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桃q妹大号 微博:说说历史上闽男粤女的一种奇特风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3:38:46
一直觉得,在南方诸省中,广东和福建的人文环境要比广东和广西更接近。古代的闽粤不像现在是改革开放的重地,在过去中原人的眼睛里,这两个地方蛮风瘴雨,光怪陆离。同时由于远离政治和教化的中心,远离权力和战争的前沿,两地往往存在着和中原迥异的风俗习惯,比如福建男人的雅慕“男风”以及广东女子的义结金兰自誓不嫁的奇特现象。
  
  由于古代中国人好像并不太在乎性的对象,所以对同性恋的态度相对西方来说要坦然宽容得多。在明清时期,龙阳之好在社会上非常流行,成了司空见惯的事情。而福建的“男风”之兴盛尤其强过全国其他地方,有人评价:“从来女色出在扬州,男色出在福建,这两件土产是天下闻名的。”
  
  很多明清笔记都有关于福建“男风”的记载,许多当时的同性恋小说也以福建人为主角。清初李渔还称福建甚至有“男风树”,说是福建的一种榕树常斜着身子去勾搭前面的小树,久而久之,小树被大树抱着,两棵树绞在一起,怎么也分不开的。其实,他也没有证明这两种树就分雌雄,而且还都是双雄。也无非是因为福建“男风”太盛,“由建宁、邵武而上,一府甚似一府,一县甚似一县。”于是连草木都被人附会起来了。
  
  “男风”又被人成为“南风”,可能也是因为南方尤其是福建最好此风有关。
  
  对于福建的“男风”,外地人态度不一。袁枚《新齐谐》说清初一位年轻的御史巡按福建。有一个叫胡天保的男人总是悄悄窥视他。御史发现了这个问题,逼问他原因。胡天保不肯说,用刑之后才吐露衷肠:“实见大人美貌,心不能忘。”御史大怒,将其当场杖杀。胡天宝死后一灵不灭,专门促成人间男悦男之事。福建本来此风就盛行,于是当地人争着为胡天保捐钱立庙,居然香火鼎盛灵验无比。其实这个御史也忒残忍了,纵然不能接受这种不伦之恋,但也完全不该对喜欢自己的人下如此毒手。
  
  福建为何多“男风”?有的说是因为福建人爱出海,船上风俗又不能带女人,于是只好在同性之间找点安慰。有的说和福建过去的“蜁民”等民族压迫和历史传统有关。这些解释都是合理的。电影《蓝宇》的原著——著名网络同志小说《北京故事》中,那个男主角陈捍东最初并不是同性恋,因为玩女人玩腻了,于是穷极无聊,别人教他玩男人。结果最后真成了同性恋,对女人没什么兴趣了。可见,对一个异性恋男人来说,同性的事情也是轻易沾染不得的,否则就会慢慢地改变自己。过去福建男子因为出海也好,因为民族压迫也好,主动或者被迫地狎好龙阳,慢慢地就会离不开这种生活状态了——这也是一条不归路呢!
  
  正常情况下,这种人群在每个民族每个地区里面都有一定比例。而正是因为某些特殊原因,使福建历史上“男风”盛行一时。到了现代,生活环境发生了变化,福建的“男风”也就不那么突出了。现在就几乎没有福建同性恋多的传闻。当然某些习惯可能在个别地方还存在。前几年看一则新闻,说福建某地有两男子“结婚”,左邻右舍乡亲父老居然都去喝喜酒。新闻评论说当地历史上“男风”盛行,所以很多人对这种现象至今不以为怪。
  
  旧时福建男子之间好结交“契兄”“契弟”。他们这种结交,不分贵贱,“契兄”会很关心、照顾“契弟”,而双方的父母,也默认这种关系。这种兄弟之间无疑是很有感情的,但他们并不排拒女子,当“契弟”到了一定年龄要与女子结婚时,“契兄” 还在财力上给予支持。这点和现代同性恋之间如果有了感情就难以接受对方结婚相比,有着很大的不同。可见无论什么爱情,当事人的观点都是随着时代发展而变化的。
  
  古代的男同性恋不排斥与女人结婚,这大概也是古代中国人不排斥同性恋的原因之一。对他们来说,龙阳之好只是生活中的一方面,不会影响到娶妻生子这样的人伦大事。
  
  无独有偶,和福建相邻的广东,则存在着契姐契妹的现象,与福建的契兄契弟相映成趣。
  
  过去广东女子很多并不热衷于婚姻,北方“老女不嫁,蹋地呼天”以及各种思春闺怨的事情在这里很少发生,也算是海内一奇。
  
  俞樾《右台仙馆笔记》说,清代广东有一位许氏女,还在闺中的时候就主动要求嫁给已去世的男子,希望结婚后就守寡。她父母不答应,许氏女从容说:“姐姐嫁得不好,白白让父母担忧。如果我也是那样,你们岂不是愁上加愁?况且我娇闺弱质,不善处理家务,本来就不想结婚。但如果我遁迹空门,似乎又废弃了人伦大道。所以只有走这条路,才既不偏离人伦,又能符合我的心愿,岂非两全其美!”于是她的父母竟然答应了。
  
