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a值的意义:“书之妙道--神彩为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3/29 14:20:57
2009-1-7 17:35:00  作者:罗洁
内容摘要:文章以王僧虔的一句话作为主题来阐述书法艺术中产生“神彩为上”之观念的原由,并主要从用笔、结体和章法这三方面来介绍其与“神彩”的营造之间的密切关系。
关键词:博大精深 神韵 灵魂观 筋骨血肉 均衡和谐 韵律美
谈到中国书法艺术之美感时,人们经常会用到一个形容词:“博大精深”,《辞海》中云:丰富,渊博之为“博”,完美、深奥是为“精”和“深”,用这样一个词来形容这门传统艺术,真是再恰当不过了。书法是线条艺术,它的表现语言较之绘画、雕塑、音乐等门类来说应该是最单纯的,但是它所绽放出来的艺术光彩却可能只有过之,而无不及。欣赏一件优秀的书作,我们往往惊叹于是何原由使点、画、撇、捺之间美到让人无以言表,只好用“博”“玄”“妙”等这样无限大的词来概之。
其实任何一种文字在产生之时都是以实用为主要目的的,但只有我们中国特有的汉文字才能超出实用,发展成为一门艺术,它的美,不是美在方便、好用之上,而是在于能够抒发作者的内心情感,能够营造崇高的意境从而赋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汉代扬雄《问神》云:“书,心画也”,就是此意。我们的祖先早在殷朝就已经开始使用毛笔,就是这种用动物毛捆缚制作而成的特殊工具使书法和中国画具有独特的风格,而这两门与毛笔息息相关的艺术都重“神彩”、重“意韵”,将意境美作为最高目标,故南朝书论家王僧虔在《笔意赞》中说:“书之妙道,神彩为上。”书法之神韵风格多样、变化无穷,如同宇宙一般让人探索无境。
中国人的审美观念与西方人大相径庭,我们奉之为最难达到也是最高境界的就是作品中的“神”“气”“韵”,这是西方人所难以理解的。那么为何会有这样的看法,细想原因似乎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时期。邱紫华在研究东方美学的时候提到了一个“灵魂观”,他说:“原始初民在生活经验中反复感受到‘灵魂现象’:阳光下的影子、水中的映像、山谷中自己声音的回声,尤其是梦境中再见死去亲友的形象等等。这种重复自身的现象,使他们感到非常迷惘。原始人的蒙昧意识无法解释这种现象,也无法解释生命和死亡。他们就猜想人的生命由两种因素构成:一种是肉体,另一种是灵魂……甚至灵魂不会随形体的死亡而死亡。因此,灵魂比肉体生命更重要,它是生命的‘本根’。”原始人类认为人是有灵魂的,这样的看法似乎帮助他们明白了很多生活中的事物,例如植物可以由小慢慢长大,动物 ,河水时涨时枯……这些世间的万物都是有生命的,它们应该和人一样,也都书法资讯魂的书法评。灵魂高于肉体观念从原始社会开始就已经产生并深深地打烙在人们心中了。宋人郭熙在《林泉高致·山水训》中说:“山以水为血脉,以草木为毛发,以烟云为神采。故山得水而活,得草木而华,得云烟而秀媚。水以山为面,以亭榭为眉目,以渔钓为精神,故水得山而媚,得亭榭而明快,得渔钓而旷落。”可见,山水云烟、草木亭台在人们看来都有生命和灵魂,它们和人一样有血脉、毛发、面目甚至神采和精神。物亦如此,何况是艺术呢?《淮南子·原道训》中云:“夫形者,生之舍也;气者,生之充也;神者,生之制也  ,由 伤也。”作为人,他的灵魂被认为重于躯体,那么一件艺术品,它的神也必然重于形;只有躯体而无灵魂的人是死的、无生气的,同样,只有物象形状却没有神采意韵的作品也是无生命的。原始社会的人们都开始崇拜生命,并且崇拜的是更深一层次的、高于肉体的生命,有生命的东西,甚至可以服务于生命的东西长期以来都被视作是美的,而无生命的东西又谈何能成为一件艺术品去感染他人!大家都知,我们最早的文字是产生于殷商时代的甲骨文,这些文字在当时被刻画在龟甲和兽骨之上的目的是为占卜和祭祀所用,而占卜、祭祀等行为正是我们的原始祖先崇拜生命并试图借助某种神奇的力量来保护生命、捍卫生命的表现,那么书法艺术重生气、重神彩不就更加无可厚非了?当然,也并不是说形就完全不重要,形是神的基础,是神之所依,翁方纲在《苏斋题跋》中有句话说得好:“愚最不服临古帖以不似为得神,形之不似,神于何似?”  既然明白了形成我们民族独特的审美观的源头,就不禁想去探求那简简单单的笔墨工具和单纯的符号点、线、面是如何闪烁出无穷的艺术魅力的。其实可以从三方面来思考:就是书法艺术的用笔、结体和章法。
