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o child policy作文:人地关系理论与历史地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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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地关系理论与历史地理研究

                                                         

 [作者简介]鲁西奇,武汉大学历史系副教授。

          
         一、主要人地关系学说之检讨

  人地关系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引人注目的跨学科问题,很多学科从不同的学科背景、不同的层次和尺度上探究人地关系的不同侧面。概言之,以哲学、历史学为主体的人文科学主要是从哲学、历史观及伦理层次展开理论思辩与逻辑论证,具有浓厚的主观和直觉色彩;而地理学、生态学、环境科学等与这一问题有密切关系的自然科学,则主要通过具体个案的分析,在实证研究层次上加以归纳、概括,所得出的常常是能够实证和实验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升到哲学高度。两方面的研究互为前提,互相影响,也常常互相辩诘,相互补充。但也正因为此,对这一问题的讨论常是在不同层次上、使用不同的学科语言和思维方式进行的,不免出现不同程度的矛盾、混乱与“各说各话”的现象。本文之主旨即在辨析不同学科背景下对这一问题的思路,检讨其得失。(注:本文主要讨论与历史观和历史地理研究有密切关系的地理环境决定论、人地相关论以及或然论等人地关系学说,而对于与此关系不大的、或者未进入科学研究领域的人定胜天论、天人合一论、人地和谐论以及近年来比较流行的生态中心主义等学说则未予讨论。)

   1.地理环境决定论

  古典时期的地理环境决定论者主要关注的是地理环境对人的体格、气质和精神的影响。古希腊时代,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认为人类特性产生于气候,气候和季节变换可以影响人类的肉体和心灵。历史学家修昔底德、色诺芬等人在重视气候影响的同时,也强调地区的水平和垂直构造及土质肥瘠对于生活方式所发生的影响。(注:参阅阿尔夫雷德赫特纳:《地理学——它的历史、性质和方法》, 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20~21页。)柏拉图(Platon)则认为人类精神生活与海洋密切相关。(注:参阅柏拉图:《理想国》第10卷,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419~423页。)亚里士多德(Aristoteles)第一个将地理环境与政治制度联系起来,认为地理位置、气候、土壤等影响个别民族特征与社会性质。希腊半岛处于炎热与寒冷气候之间,而赋予希腊人以优良品性,并组织起良好的政府。(注:参阅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7卷第7节,第243~245页,见苗力田主编《亚里士多德全集》第9 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16世纪初期法国历史学家、社会学家琼博丁(Jean Bodin)在他的著作《论共和国》中探索了行星对于地球上居民的影响,认为住在世界南方的人受土星的影响,过着宗教修心的生活;住在北方的人受到火星的影响,变得好战,善于运用机械装置;住在中部的人受到木星的影响,能够在法律的统治下过文明的生活方式。不同类型的人需要不同形式的政府。(注:参阅普雷斯顿詹姆斯、杰弗雷马丁:《地理学思想史》,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131页。)

  近代地理决定论思潮盛行于18世纪,由哲学家和历史学家率先提出,被称为社会学中的地理派,或历史的地理史观。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Montesquieu)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将亚里士多德的论证扩展到不同气候的特殊性对各民族生理、心理、气质、宗教信仰、政治制度的决定性作用。他把地理环境的作用归纳为三种关系:自然条件与人的生理特征的关系,自然条件与人的心理特征的关系,自然条件与法律和国家政体的关系。认为“气候王国才是一切王国的第一位”,热带地方通常为专制主义笼罩,温带形成强盛与自由的民族。(注:参阅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3卷第14~18章,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27~303页。)他认为:“阿提卡土壤贫瘠,因而建立了平民政治;拉栖代孟的土壤肥沃,因而建立了贵族政治”。“如果从自然特质来说,小国宜于共和政体,中等国宜于君主治理,大帝国宜于由专制君主治理的话,要维持原有政体的原则,就应该维持原有的疆域,疆域的缩小或扩张都会变更国家的精神”。(注:参阅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1卷第8章第20节,第126~127页。)黑格尔将地理环境看作是精神的舞台,是历史的“主要的而且必要的基础”,不同的环境会有不同的历史进程。(注:参阅黑格尔:《历史哲学》上册,三联书店1978年版。)英国历史学家巴克尔(Buckle)的历史学基本框架是:地理、气候条件影响人的生理,生理差异导致人的不同精神和气质,从而有不同的历史进程。 (注:参阅巴克尔:《英国文明史》(“ History ofCivilization in England”,Longman 1972 cdiition, London,.)另请参阅索美尔(Bernard Semmel):《巴克尔:自由信仰和历史科学》(“H.F.Buckle: The Liberal Faith and the Science of History”),见《英国社会学杂志》第27卷,第367~381页。)

