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提款机英文界面:自由主义·自由至上主义·极端自由主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05:14:14

自由主义·自由至上主义·极端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是一种意识形态、哲学,以自由作为主要政治价值的一系列思想流派的集合。更广泛的讲,自由主义追求保护个人思想自由的社会;以法律限制政府对权力的运用;保障自由贸易的观念;支持私人企业的市场经济;透明的政治体制以保障少数人的权利。在现代社会,自由主义者支持以共和制或君主立宪制为架构的自由民主制,有着开放而公平的选举制度,使所有公民都有相等的权利担任政务。自由主义反对许多早期的主流政治架构,例如君权神授、世袭制和国教制度。自由主义的基本人权主张为生命的权利、自由的权利、财产的权利。

“自由”一词最早起源于拉丁文liber。蒂托·李维在他的巨著《罗马史》里描述了罗马共和国平民阶级向贵族阶级争取自由的斗争行动。马尔库斯·奥列里乌斯在他的《沉思录》一书里对此写道:“一种主张在政治上应该有着同等权利和同等言论自由的思想,以及一种尊重大多数自由政治的政府...”这种进展在漫长的中世纪里都暂时停止了,直到意大利文艺复兴争取自由的斗争才再度开始,自由城市国家的支持者和宗教的支持者产生了冲突。尼可罗·马基雅维利在他的《论李维》一书中阐述了共和制政府的原则。英国的约翰·洛克和法国的启蒙运动思想家的巨著中叙述了这种争取自由权利的斗争。

 

在法国大革命中较温和的资产阶级也试图建立一个根基于自由概念上的政府。经济学家如亚当·斯密在1776年他的《国富论》一书中则阐述了自由贸易原则。自由主义的西班牙语“Liberales”最早出现在1812年的西班牙,当时西班牙自由党用这个词来标榜他们促进立宪政府的决心。1816年英国的托利党人则首先用带有蔑视的口吻使用“自由主义”一词来贬低对手。1822年,英国文学家和诗人拜伦和雪莱等创办了名为《自由主义》的杂志,但影响甚微。直到19世纪后期,“自由主义”才被应用。

自由主义演化出自由至上主义、极端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等;自由主义还与保守主义、功利主义等相关联。

 

自由至上主义

在诸多自由至上主义的注释中,有的将自由至上主义等同为自由主义,认为自由至上主义只不过是自由主义的当今替代者;有的认为自由至上主义隶属于自由主义,只是集中阐述了其中的几个方面;还有的认为,自由至上主义是从自由主义中发展出来,并渐渐成为一个独立的体系。

