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四大化学期刊:是谁剥夺了儿童本该享有的特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2 11:02:26

分享该专题到:
11月29日,北京市东城区的一位家长在幼儿园接孩子时,收到一份学生、幼儿乘坐学生班车情况调查表,这份由当地教育系统进行的调查明确要求,希望家长如实填写孩子上下学乘车情况,以便对学生班车进行全面彻查,进一步采取安全监管措施。
目前,这样的调查不只在北京市展开。不过,解决孩子们上学的交通问题,只是改善儿童生存、发展状况比较细致的工作之一。要增进儿童的福祉,真正实现儿童利益处于社会核心地位,在解决每一个具体问题上实现“儿童最大利益”,可以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作为一种世界公认的法治理念,“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明确体现在1989年11月联合国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中,其中规定:“关于儿童的一切行动,不论是由于公私社会福利机构、法院、行政当局或立法机构执行,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一种首要考虑。”
怎样落实“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将儿童作为独立的个体看待,相比于其他人,儿童的利益为大,需要获得特别的保护。
日前,几张照片不断被网友转发,悍马撞上美国的校车,校车完好无损,悍马几乎报废;校车在出行时拥有多种“特权”,甚至超过救护车等特种车辆;驾驶校车的司机必须具有严格的资质,一旦违反,将面临极为严厉的处罚。在许多国家,极少发生与校车有关的事故,这与经济实力无关,重要的是这些国家树立了儿童利益至上的观念,并在社会管理中得到了全面贯彻。
今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2011》指出,我国儿童福利事业依然处于由补缺型福利向制度型、普惠型福利转变的阶段。
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表示,目前我国对很多儿童应当享有的福利和直接的保护的落实还没有被提上日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还停留在道德层面,空喊口号。
早在民政部担任救灾救济司司长时,王振耀就呼吁实施“政府为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制度,直到2010年,我国才终于有了这个针对孤儿的普惠型福利制度。
2010年12月30日,财政部、民政部下发《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下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亿元,对东、中、西部地区孤儿分别按照月人均180元、270元、36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我国的普通儿童生活福利不如泰国、印度等许多发展中国家。20世纪50年代,泰国就开始由国家负责学校供餐。1952年,泰国教育部认识到儿童营养不良问题,开始在部分学校推出学校午餐计划。1987年,泰国为全部学生提供学校午餐。1992年,泰国颁布《小学学校午餐基金法》,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学生午餐。
在社会力量的推动下,今年10月底,国务院决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每年拨款160多亿元,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政策惠及约680个县(市)的2600万名在校学生。
值得深思的是,促使这些制度出台的直接原因,都是已经发生了令人无比痛心的事件,甚至是以孩子们的身体健康作为代价。很多人看到媒体的“走基层”报道才知道,在我国西部贫困地区,很多小朋友上学要走十几里的山路,学校没有食堂,孩子们的午饭就是蒸黄豆配凉饭团……
【画报】10岁留守女孩独居深山 7只鸡3只猫做伴
您怎么看待留守儿童的问题?
生活所迫,不得不让他们留守。
不应该让他们留守,会影响到孩子的心理。
培养孩子的不是钱,而是家庭和学校。
尽快出台法规帮助这些祖国未来的花朵。
投 票查 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