  近代地理学的创始人洪堡(Humboldt)和李特尔(Ritter)都是不同程度上的地理环境决定论者,李特尔关于地理环境决定人类的空间分布和人类活动方式的理论成为19世纪地理学的主流。(注:参阅普雷斯顿詹姆斯、杰弗雷马丁:《地理学思想史》第6章,第143~167页:阿尔夫雷德赫特纳:《地理学——它的历史、性质和方法》第1编第5章第1节,第89~106页。)第一个系统地把决定论引入地理学的是拉采尔(F.Ratzel),他在《人类地理学》(Anthropogeographie)一书中运用达尔文生物学观念研究人类社会,认为地理环境从多方面控制人类,对人类生理机能、心理状态、社会组织和经济发达状况均有影响,并决定着人类迁移和分布。因而地理环境野蛮地、盲目地支配着人类命运。(注:参阅李旭旦主编:《人文地理学论丛》,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年版,第210页:普雷斯顿詹姆斯、杰弗雷马丁:《地理学思想史》第8章,第210~214页;前揭《地理学的性质》第89~92页。)这种控制论思潮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成为欧美地理学的理论基石。在德国地理学界,宣扬并推荐这一理论的有赫特纳、魏格纳、施吕特尔等。(注:参阅阿尔夫雷德赫特纳:《地理学——它的历史、性质和方法》第4编第4章,第278~301页;普雷斯顿詹姆斯、杰弗雷马丁:《地理学思想史》第8章第214~223页;前揭《地理学的性质》第 2章第101~104页。)而“世界各国的近代地理学基本上都是受着在德国发展起来的近代地理学的影响的”。(注:前揭《地理学的性质》第130 页。)拉采尔的学生森普尔(Ellen C. Semple)将这一思潮传到了美国, 在《美国历史与地理环境》(American History and ItsGeographic Conditions)、《地理环境的影响》(Influences ofGeographic Enviroment)等书中一再加以发挥。(注:参阅普雷斯顿詹姆斯、杰弗雷马丁:《地理学思想史》第356~359页在《地理环境的影响》中,辛普尔概括地谈到她的研究方法说:“作者自己的研究方法,是比较各个种族间和文化发展的各个阶段中,生活在同一地理环境下的典型民族。如果这些生活在相同环境下的不同种族的民族,具有相似或相关的社会、经济或历史的发展,那末就可以合理地说明这种相似性是由于环境,而不是由于种族造成的。这样,通过全面比较,在这些问题上,当说明某些大型的社会和历史现象时,种族因素就在两个求知数中被排除了。”转引自普雷斯顿詹姆斯、杰弗雷马丁:《地理思想史》第357页。)美国地理学家亨丁顿(E.Huntington)于1903~1906年间在印度北部、中国塔里木盆地等地考察后发表的《亚洲的脉动》(The Pulse of Asia)一书,认为13 世纪蒙古人大规模向外扩张是由于居住地气候变干和牧场条件日益变坏所致。1915年他又出版了《文化与气候》(Civilization and Cimate),创立了人类文化只能在具有刺激性气候的地区才能发展的假说,并认为热带气候单调,居民生活将永远陷入贫困。(注:参阅普雷斯顿詹姆斯、杰弗雷马丁:《地理学思想史》第352~354页。)

  近代地理环境论自它产生始,就受到各种各样的批评,因为人类社会历史的许多事实,的确是它所无法解释的。许多学者承认,环境因素必不可少,但不足以解释历史的变革。更为重要的是,地理环境决定论引起了一些逻辑上的混乱,其中最严重的在于:由于环境决定论者在从事研究之先,对问题已持有一种总的看法,而没有对具体问题的具体分析,所以,其研究没有任何科学的客观性。人类与其环境的相互作用已有数千年之久,事实上,原因与结果乃是相互纠缠和渗透的。地理环境决定论是将世界简单化了的狭隘观点,今天看来,是显而易见的。但在当时,环境决定论却拥有许多得力的辩护者。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的时期,环境决定论才在西方学术界中衰落。(注:参阅 K.哈里斯:《对西方历史地理学的几点看法》,《历史地理》第4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2.人地相关论

