体利益的认识趋于一致。社会各阶层之间的沟通、协商和妥协是建立在对社会整体利益认识一致的基础上的。社会整体利益高于一切,参与竞争的人都必须维护它,以使这场游戏能够可持续地进行下去,而不是当自己不如意时就用非理性的方式来毁了这场游戏。各阶层都应该认识到,只要游戏继续进行,所有的人就都能从中分一杯羹(当然会有多有少,但不会没有)。同时,在游戏中取胜的期望可以寄托在下一次。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整体利益就是使一个可以被社会各阶层接受的游戏可持续地进行下去。在这一点上,所有的社会阶层都应该服从大局。   

以社区为基础来重构中国社会。近年来,一个社会学的名词——“社区”,闯入了中国实际工作领域的视野之中。国际社会在强调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的目标的同时,还有一个著名的论断:“社会发展经由社区发展。”这个论断要表达的深刻含义是:“社会发展”一词是没有明确的空间概念的,因此其蕴含的先进理念常常难以落实。应该将社会发展的理念与一定层次的地域范围相连,这就出现了“社区发展”这个名词。也就是说,在空间上将整个“社会”划分成一个个“社区”,如果每一个社区都获得充分的发展,那么整个社会也就充分发展了。以下,我们分四个层次来说明这个问题:   

第一,社区的本意是立足于“以人为本”。如果我们从社会学中的“社区”一词的本意来探讨这个问题,在构成社区的五大要素中,“人群”和“地域”是两个最基本的要素。“社区”的根本涵义是“人们的生活共同体”,而“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只是起修饰作用的定语,所以我们说,社区一词的着眼点是“人”,是“人群”,是“社会”。所以,社区的本意中天然地蕴藏着以人为本的涵义。  

 第二,与工业化相伴相随而来的“社区组织”和“社区发展”。在人类社会进入工业化社会之后,相伴相随而来的是城市化的进程。当工业化、城市化驱使相当一部分人口从一个乡村的“熟人社会”聚集到一个城市的“陌生人社会”中时,由于彼此间不存在传统的以血缘、亲缘或地缘为基础的人际关系及社会支持,使他们陷于失落、隔绝、无助和无望。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各种“城市病”滋生蔓延。于是,率先工业化的西方国家搞起了重新构建城市社区(当时称为“社区组织”)的社会运动,想要恢复昔日社区的友爱、温馨、交流、支持和互助。到20世纪中期以后,由于联合国的倡导,从这些社会实践中又逐渐发展出更为泛化的社区发展理论,使重构社区的理念扩大了乡村。   

第三,中国的社区服务与社区建设。中国的城市社区建设源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崛起的城市社区服务。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被确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后,在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原先构成中国城市社会的组织架构基础的单位体制逐渐被撼动了。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适时推出了“社区建设”的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的新思路,明确了城市中“社会”的主要载体是社区,并将解决相当一部分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的重任寄希望于重新规划和建设后的城市社区及群众自治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从今后的发展来考虑,农村社区发展也应及早摆上议事日程。从某种意义上说,农村社区在本质上更接近自然状态下的社区的本意。   

第四,理想的社区是中国社会组织的基础结构。上文中谈到的社区的五大要素,除了“人群”和“地域”这两大基本要素以外,排在第三层次的是“服务”;往上,第四层次是“认同”,或称“社区意识”;再往上,排在最高层次的则是“文化”,或称“社区精神”。从理论上说,只有全部具备了这五大要素,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或者说是理想的社区。中国的社会建设和管理需要一个基层的社会组织作为依托,在单位制和准单位制退出历史舞台之后,一个理想的社区就成为担负起我们所期望的历史重任的唯一的和最佳的选择。   

综上所述,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是怎样的呢?首先,其组织结构是以社区为纬、民间组织为经来构建整个社会的;其次,其社会动员方式是在充分保证公众的知情权的前提下,各阶层、各地区之间的沟通、对话和协商一致;再次,其行为模式是在各阶层、各地区谈判、协调和相互妥协的基础上,奔向一个共同目标;最后,其应急反应机制则常常是既考虑长治久安,又着眼解决当前问题。与此相联系的“社会管理”也就是在党和国家政治权威之下的以法治国和公共服务。   

(唐钧,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