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谷多赤芡粉食用方法:以实践的精神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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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践的精神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

 

 

 

(国资委宣传局 陈静涤)时间:2008-09-09  文章来源:国资委直属机关团委

  《实践论》是毛泽东同志著名的哲学著作之一,虽题为“实践”,但其论述的过程却始终不离开认识。毛泽东同志在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具体的社会实践,通过不断阐述认识与实践的联系,来深刻地表达实践、解释实践,揭示认识与实践的密切联系——知行统一。
  一、辩证唯物主义的知行统一观
  1、实践与认识的关系。首先,认识来源与实践。在实践过程中,人们通过自身的感官得出事物的各个表象、各种片面以及事物的外部联系,即对事物的感性认识。然后,随着社会实践的继续,人们抓住了事物的本质、全体以及事物的内部联系,感性认识达成飞跃,成为理性认识。而认识的飞跃,是绝对不能离开实践的。认识的不断深化,无不基于实践这一基础。无产阶级对于资本主义的认识,中国人民对于帝国主义的认识,以及战争的领导者对于战争的认识等等皆是如此。
  但是,认识的目的不是认识本身,而是用于实践、改造世界。因而认识来源与实践,并要回归实践。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运动,在获得理性认识之后,还有更重要的过程,那便是从理性的认识到指导实践又一个飞跃。通过得来的认识指导实践,并且在实践中检验、发展认识,这是认识过程的继续。理论是否符合于客观真理性,在由感性到理性的运动过程中是不能完全解决的。要完全地解决,只有“把理性的认识再回到社会实践中去,应用理论于实践,看它是否能够达到预想的目的”。
  认识运用于实践并得到证实之后,人们对于某一客观过程在某一发展阶段内的认识运动便是完成了,对于过程的推移来说认识并没有完成。事物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实践活动也会跟着变化发展,所以,认识同样要不断变化和发展。某一客观过程在某一发展阶段向另一阶段变化发展时,认识就要继续,就要适应新的情况。客观过程的发展充满着矛盾和斗争,因而人的认识运动的发展同样充满矛盾和斗争;社会实践过程是无穷的,人的认识过程也应当是无穷的。
  2、实践的特点
  从毛泽东同志关于实践与认识关系的阐述中,我们可以得出辩证唯物主义的知行统一观: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如此循环以至无穷,并且每个新的循环都代表着更高的内容。实践就是一个怎样验证真理是否符合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本来面目的过程,它有如下特性:
  实践具有时间性和地点性:实践的内容会随时间、随场合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被前期、他地的实践所证明的东西不一定适用于当时(以及未来)、当地。
  实践具备局部性和偶然性:某种局部实践的结论不一定适用于全局实践,某种偶然实践的结果不一定体现基本的、普遍的规律。
实践具有层次性:此一层次实践的结论不一定适用于其他层次和全部层次。
  实践具有主观性:人类的任何实践活动不可能绝对摆脱实践主体主观因素的制约;绝对客观的人类实践,是不存在的。主体能动发挥程度的不同,必会影响到实践的具体效果。
  二、以实践的精神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
  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坚持党的领导。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国有企业党组织要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国有企业和其他企业一样,应当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为此,国有企业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首先,市场经济体制是中性的,它本身不能体现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靠党的领导来推进。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承担着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重大政治责任。其次,从产权角度来分析,国有企业的资产是国有资产,我们国家的性质决定了国有资产是全民资产。我党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可以把维护人民利益与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机结合起来。最后,在中国社会转型期,国有企业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情况,需要破解改革和发展的一系列躲不过、绕不开、拖不起的深层次问题。党组织运用其政治优势来开展工作,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实践充分证明,破解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难题,仅仅依靠经济组织和群众组织,是难以胜任的,只有在依靠经济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同时,依靠处于“政治核心”地位,政治成熟、组织严密、作风优良和纪律严格、具有强大凝聚力和统筹能力的企业党组织,才能胜任。
  然而,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条件下,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如何发挥、发挥的途径和方法都发生了变化,这是一个新的实践活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企业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并适应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改进发挥作用的方式。毛泽东同志在《实践论》中谈到了人们在面临新的实践活动的信心问题。他认为一个人的勇气与信心跟他对工作的内容和环境有没有规律性的了解直接相关。通常人们都不愿在没有把握、不清楚情况的时候去进行某种实践。“…..对于这项工作的内容和环境没有规律性的了解,或者他从来就没有接触过这类工作,或者接触得不多,因而无从谈到这类工作的规律性。”这对于我们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对于如何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我们首先要认识和了解“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从中找出规律性。
  2、从实践论的观点认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实践论》认为,事物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实践活动也会跟着变化发展,所以,认识同样要不断变化和发展。某一客观过程在某一发展阶段向另一阶段变化发展时,认识就要继续,就要适应新的情况。 我党对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认识就是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践不断深化的。
  改革开放之前,国有企业党组织在企业中处于领导和监督地位。事实上在国有企业实行的是“党的一元化领导”的体制。1982年党的十二大修改党章时强调,企业党组织应当“抓大事”,充分发挥行政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方面的作用。1986年前后由于国家政策不统一等原因,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作用被淡化、弱化。1987年党的十三大修改党章时规定,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实行保证监督。
  1989年8月,党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明确指出:“党在企业的基层组织处于政治核心的地位”。同时,江泽民同志指出:“现在我们党中央有必要要求企业党组织起政治核心作用”。最早提出了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十几年来,在这一原则指引下,国有企业党组织为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离开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不可能取得现在这样的成就。但是同时必须看到,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党组织工作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存在着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
  3、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度发挥作用的基础,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关键环节。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一词起源于西方经济学,是指由一套组织结构严密的自然人来治理公司而形成的组织结构体系。在现代公司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执行机构(经理层)四部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衡,共同组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目标,深化企业领导体制改革。深化企业领导体制改革,涉及国有企业党组织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的关系。这是一个新的实践,没有经验可以借鉴,我们必须在认识—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大胆尝试、敢于应用、不怕失败,摸索出在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国有企业怎样发挥党组织的作用,正确处理国有企业党组织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的关系。 目前,有不少中央企业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并且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逐渐尝试。他们实践的经验就是,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定位于“政治核心”,国有企业党组织作用要定位于“政治核心作用”,避免了两个极端(国有企业党组织全面领导企业之极端和弱化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应有作用之极端),既能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又可改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始终是我们必须坚持的一个重大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在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的国有企业改革逐步深入过程中,要使国有企业党组织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不断创新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方法和途径。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机制,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工作要“进入管理起作用”。党组织要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要紧紧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不要偏离中心;要按照“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定位开展工作,不要“越位”;要在党组织的工作“有实效”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真正做到工作“到位”。当然,“支持”是相互的。党组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应当紧密团结,形成合力。团结和合力,是建立在党性和人性、真诚和互信基础上的,又是建立在法理和制度基础上的。
  《实践论》是毛泽东同志对于实践的正确而系统的见解,对于指导当时的中国革命,指导我们现在、将来各种实践活动都有着极为深远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它,并领悟其中的思想,应用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