  普列汉诺夫较早系统阐述了唯物史观的地理环境论,他从地理环境影响社会历史的具体方式角度出发,强调“自然界对社会生产力状况,并且通过生产力状况对人类的全部社会关系以及人类的整个思想上层建筑产生影响”。(注:普列汉诺夫:《黑格尔逝世六十周年》,见《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第1卷,三联书店1959年版,第484~ 585页。)他还进一步指出:“地理环境对于社会人类的影响,是一种可变的量。被地理环境的特征所决定的生产力的发展,增加了人类控制自然的权力,因而使人类对于周围的地理环境发生了一种新的关系”(注:普列汉诺夫:《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问题》,见《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第3卷,第170~171页。)。这些阐释较之地理环境决定论显然前进了一大步。但由于它主要是由普列汉诺夫来完成的,所以在很长的时间内遭到批判。1938年,斯大林在批判“地理环境决定论”时指出:“地理环境无疑是社会发展的经常的和必要的条件之一,它当然影响到社会的发展——加速或者延缓社会发展进程。但是它的影响并不是决定的影响”,“地理环境不可能成为社会发展的主要的原因、决定的原因”。这个论断被认为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组成部分。但是,仔细品味斯大林的这个论断,却不免觉得简单而模糊:“社会发展的经常的和必要的条件”是什么意思?地理环境怎样对人类社会起作用?“加速或者延缓社会发展进程”,与“决定社会发展进程”,到底有什么不同?斯大林作出上述论断的理由是:“因为社会的变化和发展比地理环境的变化和发展快得不可比拟”,“在几万年间几乎保持不变的现象,决不能成为在几百年间就发生根本变化的现象发展的主要原因”,“欧洲在三千年内已经变换过三种不同的社会制度,……可是,在同一时期内,欧洲的地理条件不是完全没有变化,便是变化极小,连地理学也不愿提到它。”(注:斯大林:《论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斯大林文集(1934~1952年)》,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16~217页。)这种把人与自然对立起来,脱离人的活动来考察地理环境对社会发展的作用,把一种现象与另一种现象作表面比较,不仅是过于简单化,而且已陷入“地理环境不变论”的泥淖。

  有鉴于斯大林这一著名论断在逻辑与科学上存在的问题,我国学术界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有关论述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了这种理论。一般认为:主宰人类社会历史演变的是其固有的内在规律;地理环境是社会发展的客观物质条件而不能上升为主导的或决定性的因素。当人类社会活动与地理环境发生联系并能加以利用与改造时,才能显示其特征并对社会发展产生加速或延缓的影响。社会发展阶段越古老,人类对地理环境的依赖性越大;但即使在原始阶段,社会发展速度也并非与地理环境优越性程度成正比。地理环境与人类社会均处于不断运动变化而又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之中。这就是所谓的“人地相关论”。比较而言,这个解说体系要严谨得多,其中的主要论点都可以举出许多的历史事实作为证据。(注:参阅左大康主编:《现代地理学辞典》,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27页。)这一理论因为过于抽象、模糊而不具备严格的科学意义,因为从不曾有人否定过人与自然之间存在关系,以及这种关系是一种动态关系。而这一理论的实质是社会发展规律决定论,其思想出发点虽然是正确的,但却于人地关系的研究并无补益:地理环境既然是“社会发展的客观物质条件”,为什么不能是“主寻或决定性的因素”?客观存在不是决定性的因素吗?同样的,在人类历史上,不也可以找出许多地理环境决定社会发展的典型例证吗?在这个意义上,人地相关论是一种空洞的理论。

  由此,地理环境与人类社会发展的关系陷入了难以解说的境地。问题的根源在于单一因子的决定论观念上。“决定”意味着有其因必有其果,一元决定论则是对事物终极原因的臆断。无论哪一种“决定论”,在思想方法上,都带有程度不同的主观唯心色彩。显然,寻求终极决定因素的思维方式必将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引入误区。

   3.或然论的人地关系思想

  无论是地理环境决定论、人地相关论,还是本文未予讨论的天命论、“人定胜天”论、天人合一思想,都是由哲学家、历史学家或政治学家等社会科学家作为一种哲学思想或历史观提出来的,虽然近代以来有许多地理学或其它学科的科学家们都不同程度地赞同这些学说,并从自己的学科领域出发,丰富发展了这些学说,但总的说来,这些学说还主要是作为哲学思想或历史观而存在的,而不是一种科学的认识,尤其不是一种经验科学下的认识。在经验科学家们看来,这些学说是哲学家玄思冥想的结果,它没有具体的事实可作为验证,因为抽象,也无法去进行这种验证——这里的无法,既指不具备验证的客观条件,也指在逻辑上这种验证不可能进行。而科学的认识,则是对历史、现实以及实验室中的各种现象和事物进行观察、分析的结果,它具备经验上的可证性。在这种观念指导下地理学家们通过对具体区域人地关系特征的研究发现,人地关系不是单一的因果关系,有着更为丰富的内涵,而不是一种或几种模式可以概括的。这种认识,最终导致了环境决定论的彻底衰落。

