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 the fun音乐: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向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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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向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作者:  点击: 146 时间:2006-12-29 8:52:34 新闻来源:江西日报

 

 

现将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以及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向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五年工作的回顾

 

江西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我省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五年,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过去的基础上取得新的明显成效的五年。省纪委和全省各级纪检机关在中央纪委和江西省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目标,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广大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信心不断增强,为加强党的建设、促进全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以优化发展环境、源头治理腐败为切入点,纪检工作服务经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全省各级纪检机关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自觉将纪检工作融入加快江西发展的大局之中,把优化发展环境、源头治理腐败,作为纪检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切入点,既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又为加快发展扫除障碍。坚持把建立健全行政服务中心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按照“集中、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11个设区市、94个县(市、区)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了集中审批服务,简化了审批程序,规范了审批行为,提高了办事效率;注重把开展政务环境评议评价作为突破口,大力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行政效能投诉制、绩效评估制和责任追究制等,认真抓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在2002年组织65家外资企业对15个行政执法机关和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评价的基础上,从2003年起,先后在省直49个部门连续三年开展了政务环境评议评价活动,反映的问题90%以上都得到有效整改;不断加大惩处惩戒力度,着力查处一些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办事不公、推诿扯皮等不良行为。11个设区市、95个县(市、区)建立了行政投诉中心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省和11个设区市以及一些县(市、区)开设了“政风行风热线”。省政府行政投诉中心成立以来受理投诉件1354件,全部办理完毕;加大要素市场的改革力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大力推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改革,制定了监督管理办法和纪律处分规定。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比重和资金节约率逐年提高。加强行政监察工作,重点围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五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执法监察项目5775项,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10681条,挽回经济损失5.1亿元。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对6134家企业进行了环保检查。

 

(二)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治理

 

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问情于民的基础上,组织和协同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以实实在在的成果取信于民。在治理教育乱收费方面,加强了师德师风建设,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集中清理,实行了收费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1434个,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其它处理644人。在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方面,在全省医疗机构开展了创建“群众满意医院”活动,重点抓好群众反映突出的“红包”、回扣、小病大治等问题的治理,查处收受回扣、“红包”和开单提成等违纪问题1311个,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其它处理403人。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进一步强化了减轻农民负担监管机制,完善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开展了对农民建房乱收费、外出务工乱收费等专项治理,加强了对免征农业税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等各种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733件,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其它处理326人。在治理公路“三乱”方面,查处公路“三乱”问题439件。2002年11月,我省成为全国第三批实现公路基本无“三乱”省份。在贯彻“四个坚决纠正”方面,规范了开发区的管理,核减开发区规划面积98万亩;清理征地补偿费3.58亿元,依法该付给农民个人的征用土地补偿费全部发放到位;清欠农民工工资5.05亿元,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积极推行拆迁公示、信访接待、投诉举报、拆迁承诺和拆迁监管等制度,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行为更加规范;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依法制定并严格遵守改制工作规程,认真查处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职工利益的案件,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稳步推进,解决了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办事不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突出问题,农村基层纪检组织进一步健全,乡村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乡风民风进一步改善。

 

(三)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继续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

 

各级纪检机关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主要突破口,加大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力度,完善组织协调机制,严肃办案纪律,严格办案程序,加强案件审理,保证办案工作依纪依法进行,集中力量突破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五年来,各级纪检机关接受来信来访、举报电话161557件(次),初查核实违纪线索39614件,立案27710件,结案27515件,处分29075人,其中市厅级干部34人,县处级干部71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88亿元。先后查处了红星企业集团原总经理傅建军,江西纸业集团原董事长姜和平,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王兴豹,上饶市委原副书记胡发群,新余市政协原副主席钟宜彩,省新闻出版局原副局长许晓刚,赣州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张佩昌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协助中央纪委对省检察院原检察长丁鑫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调查。同时,严肃查处了一批基层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点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个领域开展了自查自纠,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657件,涉案金额2.39亿元,给予党纪处分67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67人。

 

在查办案件中,各级纪检机关坚持文明办案、依纪依法办案,在全国率先制定并严格执行信访件处理、案件查办、案件审理工作三个流程图,使查办案件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坚持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慎重使用“两规”措施;坚持惩处违纪违法行为与维护合法权益并重,正确处理惩处与保护的关系;坚持“一案两报告”、“一案两整改”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实事求是,把党员干部工作中的缺点、失误同以权谋私、搞腐败的行为严格区分开来,为广大党员干部创造宽松和谐的干事创业环境。对大胆创新、敢于负责、干净干事的党员干部坚决支持和保护,为3500多名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主持了公道。

 

(四)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扎实推进

 

