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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5 17:01:41
人民币升值压力下的国际贸易结算问题研究
 题研究
 内容摘要:自2005年我国汇率改革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屡创新高,步入持续稳步升值的上升通道。人民币不断升值的压力,必然对我国的国际贸易以及对我国的国际贸易结算带来显著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研究人民币升值压力下的国际贸易结算问题、运用国际结算多元化策略抵御人民币升值压力对我国国际贸易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人民币升值 出口贸易 压力国际结算 多元化策略 人民币升值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压力 人民内容摘要:自2005年我国汇率改革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屡创新高,步入持续稳步升值的上升通道。人民币不断升值的压力,必然对我国的国际贸易以及对我国的国际贸易结算带来显著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研究人民币升值压力下的国际贸易结算问题、运用国际结算多元化策略抵御人民币升值压力对我国国际贸易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人民币升值 出口贸易 压力国际结算 多元化策略
  
  人民币升值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压力
  
  人民币升值对我国进出口贸易有着显著的影响。根据弹性分析理论以及马歇尔—勒纳条件,汇率的变动可以直接影响进出口产品的价格和数量。
  著名经济学家萧灼基罗列了人民币升值的四大弊端,位列首位的就是:商品的美元价格将随人民币升值而提高,许多国内出口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将处于不利地位,特别是对劳动密集型企业造成冲击。人民币升值以后,为维持同样的人民币价格,用美元表示的我国出口产品价格将有所提高,这会削弱其价格竞争力;而要使出口产品的美元价格不变,则势必挤压出口企业的利润空间,这不可能不对出口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出口企业造成冲击。
  从对我国外贸易发展实际情况来看,2005年7月汇率改革至今,尤其是2008年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已经开始呈现出口增速放缓、出口企业的经营状况步入窘境的趋势。在出口产业密集的长三角、珠三角等地,一些工厂陆续倒闭。以广东省为例,2008年前5个月,广东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亏损数达11006家,占全省工业企业的1/4强,亏损额增长了49.3%。此外,企业由于经营困顿骤然停业倒闭的案例开始在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出现。
  当然,人民币持续升值并非导致所有后果的全部原因,但无可否认,人民币持续升值对于我国出口贸易带来沉重的压力。
  
  人民币升值压力下我国国际贸易结算多元化趋势
  
  所谓国际结算,就是指国际间清偿债权和债务的货币收付行为,它是以货币收付来清偿国与国之间因经济文化交流、政策性、事务性交流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在整个国际贸易活动中,国际结算不仅是其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进出口商进行债权债务核算的关键。所以,人民币升值对进出口贸易产生影响的同时必然对国际结算也带来直接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浪潮的到来,各国间贸易迅速发展,国际市场发生了重大变化,国际贸易竞争日益激烈,竞争手段不断增加,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也经历着一次重大变革。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商务信息传播速度的不断加快、西方国家信用制度的日趋完善以及国际保理业务的逐渐流行,信用证方式在国际结算中所占比重不断下降。西方发达国家之间,特别是欧盟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基本上不用信用证结算,而主要采用赊销等商业信用的结算方式。
  在我国,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银行服务水平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出口企业也开始采用各种灵活的国际结算业务,并利用多元化的国际结算方式开拓不同的市场和不同的客户,我国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已经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势。这种多元化趋势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随着贸易国别的多元化过程,使用贸易对象国本币结算的业务量逐渐增加。由于美元近几年来的不断贬值,越来越多的出口企业开始在与欧洲、日本以及澳洲买家谈判时有目的地使用欧元、日元、澳元等比较强势的货币结算,以此来规避汇率风险。信用证结算业务量在我国也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随着出口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越来越多的国外买家不愿开具信用证。我国很多出口商为了占领市场、争夺客户和订单,采用承兑
交单或赊销等付款方式的比重不断提高。据统计,中国目前只有大约30%-40%的出口使用信用证结算,其余大都是基于商业信用的结算方式。其中,赊销方式越来越普遍,而且放账期限越来越长。 正因为如此,虽然我国的国际结算已经出现了多元化趋势,但目前大多数中小型出口企业还是比较信赖传统的信用证结算方式。由于缺乏必要的风险分摊机制,许多企业宁肯牺牲一定利润,也不愿承担结算方式上的额外风险。国际结算多元化的过程显交单或赊销等付款方式的比重不断提高。据统计,中国目前只有大约30%-40%的出口使用信用证结算,其余大都是基于商业信用的结算方式。其中,赊销方式越来越普遍,而且放账期限越来越长。
  正因为如此,虽然我国的国际结算已经出现了多元化趋势,但目前大多数中小型出口企业还是比较信赖传统的信用证结算方式。由于缺乏必要的风险分摊机制,许多企业宁肯牺牲一定利润,也不愿承担结算方式上的额外风险。国际结算多元化的过程显得十分缓慢。
  但是,近几年来,随着人民币对美元不断稳步升值,商品的美元价格也随人民币升值而不断提高,这不仅蚕食掉我国企业仅有的一点利润,还使得我国出口产品具有的价格上的竞争力被逐渐削弱。在这种难以继续进行价格竞争的情况下,向进口方提供有利的结算方式就成为出口竞争的一个十分关键的因素。同时,在具体的业务实践中,很多出口企业发现,国际结算多元化确实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抵御人民币升值的压力。
  所以,伴随着人民币升值的步伐,越来越多的国际结算业务向多元化发展,人民币升值不可避免的成为国际结算多元化选择的催化剂。
  