  环境决定论的衰落,迫使人们寻求新理论来解释人地关系。作为对环境决定论的批判,出现了许多新的思潮。19世纪末,弗朗兹波兹(F.R.Pitts)率先提出人地关系的可能性论,即所有自然环境条件,只是给人类活动提供了一个可能利用的范围,在此范围内人们可以自由地选取和利用它们。(注:参阅牛文元编著:《理论地理学》第17章,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893 页。)可能性论给人们一种很直观的感觉,即大多数关系似乎都具有相等的机遇。但是在人同自然的关系中,从来没有在同一自然环境中,人们会感觉到相同的可能性范围。例如:早期的美洲印第安人、中期的西班牙人和后来的美国白人殖民者,虽然都生活于加利福尼亚州南部或西南部的沙漠中,但是对于这个相同自然环境的应用范围,却是很不相同的。每一种类型的人,都有自己特定的利用方式或感受到不同的限制。每一类人对同一的自然条件会有不同的感应,并能创造出截然不同的文化景象。因此,当人们在地理环境提供给人类利用的可能性范围内进行自由选择时,所谓的自由是被假定的。可能性论下的自然环境只是一种静态的因素,而人类的文化传统、过去的经验等却具有动态的特性,并由这种动态的综合决定人如何利用自然环境。所以作为对环境决定论和可能性论的批判而提出的或然论强调,当自然环境施加某种限制以影响人类利用自然环境时,这种实际的利用更会取决于人(一群人或一个集团的人)的文化背景和其人生价值观念的差异。在此论点中,“文化背景”被放到一个占统治地位的基础之上。

  作为一种思想方法,或然论在不同的学者那里有不同的表达方式,其内涵也各有差异。法国地理学家维达尔(P.Vidal da la Blache)认为自然为人类的居住规定了界限,并提供了可能性,但是人们对这些条件的反应或适应,则由于自己的传统生活方式而不同。“生活方式”的概念在法国地理学中曾普遍使用过,它指的是一个人类集团的成员所学习到的优良品质——即人类学者所使用的“文化”。生活方式意味着一种民族的制度、风格、态度、目的以及技能的复合体。维达尔指出,同样的环境对于不同的生活方式的人民具有不同的意义:生活方式是决定某一特定的人类集团将会选择的自然提供的可能性的基本因素。可能性意味着选择,而选择则受到生活方式的制约。在这里,自然与人类社会之间——对应的决定关系被打破了,人类的意志占据了重要的地位。(注:参阅维达尔:《人文地理学原理》(Principlcs of HumanGcography), 日文版,东京岩波书店1967年版。)维达尔的继承人、法国地理学家阿尔贝德芒戎在未完成的《人文地理学》序言中简明扼要地阐述了法国人文地理学传统的精要:“人文地理学中的因果关系是非常复杂的。具有意志和主动性的人类自身,就是扰动自然秩序的一个原因。例如,一个岛屿不一定向往航海的生活。航海生活常常起源于文明的接触。因此,英国人只是在斯堪的那维亚和汉萨商人的熏陶下才成为水手的。同样,农业也不仅仅是土地质量的函数,有些肥沃的土地没有被开垦,有些清土却被开垦了。这常常取决于农业社会的文明阶段。……同一地区的价值,可以由于占有者文明程度、利用方法的不同而有巨大的变化。……因此,没有绝对的决定论,只有人类主动的开发利用的可能性;没有命定论,只有人类的意志。”(注:阿德芒戎:《人文地理学问题》第一编《通论地理学》“人文地理学的定义”,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9页。)维达尔的地理学给法国年鉴派史学带来深刻的影响,使其主要代表人物的历史观都染上了浓郁的或然论色彩。(注:如吕西安费弗尔在《土地与人类的演变:历史学的地理学阐释》中对地理决定论的观点加以抨击,用或然论的观点,分析人类发展与“土地”之间的关系。保罗夏吕为该书作序时写道:该书为今后的历史学家在如何处理社会学、地理学和历史学的关系问题上树立了“样板”。他的博士论文《菲利普二世与法朗什——孔泰》是法国地方史研究的楷模,其特点是把一个省的地理因素融合到工业化时代的社会演变中去。布罗代尔在其代表作《地中海与菲利普二世时期的地中海世界》中,首先生动且具体地描述地中海的地理环境、当时的生活方式,以之来解释16世纪地中海居民日常生活的规律活动。而其晚年计划撰写的《法兰西的特性》之第一部即以“空间和历史”为名,显示出他全面探讨地理环境与人类历史关系的努力,而其思想的根基则无疑问是或然论的。参阅顾良译《地中海与菲利普二世时期的地中海世界》(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顾良、张泽乾译《法兰西的特性:空间和历史》,以及池永歆:《维达尔地理学影响下的布劳岱论著》,见(台湾)《思与言》第36卷第4期,1997年12月。)