最后一种观点或许更为贴切,认为自由至上主义不同于无政府主义、功利主义等派别,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个独立的体系。
  理论基础的共同点:(1)个人主义,有别于保守主义、功利主义。个人主义思想源远流长,大体上可以分为规范意义上的个人主义和描述意义上的个人主义。前者又被称为本体论个人主义,认为个人先于社会而存在,个人是本源,社会、国家是个人为了保障自己的某种权利或利益而组成的,除了个人的目的,社会或国家没有任何其他目的。主要包括伦理个人主义,政治与经济个人主义;描述意义上的个人主义又被称为方法论个人主义,强调认识的个人特征,否认客观真理。两派都强调了个人至上的原则。
  无论是自由主义还是自由至上主义,都把个人主义作为理论的基础。自由至上主义的代表人物诺齐克,宣称个人拥有如此强有力而广泛的权利,“有些事情是任何个人或团体都不能对他们做的,做了就要侵犯到他们权利”。国家的合理性只能在不侵犯个人权利和保障个人权利中得到体现。另一方面,个人通过和他的同伴进行交易,获取自身的价值。自由至上主义者认为,自觉自发的个人活动组成的市场经济比“全能”的理性主义计划更能促进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保守主义则认为人性是有缺陷的,社会弊病只可减缓而难以根除;国家为一个有机体,局部不能离开整体而独立生存;地位和财产不平等是自然形成的,社会的领导权应属于素质优秀的贤人而非群众领袖。保守主义强调代表连续性和稳定性的法律和秩序,维护传统社会纽带诸如家庭、伦理、宗教等。
  功利主义认为一个行为(主要指政府行为)的结果,如果能增加最大快乐值,就是善的。而最大快乐值的计算依靠所涉及的每个个体之苦乐感觉的总合。
  罗尔斯认为自由至上主义,区别于自由主义。自由至上主义的思想传统来源于消极自由,消极的自由强调:自由具有内在的价值,不是实现其他价值的手段,人们的自由不应该受到政府或集体的干预。而积极的自由强调,自由不仅仅是缺乏外在干预的状态,而同时意味着意某种方式行为的权力或能力,为了保证每个人都享受行使某种方式的能力(实质的自由),政府应该采取举措,保证每个人平等的享受自由的权利。因此,消极的自由演变为自由至上主义,而积极的自由演变为平等主义。
  在自由至上主义者看来,罗尔斯的自由理论容易陷入“滑坡理论”,即“对境况不平等纠正在原则上正当,而实践上却沿着一个滑坡滑向压制性的社会干涉、中央计划,甚至人类基因工程”。这当然是不可取的。通过强调个人自由,自由至上主义与罗尔斯的自由主义区别开来。
  自由至上主义主张有限政府论而区别于无政府主义。无政府主义反对包括政府在内的一切统治和权威,提倡个体之间的自助关系,关注个体的自由和平等。它的政治诉求是消除政府以及社会上或经济上的任何独裁统治关系。而自由至上主义则认为应该保留政府,但政府应该是最弱意义上的“守夜人”。正如诺齐克在《无政府状态、国家和乌托邦》中所说“可以得到证明的是一种最弱意义上的国家,即一种仅限于防止暴力、偷窃、欺骗和强制履行契约等较有限功能的国家;而任何功能更多的国家,都将因其侵犯到个人不能被强制做某些事的权利而得不到证明;最弱意义上的国家是正确的,同样也是有吸引力和鼓舞人心的”。
  当代的自由至上主义,区别于哈耶克代表的雏形论。哈耶克的思想对当代自由至上主义产生了巨大影响,可以说是当代自由至上主义的雏形,不同于自由至上主义。正如诺曼·班瑞认为,哈耶克、米塞斯和弗里德曼是“古典的”经济后果论的自由主义,而诺齐克等人则是纯粹的自由至上论,是基于自然法和天赋权利的自由主义。本文认为,只有诺齐克、詹姆斯·布坎南等学者将研究视野从经济领域扩展到道德领域,并赋予自由至上主义以一定的哲学基础后,当代自由至上主义才得以出现,自由至上主义才成为一个独立的体系。
  (1)理论背景的不同
  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经历了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经济危机,而凯恩斯主义也应运而生,成为消除危机的最重要手段。当所有人对凯恩斯的理论顶礼膜拜之时,哈耶克认为凯恩斯强调国家干预经济的手段,很容易导致极权主义和社会主义。基于对社会主义计划手段的批评,哈耶克建立了自己的理论体系,即基于方法论个人主义的自由至上主义。而诺齐克的理论则是针对罗尔斯而提出,他更强调形式上的自由,反对任何以自由为名义的干预。
  (2)理论基础的不同
  哈耶克关于自由的论证是,“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个人必须拥有一个受保障的活动空间,这就是个人的自由权利”。在他的理论体系中,个人的自由权利是作为一个工具性的手段出现。诺齐克引用康德的“人是目的”来为自己的理论添彩,在他那里,个人的自由权利成为了一个道德性的权利。正如诺曼·班瑞将自由至上主义分为结果论主义者和权利论主义者两个派别,而诺齐克作为权利论主义者的代表,更多涉及了自由的道德价值,强调个人对于自我完善的作用。
  综上论述,自由至上主义是从道德层面论证个人权利,具备个人主义、自由至上、有限政府特征的理论体系。