  人民币升值背景下我国实施国际结算多元化策略的对策
  
  (一)推行新型综合性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1.大力推行国际保理业务。国际保理是国际保付代理的简称,是18世纪中后期在国际货物买卖业务过程中兴起的一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根据国际保理联合会颁布的《国际保理业务惯例规则》的解释,国际保理是一项集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国际结算、代办会计处理、账务管理、信用风险担保及贸易融资等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业务。
  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主要与国际贸易中赊销和承兑交单商业信用付款方式的发展有关。近些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出口竞争日趋激烈,出口商间的竞争逐步由品质、价格的竞争转为销售条件方面的综合竞争,许多出口商不得不接受承兑交单和赊销的结算方式。但是,由于出口商对海外进口商的资信缺乏了解,对其经营状况没有及时准确的信息,上当受骗情况屡见不鲜。在这种背景下,国际保理由于其迎合了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承兑交单、赊销等国际结算方式的需要,迅速被众多的进出口商所接受。
  对出口商而言,国际保理的优势首先是保理商对出口商的应收账款承担100%的坏账担保,因此无论在承兑交单还是在赊销的结算方式下,进口商破产或拒付货款等的风险均转由保理商承担,有效地保护了出口商的利益。同时,国际保理业务能够使出口商发货后即可获得资金融通,加速资金流转,能有效解决出口企业所需的流动资金。融资是保理这种综合性金融业务的服务项目之一,保理商通过承购应收账款向出口企业提供出口合同金额80%的融资额。相对银行货款来说,保理更容易给企业特别是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提供出口所需的流动资金。通过保理业务,还可以马上办理结汇和提前核销退税,这点对于规避人民币升值背景下的汇率波动风险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国际保理结算方式有利于出口商扩大出口,开拓国际市场,实现国际市场多元化战略。另外,由于保理商往往还同时提供客户资信调查、帐户管理、会计处理等服务,有利于出口商获取国外客户信息,控制销售风险,降低经营成本;还能有助于消除与不同国家进口商之间的语言、文化和法律障碍,便于出口商集中精力进行生产和销售。  国际保理对进口商的益处更是显而易见:进口商纯粹因其良好的信誉而使保理商愿意为其担保付款,几乎不用承担任何风险;同时,由于进口商是通过保理商延期付款,相当于取得了出口商信用贷款,能够利用有限的资金迅速扩大经营额,加快了资金和进口货物的流动周转;此外,相比较信用证等传统支付方式,进口商无需提供开立信用证的保证金或用财产抵押,支付的费用比较低廉,手续也大大简化。所有这些,都带给进口商巨大的吸引力。
  对保理商来说,开展国际保理业务,最大的益处当然是取得由融资利息和保理手续费用所组成的收益。此外,保理商还可以就所提供的其他服务(如资信调查等)收取额外手续费用。除了直接的收益以外,开展保理业务还有利于保理商与进出口商建立其他的业务往来。
  2.对于期限较长、金额较大的结算项目要采用福费廷结算方式。所谓“福费廷”, 又称包买票据,也是一种特殊的应收账款让售,即包买商(Forfaiter,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从本国出口商那里无追索地买断经过外国进口商银行承兑或担保的中长期汇票、本票或其它应收债权凭证的金融交易。因为包买商买断的汇票、本票、或其它应收债权都有银行独立性保函/备用信用证担保,风险比较小,而福费廷业务的加入,进一步降低了坏账风险,更主要的是它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及时收回了资金,转嫁了汇率风险,并可以提前办理核销和退税手续,改善了企业的资金流动状况,提高了企业的资金利用率。同时,它还可以为国外买方提供延期付款的条件,提高出口商品的竞争力。