  许氏女后来果然嫁给了一个未婚而夭的陈氏子。近现代以来,不计其数的妇女解放运动的旗手们痛斥过中国女人守寡的愚贞。不知他们看到许氏女主动嫁出去守寡时会作如何感想?可见世事决不能一概而论。“子非鱼,焉知鱼之乐?”当妇女解放主义者们痛心疾首恨不能时空倒转拯救这些守寡女子时,坦然嫁与死者的许氏女内心却是无限宁和与欣然的。
  
  许氏女嫁到夫家,每天除了省问婆母外,就是呆在窗明几净的房间里焚香静坐。小姑非常羡慕她这种安静祥和的生活,叹息道:“嫂嫂是几生才修得如此清福啊!”许氏女说:“止凭一念之坚耳。”小姑说:“可惜我已经许嫁别人了,身不由己,无可奈何。”许氏女勉励她:“你尚未过门,还有挽救的余地。”于是小姑便苦求其母,要求也走嫂嫂这条路。她母亲毕竟溺爱孩子,果然答应了她,把聘礼还给了男方。于是姑嫂二人就这样同住偕老,远离家庭是非,远离夫妇俗务,清闲自在地度过了一生。
  
  若在别处,即使是古代,这样的事情也是不可理喻的咄咄怪事。但在广东,此事居然“亲族中或颇有称焉”。
  
  这个故事很能反映过去某些广东女子不嫁人的一些特点:第一,她们对婚姻往往有一种恐惧感;第二,无论是家道殷实还是自食其力,她们能够不靠男人独立生活;第三,社会风气和亲友容忍她们这种生活方式的存在;第四,这种观念这种方式能在她们的特殊群体中以大带小、以小学大传承下去,所以那个小姑才会步她嫂嫂的后尘,所以直到今天,广东还有自挽发髻永不嫁人的自梳女。
  
  和嫁不嫁人无关,旧时广东女子总是爱结闺阁之盟,常常是十个人,便号称十姐妹。无论丰啬,不计妍媸,簪珥相通,衣饰互用。姐妹们不管嫁没嫁人,遇到问题总是患难与共。这种契姐妹是否和福建的契兄弟一样有同性之爱呢?也不能完全说没有。《萤窗异草》记载,清代广东某县一个宦绅的女儿年方及笄,突然出现吞酸腹动的怀胎迹象,最后果然生子了。事情传出去后,她订亲的婿家要退婚,此女羞愧欲死。大难临头,她的姐妹们不能坐视,为她出头鸣冤于官府。官府让老实稳婆去查她身体,居然还是处子。而她生下的那个小孩,实为假胎,四肢百体空空然,没有骨肉,如蝉蜕、如革囊。最后查证的原因是,该女子真的没有私通男人,只是她把一个贫无所依的同盟姐妹留在家中一起生活。两个女子情窦已开,于是偷偷效法男女之事,虽然两雌无异,但真气流动,居然也假胎暗结。事情的结果自然是证明这个女子的清白。
  
  这个故事有些荒谬,但也说明了一些问题:第一,广东女子喜欢结拜姐妹,互通有无,互相扶持;第二,在契姐妹中,有的是存在同性性行为的;第三,在古代中国人眼里,女子之间发生同性性行为并不代表她们就失贞,甚至在人们看来那只是游戏,无伤大雅——对男子同性性行为也存在类似看法,当然可能问题稍微严重一些。中国古代对同性恋的宽容态度,可能基于这种观点。
  
  这些特点合在一起,就能粗略勾勒出旧时广东女子自誓不嫁的基本概况了。说到终身不嫁,自然就会想到今天广东还存在的自梳女。决不能说自梳女就会有同性爱的倾向,但她们姐妹相依、排拒男人、自力更生、代代传承的特点却是真的是由来已久的。
  
  目前关于自梳女的研究已经很多了。据说,在其全盛时期,广东的家庭每当女儿要出嫁时真是如临大敌,生怕她就在姐妹们的帮助下悄悄自梳了,因为只要造就了既成事实,父母夫家都不能干涉以夺其志。当然,她们自梳以后,社会对她们今后的行为有着严格的规定,如决不能再和任何男子有暧昧关系等。但严格的背后,毕竟还是社会对其行为和生活方式的一种承认!
  
  以上是看到最近天涯很多关于同性恋的讨论有感而发的。随着时代的发展,什么契兄弟契姐妹的风俗都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但这些风俗背后的某些心理和文化现象,恐怕会和人类历史相始终。在古代,无论是调侃也好,严格也好,中国人对某些弱势群落其实还是相当大度的,给他们余留了生存之地。今天我们却常常对某个明星或名人的行为口诛笔伐,因某个群体在我们眼里是空度的寂寞青春而发几声廉价的叹息,难道,我们在这方面的容忍度还不如古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