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党总支制度建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8:33:26

党总支制度建设

关于加强党总支委员会自身建设的规定

  为了提高党总支委员的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增强党性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特作如下规定:
一、党总支委员会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水平和决策能力,学会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
二、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兢兢业业,埋头苦干,求实创新,不断进取。
三、班子成员要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同心协力,团结共事,维护学院和系里的团结和统一。
四、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原则,修正错误,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力求达到政治上、思想上的统一。
五、要充分发扬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与群众谈心,倾听群众的意见和批评,关心群众生活,注重工作方法。
六、要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党纪国法,廉洁自律,提高防腐能力。

 

                                 党总支委员会议制度
  为了更好地落实党委部署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增强集体合力,实施科学化、制度化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党总支会议由总支书记主持(书记不在副书记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二)总支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主持人要根据多数人意见进行归纳完善,经到会人员通过方能形成决定,一经总支会议通过的事项或决定,个人无权变更,总支委员无条件执行。
 (三)与会人员要做到坦诚,本着顾全大局、对事业负责的精神,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一切从学院利益出发,群策群利,努力做到团结合作,务求实效。
 (四)会议主要研究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定;研究制定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措施和制度;制定总支工作计划和审议工作总结;研究培养、教育党的积极分子的办法,审查积极分子名单和党员发展对象名单;研究学院党校培训计划,安排理论中心组学习;研究申报标准化党支部和评选先进党支部以及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研究如何领导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研究本单位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监督工作,协助校党委组织部进行考察等一些重大问题。
 (五)对会议讨论的内容需要公示、公开的要及时公示、公开,需要保密的,任何人不许泄露。
 (六)每次会议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党总支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会。
  二、党课教育制度。每学期给党员上一次党课。
  三、联系群众制度。各委员要按照总支谈话分工安排,开展谈心活动,经常了解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或困难,定期向党组织汇报。
  四、党员考评和评选优秀党员制度。按照校党委安排,制定民主评议党员规划和创先争优规划。
  五、总支委员会分工负责制度。要根据每个支委的职责和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进行适当分工,对每个支委成员分工的工作,有督促、有检查、有落实。
    六、检查制度。党总支要经常对党支部和党员在遵守党纪和贯彻执行党的决议方面的情况检查各种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进行补充或修订,使之不断充实和完善。

 

                                 党总支民主生活会规则
  民主生活会是党员过好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之一。为了更好的提高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更好的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共产党员的党性修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修正错误,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更好的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核心领导作用。根据长春大学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长春大学理学院党总支民主生活会规则。
  一、党总支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召开1次,会议由党总支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二、党总支民主生活会要求全体总支委员参加,根据需要可邀请其他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党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应提前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做好准备,同时要提前报告校党委组织部和纪委办公室,以便校党委组织部和纪检委办公室派人参加。
  四、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领导干部班子自身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坚持群众路线等情况。每次会议内容要明确,力求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广泛开展党内外谈心活动,听取意见,找准问题,做好自我总结检查的准备; 
五、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互相帮助,共同提高。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讲关系,顾情面等现象,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
  六、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党总支解决,并广泛征询和听取党内同志的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向党内外群众通报。需党委帮助解决的,应写出专题报告,属于违反党纪、政纪、国家法律及学校有关规定的,交纪检委查处。
  七、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通报制度。对未经同意,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要给予批评教育。
  八、民主生活会后,党总支要将会议记录本和书面整改意见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和纪检委办公室。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规则
  民主生活会是党员过好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之一。为了更好的提高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更好的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共产党员的党性修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修正错误,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更好的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长春大学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长春大学理学院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规则。
  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召开1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二、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要求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邀请其他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党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应提前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做好准备,同时要提前报告党总支,以便党总支派人参加。
  四、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每次会议内容要明确,力求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广泛开展党内外谈心活动,听取意见,找准问题,做好自我总结和检查的准备; 
  五、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互相帮助,共同提高,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讲关系,顾情面等现象,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
  六、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支部委员会要及时研究,提出方案,制定整改措施,在支部大会上向全体党员报告。属于党员自己的问题,要认真地听取批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缺席党员的批评意见,会后由党支部书记转告本人。重大问题,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另做组织处理。需党总支帮助解决的,应写出书面专题报告,属于违反党纪、政纪、国家法律及学校有关规定的,交学校纪检委查处。
  七、必须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通报制度。对未经同意,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和领导干部,要给予批评教育。
  八、民主生活会后,党支部要将会议记录本和书面整改意见报党总支和学校党委组织部。