  福费廷业务主要针对大型设备和BOT项目的出口,因为收款周期长,金额较大。福费廷业务的缺点是:必须进口商同意并能找到高资信担保人时;出口商必须(本文来自中科软件园www.4oa.com,转载请注明!)确保债权凭证的有效性和银行担保的有效性,才能真正免除包买商的追索权;福费廷业务的融资成本相对较高。所以福费廷业务的缺点是相当明显的。
  3.应推广银行保函在我国国际结算多元化过程中
的运用。保函,又称保证书,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即保证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保证凭证,保证对申请人的债务或应履行的义务承担赔偿责任。在国际贸易结算领域,除了汇款、托收、信用证作为主要结算方式以外,国际保理和银行保函也越来越多地运用到国际贸易和国际承包工程结算中,特别是银行保函以其信用程度高,运用范围广泛,针对性强等特点而越来越多地被引入金融、贸易、劳务和经济活动中,的运用。保函,又称保证书,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即保证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保证凭证,保证对申请人的债务或应履行的义务承担赔偿责任。在国际贸易结算领域,除了汇款、托收、信用证作为主要结算方式以外,国际保理和银行保函也越来越多地运用到国际贸易和国际承包工程结算中,特别是银行保函以其信用程度高,运用范围广泛,针对性强等特点而越来越多地被引入金融、贸易、劳务和经济活动中,并发挥着重要的保证作用,使国际结算手段更灵活,资金划拨更快捷,安全更有保障。
  4.对于美国市场的结算业务争取使用备用信用证替代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又称担保信用证,指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而以贷款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备用信用证属于银行信用,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不履行其义务时,即由开证行付款。如果开证申请人履行了约定的义务,该信用证则不必使用。
  备用信用证最早流行于美国,因美国法律不允许银行开立保函,故银行采用备用信用证来代替保函,后来其逐渐发展成为为国际性合同提供履约担保的信用工具,其用途十分广泛,如国际承包工程的投标、国际租赁、预付货款、赊销业务以及国际融资等业务。
  
  (二)注重国际结算方式的综合运用
  在国际贸易业务中,一笔交易的货款结算,可以只使用一种结算方式(通常如此),也可根据需要,例如不同的交易商品,不同的交易对象,不同的交易做法,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结算方式结合使用,或有利于促成交易,或有利于安全及时收汇,或有利于妥善处理付汇。常见的不同结算方式结合使用的形式有:信用证与汇付结合、信用证与托收结合、汇付与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结合。此外,还有汇付与托收结合、托收与备用信用证或银行保函结合、以及汇款、托收、信用证三种方式结合,等等。通过多种结算方式的结合就可以避免单个结算方式的劣势,从而使买卖双方的利益均衡,进行公平的外贸交易。在开展对外经济贸易业务时,究竟选择那一种结合形式,可酌情而定。在人民币不断升值的过程中,出口企业要尽量采取收汇比较及时的结算方式组合,以规避汇率风险。
  