作为罗尔斯《正义论》批评者,以诺齐克、纳尔森为代表的近代自由至上主义者,构建了一套独立的理论体系,但目前缺乏明确的定义。通过与功利主义、无政府主义比较,界定出自由至上主义的定义,即从道德层面论证个人权利,具备个人主义、自由至上、有限政府特征的理论体系。

自由至上主义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其思想涉及诸多领域,其重点几经变化。认为自由至上主义是自由主义的流派之一,并由于其特定的内涵构成了一个独立的体系。

在以往研究自由至上主义的文献中,大体形成一个无形的分水岭。国内学者多把哈耶克、弗里德曼等新自由主义者的思想等同于自由至上主义,而西方一些学者已经注意到如诺齐克、诺曼·班瑞等人的思想已经形成一个独立的自由至上主义学派,具备共同的特点和内涵,具有独立的研究价值。
  

极端自由主义

极端自由主义属于新自由主义的一派,以哈耶克新自由主义,弗里德曼现代货币主义为代表。主要思想是强调完全回复到自由放任的传统之中,新自由主义对政府对社会经济生活的任何干预都持全面否定的态度。但新自由主义部分却没有将自由至上主义作为单独派别列出,只是将新自由主义划分为哈耶克为代表的伦敦学派和弗里德曼为代表的现代货币主义学派等。  

在国外学者的研究中,自由至上主义作为一个独立的派别受到重视,如金里卡书中自由至上主义一章,诺曼·班瑞的《哲学和政治中的自由至上主义》。在他们眼中,自由至上主义作为一个新近产生的派别,有着其本身的思想传统、发展历程和独立的观点。这里的哈耶克已经成为近代自由至上主义的代表人物,而诺齐克、纳尔森才是当代自由至上主义的主角。持类似观点的国内学者,将诺奇克的理论称为放任自由主义(或者叫自由至上主义),是作为对罗尔斯《正义论》的批判者而出现的,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派别。南京师范大学卞开悦将自由至上主义分为三大学派,分别为有限政府论、公共选择论和经济至上主义,在这里,哈耶克成为自由至上主义在经济领域中的代表人物,而诺奇克是广义的自由至上论的代表人物。 
  自由至上主义的思想当然来源于自由主义。如果将自由主义分为两派的话,自由至上主义来源于自由主义中偏向自由的一方。在自由主义的阵营中,从亚当·斯密、密尔,到当代的哈耶克、诺齐克都侧重个人自由,而不是平等。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的核心思想是,充分的经济自由是国民财富不断增长的首要条件和基石,市场是促进经济自由的最根本条件,人们出于利己心而达到利他的目的。强调“自由放任”。而国家的作用仅限于保护本国不受他国侵犯;保障社会成员的财产和人身不受他人侵犯;建设和维持一些公共工程和公共事业。主张最小国家。
  功利主义代表人物密尔则强调个人思想和创造性、经济和政治活动的自由,以便使社会的总体功利达到最大值。《论自由》中,密尔认为思想、信仰、学术和言论的自由,个人内心道德判断的自由和个性的充分发展,其本身就具有价值。开篇就说,“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全书有两条格言,充分体现了密尔的自由思想:“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他人若为着自己的好处而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他忠告、指教、劝说以至远而避之,这些就是社会要对他的行为表示不喜或非难时所仅能采取的正当步骤;关于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个人则应当负责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或是社会的或是法律的惩罚,加入社会的意见认为需要用这种或那种惩罚来保护它自己的话。”
  到了近代,以哈耶克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追求程序正义。他认为,一个自由社会中的国家需要在不同的善的观念之间保持中立,这包括两方面内容,即一套保障最大限度的个人自由以防止相互强制的抽象的法律,以及不受社会正义的分配原则限制的自由市场。
  可以说,自由至上主义的传统早已有之,到了近代,经过诺齐克等学者的体系化,最终成为一个独立的思想派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