 
                                 关于加强党内外民主监督的规定

  为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端正党风,使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监督,党总支对每个党支部实行监督,党支部对每个党员实行监督。
  二、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干部要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自觉置于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
  三、严格党的思想监督,通过党组织活动、上党课等,进一步端正党风,保证勤政廉洁,不断促进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素质的提高。
  四、严格党纪、政纪的监督,遏制党内歪风。要经常教育党员遵守政纪、法纪,做到一切活动必须在政纪、法纪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保证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对权谋私、以职谋私、严重的自由主义现象,应及时进行批评和处理。
  五、党总支成员要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断增进党群关系,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信。
  六、增强监督意识,使每个党员、干部自觉地接受监督又能积极参与监督,不断摆正公仆和主人的关系、服从和监督的关系。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科学地对党支部和党员实行目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具体目标
(一)党支部达标标准
  1、党支部委员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院党总支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坚持集体领导,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带领全体的党员为完成院党总支布置的各项战斗任务而努力奋斗。
  2、党支部委员思想作风过硬、严以律己、作风正派、原则性强,旗帜鲜明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讲政治、讲团结、讲正气、讲纪律。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行动上做到令行禁止,处处起表率作用。党支部委员团结一致,群体素质好。
  3、坚持对党员不断地进行党风、党性、党纪教育,特别是党的基本路线和基础知识的教育。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4、总支全体党员思想觉悟高、党风正、党性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上成绩显著,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5、善于做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每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的要求,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做好本支部党内外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广泛联系群众,与广大群众交朋友,做群众的贴心人。
(二)党员达标标准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与党中央保持政治上高度一致。
  2、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责任感,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主动牺牲个人利益。刻苦钻研业务,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力争做到又红又专。
  3、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能大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坚持真理、改正错误,不文过饰非。广泛团结同志,关心他人。善于做周围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广大党外群众交朋友,较好地完成支部交给的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教育群众的任务。
  4、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艰苦朴素、不谋私利,能按照党章及《准则》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
二、要求及措施
  1、各党支部要在党总支统一领导下,扎实开展目标管理工作,不得各行其是。
  2、各党支部要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发挥党员的主观能动性,使目标管理工作成为广大党员的自觉行动,保证目标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健康发展。
  3、每个党员要按照目标管理内容,制定个人“创先争优”规划报所在党支部定期进行考核。
  4、党支部和党员的目标规划每半年进行一次初评,年终进行总评。其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为了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把好党员队伍的“入口”关,根据党章和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工作,必须遵循“坚持标准、改善结构、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发展党员必须把保证质量放在第一位,要严格按《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防止忽视质量,片面追求数量的现象,切实把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三、发展党员要在坚持党员标准的前提下,注重在教学一线的教师及在校大学生中发展党员。
  四、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做到手续齐全,程序规范。
  五、严格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每季度一次,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入党动机,在学习、工作和各项活动中的表现以及申请入党人的家庭、群众关系等方面,并将考察情况填入《党的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培养教育一般要经一年以上的时间。
  六、党支部根据党员条件,对积极分子各方面表现进行讨论,向党总支提出能否发展的意见。党总支在集中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确定近期发展对象,报党委组织部审查。
  七、对近期发展对象,党支部要进行政治审查。重点审查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表现。对其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应主要审查直系亲属、爱人和抚养其成长亲属的政治情况及与本人的关系。
  八、对已确定的近期发展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和政治审查后,党支部要为发展对象确定入党介绍人。介绍人要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可以由发展对象自己邀请,也可以由党支部确定,一般由考察期间的培养联系人担任。
  九、在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党支部要对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的教育,将《入党志愿书》的内容和要求向其解释清楚,入党申请人要严肃认真地填写,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党支部要检查《入党志愿书》填写是否正确,并指导其做好向支部党员大会汇报的准备。
  十、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首先由支委向大会报告培养教育考察情况和支委会意见;申请入党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态度,介绍个人历史、家庭成员的主要社会关系,以及本人优缺点和需要说明的问题;介绍人对入党申请人的情况介绍;到会党员对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充分发表意见。在此基础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进行举手表决,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并经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连同政审材料一并报送院党总支委员会讨论通过,上报校党委审批。
  十一、根据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在院党总支审批前,应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主要学习党章和《准则》及党的基本路线等有关材料。未经培训的人员,不能发展入党。
  十二、预备党员转正。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及时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提出意见,党总支委会进行审查,并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部党员大会充分讨论后进行表决,作出决议报报院党总支和校党委审批。确实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院长办公会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学校的各项规定和任务,加强院班子建设,实施科学管理,发挥整体合力,保证各项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上运行,制定本制度。
  (一)院长办公会由院长主持(院长不在可由副院长主持),每周二召开,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二)参加人员为院长、书记、副院长、副书记。院办主任负责记录,存档备查
  (三)院长办公会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主持人要根据多数人意见进行归纳完善,经到会人员通过方能形成决定,院长办公会一经通过的事项或决定,个人无权变更,都要无条件执行。
  (四)与会人员要做到诚信、负责,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一切从学院利益出发,群策群利,务求实效。
  (五)会议研究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即: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决定、决议的实施意见;年度计划和总结,重要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教学、科研年度计划和远期规划,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养和使用,年度评优,人事调配、人员奖惩、遴选出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核和职务评聘;年度经费预算、较大额度经费支出(两千元以上)及购置教学仪器设备计划、创收及奖金分配办法;招生、就业和学籍处理等重大问题。
  (六)对会议讨论的内容需要公示、公开的要及时公示、公开。 对参加会议同志的发言及需要保密的内容,任何人不许泄露。

