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114要钱吗:图书借阅制度 资料编号: II-2-(10)-4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8 07:38:53

图书借阅制度

1、本馆对教职工实全开架借书。在校工作人员均可持借书证到本馆借阅规定允许外借的书刊资料。

2、读者的衣包、书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书库。

3、学校工作人员借书由馆员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外借手续,书刊进行登记后,请仔细核对图书的现状、种、册与登记情况。

4、每人限借书刊10册,教学人员借阅本学科教学参考书以5册为限,借期为一学期。文艺小说以5册为限,借期为20天,不得超过期限,超过册数。超过期限和册数,计算机拒借。请读者给予配合。

5、本馆室的工具书、内部读物,无复本的贵重图书以及现期书刊,只限在本馆室阅读,一律不外借。如确因工作急需,须经分管校长同意,方可借出,借期不得超过二天。

6、读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文献上折页、勾画、圈点、描拓或撕割。如果丢失或严重污损,应赔偿原书,不能购到原书者,按有关书刊资料赔偿规定执行。

7、在本校离退休人员,享受与本校人员的借书权力。

8、教职工因工作调动,将所借书刊全部还清,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已调离学校的教职工,停止借书。

                                   南京市江浦实小图书馆

资料编号II-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