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人的心态:亮牌 亮责 亮招 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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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牌 亮责 亮招 亮剑

 

---宜昌市猇亭区四措并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发布时间:2011-11-14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   阅读次数:47  【字体:大 中 小】 

  龚名财

  近年来,宜昌市猇亭区牢牢把握发展城区经济、实施“沿江突破”战略和开发区体制调整等重大机遇,旗帜鲜明地亮牌、亮责、亮招、亮剑,坚定不移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打造宜昌市首个千亿园区创造了良好条件,为宜昌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了重要战略支点。

  一、亮牌

  1.亮“解放思想”牌。全区先后组织64名县级干部和部门“一把手”,前往无锡和苏州考察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要有开放的思维、开放的胸怀、开放的措施,热忱接纳五湖四海的客商、接纳来自全国各地的工人、接纳来自不同地区的文化。坚决摒弃传统招商引资过程中杀鸡取卵、涸泽而渔的错误思想,坚持先予后取、筑巢引凤。做到“三个凡是”:凡是投资者要求的,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能够提供的尽量提供;凡是实行市场调节、中介服务的,一律取消行政审批;凡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没有明令禁止的,一律实行核准备案制。敢于先让利后得利、勇于让近利得远利、善于让小利赢大利。

  2.亮“更新观念”牌。坚持一切从有利于发展出发,算好“三笔账”、克服三种倾向。一是算好“长远账”,克服重当前轻长远的倾向。既重视纳税人或投资者反映的现实问题,又注重处理好改革发展中长期存在的各类矛盾;既突出当前投资者、政府和社会利益的共赢,又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算好“大局账”,克服重部门轻全局的倾向。加强执纪执法、执收执罚部门的作风建设,用“发展是硬道理”来统领部门的“小道理”,少一些部门意识、多一些全局观念;少谋部门之小利、多谋国家和社会之大利。三是算好“社会账”,克服重私利轻公利的倾向。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市场的理念、规范的理念、诚信的理念,逐渐实现“三个转变”,即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政府工作人员由“管理员”向“服务员”转变;优化环境工作由政府行为向全民推进转变。

  3.亮“角色定位”牌。一是把该管的事管好,把该放的彻底放开。做到“四抓”:抓宏观指导、抓产业导向、抓结构调整、抓优化环境,逐步实现“三管三不管”:管宏观不管微观、管市场不管企业、管服务不管事务,切实做到政企分开,让企业在市场的推动下前进。二是正确处理“墙内”和“墙外”的关系。墙内的事情企业办,墙外的事情政府管,一切围绕优化环境想、一切围绕优化环境转、一切围绕优化环境干。

  二、亮责

  1.厘责明责。猇亭区抓住与高新区并轨运行的机遇,高举高新区牌子,提升发展格局。在项目协调服务和经济社会事务管理中,明确“五责”(责任主体明确化、部门责任法定化、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层级清晰化、责任链接无缝化),健全“五制”(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效能考评制、过错责任追究制),不断夯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制度基础。

  2.问责提效。始终把机关效能建设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动态责任监管,做到“四不”,即不让“吃拿卡要”在“我”身上发生,不让发展环境在“我”这里受损,不让办理的手续在“我”这里被延误,不让投资者在“我”这里被冷落。倡导雷厉风行、立说立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工作作风,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区纪委监察局、区效能办、区委督查室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常规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检查,特别是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督查,重点治理办事效率低下、服务态度生硬、办事超时限、干部违纪等问题,切实加大问责力度。

  3.追责治庸。不断完善机关效能建设考核评议机制,坚持月初报计划,月末写纪实,实行月考核、季通报、年评比制度。一是重奖。对工作成绩显著、效能考核优秀的单位,每人每月发500元效能奖;年终评为“十佳单位”、“十佳个人”和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每人一到两个月全额工资。同时在评先表模、干部提拔任用上优先考虑、重点倾斜,如近几年先后在一线提拔重用了59名科局级干部。二是严惩。对工作不力、有损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全区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并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今年先后《通报》5期,扣发相关人员效能奖13人近7000元,降级处理领导干部3人。

  三、亮招

  1.打造政策洼地。始终把优惠的政策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抓手,依法依规,打破常规。三峡全通涂镀板作为宜昌最大的招商引资项目,猇亭区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为它的发展建设提供优惠政策。一是供地“零地价”。全通公司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全部用于项目征地拆迁和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受理“绿通道”。对建设中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统一受理,集中办理,实行“一表制”和并联审批。三是服务“贴身式”。安排一名副局长全天候驻点,对生产建设全面协调、项目手续全程代办;区公安分局专门成立全通派出所,3名警务人员驻点维护厂区及周边治安,实行“贴身式”保卫。

  2.打造环境佳地。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着力打造环境佳地,以环境促开放、以环境促发展。一是构建创新的人文环境。坚持以提升地方文明形象为支撑,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为根本,以全面优化人文环境为目标,不断提高地方的竞争力,吸引更多的外来资本。二是形成透明的政务环境。开展“阳光政务”,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决策、服务流程、办事指南,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等,不断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三是建设有序的执法环境。实行首次不罚制度,不可免除性罚款一律按规定标准下限执行。执法检查实行许可制度,任何部门和单位进入企业检查,均需服从统一安排。四是打造宽松的创业环境。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意见》,大力弘扬创业精神,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形成了“人人都是创业主体,处处都是创业环境,时时都有创业机会,事事都有创业空间”的良好局面。

  3.打造服务高地。牢固树立“权力有限、服务无限”的理念,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实行“三个并重”,即政策服务与生产要素协调服务并重、程序式服务与引导式服务并重、审批式服务与参与式服务并重,努力打造“亲商、富商、安商”的服务品牌。一是突出规范服务。建立细节求落实、细心求深入、细致求突破、一抓到底的“三细一抓”工作方法,实现行政管理规范化,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二是突出高效服务。优化办事制度,简化办事程序,制定办事路线图,通过职能并归、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再造行政服务流程、压缩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等,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提供高效服务。三是突出创优服务。坚持创建最佳服务单位,着重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态度差”等问题,引导机关干部高标准、严要求、快速高效地为企业和项目服务。

  四、亮剑

  1.时刻保持利剑高悬。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纪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的职能作用,为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明确责任追究情形、方式和程序;纪检监察部门严明纪律、加强监督,严肃查办党员干部损害经济发展行为;公安分局始终保持涉恶案件的高度敏感,坚持打小、打早、打苗头;检察院依法对涉企刑事案件快捕快诉;法院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最大限度地保护重点企业和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不断完善督察机制。畅通监督渠道,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完善督察运作机制,做到督察与指导相结合、与调研相结合、与目标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效能热线、新闻媒体、举报信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的监督作用,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3.惩处坚持高压态势。各执纪执法机关定期不定期采取联合行动,严厉打击企业周边的盗窃、抢劫、强揽工程、欺行霸市、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对阻碍建设、危害企业经营、破坏经济发展的犯罪行为,发现一起严惩一起。近年来,区公安机关先后破获合同诈骗、盗窃等案件16件,涉案价值130余万元;区法院先后受理涉企刑事案25件42人,对40人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作者系宜昌市猇亭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区总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