 

                                 院务公开试行办法
  为认真做好院务公开工作,保证学院领导班子和管理人员廉洁从政,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关系,促进我院的发展,使院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推行院务公开,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学院领导班子凝聚力为目的,紧紧围绕社会反映强烈、广大师生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院务公开工作。
通过院务公开加强学院民主管理,不断拓宽广大教职工参与学院管理的渠道,使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切实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院风和学风;切实加强学院管理制度的建设,使学院内部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进而增强学院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增强广大师生对领导的信任感,推动学院各项工作正常、规范和有序开展。
二、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学院的重大决策及需要由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监督执行的规章制度、办事程序等应当公开。学院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公开。
  2.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包括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业务考核、人事调配、评先评模、教学工作量、晋职晋级等。
   3.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包括学生评优、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及困难补助、学生入党、毕业生就业派遣等。
   4.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对待教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由院务公开领导组决定调整校务公开内容。
三、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按期召开教工大会。每年或每学期向教工通报一次院务公开情况,接受教职工以及学生的监督。
  2.设立院务公开栏。学院设立院务公开栏,将所需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布,便于广大师生监督。公布学院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投诉电话。
四、校务公开的主要程序
  1.认真确定院务公开的内容。
  2.每次院务公开后,由两办及时收集教职工和学生对院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学院要及时答复,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3.整改后将结果再次公布,征求群众意见。

 

                                 关于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几项规定
为适应新时期高等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辅导员自身队伍建设,更好的做好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此规定。
一、每位辅导员(包括副书记)每年争取公开发表1篇有关工作的论文,两年内必须发表至少1篇论文。
二、每人每学期至少阅读5本有关思想政治工作的书籍,并作适当的笔记。
三、每人每学期至少阅读10篇经典理论文章。
四、每人每学期至少学会1种办公方法。
五、每人每学期至少要有5000字的读书笔记。
六、每学期至少为全院学生做1次专题报告。
七、办公室成员每天要坚持记工作日记。

