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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2:53:05

社保科: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巩固 基金保障能力增强

时间:2011-01-30 10:31:25  来源:  作者:黄建  点击:正文字号:【大 中 小】  【 打 印 】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中开展最早,在世界范围内实施国家和地区最多的一个险种。它是国家和社会为在生活、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和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我市是一个资源性重工业城市,煤炭、化工等高风险企业从业人员众多,是工伤事故易发地区,建立实施工伤保险制度更为重要。我市工伤保险于2005年启动,“十一五”期间快速发展。 可以说“十一五”是我市工伤保险工作发展的重要时期,它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完善、不断发展,步入了良性循环。
  一、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巩固,基金保障能力增强—我市的工伤保险从一开始顺利就实行全市统筹,即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缴费基数和费率标准,统一基金财务管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的“五统一”。它是我市最早实行市级统筹的一个险种。五年来全市基金累计总收入18473万元,基金总支出5066万元,基金结余13407万元。共认定工伤6300余件,完成劳动能力鉴定7330人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累计4947人次,其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891人次、伤残待遇704人、工亡待遇73人、供养亲属抚恤金279人。保障了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维护了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参保人数大幅增加,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工伤保险基金收入稳步增长。五年来,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由最初的14.1万人增长到27.2万人、增长了93%;实施范围由国有企业向非国有企业扩展,覆盖人群从城镇职工向农民工扩展。同时我市采取的高风险企业和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可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的方式,推动我市高风险企业和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2010年1-11月,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891万元,比2005年全年的1224万元增长了300%,基金保障能力大大提高。
  三、建立了市级工伤保险储备金,提高了工伤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为应对重特大工伤事故,我市从2007年起,从当年征收的工伤保险费中按征收额的8%提取工伤保险储备金,专项用于统筹地区发生重特大工伤伤亡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截止2010年11月共提取工伤保险储备金1050万元。基金抗风险的能力大大加强。
  四、“老工伤”纳入了基金统筹管理--淮南市是以煤、电、化行业为主的重工业城市,“老工伤”数量占全省总数的近四分之一。我市高度重视“老工伤”问题,从2008年开始,就把解决“老工伤”问题摆上了工作日程,采取印发宣传手册、下发文件、召开企业座谈会、深入参保、破产改制企业现场调查等多种方式,调查了解我市工伤保险启动实施前“老工伤”人员的数量、待遇落实情况、支付标准和渠道、管理方式等情况。经市政府同意,2009年3月以淮府办〔2009〕25号文在全省第一个出台了老工伤人员纳入基金统筹管理政策--《淮南市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实施意见》。并被市政府列为2009年和2010年“民生工程”。全市9093名和矿业集团约1.5万名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是全省第一个较好解决老工伤遗留问题的地市,减轻了企业负担,促进了我市经济发展。
  五、建立和完善各项配套措施,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健康稳定运行工伤保险工作启动后,为加强对基金的监管,我市先后制订下发了《关于缴纳工伤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淮南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和支付实施办法》、《淮南市工伤认定调查费使用暂行办法》等文件,使工伤保险各项工作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1. 严格工伤认定。加大工伤事故提前介入调查力度,对严重伤亡事故特别是非生产性伤亡事故,深入企业和事故现场,走访职工和群众,进行调查取证,确保工伤认定结论的客观真实性。同时坚持工伤认定案件定期分析制度,提高重大疑难工伤案件认定质量。
  2.科学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按照“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的要求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程序,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同时对有疑义的申请鉴定人员进行社会走访。坚持对鉴定专家业务和职业道德培训工作制度,鉴定结果公示,确保鉴定结论科学公正。
  3. 严格待遇审核。一是按照 “三个目录”规定的药品使用范围进行审核支付。二是实行医疗服务项目费用明细清单制度,核查病历医嘱、病情、病程记录、清单记录、报告单等是否相符,做到 “人与病、病与药、药与量、量与钱”四相符。三是实行异议复核制度,书面告知各项审理结果及理由,对有异议的,3日内予以复核,确保待遇支付工作依法和谐开展。5年来,共审核拒付不符合规定费用300万元。
  4、 强化基金支付监管。一是对于工伤职工提出延续治疗申请的,严把审批复核关,避免“泡工伤”现象的发生。二是定期核查定点工伤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工伤职工治疗情况、住院服务条件、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工伤医疗政策情况等。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救治行为,减少工伤保险基金的不合理支出。三是实行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长期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年度审核制度,核查领取待遇人员的生存状况和领取条件,避免基金流失。四是建立完善的基金支付内控制度。严格按照基金的支付程序审核支付,确保基金支付的准确和安全。
  六、下一步思路
  一是根据《社会保险法》及修订后《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我市实际,修改、完善《淮南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细则》。
  二是根据国家工伤康复政策规定和《安徽省工伤康复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工伤康复管理办法,强力推进工伤康复工作,让更多工伤人员通过康复治疗,实现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和经济自主的目标,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结合我市实际探索研究工伤预防办法,适时开展工伤预防工作。通过开展工伤预防,促进用人单位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
  四是加强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享受待遇身份认证,异地审核、确认工作;建立完善老工伤待遇申请、审核、支付管理制度,分类建立老工伤人员医疗费用、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信息台账,规范老工伤人员各项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