  (三)有选择地采用国际结算与出口保险的综合运用
  无论采用哪种国际结算方式,投保出口信用险都是规避风险的一项“终极”选择,即出口企业专门就进口方的坏账风险向专业保险公司交纳一定比例的保险费,出现坏账后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
  出口信用保险是各国政府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风险基金的政策性保险业务,是国际上公认的支持出口、防范收汇风险的有效手段。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始于1989年,虽已有十余年的历程,但目前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承保金额只占全年出口总额的1%左右,规模远远低于世界平均12%的水平。这两个数字反映了我国出口企业国际贸易风险意识比较淡薄,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还远未充分发挥。
  近年来,出口信用保险逐渐被各级政府和企业所认识,它对提高我国出口企业抵御世界经济波动带来的各种风险,保障企业广泛参与世界经济活动,增强企业在国际经济中地位的作用日益显现。
  应该指出,国际结算方式与出口信用保险的综合运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避免进口方的坏账损失,但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是因为,信用风险的赔付是在坏帐发生后才进行的,并不能在整体上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国际拖欠损失;根据保险公司风险分担的原则,企业并不能得到百分之百的赔付,自己一般仍需承担20%左右的损失;有些商品的保险费用较高,赔付期长,手续繁杂,这使企业仍要间接地遭受一定的损失。这种情况使得有些企业不愿意到保险公司投保。
  此外,由于人民币不断升值,市场也需要一款具有针对性的规避汇率风险的保险品种。例如,日本通过贸易保险法,建立了多种出口保险制度,包括海外投资保险和汇率变动保险等,以降低汇率风险,同时还在制度上给予其他保险不能给予的保证。而德国企业则通过投保汇率保险实行汇率平衡战略。这种汇率保险本质上是期货交易的一种方式,出口商可根据业务期限的长短来选择保险产品的期限,而保险人所交的保费则根据汇率的走向而定。不过,由于目前国内金融市场尚不成熟,类似的金融衍生产品也很少,所以还没有能够有效规避汇率风险的保险品种出现。随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展开,我国应出台一定的政策鼓励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开发汇率风险避险产品。
  
  (四)充分利用结算货币多元化策略分散汇率风险
  在我国实施人民币汇率改革之后,随着人民币对美元的不断升值,出
口企业开始越来越倾向于放弃使用美元结算,而把结算货币的目光放到其他强势的非美元货币上,以期在避免汇兑损失的同时减少与国外客户不断议价的苦恼。
  据统计,2005年汇改以来截至2008年4月末,人民币对美元累计升值幅度最大已经超过13%。与此同时,很多其他非美货币对美元也有了相当的升值幅度。如果采用了欧元(同期对美元升值28.51%)、澳元(同期对美元升值23.07%)等强势货币结算,不仅可以有效避免了损失,甚至还能产生汇兑收益。  目前,我国外贸出口企业还是多以美元为主要结算货币,仅有少部分出口日本以及欧盟等地的企业采用日元或欧元等货币结算。而根据央行相关调查显示,在目前人民币不断升值的压力下,我国江苏、福建、辽宁、广东、浙江等地采用非美元结算的出口企业逐渐增多。对于采用贸易对象国的本币结算,绝大多数的出口企业非常认同,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存在着一定难度。这是因为,我方要回避风险,对方也会权衡利弊,采用何种货币结算并不是我们一厢情愿的事情。但是,通过积极的合同谈判,在其他合同条款中给予进口方一定的优惠条件,还是有可能实现这一目标的。
  改变以美元为主的结算货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人民币升值对出口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但要真正消除这一影响,根本办法还是采用人民币进行结算。巴曙松曾经建议,外贸出口企业对我国周边地区的贸易就可以渐渐地采用人民币进行结算,以求从根本上彻底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目前,尼泊尔、越南、俄罗斯、蒙古和巴基斯坦等国已先后批准在出口贸易中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此外,人民币在俄罗斯、越南、缅甸、尼泊尔等国家已成为边贸结算的主要币种。
  
