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cbook解压rar:叶竹盛:香港“城管”为什么不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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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竹盛:香港“城管”为什么不打人?   

2011-11-29 16:06:57|  分类: 默认分类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香港“城管”为什么不打人? 

叶竹盛 

香港道路逼仄,交通密集,却很少因为摊贩摆卖而发生拥堵一类的事件。这并不是说香港没有小贩或者很少小贩。实际上,根据统计,香港2009年共有持牌小贩7000多人,无牌小贩2000人。这个数字不可谓不高,但由于管理和执法到位,所以很少发生执法者与小贩之间的冲突事件,更是几乎没有听说过香港“城管”暴力执法的事件。2010全年,香港小贩事务队共执行1561宗打击小贩违规摆卖行动,其中只有两宗涉及袭击公职人员的个案。 

香港的小贩事务队可谓香港的“城管”,但是他们的职责范围比“城管”狭小多了,只负责摊贩管理和执法,因此比内地城管更具专业性。第二个差别是,小贩事务队并非独立机构,而是隶属香港食物环境卫生事务署,不是纯粹的执法工具,因此更有可能在独有的执法领域内进行精细化执法。第三个重要差别在于,香港“城管”并无裁决权,一切罚款和行为定性,都必须先由警署立案,再由法庭做出裁判。而内地城管则可以直接做出行政处罚,当事人如果不服行政处罚,再寻求司法途径救济。 

这几方面的差异,造就了香港“城管”不打人的制度性保障。由于只需承担与小贩有关的事务,香港“城管”不易因为不同的职责而发生角色错乱,例如不会因为早上剑拔弩张的拆迁执法,而影响下午对待小贩的情绪。也不会因为在其他执法项目中的“勇猛”表现,而导致小贩对城管心生恐惧,容易发生对抗。 

更重要的是,专业化的香港“城管”可以集中更多精力,制定出专门针对小贩的精细化执法制度,缓解执法压力,建立执法规范。精细化执法体现在很多方面,例如香港执行牌照制度,区分持牌固定小贩、持牌流动小贩、无牌小贩等三种类型,并针对这三种类型制定不同的执法策略。持牌小贩以管理疏导为主,无牌小贩则施以管制。 

第二种做法是划分区域,对不同类型的区域适用不同的执法原则,例如将常有无牌小贩聚集的地点设定为黑点,一旦发现非法摆卖,不予警告,立刻就提出检控;将交通繁忙、路人密集的地点设定为严格执法点,确保没有小贩出现。这些黑点和繁忙点,都标识在地图上,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对小贩们起到预警的作用。另外香港“城管”还根据贩卖的商品、宏观经济形式等情况,在执法时区别对待。 

专业化的另一个体现是执法与裁判这两种职能的分离。香港“城管”只负责街头执法,而将行为定性和处罚裁定交给更为专业的警察和司法部门。非经法庭裁决,小贩事务队不得私自处罚和定罪。这样小贩就有机会在中立的法官面前为自己争取权益。在法官面前,小贩和“城管”的地位是对等的,小贩面对的并非一个集执法、规则制定和解释于一身的强势部门。再加上香港法庭在市民眼中威望很高,获得市民信任的因素,小贩们在面对执法人员时,完全不必鱼死网破,暴力抗争,可以到法庭上据理力争。香港法庭就曾多次支持被起诉的小贩。 

当然,仅有执法与司法制度保障还不够。小贩生意艰辛又薄利,如果有其他生路,或者社会保障,从事此行的人数自然就减少了。香港在1990年时还有7000多无牌小贩,到今年,就已经降到2000人以下了。除了制度管制的原因外,恐怕有一部分要归功于香港繁荣的经济和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 

大量涌现的摊贩,是经济处于发展阶段的必然产物。完全扼杀不仅在实践上不可行,情理法上也是不通的。香港以专业化的制度分工,进行精细化执法,再以公正独立的司法为后盾,建立了一套有效治理摊贩的方案,根除了暴力执法发生的各种因素,既保障了社会秩序,也为小贩提供了生存空间,可谓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