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排版 弹幕: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 部门文件 - 信息公开 - 广东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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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林〔2010〕98号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

指导意见

 

各地级市林业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深圳市城管局、珠海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阳江市农业和林业局,各县(市、区)林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林业工作会议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快林业发展方式转变,建立发达的现代林业产业体系,根据国家《林业产业政策要点》、《林业产业振兴规划(2010-2012)》和《广东省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的有关要求,现就加快我省林业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快我省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广东是“七山一水二分田”的林业大省,林业用地1.65亿亩,占全省陆地面积的61.2%,有林地面积1.41亿亩,森林覆盖率56.7%,活立木蓄积量4.18亿立方米。近年来,我省林业强化了惠民富民功能,林业产业得以长足发展,木材加工业、林产化工业等传统优势产业在全国继续领先,珍贵树种、经济林果、木本粮油、野生动植物资源培育利用迅速崛起,林业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2009年,广东林业产业总产值达2200亿元,继续位居全国第一。但从总体上看,我省林业产业仍存在发展规模偏小、产业结构不合理、产品质量档次不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体制机制不顺、政策支持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对国民经济和农民增收的贡献比重不大。当前,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已成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的迫切需要,成为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山区奔康致富的必然选择,成为培育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科学发展“五个林业”的客观要求,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筑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手段。各级林业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共同为加快林业产业转变发展方式,建设发达的现代林业产业体系的宏伟目标而努力。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以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增优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科技为支撑,做优以森林资源培育业为主的第一产业,做强以林产工业为主的第二产业,做活以森林生态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的根本性转变,实现林业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发展目标。加快转变林业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提升林业产业的质量和效益,建设资源优化配置、布局合理的现代林业产业体系,培育设备先进、管理科学、技术领先、竞争力强的林业企业,打造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的林产品自主创新品牌,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林业产业强省。力争到2015年,林业产业生产总产值达3300亿元以上。到2020年,林业产业总产值达4500亿元以上,在全国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三、总体布局和产业重点

(一)总体布局。珠江三角洲地区,以推进城市林业建设和发展绿化苗木业、花卉业为突破口,拓展新兴产业,建立野生动植物培育基地,发展速生丰产林,巩固提高人造板和家具业。粤东、西两翼地区,加快工业原料林、速生丰产林和名、优、特、稀经济林及油茶基地建设,发展浆纸、林产化工、竹子、木材、林果和林药等加工业。粤北地区,发挥传统木材主产区的作用,重点建设好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珍贵用材林、木本药材林、竹林、油茶产业及森林食品生产基地,发展森林生态旅游,适度发展人造板、家具、松香及其它林副产品深加工。

(二)产业重点。

1.森林资源培育业。积极发展规模经营、集中连片、效益良好的速生丰产用材林、工业原料林和优质珍贵阔叶树种基地。同时,粤北山区等地要大力发展油茶林、竹林、经济林果和木本粮油。

2.林木种苗与花卉业。加强广州、佛山、中山等市苗木花卉传统基地与粤北山区的合作,建设一批新兴的苗木花卉生产基地。合理利用野生花卉、乡土林木种质资源,选育开发新品种,提高品质和生产水平,推动各地发展有特色的苗木花卉产业。

3.野生动植物资源培育业。依法推进保护、培育和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大力发展林草、林药、林菌等林下种植业和林畜、林禽等林下养殖业,积极开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促进野生动植物资源培育产业化发展。

4.木、竹材加工业。发展技术含量高、综合利用率高、经济效益好、应用领域广的木竹加工业。稳步发展传统胶合板、刨花板、中纤板和细木工板,大力发展定向刨花板、木塑板和层积材等高附加值的人造板品种。发展复合实木地板、强化木地板、竹地板、木竹装饰材料、木门窗和木竹工艺品等木竹制品。

5.木、竹家具业。以珠三角为中心,向粤东、粤北、粤西辐射。重点发展中高档家具产品,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适应国内外市场的家具产品。

6.木竹浆纸业。扩大制浆生产能力,积极推进林(竹)浆纸一体化,建设好湛江制浆造纸、广宁木竹浆纸、东莞造纸和江门纸业四大基地。

7.森林食品、药品和油料生产加工业。加快发展油茶、板粟等木本粮油,荔枝、龙眼、柑桔、柚子等干鲜林果,土沉香、肉桂、巴戟等森林植物药品,以及菌类、笋类、叶类等森林食品的贮运、保鲜、精深加工和深度开发。