  规避人民币升值风险的其他国际结算手段
  
  作为进出口企业内部可以充分利用进口付汇与出口收汇对冲的优势,规避人民币升值风险。例如,预期一个月后出口收汇100万美元,如果届时进口正好需要付汇,就可以采用美元收汇暂不结汇的手法,直接进行付汇。这样,不仅规避了汇率风险,还可以节省美元买卖的银行费用。
  选择人民币远期结汇结算方式。出口企业可以选择人民币远期结汇结算方式,即由银行和企业充当远期外汇买卖的双方,使出口企业将汇率预先固定下来,以确知并稳定未来的收支金额。对于一些出口产品生产周期长的企业,待出口日期确定后,就应立即向银行申请价位锁定,签订远期外汇交易合同。这样在约定期限内,不管人民币是升是降,对于企业来说所赚的利润是不变的。
  利用外币期权合同。出口贸易合同一经订立,企业就可在外汇市场上买入相应外汇的看跌期权,约定可以在未来的收款期以商定的价格把美元转换成人民币。由于期权合同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不对称性,使得出口企业的损失最多也就是签订合同时所缴纳的期权费。
  利用外币期货合同。出口贸易合同一经订立,企业就可在外汇市场卖出外汇期货,约定期货的交割日期正好是预期收到外汇付款的日期。这样,就避免了人民币升值给企业带来的损失。
  转贷美元。其实,早在人们对人民币升值预期高涨时,转贷美元就成为许多企业的选择。企业向银行借美元至少有两点好处:其一,美元贷款利率要低于人民币;其二,人民币升值使美元贷款出现汇兑收益。
  由于人民币升值对于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是全局性的、战略性的,所以通过国际贸易结算多元化抵御人民币升值压力的策略仅仅是局部的、战术层面的。我国还需要对其他环节,其他层面进行更多地研究、采取更多的措施,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人民币升值对于我国国际贸易带来的不利影响。
  
  参考文献:
  

   

人民币将成国际贸易结算货币http://news.QQ.com  2009年07月06日11:08   舜网-济南时报    我要评论(9)

据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 中国银行有关负责人5日晚表示,中行将于6日正式启动首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这意味着人民币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的地位将从计价货币提升至结算货币,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即将进入实质运作阶段。

按计划,中行上海市分行届时将收到中银香港汇来的首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款项,收款企业为上海电气集团下属的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由这家公司在香港的商业伙伴汇出。

据介绍,中行上海市分行6日还将与上海电气集团等企业签订“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服务方案”,这些企业可叙作进口开证、出口来证、汇入汇款、汇出汇款等各类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试点业务将覆盖大宗商品特种钢、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等在内的多种贸易产品。

中行上海市分行还将与渣打银行(香港)、东亚银行、泰国盘谷银行等11家海外代理行签署《人民币贸易结算清算协议书》,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同时,为中银香港、新加坡分行、东京分行等17家中行海外分支机构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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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央行7月2日正式下发《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本月起,上海市和广东省内的广州、深圳、珠海和东莞4城市率先进行试点工作,这5个城市的指定企业将获得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的资格。

《办法》明确境外试点地域范围暂定为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

试点地区的省级人民政府将负责协调当地有关部门推荐试点企业,由央行会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试点企业名单。

此外,境内具有国际结算能力、为试点企业开户或为境外商业银行开立同业往来账户的境内商业银行,将为试点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这些境内结算银行可以在境外企业人民币资金短缺时,按照有关规定逐步提供人民币贸易融资服务。

人民币跨境清算可自由选择两条路径,一是通过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二是通过境内商业银行代理境外商业银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

目前,香港地区的人民币清算行是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澳门地区人民币清算行是中国银行(澳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