 

                                 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1、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主持学院党总支的全面工作。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切实抓好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加强班子的团结, 组织好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
  3、负责召开党总支委员会和全体党员大会。结合上级党委的指示和学院的实际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集思广益,制定工作计划,指导党支部工作,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4、尽力把党的工作渗透到业务领域中去,会同院长就学院发展规划、业务方向、教学改革、科研规划、学科建设、师资培训、管理改革、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提出方案。支持学院行政领导在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5、全面负责抓好全院党的建设和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好教工的政治学习,发挥学院工会、团总支、学生会等组织的作用,做好宣传、统战、纪检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调动全院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6、认真做好干部的培养、使用、考察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总结经验。指导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7、实施毕业生就业“一把手”工程,加大毕业生就业指导力度,千方百计做好学院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8、认真抓好学院的创收工作。
  9、协调工会做好教职工的福利性工作、各种集体活动及计划生育工作。
  10、负责联系数学与应用数学系。

 

                                 党总支副书记工作职责
  在总支委员会的领导下,协助书记做好学院党总支的党务工作,负责分管学生工作。
(一)参加党总支委员会议,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的重要问题。
  1、每学期审查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和拟发展党员对象名单。
  2、确定学院党校培训计划和培训的组织领导。
  3、会同其它领导一起,负责做好本单位干部工作。
  4、参与研究和制定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和制度。
(二)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学生党支部的工作。
  1、根据学生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有目的地指导其开展工作。
  2、组织实施本院党校培训工作。
  3、检查和讲评学生党支部的工作。
(三)负责做好本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1、了解和掌握各个时期学生思想动态,经常分析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教育。
  2、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3、每学期组织召开1次学生座谈会,收集和了解学生情况,听取学生的合理化建议。
  4、组织好本院学生的评奖评优、学生解困、就业指导和日常生活管理等工作。
(四)策划和组织富有教育意义的特色活动。
(五)支持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六)配合党政领导及时完成党委交付的各项工作。

 

                                 党总支组织委员的职责
  党总支组织委员在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总支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总支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委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总支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总支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党总支宣传委员的职责
  党总支宣传委员在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总支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任务及上级党委的指示,拟定政治学习计划。
(2)负责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安排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做好宣传鼓动工作。
(4)组织或协助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5)负责起草党总支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党总支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
  党总支纪律检查委员在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总支的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经常了解并向党总支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本单位党员执行纪律的情况。
(2)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向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3)负责管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同各种违犯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4)负责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党总支保密委员的职责
党总支保密委员在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总支的保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教育党员和非党群众保守党和国家和保密,提高革命警惕,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2)及时了解本单位人员思想变化,分析研究发生泄密事故的规律性,做好防范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有关保密的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保证安全。
(4)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分析本单位出现的各种泄密事故,出现问题及时报告,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发生政治、刑事案件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在保卫、公安部门的指导下查清案件。

 

                                 院长工作职责

  院长在学院班子的集体领导下,全面主持学院的院务工作。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领导学院的教学、科研、师资培养、实验室建设、学科建设、资料室、后勤保障等工作。
  2、主持院务会议,就学院的发展规模、专业设置、学生培养、教学改革、管理改革、经费管理、实验室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意见,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3、分管学院人事工作及经费使用,负责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学科建设,人事进出,职称评定,在职进修,年度考核等各项工作。
  4、领导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制定学院和学科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国内外的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
  5、负责贯彻学校关于行政工作的决议和规定,制定学院的岗位职责及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管理。保证政令畅通和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制定行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6、抓好全院教职工的业务考核、考勤、奖惩等工作,安排处理好学院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7、负责学院的综合治理、安全防火工作,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
  8、负责联系院办、高等数学教研室、教育技术系。