  在美国产生并流行的“地理调节论”可以视为维达尔或然论的孪生兄弟。1922年,地理学家哈伦巴罗斯(Harlan H. Barrows)在美国地理学会的开幕词中指出,地理学应当是致力于研究人类的生态,或人类对其自然环境的适应。巴罗斯所用的“适应”,不是由于自然环境的原因,而是由于人们的选择。(注:参阅普雷斯顿詹姆斯、杰弗雷马丁:《地理学思想史》,第374页。)但建立在“适应”之上的选择无疑是被动的,因而调节论仍然渗透着许多决定论的观点。 索尔(Carl O. Sauer)则强调人类按照其文化的标准, 对其天然环境的自然现象和生物现象施加影响,并把它们改变成文化景观,“人类是造成景观的最后一种力量。”他通过对美洲殖民史的研究,得出了一个结论:相同的地域自然条件对于那些对环境持不同态度、抱不同利用目的和具有不同技术水平的人们来说,会产生完全不同的意义。在农业地区内,坡度对于拿锄头的人具有一种意义,对于采用拖拉机牵引犁的人来说就具有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意义。某一种文化的人们会把他们的居住点集中在平坦的高地上;而在同一地区内,另一种文化的居民就可能集居在河谷内。(注:参阅普雷斯顿詹姆斯、杰弗雷马丁:《地理学思想史》第382页。)地理学家普雷斯顿詹姆斯(Preston E. James)对黑石河谷地区景观变迁的研究,为这一论点提供了个典型的例证。他指出:“黑石河谷地区的景观是由相互重叠的文化印记的一个复合体组成的。三种主要文化——印第安土著文化、农村的欧洲人文化和城市工业文化,各自以独特的方式改变了自然布局。印第安文化所创立的形式,截至今日还能从古代的贝冢、石片、破碎的器皿或隐约可辨的残迹中看到。农村的欧洲人文化则到处可见,有些还承袭到现在,有些则已改变了它们的用途,还有些残留为饱经风霜的遗迹或荆棘满地的废址,供人怀古凭昂而已……最后一类的城市景观虽然面积较小,但却占有重大的位置,是地区经济发展的中心。”(注:Preston E. James, "The Blackslune vally", Annale of the Association of Geographers, 19(1929), p72.另请参阅普雷斯顿詹姆斯、 杰弗雷马丁:《地理学思想史》第382页。)德温特惠特尔西(Derwent Whittlesey)将这一类研究称为“连续居住”( Sequent Ocapance)研究。(注:Dcrwcnt Whittlcscy, "Scqucnt Ocapance", Annalc of the Association of Geographers, 19(1929), pp162~165.)他指出:一个地区居民在其态度、目标或技术上如有重大改变,则其地理基础的意义就得重新估价。就某种意义上说,连续居住论是一种文化决定论。

或然论的人地关系学说,虽然侧重点各有不同,但它们在思想方法上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从多元的角度来分析人类社会文化状态形成与地理环境的关系。“生活方式”、“文化”,这些概念,都有着非常丰富而广阔的内涵,这也反映出地理学家的思考已远远超出了“地”的范围,而将触角伸展到人——地系统的每一个角落。但是,问题也正由此而发生:“生活方式”、“文化”这样的概念由于涵盖广泛无法给予准确的界定,人们不禁要问,如何解释“生活方式”与“文化”之类的概念呢?决定或制约“生活方式”与“文化”、“文明程度”的因素又是什么?而最为重要的是,或然论仅仅给出了一定自然条件下的几种可能性,而没有论证这些自然条件用什么方式和在什么程度上决定了任何特定结果,换言之,或然论只给出了一种思想方法,而没有得出任何带有普遍性的认识,而这显然与近代科学追求规律认识的目的相背离。所以当或然论提出不久,就有地理学家和人文工作者指出,“用没有形式的或然论的凡庸来代替决定论的粗糙,危险之至”。(注:R哈特向:《地理学性质的透视》,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59页。)

