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月嫂公司:让人热血沸腾DE古龙的最精华文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2 10:13:48
 

让人热血沸腾DE古龙的最精华文字 

花随月转阴晴收录于新浪-任宣谕博客 


 不用多费文字表达对古先生的膜拜之情,金庸梁羽生之流统统都是浮云(呵呵,这句话会得罪很多人的),只有读古龙最精华的文字时,胸中的热血才会沸腾。他写的不是以拯救苍生为己任的大侠与恶势力或者朝廷斗智斗勇的传奇故事,他写的是江湖惨烈,世态炎凉,更难能可贵的就是此间仍有男儿的豪情重义,还有人在泥污里仍然有着遮掩不住的清华之气。借这几日重温古龙经典作品,摘录如下:

气氛篇(因为我想写的深入些,所以主要例子暂时只选自《多情剑客无情剑》和《碧玉刀》)

 

1.萧杀

  古龙擅写气氛,很多烘托气氛的语句再妙不过了,最经典的就是《多情剑客无情剑》(小李飞刀)的开头: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穹苍作烘炉,熔万物为白银 
  雪将住,风未定,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滚动的车轮辗碎了地上的冰雪,却辗不碎天地间的寂寞。

   这几句的关键词是“萧杀”。记得当初第一次看到这里就已觉得十分惊艳,真该进语文课本,后来语文课本读多了,反而觉得还是不要进语文课本的好。

  一直有种传说,有人会写“古龙体”,但我翻看了一些,都是东施效颦,自取其辱。其实模仿任何一个人都是得其形而不得其神的,真是很没有意思。若有人以为自己把文字多拆几行,或是缩短句子长度就已经差不多,那他一定疯了。写得出这样的句子,非得有能容纳天地的心胸,有游戏人间的市井气,还要懂得真正的“寂寞”为何物。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人生于天地,如沧海之一粟,这是雅士的说法,古龙的市井气让他想出了砧板和鱼肉一说,我倒觉得贴切极了,既写活了“冷风如刀”,写出了“众生”的无力,又以十足的霸气傲视着天地,是这种独与天地精神独往来的高度才会有寂寞!

 

 2.离别

再说说“离别”,离别是一个经典主题了,因为偌大的中国,离别真的太多,承载的相思也太重,七种武器系列就有一篇《离别钩》,它的主题是“离别是为了相聚”。离别总让人想起崔莺莺的十里长亭,柳永的杨柳岸晓风残月,这些都给人一种或是缠绵或是萧索的意境,而我印象最深的离别是《多情剑客无情剑》中李寻欢与铁传甲的话别:

   李寻欢沉默了很久很久,才黯然问道:“你要到哪里去?” 
   虬髯大汉长叹道:“现在我也不知道该到哪里去,可是……” 
   他忽然一笑,道:“可是我绝不会走得很远的,每到风清月白的晚上,我说不定还会携酒而来,找少爷你共谋一醉。” 
   李寻欢霍然长身而起,道:“一言为定?” 
   虬髯大汉道:“一言为定!” 
   两人目光相对,都已不觉热泪盈眶,于是两人都扭过了头——英雄们的别离,有时竟比小儿女的分离更令人断肠,因为他们纵有满怀别绪,只是谁也不愿说出口来。 
   李寻欢只是淡淡道:“你要走,我也不拦你,但你总得让我送你一程。” 
   长街如洗,积雪昨夜已被扫在道旁。 
   一块块粗糙的青石板,在曦微的晨光中看来,仿佛一块块青玉,远处已有鸡啼声传来,大地已经苏醒。 
   总觉得《多情剑客无情剑》里最让人感动的铁传甲,比起李寻欢,他更当得起英雄二字,他为了好友翁天杰的名声背负了十八年“出卖朋友”的骂名暂且不提,李寻欢散尽千金出关十年,在大漠的茫茫风雪中,也只有这个热血而质朴的汉子对他不离不弃。我特别喜欢边陲小镇李寻欢身中剧毒眼看无救那一出