 

                                 科研副院长工作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科研工作、学科建设及研究生工作。
  2、协助院长做好全院科研规划管理和学科建设工作,研究本院有关学科的科研发展情况,对科研方向和任务及对本院科研规划和学科建设提出建议,负责制定相关的方案。
  3、负责组织监督全院科研项目计划的申报工作(包括投标、申请基金等),掌握各系科研课题的内容,了解全院课题的情况,根据学院科研发展,提出指导性建议
  4、负责组织和督促科研计划的实施情况。
  5、组织各种形式的学术活动,活跃学术空气,提高教师学术水平。
  6、负责监督科研项目,科技交流的保密审查工作。
  7、多渠道组织课题,争取科研经费,定期组织课题检查,了解课题进展情况,督促承担课题的完成,扶植有苗头的课题。
  8、制定并组织实施研究生培养计划、方案,安排研究生教学及学科、硕士点建设。
  9、完成上级下达的研究生及科研工作任务。
  10、负责研究生招生及就业推荐工作。
  11、完成院长委托的其他工作。

 

                                 教学副院长工作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教学管理工作。
  2、协助院长做好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工作。研究本院有关专业的发展情况,对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提出建议,组织制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
  3、负责组织监督全院制定每学期开课计划和实践性教学环节计划。布置教学任务,审定开课教师名单和教材的选用。
  4、掌握教研室、实验室工作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各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和教师工作规范执行情况,检查教学秘书的日常教务工作。
  5、组织各种形式的教学经验交流,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6、负责组织全院教学检查和评估工作,
  7、负责处理和完成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院办主任工作职责
  1、主持学院办公室全面工作。
  2、负责学院党政重要活动、会议的日程安排并做好会议记录。
  3、协助学院领导开展学科建设、专业发展、教研及科研工作。
  4、负责学院各类课程开课计划的上报,教学任务书和任课教师的落实,教学进度计划表、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计划调整的上报等工作。
  5、协助主管领导做好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组织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
  6、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及期末考务管理工作。
  7、负责做好教学事故处理、学生缓考、休学、退学、转学、留降级处理等学籍管理工作。
  8、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学院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协助组织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制(修)定。
  9、协助各系落实学生实验、课程设计、教学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环节方面的工作。
  10、掌管、使用学院印章。负责学院会议、活动、对外交流等事宜的安排、联系及落实工作。
  11、协助做好全国大学生外语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及其它考试工作。
  12、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学干事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的报到注册工作。
  2.协助办理教师调课、串课、停课等手续。
  3.协助落实各类课程开课计划的上报,教学任务书和任课教师的落实,教学进度计划表、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计划调整的上报等工作。
  4.协助落实做好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
  5.协助落实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及期末考务管理工作。负责期末考试工作中监考教师的安排,期末考试试卷和标准答案的保管、发放;成绩单的报送等工作。
  6.协助做好学生选课工作;负责安排学生重修的各项工作。
  7.负责学院教学业务档案、文件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和保存等工作。
  8.协助做好毕业生成绩的复核,毕业生资格审查等工作。
  9.协助做好教学事故处理、学生缓考、休学、退学、转学、留降级处理等学籍管理工作。
  10.负责学院文字材料的打印、复印及报送等工作。
  11.协助做好全国大学生外语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及其它考试工作。
  12.完成好院办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行政干事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资产统计和教学行政设备资源的管理工作。
  2.负责全院教职工的日常考勤工作,负责收发工作。
  3.协助院领导督促检查各系、教研室、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卫生保洁和防火等工作。
  4.及时购买办公用品,做好管理和发放等工作。
  5.负责处理有关行政工作的文件、材料、打字及复印工作,做好文件、资料的报送、归档工作。
  6.协助学院领导做好工会工作,完成校工会部署的各项任务。
  7.组织教职工开好校运动会,组织做好参加校级各种球类比赛等工作。
  8.负责各学期试卷及学生毕业论文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9. 完成院办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系、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思想政治工作