         二、地理学“区域”观念的方法论意义

  考察人地关系学说发展的历史,我们发现,无论是历史学界还是地理学界,对人地关系问题的思考,在思想方法上存在着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一元决定论的思维方式,这在哲学与历史学家的思考中比较突出,其局限性已如上所论;二是都试图将由个案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普遍化,这种倾向在不同领域的学者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而以地理学者为甚。应该说,迄今为止所有关于人类活动与地理环境之间关系的学说,都不同程度地以对大量历史事实与地理演变的历史学或地理学考察为依据,就个案研究的结论而言,都有相当的科学性。但无论是历史学还是地理学,都宣称以探讨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或地理现象的变化规律为其最终目的,各种人地关系学说只不过是这些规律中的一种而已。因此,绝大多数的研究者都不会将自己由一种或数种个案研究所得出的结论仅仅停留在个案结论的阶段,而都试图将个案研究的结论扩大为普遍性的规律,由此,就出现了一个逻辑断档:在由个别到普遍的扩展过程中,没有逻辑必然性。

  这一问题,在有关地理哲学与方法论的思考中早已引起注意。地理学在它产生之日起,就被表述为描述、研究地球表面各种事物及其相互关系的学问。但是,在经验科学的解释范式中,作为研究对象的事物或事件,必须是特定时空中具有经验意义的事物或事件,也就是说,它必须是可以被观察的,而不是某一抽象的概念,或玄思中的某一范畴;同时,必须在这个世界上存有和它相同或相似的东西,也就是说,它必须是某一类中间的一个,而不能是独一无二的。(注:参阅汉培尔(C. G. Hempel)、 奥本海默(P. Oppenheim):《解释的逻辑》("TheLogic of Explanation", in Herbert Feigl and May Brodbeck, ed.;Readings in the Philosphy of Science, New York: Appleton-Century-Crofts, Inc., 1953)然而,一个整体的“地球表面”实际上是抽象的的范畴,而且至少到目前为止,它是唯一的。因此,作为整体的地球表面事实上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作为整体的人类历史也有同样的情况)。(注:参阅易君博:《社会科学中的历史解释》,见(台湾)《政治大学学报》第16期,1967年12月,又见杜维运、黄俊杰编:《史学方法论文选集》,华夏出版社1980年版,第315~347页。)实际上,人类对于地理现象的认识,是由对某一有限范围的地理区域的观察分析开始的,而近代与现代地理学之所以成为一门科学,正是因为它“按地球上各地区因果关系上的差异,换言之,即地球上的地区差异,来研究这些地区”。(注:前揭《地理学的性质》“摘要”,第2 页。)赫特纳指出:地理学是一门研究地球表面人类与自然的区域性的科学,“更确切地说,只是关于地表就其地点差别研究大陆、地区、地方和地点的科学”。(注:阿尔夫雷德赫特纳:《地理学——它的历史、性质和方法》,第141页。)其“基本思想是根据其空间的差别性,根据空间划分为大陆、地区、地方和地点未理解地表”。(注:阿尔夫雷德赫特纳:《地理学——它的历史、性质和方法》,第241页。)而其重要方法就是区域比较方法。在赫特纳看来,作为整体的地球表面并不能成为地理科学研究的对象,而只有由差异性出发将地表区分为大陆、地区、地方与地点等不同层次的区域,才是地理学研究的对象。赫特纳的“区域地理样板”长期以来在地理学界得到广泛的赞同,是地理学思想史上的一个重要“范式”(Paradigm)。

  考察地理学的发展道路,我们注意到:尽管地理学家们对“区域”有许多不同的认识,但从根本上说,地理学研究离不开区域,这一点是共同的。除了少数例外,地理学家都承认需要两种不同的研究方法——专注于全球或其主要部分的特定要素地区差别的系统研究(所谓“系统地理学”),及特定地区全部地理的区域研究(所谓“区域地理学”)。虽然系统地理学常常对地理学研究的区域性质表示怀疑,但是在研究方法上,它仍不得不选择某一区域作为研究对象,并在研究过程中将其研究对象区进一步划分为若干亚区、乃至小区,而其研究的归结点也不脱离特定地理要素的地区分布、地域组合与地区差异等。因此,可以说,“区域”是地理学的基本范畴;地理学考察的主要特征就在于它是“区域”的,而且只能是“区域”的。这一观念蕴含着如下的认识,即区域的观点并不仅仅标示着一种研究方法,还是一种对地理学的哲学思考,其根本含义在于:“区域”是地理学研究的目标,是地理学的对象本身。所以研究区域性是地理学的最终任务,而区域地理研究是地理学的核心。(注:参阅拙文:《历史地理研究中的“区域”问题》,《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6期。)

