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交通费每周200:·苏联专家在中国的真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20:52:30

1953年,新疆中苏石油公司的苏联专家与中国工人一起检查设备

    上世纪50年代,大批苏联专家来华,为新中国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巨大。后来,两国交恶,专家撤走。在中苏争吵的年代,在华苏联专家的工作和生活问题成为相互指责的经常性话题。苏联人抱怨其专家在中国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给予他们的工作条件是无法忍受的;中国人则认为苏联专家工资过高,是中苏关系不平等的表现……历史真相究竟如何?

    关于苏联专家的工薪水平,尽管协定的原则是与中国同等人员保持一致,但从实际情况看,苏联专家在华工资从一开始就普遍高于中方同等人员的工资。

    1952年,在中国长期工作的苏联专家,其工薪标准分为七级:从一级设计工程师的2900分到七级技术员1500分不等。而当时中国一级工程师最高1360分,一般技术员最高560分。

    中国人员的工资一般包含了个人的所有开销,而苏联专家的工资中尚未包括其日常生活费用,如医疗费、交通费等,这些开支都是由中方另行负担的。如此算下来,这笔费用每人每月超过652.5元,大约相当于专家平均工资的两倍。

    据一些专家说,尽管很多人最初来到这个陌生的国度时有些不情愿,但几乎没有人在以后的日子里对此感到后悔。

    凡是到中国工作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专家都可以携带家属。对于随同专家来到的子女,设立了专门的学校,每天有专车接送。中国提供一切房屋、设备,教师则由苏联直接派遣,使用俄文上课。

    通常,苏联专家白天出去工作,孩子上学,夫人呆在友谊宾馆里无所事事。她们经常出去游览,或去商场和王府井购物。  

    来华专家日常生活的供应,有专门使用票券购物的商店。对一些特殊粮食成品——黑面粉、三角米(荞麦制成)、通心粉等,还专门提出要求。

    如果说苏联专家的待遇优厚不符合平等的原则,不免有些言过其实。毛泽东在与苏联大使尤金谈话时承认,聘请苏联专家,首先还是对受援国有利。其次,对于到苏联学习和培训的中方人员,苏联实行的也是优惠政策。

    尽管如此,对于贫穷落后的新中国来说,聘请苏联专家的开支还是一个沉重的负担。1955年以前,苏联专家的一切费用,中国方面都是用贷款支付的。

    造成在聘请专家问题上经济负担过重,中国人本身也有责任。一些地方官员讲排场和铺张浪费,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政府的负担。如招待服务人员过多,经常在专家住室内摆设纸烟、糖果等。有时宴请一位专家,中方的陪客竟有二三十人。

    实际上,苏联政府对于来华工作的顾问和专家要求非常严格,并规定了各种纪律,一旦发生问题,经常是毫不客气地将违纪者遣送回国。

    1957年5月,天津音乐学院和天津南开大学邀请两校苏联专家及其家属赴山东泰山游览。在登山途中,忽然遇雨,陪同游览的音乐学院副院长赵风劝告专家家属带着儿童乘坐山轿,他本人也乘轿在前领路。所有的苏联专家,仍继续步行上山。

    苏联驻华大使馆知道这件事后,认为这几位专家家属违反了苏联政府不准苏联公民在中国乘坐轿子的规定,并且很可能给中国的劳动群众造成恶劣印象。使馆严厉地批评了有关专家,还要把相关专家遣返回国。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国务院专门发了通报,批评中方单位所犯的错误,周恩来还亲自带着赵风赶往苏联使馆道歉。

    在路上,周恩来对赵风说,通报的目的,主要是教育聘有苏联专家的单位,高度注意此类问题,不要好心办了错事。他们来中国工作是为了帮助我们,无论如何不能使他们背个犯错误的名声回去。

    (《羊城晚报》5.28 沈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