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设置错误怎么处理:关于加强2010年度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管理工作意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0 04:31:38
各县(区)煤炭局,各煤矿企业: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对实现全市煤矿“十一五”期间安全形势稳定发展、为“十二五”规划启动实施奠定良好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经局务会研究,特制定2010年安全管理工作的安排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进一步深化、拓展和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继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推动班组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地方煤矿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主要目标
(一)安全目标:坚决杜绝3人以上较大事故发生,有效减少零星事故,确保全市地方煤矿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和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省、市下达的指标以内。
(二)达标目标:持续深入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90%的地方煤矿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
(三)安全文化目标:矿区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取得新成效,地方煤矿管理人员100%经过培训合格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四)装备目标:煤矿企业安全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淘汰落后的采煤工艺和技术,完善市、县(区)、煤矿企业三级监控体系,初步实现安全管理的网络化;技术改造矿井完成年度目标。
(五)责任目标:以“主体责任明确、岗位职责明晰、制度健全规范、责任有效落实”为标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
三、重点工作及措施
(一)以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机制为保障,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1、健全全过程的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下发的《指导意见》,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以矿长为核心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健全内部安全管理机构,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配齐配全具有任职资格的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隐患排查分级监控制度,逐级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并进行公示、公告,对关键环节的重大隐患实施跟踪治理。
2、健全全方位的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县(区)煤炭管理部门是辖区内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要切实加强辖区内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要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煤矿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完善联合执法体系,加大突击检查、夜间突查、跟踪回查,做到全天候有效监管。
3、健全全社会的安全责任监督体系。深入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和诚信缺失企业“黑名单”制度,督促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完善举报制度,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鼓励举报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公开曝光典型案件。
(二)继续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顶板管理工作,着力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1、突出瓦斯治理重点。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加强瓦斯综合治理,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落实“区域治理先行、局部治理补充”的瓦斯综合治理原则;二是完善防突安全责任体系。加强防突技术基础性工作,积极做好瓦斯参数测定、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突出危险性区域划分、瓦斯地质图的编制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对策与措施;三是进一步强化“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加强通风系统管理,做到通风系统可靠稳定,设施齐全有效,保护装置完备可靠,监控系统运行正常。高瓦斯矿井按规程规定进一步完善专用回风系统、对矿井主通风机进行技术参数测定,做到设备完好,定期倒换,反风设施完好可靠,正常进行反风试验,采、掘工作面配风合理,消除瓦斯超限现象。加强监控系统的管理。做到配置到位、功能齐全、运行稳定、传输及时、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切实做到监控有效。加快煤矿安全、生产、调度一体化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加强信息化队伍建设和人才的培养,实现“持证上岗率、实时监控在线率、隐患排查整改落实率”三个100%;四是加强“管理制度、审批程序、技术规定、工程设施、仪器仪表、现场管理”等重点环节管理;五是认真做好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过程管理中的防突钻孔“设计、施工、验收、填图(分析、补孔)、效检检验和评估”等六个方面的工作。六是围绕“钻孔优质高效施工、封孔质量提高、抽采系统精细化管理”这三项重点,不断改进和优化钻孔施工工艺及钻机装备机具配置、封孔工艺材料、现场施工组织、抽采系统的管理,以全面提高抽采的质量、效率和效果。
2、强化水害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防治水工作的领导。一是要建立健全防治水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工作各级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二是切实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小煤矿要编制防治水规划和防治水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三是要配齐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健全防治水基础图纸和资料。四是认真做好井下探放水工作。凡采掘工作面受水害影响的矿井,要开展充水条件分析,坚持“十六字”防治水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煤矿井田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必须坚持有疑必探。井下探放水必须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五是加强雨季“三防”工作。六是加强水害应急救援和职工防治水安全知识培训工作。七是加强对杨庄矿周边六对矿井的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倒排计划、封闭墙管理、驻矿监管、图纸交换等各项监管措施,严厉打击超层越界等违法开采行为,确保大小矿的安全生产。各县(区)煤炭局要认真履行对地方煤矿水害的日常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小煤矿的监督检查力度。凡防治水措施不落实、没有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的小煤矿,必须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凡存在重大水害隐患的煤矿,要责令其停产,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3、高度重视顶板管理工作。认真执行淮北市《关于加强顶板管理的紧急通知》(淮煤〔2005〕24号)规定,树立“空顶就是冒顶、就是事故”的理念。