地理学的区域观念及其所揭示的思想方法,给我们思考人地关系问题提供了两点重要启示。第一,抽象的、适应于所有人类活动与地球表面环境的人地关系学说在经验科学的范畴内是不存在的,从经验科学的角度对此种普遍规律的探讨既不可能,也是无意义的。因为如上所述,作为整体的人类发展史与“地球表面”由于其高度的抽象性和唯一性,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人地关系的哲学或历史哲学乃至伦理学思考的否定,相反,我们认为这样的思考同样是必不可少的,它对于确定人类在自然界的地位尤其有着重要的意义)。第二,从普遍联系的观点出发,(注:我们在这里强调地理学的区域性,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地理体系的完整性与统一性。事实上,地理区域正是相对于地理体系总体以及其它区域而言的,这必须是地理学区域观念的一个重要前提。离开了统一的地理体系的区域是不存在的,而孤立的、片面的区域观念将是非常有害的。)依据地理现象的差异性将“统一的地表”划分为若干的区域,在不同层次的区域范围内探讨人类活动与地理环境之间的关系,总结出其区域人地关系的特点,进而通过比较研究,区分类型,找出共同点,是科学的人地关系研究所应遵循的思路与方法。这一思路又包含三点认识:(1)只有一定区域的人地关系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2)由特定区域人地关系研究所得出来的认识,不能不加限制地上升为普遍性的规律;(3)只有从区域的观念出发研究人地关系,在大量区域个案研究的基础上,才谈得上比较研究,而只有通过比较研究,才能总结出人地关系的某些共性,得出一些带规律性的认识。在这种思想方法指导下的人地关系研究,必然是复杂多样、丰富多采的,而不仅仅是一些抽象的所谓“人地关系规律”。这意味着:(1)人类活动与地理环境之间的关系,在每一个不同的地区,都可能表现为不同的型态与模式,都有不同的内涵。(2)一个区域的人地系统有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其模式不是固定不变的。也就是说,有时候自然环境对人类活动的某些方面,可能是其最主要的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有的时候人类对自然环境的“适应”是人地关系的主要方面;有时候人对自然的改造则是主要的方面;而更多的时候二者则表现为一种互为因果、互相影响、互相牵制又互相促进的复杂关系,不能一概而论。

          三、历史地理学与人地关系研究

  人与地的关系是由于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而产生的,其矛盾也通过技术的改进而不断发展。受自然规律控制的地理环境与受社会发展规律控制的人类及其生产生活方式都是动态的,所以人地关系应从动态角度考察才能深刻认识。在这个意义上,以探讨历史时期的地理现象及其变化规律为主要任务的历史地理学,在人地关系问题的研究中,具有独特的地位。(注:参阅侯仁之:《历史地理学研究中的认识问题》,《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年第4期; 唐以剑:《中国地理学的发展战略研究》,见《地球科学进展》第7卷第4期,1992年7月。)

  人地关系研究,“几十年来没有理论发展,流于哲学观念而缺少实践力量”,(注:参阅许世远等:《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建设问题》,见《科学对社会的影响》1995年第4期。)其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 而在方法上,缺乏一种新的研究范式,能够充分调动探讨环境变化所涉及的人类、生态和物质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所必须的各门学科的力量,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就历史地理学而言,虽然许多学者都已意识到人地关系研究是历史地理学的核心,但对于具体的研究思路仍然缺乏深入的思考与阐述。研究人地关系涉及到很多学科,在历史地理学领域也有多种研究角度,总结概括历史地理学中的人地关系研究范式,目前还不成熟。这里仅就我们的思考,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第一,人地关系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是探讨地理环境中人类活动的基本规律,也就是地理环境对人类活动的影响。考虑到在一个特定的区域范围内,历史时期不因人的活动而发生的地理变化确是非常微小的,所以相对而言可以将不同时段的地理环境看作是同一的。在这一假定的前提下,惠特尔西与詹姆斯所提出的“连续居住”的概念给我们以重要的启示。前揭詹姆斯对新英格兰南部黑石河谷景观变迁的研究表明,在地理环境没有发生较大变化的同一地区,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类种群采用不同的方式利用、改造自然环境,并创造了不同的文化景观:土著印第安人使用原始的方法利用土地,创造了有印第安文化特征的地理景观;早期欧洲移民发展了近代意义上的农耕,创造了近代农业经济的地理景观;工业都市时期这一地区的人群在来源、构成、观念上均与农业文明下的人群有很大不同,他们创造了一种全新的文化形式,加在乡村景观之上。(注:Preston E. James,"The Blackslune vally", Annale of the Association of Geographers, 19(1929), p72.另请参阅HC达比:《论地理与历史的关系》,《历史地理》第13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同样,在中国历史上,不同时期规模不等的移民运动波及从海滨到深山的几乎每一个地区,使绝大部分地区所居住的人群都发生过变化,其所创造的文化景观及其活动所引起的环境效应也有很大不同。考察一定区域历史时期居住人群的变化,及其所创造的文化景观,对于探讨地理环境之于人类活动的影响显然有着重要的意义,也是一条切实可行的研究思路。