省委把贯彻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了贯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目标要求,建立了工作机制,抓好了任务分解和落实。11个设区市和省直121个部门和单位制定了贯彻《实施纲要》和省委《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全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铺开,并取得初步成效。

 

大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努力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始终抓住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坚持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拓宽教育渠道,创新教育形式,改进教育方法,注重教育效果。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重点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和革命传统教育、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党章和党纪条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确保党员干部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风廉政教育的新形式新方法,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进农村,先后在党校开设廉政教育课、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举办反腐倡廉成果展和党风廉政建设文艺会演、评选表彰领导干部“廉内助”和勤政廉政先进典型、开设廉政网站、创作廉政歌曲、开展知识竞赛和理论研讨等活动,增强了党风廉政教育的吸引力、感召力和渗透力,初步形成了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

 

不断推进制度改革和创新,积极构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改革措施之中,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制度体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后四次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制定了《江西省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监督办法》,编制了《省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审批事项过多的状况明显改善。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了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普遍推行了任前公示、竞争上岗、公务员公开招考等制度,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的制度逐步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进一步扩大;加强了对换届工作的检查监督,严明换届工作纪律,保证了全省各级党委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稳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部门预算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步伐加快,省级改革扩大到省政府所有组成部门,市级改革基本启动,县级改革已在多个单位开始试点,7个设区市、75个县(市、区)建立了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乡财县管、村级账务代理制逐步推行。制定了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投资行为进一步规范有序。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取得明显成效。围绕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加强源头治腐和机关自身建设,制定了《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实施办法》、《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十个严禁”的规定》等30多件新的法规和制度。这些制度和规定,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起到了积极作用。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逐步形成权力正确行使的有效机制。在继续落实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等监督措施的同时,积极探索主动监督和有效监督的办法。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紧密结合实际,制定了巡视监督工作制度、民主生活会监督制度以及纪检信访处理监督制度等32个加强监督防范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巡视监督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对11个设区市、10个县(市)、38个省直单位(国有企业)开展了巡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上学贵和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开展了专项巡视。通过巡视发现了一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了解和掌握了一些重要的案件线索,梳理出问题和建议1150个,分别反馈给有关领导和部门,都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和落实。述职述廉、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任前谈话、诫勉谈话、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广泛推行。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省领导率先垂范,按照责任分工,带头抓好落实,直接督促检查。全省共有2691名党政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按照中央要求,省纪委、省监察厅对派驻机构全部实行了统一管理,派驻机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

 

(五)认真开展专项治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中央、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持以领导机关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自查自纠为主要形式,把自查自纠与群众监督、严格奖惩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积极开展专项治理,重点解决一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狠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简称“红包”)歪风,3264名干部上缴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1523.97万元;清理“小金库”378个,涉及金额5400多万元。组织开展对党政机关超标准配备小汽车进行清理,通过封存、转换等方式对市厅级领导干部使用的183辆“超标车”进行了处理。深入治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132名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坚决纠正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领导干部拖欠公款行为,清理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领导干部13874人,涉及保金607.88万元,按照规定全部清退、上缴和收回;清理出2075名党政干部拖欠公款1527.92万元,全部予以偿还。严肃处理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赌博问题,查处参与赌博的党员干部153名。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清理纠正在煤矿投资入股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349人,股金3396.26万元。五年来,还先后开展了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以权谋私建私房、用公款大吃大喝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公费出国(境)、持有因私护照的管理,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五年来,省纪委注重发挥全委会的职能作用,认真执行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和重大问题全委会决策制度。省纪委常委会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把握全局、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提高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努力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坚持求真务实、转变作风,积极开展工作督查和调研,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增强了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模范。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注重抓好纪检队伍建设,先后开展了“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教育活动”、“构建和谐平安江西、共创富民兴赣大业”主题教育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理论研讨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着力加强纪检干部教育培训,编写出版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一书,并发给了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全省纪检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明显提高。强化了对纪检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认真解决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纪检干部“十不准”等规定,建立和完善了述职述廉、考核考评等制度,树立了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的良好形象。

 

过去的五年,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得益于中央纪委和省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得益于省纪委历届老班子、老领导打下的坚实基础,得益于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配合和踊跃参与,得益于广大纪检干部的辛勤劳动和不懈努力。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同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腐败现象在一些方面仍然比较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铺张浪费现象还时有发生;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有些消极腐败现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对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思想认识、工作指导、工作方法上仍然存在不适应的方面。必须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主要经验和体会

 

过去的五年,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党风廉政建设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纪检工作在改革中前进、在深化中提高。各级纪委和广大纪检干部解放思想,努力实践,积极探索做好纪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主要有以下经验和体会:

 

(一)必须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加快江西发展的大局之中,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推进反腐倡廉

 

