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标签隐藏:建设银行湖北枣阳支行造假 六十万卖三千万国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4 12:54:29
建设银行湖北省枣阳支行2000年6月至2003年1月,与当地政府、法院联手,将一千八百多万元国有资产作为不良资产违规剥离给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武汉办事处接着又将包括这一千八百多万元在内的3175万元不良债权打包出售给个人,售价仅六十万元。

  据《东方早报》报道,审计署2006年3月底发布的审计公告称:建设银行湖北省枣阳支行于2000年6月将不符合剥离条件的29户企业贷款本息1844万元作为呆账违规剥离。在这29户企业贷款剥离前后,枣阳支行从中收回现金及实物资产720多万元,其中690万元隐匿账外,有502万元被转至个人名下。

  按照财政部有关呆账认定条件,银行呆账剥离必须是贷款企业已无偿贷能力。比如企业已经关闭或注销,没有可以变卖的财产或抵押物来清偿贷款。企业关闭需要有政府部门的关闭报告,注销需要有工商部门的注销登记证明,没有财产抵债需要有法院的终结执行书。从理论上讲,呆账企业不会有正常经营活动。但是,2004年,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员办事处在审计调查中发现,建设银行枣阳支行向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剥离的不良资产中,竟有部分呆账企业还在正常经营。

  审计署武汉特派办在进一步调查后发现,在建设银行枣阳支行剥离的呆账中,29户企业的剥离资料都是在当时的行长、副行长指使和直接操纵下一手“炮制”,通过一系列的假关闭、假注销、假裁定、假档案,将所谓的不良贷款以呆账剥离。

  枣阳市麻纺厂1998年的两百万元贷款不符合剥离条件,枣阳建设银行就用1994年向该企业发放但早已归还的260万元贷款合同来顶替。中国物资武汉储运公司枣阳公司一笔333万元贷款,剥离前已收回抵贷房产150万元,并有217万元办理了他项权证的抵押物,但枣阳支行隐瞒抵贷资产和抵押物,将其作为呆账剥离给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

  在建设银行枣阳支行剥离假呆账的资料中,当地政府、法院等部门帮助银行造假。在29户剥离假呆账企业中,枣阳市法院为其中18户企业出具了虚假的终结执行民事裁定书。这些裁定书全部由建设银行枣阳支行制作,法院盖章,案号、时间、内容均系伪造。对另11户企业,枣阳市政府出具了虚假的企业关闭批复、企业关闭清算报告及企业关闭财产分配决定等文件,建设银行枣阳支行的债权确认书也是伪造的。

  国有资产打包缩水偷梁换柱化公为私经过银行与政府、法院等部门联手,建设银行枣阳支行29户企业贷款“变身”为呆账,并被顺利地剥离到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2003年1月底,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将包括上述29户企业在内的36户企业、债权总额为3175万元的呆账打包外售,作价六十万元,转让给枣阳市沙河水库管理处,回收金额仅占债权总额的1.89%。

  但是,“呆账包”的真正买主并不是沙河水库管理处,而是时任建设银行襄樊市火车站支行副行长马军。据审计署武汉特派办调查,在债权转让时,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债权管理部和襄樊项目组还向马军提供了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院诉状等七套空白文书,默许马军以信达公司武汉办事处债权管理部的名义,向“呆账包”中的企业进行追债。

  债权转让后,马军以债权管理部的名义向枣阳市麻纺厂、枣阳市盐硝厂、枣阳市第一家具厂、枣阳市建筑总公司等企业提起诉讼,追偿债务。截至2004年审计时,马军已收回现金347万元、实物资产434万元,他项权证价值395万元,共1176万元,是其购买价的19.6倍。

  目前建设银行枣阳支行造假“一条龙”案部分涉案人员已被有关部门逮捕,对该案的进一步查处尚在进行中。

  审计部门专家和资产管理公司的人士认为,从建设银行枣阳支行造假“一条龙”案看,当前应在不良资产剥离、处置、管理、问责等四个关键环节建立不良资产剥离处置“防护墙”,以堵塞不良资产剥离与处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种种漏洞,避免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