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睿菈叫价视频: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政策解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23:28:41

  我市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了许多优惠政策,包括社保补贴、工资性补贴、税收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市民如果想了解自己是否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符合条件的到哪里申请认定、要提供哪些材料;今年毕业尚未就业大学生是否也可以申请确认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优惠政策到底包括哪些方面等等问题。

  前日上午9时到10时30分,嘉宾接热线栏目邀请厦门市就业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刘川,为大家详细答疑释惑。您还可以登录百家村社区查看更详细内容。

  嘉宾提醒:厦门生源毕业生毕业后连续一年以上时间未就业的,被用人单位招用后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享受补贴期限为3年

  嘉宾接热线期间,读者咨询焦点是自己是否属于就业困难人员,到哪里申请认定,今年毕业尚未就业的大学生可否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可以享受多长时间的优惠政策待遇等,嘉宾均做了详细解答。嘉宾还特别提醒说,原则上,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优惠政策期限一般是3年。

灵活就业人员

每人每月400多元社保补贴

  截至目前,我市已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数近7.5万。嘉宾说,其中82.5%的人获得了重新就业的机会。在重新就业人员中,其中灵活就业人员每人每月获得政府鼓励就业的社保补贴为401.02元,今年7月起补贴标准已提高到443.12元,其中参加正规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其用人单位获得的社保补贴还要高于这一数字。

  嘉宾介绍,仅今年上半年,我市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社保补贴就达1.13亿元。

  据了解,目前已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中,有5.2754万人从事灵活就业,另有9128人被用人单位招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嘉宾说,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提供社保补贴,大大激发了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积极性,也充分调动了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就业困难人员的积极性。

单位可为厦门生源毕业生

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有读者来电说,自己是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但是目前立刻找到签订劳动合同工作的可能性比较小,自己想先到某用人单位做见习生锻炼自己,读者咨询,自己能不能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嘉宾说,今年刚毕业尚未就业的厦门生源毕业生,要按照我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来进行认定,经认定后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如果条件不符合,只要是毕业后连续一年以上未就业且被单位招用的,单位就可申请享受社保补贴。

优惠政策享受期限

一般为3年

  很多读者来电对就业困难人员能够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可以享受多长时间特别关注。

  嘉宾说,我市2009年出台关于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政策规定,凡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厦门市民,可享受以下就业和再就业优惠政策:被用人单位招用并签订六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政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被用人单位招用且从事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同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政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及工资性补贴;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经认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嘉宾特别提醒说,以上优惠政策的享受期限方面,除首次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享受至退休外,其余人员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嘉宾说,此外地税减免税方面的优惠政策也有专门针对就业困难人员推出的,具体情况可向地税部门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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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八种条件之一 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嘉宾接热线期间,众多来电读者希望能够全面地获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哪些具体条件要求,符合条件要求的要如何走程序才能够申请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嘉宾说,只要符合下列八种条件之一且在劳动年龄段内(男60岁以下,女50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均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享受相关再就业优惠政策:

  (一)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

  (二)持《残疾人证》的居民;

  (三)享受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五)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六)退养渔民和被征地人员;

  (七)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二女户中,男性年满4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

  (八)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读者问 专家答

  申请如何走程序

  问:我已经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条件,请问要到哪里去认定?具体程序应该怎样走?

  答: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程序如下:

  (一)社区受理。符合条件、准备再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领取《厦门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如实填写,贴上本人一寸免冠照片后提交给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经工作站初审确认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基本情况将在社区公示栏公示两天,公示完毕后其申请表将被签字盖章,之后在三个工作日内申请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将被送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确认。

  (二)街道(镇)审核。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审核确认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报区就业中心审批。

  (三)区就业中心经确认无误后办理审批手续,在两个工作日内在申请人提供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打印相关记录,作为享受相关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凭证。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将原持有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厦门市被征地农民和退养渔民4050人员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申请卡》交回区就业中心(如果没有则不用交)。

  申请要携带啥材料

  问:我想到社区去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请问应携带哪些材料?

  答:申请认定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证件包括:已经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签字盖章的《申请表》、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

  原持有并已享受优惠政策期满的《再就业优惠证》(该证如丢失须登报声明作废)和原持有的《厦门市被征地农民和退养渔民4050人员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申请卡》。

  证明材料包括:享受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应提交享受低保证明;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应提供缴交失业保险的单据或证明(就业证件上有记录的除外);退养渔民和被征地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街道(镇)政府出具的证明;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应提供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应提供经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盖章确认的《厦门市城镇零就业家庭申报认定表》。

  收入低能认定为

  就业困难人员吗

  问:我目前在物业公司做清洁卫生工作,收入很低,像我这样情况的是否可以申请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的优惠政策?

  答:就业困难人员优惠政策主要是针对在就业方面存在困难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在岗人员虽然收入很低,但不属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

  同安农民能享受政策吗

  问:我是同安的农民,可以享受再就业人员优惠政策吗?

  答:如果您的情况属于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1、持《残疾人证》人员;2、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3、退养渔民和被征地人员;4、享受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5、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性年满4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认定时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到相关部门开具相关证明作为申请时的材料。

  还可以再享受

  新的优惠政策吗

  问:我现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且享受原先的就业优惠政策还未满三年,但今年底就将享受期满,请问我到时是否还可以享受新的优惠政策?

  答:目前已经享受原就业优惠政策不满三年的,仍然可以继续享受到三年期满。如果是享受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方面的相关补贴政策期满,之后就应先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再申请享受新的优惠政策。

  这种情况能认定吗

  问:我想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条件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我能够提供的《劳动就业手册》上有就业及失业记录,但《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则无相应记录,这种情况能否认定?

  答:目前《劳动就业手册》仍为有效的就业证件,只要手册上有完整的就业登记及失业登记记录,且在失业记录栏盖有“失业人员”及经办人或街道印章,即可作为其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依据,但在办理过程中应更换为新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