  1、认真组织好系、教研室人员的政治学习,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要极积主动地配合系、教研室党支部一起工作,做好系、教研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素质。
  3、认真贯彻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及教书育人工作细则,抓好师德师风建设,使教书育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4、每学年召开1次教学经验交流会, 抓好教风建设,表扬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中典型的人和事,调动系、教研室全体成员的积极性,搞好教研室精神文明建设。
  5、积极配合院领导安排好教师担任学生导师和班主任,支持和督促教师做好此项工作。
二、教学工作
  1、加强教学文件的管理和建设。组织好教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简介、学习实验大纲及指导书,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等,组织填写教学任务书及教学日历等教学文件。
  2、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根据教学任务,按要求选配任课教师,组织好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任务的落实。
  3、坚持集体备课、试讲、听课、观摩教学和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制度,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4、加强专业、课程建设。制定和实施建设规划,在开展课程研究和对课程教学质量分析的基础上,不断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认真抓好教材建设,把好教材的预定关,严格按照学校总体要求使用国家规定教材或推荐的高质量教材。
  5、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专门会议研讨教学工作,并做好记录。认真抓好平时的教学检查工作,除做好学校规定的教学检查外,还要根据系、教研室的实际情况,开展一些行之有效的定期的教学检查工作。要严格教学纪律,遵守教学规范,要求教师认真上好每一节课。
  6、做好考试工作。严格考试纪律,把好命题关、考试关、阅卷关。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学校关于考试工作的规范及学院的考试工作实施细则,严格要求、提高考试的可信度。
  7、认真做好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学奖等规范性评奖的推荐工作,为系、教研室成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提供评议意见。
  8、加强系、教研室内的教学文件、教学资料的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管理,建立教学档案。
三、科研和教研工作
  1、根据校、院的科学研究规划,结合本系或教研室的特点,确定明确的科研方向,选择科研课题,制定科研计划。积极争取申报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及横向协作科研课题。
  2、要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每学期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学术报告,论文报告,教学经验交流,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改革研讨等学术活动。
  3、在系、教研室统一安排下,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在完成基本教学任务的同时,应完成一定科研任务;助教在完成部分教学任务的同时,应进行科研的基本训练,有条件的可以参加部分科研工作,对不同职称的教师提出不同要求。
  4、要积极开展科技开发、科研咨询、科技服务,并指导高年级学生参加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
四、师资培养工作
  1、制定系、教研室师资培养计划,对每个教师要定方向、定任务、定要求、定措施,要特别重视对青年教师的培养,为青年教师指定导师,进行传帮带。
  2、要重视骨干教师的培养以及学科梯队建设工作,要努力争取并逐步做到学科梯队年龄结构、职务结构都比较合理。
  3、做好教师进修培养工作。工作重点是中青年教师的校内外进修及参加学术活动。教师进修应立足国内,在职为主,加强实践,多种形式并举,注重在教学、科研和实践中的培养提高。
  4、做好教学质量评定和教师工作审核、登记工作。根据教师聘任制的要求,定期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科研、教学水平进行考核,并建立业务档案,为教师定职晋级、岗位聘任、评奖评先进提供依据。

 

                                 实验室主任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各分实验室、工作人员、仪器设备、物资管理的协调和统筹,安排实验室教学工作。
  2、负责编写物理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3、加强实验教学体系改革,组织编写实验教学大纲,组织编制实验教材,组织制定和修改实验项目卡片(包括组织实验教学软件的开发与引进)。
  4、组织实验室人员积极地进行实验室建设,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并起带头表率作用。
  5、根据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填写实验教学计划表和实验课程表。科学合理地安排实验室教师的工作,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6、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组织落实实验教材,实验设备的完整配套工作。
  7、组织全体实验人员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收集实验方面新技术和新成果的信息,组织对实验内容的更新。
  8、负责本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编制本实验室专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积极组织落实。
  9、明确实验室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及时进行工作检查,每学期对实验人员进行1次考核工作。