各单位要充分吸取去年发生的5起事故教训,尤其是顶板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煤矿顶板管理专项检查,加强检查指导。煤矿企业要从合理开采布局、改善支护形式、提高支护质量、强化现场管理、科学编制措施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一是要明确责任,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二是加强技术管理工作。煤矿企业要加强对矿井地质勘探和地质资料的研究,以及矿压观测工作,抓好采区地质情况的预测预报工作,为顶板管理提供基础资料。三是矿井每个采掘工作面、巷道维修工程,都要制订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做到“一工程一措施”,且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要科学、完善,能够指导现场实际工作。在遇有过老巷、地质构造破碎带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审批、组织作业人员学习贯彻后,方可组织实施。四是煤矿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推进支护方式改革,坚决淘汰木支护和金属摩擦支柱。采煤工作面应采用单体液压支柱等可靠性较高的支护,掘进工作面要按规定使用前探梁支护。五是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等制度,确保支护有效,严禁空顶作业。六是加强对作业人员顶板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防范顶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4、全面落实防尘管理制度。完善防尘供水系统,实施综合防尘措施,消除煤尘堆积飞扬现象。加强煤层自然发火防治,杜绝自然发火事故。严格执行密闭墙管理制度,加强密闭墙管理。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确认以及清底验炮等管理制度,严细现场管理,严防放炮事故的发生。
5、加强机电管理特别是矿井供电的管理。健全机电管理机构,明确责任,配齐人员,把混合井的防撞梁、托罐装置、过卷、过放缓冲装置纳入正规检修项目并定期试验,规定对提升机进行技术测定,各种保护装置要定期检查试验。加强矿井供电系统和井下电气设备管理,落实矿井供电改造方案,确保供电电源更加可靠。严把电气设备的入井关,确保电气设备完好,电气保护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查维修,认真做好特种设备年度检验工作,提高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加强对锅炉房、变电所、压风机房等重点部位监督检查,防止各类机电事故的发生。
6、加强矿井提升和斜巷运输系统管理工作。要牢固树立“矿车掉道就是事故”的观念,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提高轨道铺设质量;加强斜巷提升运输设施的维护、检修与管理,确保“一坡三档”及声光信号等安全保险设施的齐全可靠。加强架空乘人装置和助行器运行管理,严格验收,提高安装质量。明确职责范围,强化运输现场施工、检修、维护、交接班验收、操作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
(三)加大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严格责任追究,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工作。
1、突出监管重点,落实监管责任。一是重点加强瓦斯治理、水患防治、现场作业管理、井下火工品使用、掘进头探水、支护顶板管理、通风、放炮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二是大矿周边地方煤矿开采秩序管理;三是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管理;四是受底板灰岩水威胁矿井防治水的管理;五是停产矿井停产期间的管理。
2、进一步完善驻矿监管各项制度。实行监管人员填写《安全工作日志》和《安全检查备忘录》,公布监管责任人,分类实施月度、季度、年度述职报告制度。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例会等制度。
3、严格执行重大安全隐患复查制度。对煤矿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督促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责任回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问题、不留后患。
4、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辖区内煤矿发生死亡事故的县(区)煤炭局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5、加大对矿井安全生产负责人的全面管理。健全煤矿管理干部考核制度,对煤矿矿长、总工程师及副矿长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建立煤矿不称职管理干部的退出机制。
6、加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力度。一是对那些因安全意识淡薄、主体责任不落实、该作为的不作为、制度不落实、措施不落实、督促检查不力而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和问责,对查出重大事故隐患不积极整改继续生产的责任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二是完善通报制度,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将检查的结果、相关处理情况进行通报,从而对其它煤矿企业起到警示作用,使他们能够及时了解情况,充分吸取教训,做到警钟常鸣。
(四)深入开展学习“白国周班组管理法”活动,全面加强煤矿班组建设。
1、加强领导,提高对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重要性的认识。煤矿企业要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学习领会“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的精神实质,逐步推广应用“白国周班组管理法”。
2、建立和完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班前班后会议制度、班组长随班工作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隐患排查制度、班组和各岗位安全评估制度、手指口述和岗位描述法制度、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制度、事故分析处理制度、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班组学习与培训制度、岗位练兵与技能竞赛制度、交接班制度、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安全举报制度、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安全绩效考核制度等。
3、完善班组长任用机制。明确班组长任用条件、产生办法和聘任办法、规范班组长选拔程序、选拔优秀人才任用班组长。
4、加强班组安全文化教育培训,强化素质,培养规范的安全操作行为,发扬民主、充分发挥职工在安全管理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基础管理水平。
5、严格落实企业管理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带班人员要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生产重点环节,薄弱环节,对安全隐患要跟踪落实整改,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组织生产。矿长下井带班每月不少于10个,副矿长、总工程师下井带班每月不少于15个,凡是井下发生伤亡事故,跟班、带班人员不在井下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五)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成效。
1、加强督查检查,严格执行年度安全检查计划,安全检查覆盖面达100%,其中高瓦斯矿井每季度检查不得少于1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每两月检查不得少于1次。县(区)煤炭局每月检查不得少于1次。
2、加强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好“一通三防”、防治水、国庆、春节、两会期间、雨季“三防”、冬季安全大检查等安全检查行动。
3、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认真执行定期重点监控、挂牌督办、限期销号等制度。全面排查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现场管理各个环节,深入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无盲区、无盲点、无空档、无缝隙”。一是督促企业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实施煤矿重大隐患闭环管理,抓好整改责任、措施、资金、限期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各煤矿监管部门要健全完善煤矿重大隐患分级管理、挂牌督办等制度。二是以“一通三防”为主线、以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管理为重点,继续开展好季度安全大检查和各类专项检查,有效治理安全隐患。