8.林产化学工业。主要发展松香精深加工,肇庆、茂名、韶关、清远、云浮等市要加大林化生产基地建设。

9.森林生态旅游业。在保护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依托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大力推进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同时以建设珠三角绿道网为契机,加大林分改造力度,形成多树种、多色彩、多层次的森林生态景观效果,打造以自然生态景观为主体的特色生态旅游品牌。构建粤北山区温泉、山地、森林和自然生态旅游黄金线路,建设全省森林生态休闲旅游基地。

10.林产品市场流通业。完善珠三角地区大型林产品专业市场,建设广州林产品综合物流中心,推动粤北、粤东、粤西建设区域性和专业性林产品物流中心。加大对国内中等城市的市场开拓力度,在主要城市建立“广东林产品专业市场”。推动广东林业产品网上销售试点,力促林产品平稳发展和转型升级。

四、主要推进措施

(一)做好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根据《林业产业振兴规划(2010-2012)》和《广东省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各市、县要根据本地区的森林资源、经济发展状况等实际,做好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引导优势特色林业产业发展,确保林业产业快速发展,促进产业建设区域化、规模化。

(二)加强林业产业宏观调控。落实产业调整政策,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标准。限制以优质林木为原料的一次性木制品与木制包装的生产和使用,以及木竹加工综合利用率低的木竹加工项目。限制新建单线规模在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高中密度纤维板项目、单线规模在3万立方米/年以下的刨花板项目以及1000吨/年以下的脂松香生产项目,限制新上小型锯材加工项目。淘汰现有生产能力落后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等。加快淘汰并禁止新建未达到国家环保标准的小型人造板企业、直火法等土法生产松香的小企业,淘汰圆锯锯材加工厂,淘汰湿法生产纤维板及未达到国家质量标准的林产品。严格禁止超过生态承载力的旅游活动和药材、松脂等林产品采集活动。禁止砍伐天然林特别是热带雨林、季雨林营造大规模工业原料林基地。

(三)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实“明晰产权、量化到人、家庭承包、联户合作、规模经营”的林改要求,进一步明晰全省集体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创新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规范林地、林木流转,盘活森林资源,促进各种生产要素向林业流动,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

(四)改革完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严格管理生态公益林,进一步放宽人工商品林特别是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的采伐管理,调动经营者培育森林资源的积极性。造林1000亩以上的人工商品林,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经县一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后,优先安排采伐指标。人工商品林采伐指标在一个编限期间实行五年总控,五年内可结转使用。

(五)大力培育扶持龙头企业,加强原料林基地建设。坚持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走“公司+基地+农户”的林业产业化发展模式,实现“林纸一体化”、“林板一体化”。每年扶持20家龙头企业和10家森林生态旅游示范基地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广东省现代产业500强的林业产业项目。

(六)加大投融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财政对优质种苗的补贴,对油茶林基地建设和林业龙头企业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产品加工项目以及各类经济实体营造的工业原料林、木本油料经济林种植业项目,国有和集体林场(苗圃)多种经营项目,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森林生态旅游项目,农户和林业职工的营造林、林业资源开发和林产品加工项目等,积极争取财政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贴。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积极帮助林业企业按照规定申报林业贴息贷款项目计划和林业贴息资金,争取金融部门和中央财政的支持,扩大我省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的规模。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加大投入,为发展林业产业提供扶持资金,解决产业发展的资金问题。支持重点林业企业的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及中小企业小额贷款、林农联保贷款和森林保险等业务。落实林业税费政策,逐步降低育林基金征收标准,争取更多免税或减税政策。

(七)加强林业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和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大重大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新产品;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标准。鼓励企业创新品牌,培育名牌产品。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加强与高校、科研单位的联系和合作,不断研发新产品。每年评选、奖励一批创新品牌和创立名牌的企业。鼓励大型林业企业集团,开发经营国外森林资源,积极拓展国外、省外市场。

(八)加快林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加强林产品市场管理,坚持林木采伐、木材运输和木材加工经营“三凭证”制度。大力推进森林认证和林产品认证工作,逐步推行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和完善林产品生产标准体系,规范林产品生产秩序。健全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林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加强林产品的质量监管。争取尽快出台《广东省林产品质量安全条例》,逐步构建广东省林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

(九)加强林业产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培养。积极引进优秀的林业产业管理人才。加大培训力度,多途径培训企业管理和技术专业人才,逐步实行持证上岗,促进企业管理和科研开发上新水平,为企业发展提供技术和人才保障。

(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加强对林业产业发展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督促。要完善林业产业管理体系,市、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尽快设立林业产业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加强对林业产业的行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林业产业协会、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的作用,强化行业服务,实行行业自律,为林业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林业   产业   发展    意见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厅,有关林产

企业,有关林业产业协会

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                 2010年6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