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个人年度工作总结:浅议我国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7 10:41:19

浅议我国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问题

 

王伟彬

 

(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公司,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56)

 

[摘 要] 成功的环境保护离不开公众的广泛参与。目前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存在着参与人数少、成效差,参与水平低等问题。为促进环保意识的提高,应将环保纳入正规教育,加强环保宣传,为公众参与环保提供制度支持,并推动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

[关键词]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相关建议

[中图分类号] DF419.9    [文献标识码] B

公众的广泛参与是环境保护成功的必由之路。一个有效的环境保护体制既要有政府的运作,亦要有由下布上的公众参与的探讨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一、关于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参加环境建设,努力净化、绿化、美化环境;坚持做好本职工作中的环境保护,为环境保护尽职尽责;参与对污染环境的行为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的监督,支持环境执法,促进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参与对环境执行部门的监督,促其严格执法,保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杜绝以权代法,以言代法和以权谋私;参与环境文化建设,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努力提高社会的环增道德水平,形成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风气。

这几个方面的参与从易到难可划分为三个层面。第一层面是公众对环境宣传教育的参与;第二层面上升到公众自身的环境友善行为;第三层上则又上升了一个高度,鼓励公众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一方面是对污染环境的行为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的监督,另一方面也要对环境执法进行监督。这一层面的参与难度最大,是在我国目前形式下公众参与环保的最高层次。

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

1.促进环保意识的普遍提高。理论和经验研究表明,公众参与环保有赖于环保意识的普遍提高,这似乎已是共识。但我们也要看到,公众的参与反过来也能促进社会环境意识的普遍提高。一方面,参与环保的公众已经接受了很多环保的知识和价值理念,在环保过程中对环境问题又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和更加切身的体验,进一步强化了他们的这些知识和理念;另一方面,这些公众的环保知识、行为和价值理念又时刻影响着周边的人群,从而促使更多公众的环保意识得到提高。当社会的环保意识普遍提高后,最终将从根本上推动整个环保工作的发展。

2.监督环保工作的有效进行。环境破坏的直接当事人一部分是那些以牺牲环境来换取巨额经济利益的社会个体,如个人和各类企业等,一部分是那些置环保大业于不顾的公共部门,如负责城市生活废水排放和废弃物处理的各个部门。他们与政府有着各种利害关系和千丝万缕的联系。于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这一类的“制度化逃避”现象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普遍存在着。环境恶化首先受害的便是社会下层的民众,公众对环境问题有着更加切身和直接的感受,他们往往能更及时有效地发现环保工作中的各类问题,并做出最直接和激烈的反应。当这种参与变得广泛和深入时,就会形成一种社会力量来实现对政府环保工作的有效监督,在最大范围里避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现象。

3.推动我国政治的民主建设。生态环境问题本身就具有特殊的政治性,一方面,它反映了政治利益的差别,社会上层的政治和经济精英控制和支配着更多的自然资源;另一方面,环境作为公共物品,其影响是普遍性的,环境恶化的结果可能是全人类的共同毁灭。在这些因素的交互作用下,人们就环境问题进行的政治参与就更具有主动性了。公众的政治能力在这些参与中得到很好的磨练和提高,进而推动我国政治的民主化建设。

三、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所存在的问题

1.参与人数少、水平低。我国公众有三分之一的人处于完全不参与状态,而在有参与行为的人中,大多数也只能做到参加有关环境保护的公益劳动或活动,仅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使之利于保护环境。教育促进了公众环保知识的普及,但涉及到公众参与时积极性不是很高。

2.参与行为的政治含量较低,成效差。公众的环保参与发展到一定程,就会上升到政治领域。我国也在创造条件,鼓励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通过法律赋予公众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权利。我国现有《环境影响评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明确了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权利。但是,该规定效率层次偏低,缺乏有效的程序规定和制度保障,没有公众参屯的具体规定和具体实施程序,且未明确公众在环保中应有的地位,对公民的环境权、知情权、监督权等权利的规定具有狭隘性和不明确性。所以,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权利在目前还未能充分得到利用,公众中只有极少数的人曾经为解决日常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投诉、上访,更谈不上更高政治含量的环保参与行为,如参与环保决策、影响国家发展等。这就使公众参与的成效极其有限。

3.参与受到整个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社会经济基础、环境意识和环保知识使影响公众环保参与水平的重要因素。在经济发达的广东与相对落后的陕西省的比较中,前者的参与行为和参与态度都要优于后者。在我国现阶段,人们的普遍收入水平较低,受教育程度不高,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占绝大多数,环保意识薄弱,环保知识匮乏,这使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尚不能达到一些发达国家的环保参与水平。

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相关建议

1.将环境保护纳入正规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我国正规教育除了基础的文化知识和基本的社会知识外,还应加入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这样才能有效地提高公众的环保知识和意识,促使人们能更多、更好、更高层次地参与环境保护。公众环保知识的意识的提高是公众参与环保的前提和持久动力,在此意义上,它比法律制度上的安排设计更加重要。

2.加强环保宣传。对于已结束正规教育和社会化过程的人来说,其环保知识的获取大多数来源于包括政府、媒体等各种形式的宣传和知识普及。有些环境问题并非很容易地就能被新身感受到,一些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状况和后果,特别是较大地域范围,如全国、全世界,如果不通过宣传则很难被公众所感知。因此,我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的主要方向,一是普及环保知识,包括相关的科学常识,国家的环保政策、法规;另一是如实报道本地、全国和全世界的环境污染问题,使公众对此知情,了解自己目前的生存环境。

3.为公众参与环保提供制度支持。只有在制度的支持下,环保中的公众参与才会变得稳定、持久和有效。我国的公众参与缺乏足够的政治和社会空间,非常需要制度上的一些安排和设计来予以鼓励和推动。例如,政府可以以施行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为契机,进一步在法律制度上明确公众参与是环境决策的必经程序,建立环境保护问卷调查、群众信访和听证会等制度,使公众拥有合法、有效、便捷的渠道来表达利益,参与决策与管理。

4.推动社会力量和积极参与。已有的研究大多聚集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方面,而对于社会力量却关注不够。社会力量主要包括环保民间组织和公众舆论等,在某种意乐上,公众的参与就是通过它们来实现的。西方国家的环保运动(如美国)就是通过民间组织自下而上推动的,这些民间组织通过起诉、呼吁、请愿等方式实现对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治理、补偿、监督和控制。而我国部分地区(如厦门)的环保NGO对于当地的环境保护产生了积极影响。公众舆论产生于社会而又作用于国家,发挥着表达社会利益的和制衡国家权力重要功用。成熟、自主的公众舆论能在环保信息的披露、曝光以及各项环保工作和程序中发挥不可替代的监控和促进作用。因此,社会力量对于推动公众参与环保、改变政府的单位一主导治理环境模式意义十分重大。

[参 考 文 献]

[1]龙欢.公众舆论:国家与社会的互动[J].社会科学论坛,2007,(3).

[2]王凤,雷小毓.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一种实证研究——基于陕西、广东两省的比较分析[J].西产大学学报,2006,(7).

[3]向佐群.西方国家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J].林业经济问题,2006,(1).

[4]余进,程华晶,毛静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共建环境友好型社会[J].厦门科技,2006,(3).

 

[责任编辑:王凤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