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p语言入门:北京第5届业主委员会年会召开 呼吁构建和谐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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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5届业主委员会年会召开 呼吁构建和谐社区

来源:搜狐焦点网   2011年04月12日12:21

  4月9日下午,北京市第五届业主委员会年会在新大都饭店召开。本届年会由“北京市业委会协会申办委员会”主办,中国人民大学社区研究治理与政策研究分析中心协办,主题为“强化社区自治功能、健全社区服务体制”。

  

  本次年会是自2007年以来的第五届年会,本届年会关注的焦点为如何建设和谐社区、保护业主合法权益。

  本次年会有一百余家社区业委会代表、业主代表、清华大学、人民大学、北京市社科院等学术机构的学者、业内律师及社区问题专家等共计三百余人参加。据悉,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也派人出席了会议。

  本次年会围绕胡锦涛同志关于社会管理的八条意见,以“强化社区自治功能、健全社区服务体制”为题,就商品房社区领域诸多问题进行了探讨。包括: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建设,业主大会法人化问题,如何监督业委会工作,建设部和北京市新的物业管理政策的亮点和不足,社区物业纠纷的解决机制,房产税等问题等等。

  发言嘉宾包括业申委召集人张大宪、齐建新、任晨光(任晨光微博 http://nanyanjushi.t.sohu.com/) 、陈兵,社区问题专家舒可心 (舒可心微博 http://shukexin.t.sohu.com/) ,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任丙强、李云亮,著名律师秦兵,业主代表郭卫建(郭卫建微博 http://guoweijian26.t.sohu.com/ ) 、吕岩等。

  此次年会设立了辩论和答问环节,问题集中在物业费是否应该交到业主委员会统一保管。参与辩论的嘉宾为业申委召集人任晨光、著名律师秦兵、社区问题专家舒可心及上地西里业主委员会主任郭卫建。嘉宾就物业费是否应交到业委会展开激烈争论,与会者也纷纷提问并表达自己的观点,气氛热烈。

  

  在辩论中,社区问题专家舒可心提出,在目前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没有法律意义上的人格,没法承担民事责任“,”物业费应该交给业主大会,由业委会管理“。

  这一观点引起了台下业主的热烈讨论,一些业主甚至上台发表自己的看法与意见,与辩论嘉宾当面讨论。

  

  著名律师秦兵认为,”加强社区自治,构建和谐社区,在胡主席八条意见的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是当代社会非常意义重大的一件事情。“

  此次年会共同提出了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的建议,呼吁市人大尽快就我市商品房社区领域制定专门地方性法规。建议书将在会后致送市人大常委会。

  

  http://house.focus.cn/news/2011-04-12/12616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