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麻歌子第一代:林彪夫妇窃夺文物:343万仅付766元-读书频道-和讯网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5:54:00

林彪夫妇窃夺文物:343万仅付7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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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窃夺纪略

  这些记录涉及了林彪集团的哪些人呢?计有:叶群、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林立果。此外,还有林彪某秘书、叶群某秘书、陈伯达某秘书、陈伯达的儿子、李作鹏的老婆、邱会作的老婆胡敏、戚本禹等。

推荐阅读时间等具体情况,还是让《记录》来提供证言吧。

  一、来北京市文管处的人物、时间、次数

  叶群来文物管理处三次。第一次是1968年4月25日晚同陈伯达一起来的,第二次是1970年5月2日同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此人不属林彪反革命集团案案犯,故隐其名)一起来的,第三次是1971年7月10日晚10点。第一次来没拿东西。第二次拿东西最多,到库房见什么要什么。第三次来之前一星期就打电话告知“首长要来”

  。

  林(彪)、叶(群)的随员来155次。这只是根据拿东西的单子(发票)统计的约计,全数要在300次以上,因为有时一天来两三次,另外在书房的次数还不在内。最后一次是1971年8月10日。(笔者注:文中所谓发票是指廉价购得文物的单据)。

  陈伯达来了80多次,最早一次是67年5月同戚本禹一起去琉璃厂原文物清理小组,67年8月搬到府学胡同后,来的次数就多了。陈伯达及其喽罗一共来了39次。这个数字也仅是从单子上看,陈伯达在69年、70年两年时间有时一周要来三四次,有时一天来两次。最后一次70年8月陈伯达的喽罗×××来退文物。

  吴法宪到文管处7次,第一次是70年5月2日,最后一次是70年11月15日。

  李作鹏到文管处14次,每次都要带着他的老婆、孩子,第一次是70年5月2日,最后一次是71年1月31日。

  黄永胜来7次,包括他的秘书共25次,第一次是70年4月22日,最后一次是71年9月18日,是他的喽罗××来算帐。黄去过北海、孔庙和首图,有大字报揭发,当时人家在大殿内整理书,因为他来了,被锁在屋里。

  邱会作到文管处15次,第一次是70年5月2日,最后一次是71年9月15日,是邱会作的老婆、孩子来的。

  ×××来了12次,第一次是70年4月7日。

  叶群秘书××来,陈伯达介绍:“××来拿东西让他拿走,记在我的帐上。”在70年8月才知道是给叶拿东西的。那天××、××二人都来拿东西,装作不认识,后来他们坐在一起,说“我们俩都带走得了”。平时××只说“给最(高)首长拿的”。

  林立国(果)来2次。70年6月来一次,×××接待,找唱片,他要试一试,在考察组屋里试的。70年9月来一次,××说:“我们有个领导同志来”,中午来的,先看八音盒,×××问他“贵姓”,“姓李”,后来在“571”的图上看到认出来的。

  二、来文管处窃夺文物的清单

  林彪、叶群拿走文物字画1858件,图书5077册,笔134支,纸1451张,本159本,唱片1083张。有的没收钱。收钱的共计766.55元。按国内收购价应为3431661元。其中珍品118件。

  陈伯达拿走文物432件,字画127件,字帖301册,图书5355册,笔159支,纸13卷,本4本。

  黄永胜拿走文物342件,图书5702册,唱片180张,笔88支,纸49卷。

  吴法宪拿走文物151件,图书620册,笔57支,唱片162张。

  李作鹏拿走文物579件,图书1494册,笔87支,唱片191张。

  邱会作拿走文物188件,图书1161册,唱片599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