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生之路2局域网代码:李龙:事业单位工资统一不是吃大锅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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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龙:事业单位工资统一不是吃大锅饭

2011年11月28日16:06    来源:《广州日报》     

   国务院法制办前天就《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民意。征求意见稿对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组成,工资、津贴要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同时国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

  在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背景下,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行专门立法,为工资增长和收入分配提供法律依据,并进行规范,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统一政策,对解决收入差距过大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而更深层次的含义则是,率先征求民意的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其效果如何?又会带来何种社会反响?可为接下来的机关、企业工资改革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就征求意见稿而言,最大的亮点当是将事业单位的津贴补贴也纳入统一工资范围。对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有专家曾将其形容为“开前门、关后门”,“开前门”就是实施绩效工资,而“关后门”则是要全面清理规范事业单位的津贴补贴发放。某种程度来说,名目众多的津贴补贴,正是事业单位之间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虽然国家三令五申,强调清理规范津贴补贴,但效果并不理想。因而,此次立法规范津贴补贴,明确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建立特殊岗位津贴补贴项目、扩大实施范围和提高标准”,从根源上切断津贴补贴制订、出台的乱象,可谓一大进步。

  当然,征求意见稿虽然提出了统一工资的改革路径,但如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落实,还是个疑问。全国有上百万的事业单位,约3000万的事业单位人员,将现有的多元化薪酬制度统一化,尚待相关部门深入研究。统一工资不是要回到“大锅饭”时代,这有违改革常识。那么绩效工资的评定就很重要。而现有的绩效工资改革进展相当缓慢,征求意见稿中对此也只是作了“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分配”的原则性规定,何谓“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如何在公平和效率之间取得平衡,接下来的配套细则恐怕需要作进一步深化。

  从长远来看,事业单位的改革不能仅止步于工资改革。今年3月,国家出台《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对现有事业单位加以改革,主要思路就是“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理顺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回归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因而,此次事业单位涉及收入分配、人事管理、社保等各方面的改革,既是重点、难点又是突破口,其成效不但直接影响到事业单位改革自身进展,还肩负着为企业工资、公务员工资立法的“探路”重任。但从目前的征求意见稿来看,突破并不明显。工资统一了,人员聘用了,并不代表其职能会转变;而在目前争议最大的养老保险问题上,征求意见稿也是含糊其辞,传递的信息就是默认目前的“养老双轨制”。这些问题,望能在征求意见之后得到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