(六) 深入持久地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强化动态达标
1、煤矿企业要认真制定2010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安徽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和《淮北市地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
2、煤矿企业各级管理人员要转变观念,摒弃“平时松、检查紧、突击抓”的作风,坚持抓动态、动态抓,强化动态达标意识。对于停面、停头整改待查的一律按专业不达标处理,并切实处理好达标创建与生产、效益之间的关系,实现相互促进、共同提升。
3、各煤矿企业是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的主体,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其他成员分片抓、科区具体抓、职能部门协调抓、干部职工共同抓的创建格局,消除创建死角和空白点。
4、进一步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机制。各煤矿企业要建立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末位处罚制度,奖优罚劣;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与职工收入挂钩考核机制。
5、推行单位自查、企业互查、动态检查和验收相结合的质量标准化评定等级办法。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班评估制,健全工程质量档案。年终达到规划目标的矿井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没有达到规划目标的矿井扣发安全质量标准化保证金。
6、坚持把安全精细化管理引入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之中,全面提升创建水平。巷道施工、材料码放、轨道铺设、管线吊挂等必须符合标准,实行一步到位、一次成型。坚持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向采区内部延伸、向边角块段延伸、向边远地区延伸、向人的行为延伸,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由点、线、面达标向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动态达标的提升。
(七)加大安全投入,提高装备水平。
1、弥补安全欠账,保证安全投入,加速提升装备水平,是地方煤矿确保安全生产的根本保障。地方煤矿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的规定,依法按规定足额提取、规范使用安全费用。县“区”煤炭局加强对煤矿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矿井安全投入到位。
2、积极推广先进的设备、设施、技术在地方煤矿的应用。严格执行《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和工艺目录》,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淘汰落后技术装备与工艺,禁止使用超期服役和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设备。所有煤矿推广使用风煤钻,淘汰煤电钻,
3、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引导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受水害威胁较大的矿井等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攻关,解决重大安全技术难题。县(区)煤炭局要指导和配合相关煤矿企业和科研机构抓好煤矿安全相关科研抓好煤矿瓦斯、水害、火灾与顶板重大灾害防治关键技术等科研项目的实施。
(八)加强应急救援管理,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加强基层应急救援管理。县(区)煤炭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各煤矿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本单位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并按规定进行备案。专业救护队、有关部门单位应与煤矿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灾害预防演练,提高防灾避灾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2、煤矿企业要成立组织,建立队伍,备齐应急救援的物资、器材,同时加强培训和演练,规范应急救援程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检测、评估与监控,制定并落实应急救援方案,超前防范,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煤矿必须与淮北矿工总医院签订医疗救护协议,和专业救护队签订抢险救护协议,并定期组织抢救演练,
(九) 强化安全教育,深化地方煤矿安全文化建设。
1、高度重视安全文化建设。县(区)煤炭管理部门、煤矿企业要将安全文化建设纳入工作日程,提供安全文化建设所需的政策、物质、经费,建立、健全安全文化建设责任体系,落实目标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2、加强培训机构建设,规范工作管理。一是建立培训网络分级培训;二是继续推进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凡不具备学历条件的,未取得管理人员资格的不得任职;三是推行全员持证上岗制度,做到未经培训取得培训资格的,不得上岗作业。四是加强煤矿企业内部培训机构建设,做到教师、教室、设备“三落实”,做到培训计划、培训人员、考试“三到位”,进一步落实新职工、换岗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3、加强宣传教育。一是打造企业文化、强化理念建设,积极发挥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煤矿安全生产政策法规,重特大煤矿事故典型案例的分析,通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及正面引导;二是培育安全文化营造安全氛围,围绕安全文化活动主题,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活动氛围;三是塑造班组文化,夯实工作基础,完善班组建设标准和考核办法,建立班组建设长效机制;四是强化警示教育,强化技能培训,强化安全工程账户管理,落实职工安全责任,夯实班组安全基础工作。
(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1、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规定》,强化执法工作的计划性,逐步建立按照监管执法计划和现场监管方案进行执法的工作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办法和执法文书的规范使用。制定分类和动态安全监管办法,加大处罚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切实改变安全监管及处罚偏软偏轻的现象。
2、进一步规范采矿秩序,提高依法办矿、依法管矿意识。煤炭安全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定,加大对超层越界、超上限回采、“三超”、未取得上级批准擅自组织生产、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对发生死亡事故的矿井,严格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的若干意见》(淮政〔2005〕49号)的规定,坚决停产整顿,不断促进煤炭企业依法办矿水平的提高。
3、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增强素质、提升能力,加大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集中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继续制定和完善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队伍政治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自律意识,养成勤勉敬业、求真务实、办事严谨、廉洁奉献的工作作风。继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公正执法、廉洁奉公理念,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公正执法、廉政勤政。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