 
                                 学办主任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学期和学年的学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工作总结。
二、组织本院大学生开展有益于大学生身心健康的丰富多彩的活动。
三、切实抓好共青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好团日活动和学雷锋、学团风和社会实践活动。
四、指导团委和学生会实现大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约束。
五、负责学生的日常生活管理及组织学生的年度评奖、评优奖贷学金及勤工助学的评定。
六、协助党支部做好大学生的入党启蒙教育工作及组织发展工作。
七、办公室的管理和辅导员队伍的自身建设工作。
八、及时完成有关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生辅导员工作职责
  学生辅导员是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的干部,也是学院教师队伍的组成部分。学生辅导员的工作由所在的学院领导并负责考核,同时受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和院团委的指导和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根据学院领导、学生工作职能部门的要求,组织实施学院学生工作计划。
二、负责组织和开展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做好团员、学生的专题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新生入学教育,基础文明建设,党团知识教育,实践教育,毕业教育,军训等集体教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三、深入学生公寓、学生社团、学生班级开展思想工作,积极推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进网络。与学生保持密切的接触和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处理和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及时收集和反映学生的意见,做好反馈、引导工作;开展个别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咨询工作,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四、了解本专业教学计划的实施及教学的进展情况,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学习成绩情况,经常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和专业思想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改进学习方法,培养良好的学风。
五、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德育考评工作、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毕业生鉴定工作和各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六、负责学生勤工助学的管理工作,负责特困生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报批工作。
七、协助做好学生住宿安排和管理工作,了解学生在宿舍的表现情况;关心学生的生活,及时帮助学生解决日常生活中的困难,经常检查、督促学生寝室的内务、卫生。
八、开展遵纪守法教育和安全教育,督促学生遵守校纪校规。负责做好违纪学生的情况调查、批评教育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学生中的突发事件,努力做好学生的稳定工作。
九、做好学生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的电子档案和计算机管理系统,重视信息的收集、处理,将学生的基本情况和日常表现输入计算机,经常向学院党政领导和学院职能部门上报综合信息和数据统计材料。加强与学院办公室的工作联系,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成绩、补考安排、考勤、休学、复学、退学等具体情况,协助完成学生教学见习和毕业实习的安排。
十、根据学院和学工处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参与招生工作,完成迎接新生的各项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及毕业生推荐等服务工作,负责毕业生生源统计、编报毕业生就业方案,协助整理毕业生归档材料,处理毕业生派遣、离校工作中的具体事项。       
十一、负责有关学生工作的公文处理、材料汇总、会议通知、督促催办等具体工作。接待和处理有关招生、就业及学生管理等方面的来信、来访。负责与学生家长的联系,负责填写《学生成绩通知书》,并及时寄发和回收回执,加强双边教育。
十二、协助院团委书记开展(专业、年级、公寓楼)团的日常工作,制定共青团的工作计划,召集团的各种会议;加强团的组织建设,选拔、培养、管理学生干部,做好团员推优工作;引导团员、学生积极开展、参与校园文化活动;组织团员、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经常性的青年志愿者活动;指导学生会及其它学生组织开展工作。
十三、协助学生党支部书记做好大学生的入党启蒙教育工作、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重点培养对象的教育、培养工作。
十四、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特制定党风廉政责任制。
一、党总支书记负责领导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对全体党员进行党风、党性、党纪教育,负责制定端正党风的措施和落实情况,定期召开党风问题研究分析会议,及时解决党风中存在的问题。
二、各委员要协助书记抓好党风工作和对党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把端正党风同教书育人结合起来,经常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带有倾向性的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总支纪检委员负责做好党员干部违反党纪问题的查处和党风教育工作。
三、党总支委员要以身作则、带头端正党风、克服官僚主义,自觉抵制和反对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
四、党总支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和批评。
五、党总支要把端正党风作为头等重要的任务抓紧抓好,要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不断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
六、建立健全检查制度。党总支要经常检查党风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初评和总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