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是纪检工作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最佳切入点,也是纪检工作服务经济建设最具体、最有力、最直接的体现。五年来,全省各级纪检机关自觉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工作的全局,紧紧围绕加快江西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按照党委和政府每个阶段的中心任务确定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想党委和政府之所想、急党委和政府之所急,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科学发展观要求、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反腐倡廉,纪检工作才能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合拍,不断增强工作合力,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为推动和谐创业、加快富民兴赣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必须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坚定"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些年来,各级纪检机关采取得力措施,拓展工作领域,建立长效机制,对可能出现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及早提出防范对策,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重点项目上有新成效、在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在加大预防上有新举措。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心里时刻装着人民群众,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必须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所以能够持续稳定健康向前发展,关键在省委、省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非常重视,不论是对经常性的教育预防,还是对查处大案要案、解决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都实施了强有力的领导。全省各级党委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毫不放松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毫不手软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做到"解放思想、加快发展要坚定不移,从严治党、惩治腐败也要坚定不移"。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够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才能够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形成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四)必须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反腐倡廉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也是与时俱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途径。五年来,面对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省各级纪检机关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与全省反腐倡廉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抓重点促全局、抓创新增活力、抓特色显亮点、抓落实重实效。在基本思路上,从标本兼治、侧重遏制,向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发展,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在工作摆布上,在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的同时,向全面履行职能、加强组织协调发展,努力取得综合效果;在监督方式上,从侧重事后监督,向加强事前、事中监督发展,监督的有效性进一步增强。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思想方法和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队伍素质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才能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三、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

 

未来的五年,是我省实现“十一五”规划发展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极其重要的时期。新的形势和任务,对纪律检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须进一步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深入扎实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后五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坚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预防和治理消极腐败现象,为全面实现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历史时期,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给党员队伍和党的自身建设带来了很大影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无论是从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和实现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看,还是从党员队伍现状和近几年来查办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重视不行,不抓紧不行,不下大气力抓也不行,一刻都不能放松。如果任凭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损害,党的先进性就会丧失,党的执政地位就会动摇,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各级党委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与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努力形成全党动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严明党的纪律,为实现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保证

 

各级纪委要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监督检查。立足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围绕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系列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支持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科学发展、和谐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坚决纠正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破坏环境、浪费资源、违法批地占地的现象和不计成本不讲效益的经济活动以及追求脱离实际的高指标等行为,严肃查处违背科学发展观的案件,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制度支持和纪律保证。

 

围绕党的作风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的行为。牢记“两个务必”,坚决制止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加强对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

 

围绕严格党的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批评教育、依据党内法规作出处理,保证政令畅通。

 

(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根本举措。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把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提升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水平。各级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握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扎扎实实做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深化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章活动,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党纪法规教育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各个方面,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认真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大力推进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重点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创新载体、丰富手段、活跃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增强教育的整体效果。

 

创新机制制度,进一步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紧紧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建立健全正确利益导向机制这个核心、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充分依靠人民群众这个根本,努力从政治领域、经济领域、文化领域和社会领域不断深化源头治腐工作。严格执行制度,加强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断完善制度,逐步建立法规制度实施情况的评估机制,切实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注重制度创新,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使制度的制定有利于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干部人事、司法体制改革。深化投资、金融、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完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制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对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

 

强化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权力的运行。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加强对决策和执行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充分发挥巡视工作和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结合起来,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完善监督机制,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组织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切实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坚决纠正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和国家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着力解决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截留、侵占、贪污支农资金等坑农、害农的行为,确保中央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巩固和扩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加强对救灾款物使用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倾听群众呼声,关注社会动态,注意研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巩固纠风工作成果,坚决遏制反弹,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逐步建立群众对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监督机制。

 

(五)坚决惩治腐败,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对腐败分子决不手软,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权力、贪污贿赂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金融、工程承包、土地管理、矿产开发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以及损害发展环境、影响全民创业的案件。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不断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要深挖腐败分子,震慑腐败分子,让他们在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后悔莫及。

 

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按照法定权限使用办案手段和措施,做到严格执纪、公正执纪、文明执纪。进一步规范办案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件处理、案件查处、案件审理工作流程。完善查办案件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增强办案合力。坚持“一案两报告”制度,重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严肃查处诬告行为。切实提高执纪执法水平,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方式和手段,增强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做到既严肃查处阻碍和破坏改革发展的人和事,又坚决支持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大胆创新、潜心创业。

 

(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纪律检查工作水平

 

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纪检队伍自身建设。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体制,加大对派驻机构管理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能力和制度、纪律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适应形势任务需要、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纪检干部队伍。

 

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对纪检干部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大胆培养使用,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营造良好的环境。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为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描绘出新的蓝图,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使命。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全省人民和广大党员干部,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不断开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富民兴赣、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江西崛起的新跨越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