  土地利用方式是此种研究思路的一个关键环节。不同的人群通过对与土地有关的自然资源的利用活动,创造出不同的文化景观,其对于原始自然景观的改造方式、程度也各不相同。同时,同一人群土地利用方式的变化(包括管理方式的变化),也常常带来文化景观的变化。B. C.热库林指出:“在漫长的有史时期里,农业是居民的基本职业, 因而土地使用对景观的影响是很大的。从起源、熟化程度及变化的观点研究农业用地状况,不仅能够作出过去土地位用特点的结论,而且能够作出有关熟化了的地理综合体发生和发展时间的结论”。(注:B.C.热库林:《历史地理学:对象和方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25 页。)他研究了俄罗斯联邦西北部地区伐林耕作制和耕作农业制下的土地利用方式及其所引起的景观的变化,分析了不同土地利用方式下同一地理环境所蕴含的不同含义,是这一类型研究的典范。(注:参阅B.C.热库林:《历史地理学:对象和方法》第4 章“改造景观人为因素形成时期的历史横断面”以及第5章“18世纪—20 世纪初期诺夫歌罗德地区区域开发过程的景观分析”,第112~203页。)只是在他的研究中缺乏居住人群的变化,所以土地利用方式的不同更多是由于生产力的进步与人群观念(包括价值观)的改变,因此还不足以总结出不同类型的人地关系模式。

  第二,气候变化是人类历史上基本不因人类活动而发生(至少在工业社会以前是如此)、并给人类带来深刻影响的最重要的自然变化。气候资源的变化必然引起土地资源的变化以及土地利用方式的改变,由此引起农业产出的变化,进而影响到作为一个种群的人口,人口因农业产出的区域差异而被动或主动地改变自己的分布,正是这种分布的变化才引出社会、经济的诸多变化。反之,社会、经济乃至文化方面的因素也会引起人口分布的变化,而人口分布的变化必然会带来土地资源分配与利用方式的改变,并进而影响到环境(包括气候)的变化。因此,人地关系可能形成一条链。(注:参阅王铮等:《历史气候变化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地理学报》第51卷第4期。)在前一条关系链中,气候变化是变化之源,土地资源利用是中心环节。抓住土地利用这一中心环节,探讨因气候变化而引起的人口分布的变化,以及由此而带来的诸种文化景观的变化,是考察人类不断适应环境变化、调整人类活动的空间结构与行为方式的良好途径。在后一条关系链中,人口分布的变化(包括人口迁移)是最活跃的因素,它在一般情况下虽然会引起文化景观的变迁,却并不对环境特别是环境中的气候因素带来重大影响,但生态脆弱地区除外。以人口变化为线索,对环境脆弱地带人地关系演化模式展开探讨,必将丰富人地关系理论研究。

第三,1990年中国科学院地学部制订的“发展我国地学若干重大基础性课题”附件所列举的主要措施之一是:“选择区域链例如黄河链(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华北平原——渤海——黄海)进行系统研究,争取在人与自然相互作用机理和人地系统调控模型方面有较大进展”。(注:转引自侯仁之:《再论历史地理学的理论和实践》,《北京大学学报》历史地理学专刊,1992年。)在此之后,北京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即选择潮河链与滦河链开展系统的历史地理研究。(注:参阅侯仁之:《再论历史地理学的理论和实践》一文。)这一研究思路蕴含着一个认识:流域链是一种典型的区域链。作为特殊的自然地理区域,流域内的物质迁移与能量转换相对内言比较封闭,形成相对独立的河流系统,同时,河流与河谷是自然的交通孔道,河谷平原与邻近的低矮丘陵往往具有较好的垦殖条件,所以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流域内的居住人群及其生产、生活方式乃至方言、风俗等文化现象都具有相对的一致性,并且往往能够维持相对的独立性。(注:参阅周振鹤、游汝杰:《方言与中国文化》第3章第4节,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68~75页。)因此,以流域为对象,可以相对独立地考察区域人地关系的演进过程,并进而总结出人地关系的演化模式。

[校对者]王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