书法和中国画都非常讲究用笔,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它们所使用相同的工具——毛笔。宗白华说:“书字从‘聿’,‘聿’就是笔,篆文‘聿’,像手把笔,笔杆下扎了
毛。”由于毛笔是用兽毛制作而成,所以极富弹性,书写时铺毫抽锋、巨细收纵,可以自由地表现出肥、瘦、枯、润等丰富的效果。然而书法的用笔又讲究笔力和墨法。笔力也就是笔画之间应该有一种力量感,卫夫人《笔阵图》里说:“点如高峰坠石国际书法网   实如崩也。”一笔下来要能够“力透纸背”“入木三分”,软弱无力的字就像没有骨书法资讯书法评,是无法站立的。要使书法作品如同有生命的人一样活而有神彩,就必然要使字也富有筋骨血肉。康有为在《广艺舟双楫·余论》中说:“书若人然,须备筋骨血肉。血浓骨老,筋藏肉莹,加之姿态奇逸,可谓美矣。”骨力的感觉来自于笔力,而笔力又生于指,明人丰坊《笔诀》里就明确地指出:“骨生于指,指能实,则骨体坚定而不弱。”历代大书法家都十分注重练习笔力,其中最早强调力量感的是蔡邕,他对如何表现力量美有自己的方法,如:“藏头护尾,力在字中,下笔用力,肌肤之丽。”故观其作品无不洋溢着力量的美感,骨体坚实雄健,这也是书法家表达情感、表现气势所不能缺少的手法之一。另外一个就是墨法,更贴切地说应该是笔对墨的控制之法,墨本身是没有变化的,但是通过毛笔在运行过程中对墨和水的控制,就可以产生出浓、淡、干、湿、枯、润等不同的效果,墨色的均匀且富于变化是字的“血肉”之关键,丁文隽有段话说得很好:“……血肉所以言其水墨……水湿而清,其性尤血。故曰血生于水。墨浓而浊,其性尤肉,故曰肉生于墨。血贵燥湿合度,燥湿合度谓之血润。肉贵肥瘦适中,肥瘦适中谓之肉莹。血肉唯恐其多,多则筋骨不见。筋骨唯恐其少,少则神气全无。必也四质停匀,始为尽善尽美。”墨的浓淡枯润等变化对于表现意境美是十分重要的,浓则雄浑、淡则清雅、枯则苍劲、润则妩媚,但同时要浓不凝滞、淡不无味、枯不贫瘠、润不肥腻。墨之意趣就在于能够使字血浓肉莹、虚实相生、形神兼备。
书法的结体,也就是要使字比例均衡、结构和谐、虚实相应。由于受到认识水平的限制,前人认为我们生活的地方是一个天圆地方的空间,最稳的就是方形的大地,所以我们的文字也是特有的方块字,既然文字是方形的,那么字体本身的协调关系就直接影响到字的美感,点画孤立、杂乱无章、重心不稳的字就不可能带给人美的享受。欧阳修的真书字体三十六条对如何做到字的和谐美做了具体的阐述,例如:“‘庐’字上一撇既尖,下一撇不应相同。”“字之左右,或多或少,须彼此相让,方为尽善”“字之点画稀少者,欲其彼此相映带……更有左右不匀者,各自调匀……一促一疏,相让之中,笔意亦自像应副也。”书体的不同、书家的不同,字的形态和风格就有很大的不同之处,这与字的形态结构有很大关系,结体美可以是平正之美,也可以是险绝之美,但是平正中要求其变化,险绝中要求其统一,这样的作品才能做到生动。端庄秀丽或雄浑豪迈等不同的意境美在字的结体上都有着很大差异。
如果说用笔和结体讲的主要是单个的字或笔画,是局部美的关键,那么章法就是从整体上来把握作品的美感的。欣赏一幅书作,首先吸引人的是整幅作品所散发出来的气韵美,是它的整体感觉,然后才会细究其细节。笔画与笔画之间应当相互辉映,字与字之间应当顾盼映带,气与气之间应当流畅贯通,同时还应十分重视经营款识、印记及留白之处的位置,任何一幅优秀的书作,在这些方面都是非常考究的。王羲之的《兰亭序》可谓是千古绝作,它不仅笔法精致、结体优美,更重要的是它阴阳起伏、虚实相生、变化万千又首尾呼应的韵律感所带给人的酣畅淋漓的艺术享受。好的书作和画作都有一股气息贯穿始终,它使作品顿时活起来、生动起来。习书之人大凡有此感受:模仿笔法、结体或许相对容易,但模仿作品所散发出的神韵和精神却是很难企及,是如宋陈郁《话腴》里所说:“盖写形不难,写心维难也。”然而书法的精妙之处也在于此。
书之神彩与上述三方面有重要关系,但是艺术创作是一种非理性的活动,千古杰作往往出自于不经意间的灵感突发,归于平静后几乎不可能再次进行相同的创作,同时它与作者的性情、学识、性格、人品、修养甚至所生活的时代都有着很直接的关系,这里就不做详述了。但是神彩、意境却始终是书法艺术所追求的一个亘古不变的境界,这里就像一片深邃的宇宙,虽已群星闪烁,但却永无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