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专业 研究生:红安县第二小学教学奖励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21:50:19
一、教学质量奖
语、数学科期末考试:人平分数、优生率达到年级平均值视为达标,分别获奖金50元;每超人平分一分奖十元,差一分扣5元、优生率超年级平均值2%奖十元,差2%扣5元。计分四舍五入,不设上限,扣完为止。
科学、品德与社会、体育、音乐、美术等其他学科合格率要求:低年级90%、中年级85%、高年级80%;优生率要求:低年级60%、中年级50%、高年级40%。双达标奖100元,单达标只得基数50元。
教学平均奖只计教学质量奖部分。
二、竞赛辅导奖
辅导奖
级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校 级
15元
12元
10元
县 级
30元
20元
10元
地 级
60元
40元
20元
省 级
120元
80元
40元
国家级
240元
160元
80元
体育运动队参加运动会奖励等次为获1、2名为一等奖,获3、4名为二等奖,获5、6名为三等奖。只发个人奖,不设团体奖。学校运动会按校级奖到班主任;文艺会演县级按200元、150元、100元;市级300元、250元、200元发放。
竞赛奖
教师参加优质课讲课、说课比赛、单项教学技能比赛按以下标准发放奖金(单位:元):
校级:50、30、20
县级:100、80、60
市级:300、200、100
省级:600、500、400
国级:1000、800、600
注:辅导学生各科竞赛,以教育主管部门和行政与教育合办的、有正式文件通知的为准,优胜奖、优秀奖、鼓励奖均不发奖金,特等奖按一等奖奖励;非选拔性、自由报名、群体参赛性的比赛(如绘画、作文、英语等),奖金每次比赛设上限300元;选拔性、非群体性、学生现场参赛类比赛,每次奖金不设上限;教职工本人非组织规定,自愿报名参加的各种类型竞赛,学校鼓励参加,但不承担差旅费、报名费等一切费用,不另设奖。
三、教学教研成果奖
论文奖
级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校 级
15元
12元
10元
县 级
50元
40元
30元
地 级
80元
60元
40元
省 级
100元
80元
60元
国家级
150元
120元
100元
教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交流会,其材料书面交流而未评奖按同级三等奖予以奖励,作典型发言经验交流按同级一等奖予以奖励。各级各类论文获奖必须是教育教学主管部门以及各单科学会颁发,其它一律无效。除学校指令性参赛作品外,学校均不承担参赛费用。
四、报刊发表文章
级别
教育教学科研论文
通讯报道
500字以上
500字以下
头版
其它版
头版
其它版
县校级
(含信息网)
30元
20元
10元
10元
5元
市级
80元
30元
15元
20元
10元
省级
150元
60元
30元
30元
15元
国家级
300元
120元
60元
40元
20元
教师辅导学生在正规报刊上发表作品,以稿费通知和样刊为依据,按国家、省、市、县级,教师得辅导奖:5元、10元、20元、30元。
奖励范围:在各级党报党刊发表的教育教学科研论文和通讯报道;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的报刊上发表的教育教学科研论文和通讯报道;在各师范院校的正式出版物上发表的教育教学科研论文和通讯报道。
党报党刊主要是指:《人民日报》、《求是》、各省或省级市的日报、《黄冈日报》等;教育行政部门的报刊主要是指《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各省或省级市教育刊物如:《湖北教育》、《小学语文教师》、《小学数学教师》、《中小学教师》、《黄州晚报·教育导刊》等。
在各级各类报刊上发表的文学作品只予表扬,不予奖励,学校登记时以稿费通知单复印件和刊物样刊为主要依据,一稿多投的以最先见诸以上规定的级别给予奖励,不重复计奖,亦不就高不就低。在各级各类刊物上发表文章必须署上红安县城关镇小学,否则不予承认。
五、本制度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自 2009年9 月 1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