    牛家庄是个很繁荣的小镇,这时天色还未全黑,雪已住了,街道两旁的店家都有人拿着扫把出来扫自己门前的积雪。 
   大家忽然看到一条精赤着上身的大汉,拉着辆马车狂奔而来,当真吃了一惊,有的人抛下扫把就跑。 
   镇上自然有酒铺,但飞驰的马车到了酒铺前,骤然间停了下来,虬髯大汉霹雳般狂吼一声,用力往后面一靠,只听“砰”的一响,车厢已被撞破个大洞,他一双脚仍收势不住,却已钉入雪地里,地上的积雪,都被铲得飞激而起!  
   小镇上的人哪里见到过如此神力,都已骇呆了。 
   酒铺里的客人看到这煞神般的大汉走了进来,也骇得溜走了一大半,虬髯大汉将三条板凳拼在一齐,又竖起张桌子靠在后面,再铺上潘大少的狐裘,才将李寻欢抱了进来,让他能坐得很舒服。 
   李寻欢面上已全无一丝血色,连嘴唇都已发青,无论谁都可以看出他身患重病。快要死的病人居然还来喝酒,这酒铺开了二十多年,却还没有见过这种客人,连掌柜的带伙计全都在发愣。 
   虬髯大汉一拍桌子,大吼道:“拿酒来,要最好的酒!掺了一分水就要你们脑袋。”  
   李寻欢望着他,良久良久,忽然一笑,道:“二十年来,你今天才算有几分‘铁甲金刚’的豪气!” 
   虬髯大汉身子一震,似乎被“铁甲金刚”这名字震惊了,但他瞬即仰首大笑起来,道:“想不到少爷居然还记得这名字,我却已忘怀了。” 
   李寻欢道:“你……你今天也破例喝杯酒吧。” 
   虬髯大汉道:“好,今天少爷你喝多少,我就喝多少!” 
   李寻欢也仰天大笑道:“能令你破戒喝酒,我也算不虚此生了!” 
   别人见到他们如此大笑,又都瞪大了眼睛偷偷来看,谁也想不通一个将死的病人还有什么好开心的。 
   送来的酒虽非上品,但却果然没有掺水。 
   虬髯大汉举杯道:“少爷,恕我放肆,我敬你一杯。” 
   李寻欢一饮而尽,但手已拿不稳酒杯,酒已溅了出来,他一面咳嗽着,一面去擦溅在身上的酒,一面边笑着道:“我从未糟蹋过一滴酒,想不到今日也……” 
   他忽又大笑道:“这衣服陪了我多年,其实我也该请它喝一杯了,来来来,衣服兄,多承你为我御寒蔽体,我敬你一杯。” 
   虬髯大汉刚替他倒了一杯酒,他竟全都倒在自己衣服上。 
   掌柜的和店伙计面面相觑,暗道:“原来这人不但有病,还是个疯子。” 
   两人你一杯,我一杯地喝个不停,李寻欢要用两只手紧握着酒杯,才能勉强将一杯酒送进嘴里。 
   虬髯大汉忽然一拍桌子,大呼道:“人生每多不平事,但愿长醉不复醒,我好恨呀,好恨!” 
   李寻欢皱眉道:“今日你我应该开心才是,说什么不平事,说什么不复醒,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虬髯大汉狂笑道:“好一个人生得意须尽欢,少爷,我再敬你一杯。” 
   豪厉的笑声,震得隔壁一张桌上的酒都溅了出来,但笑声未绝,他又已扑倒在桌上,痛哭失声。

 

3.物是人非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回忆最是断人肠,因为其间总是掺杂着悔恨和无可奈何。即使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往事,物是人非这四个字也会平添愁绪。《琵琶行》中的歌女回顾自己这一生时,曾经的光华被平凡埋葬,犹感怀不已,可见人生真的有太多悲哀是不得不承受的。下面这段是李寻欢回到旧日的李宅时

     昔日的“李园”,如今虽已变成了“兴云庄”,但大门前那两幅御笔亲书的门联却仍在。 
   “一门七进士。 
  父子三探花。” 
  李寻欢见到这副对联,就像是有人在他的胸口上重重踢了一脚,使得他再也无法举步。 
   巴英早已抱着红孩儿冲了进去,秦孝仪也拉着梅二先生大步而人,门口的家丁却都带着诧异的眼色望着李寻欢。  
   他们像是在奇怪,这陌生人站在门口发什么呆?

   但这本是李寻欢自己的家园,他从小就在这里长大的。在这里,他曾经度过一段最幸福的童年,得过最大的荣耀,可是,也就在这里,他曾经亲自将他父母和兄长的灵柩抬出去埋葬。 
   有谁能想到此刻他在这里竟变成个陌生人了。 
   李寻欢黯然一笑,耳旁似乎响起了一阵凄凉的悲歌:“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垮了。”

  最后一句出自孔尚任的《桃花扇》,物是人非之感没有比这部作品更有力的了,因为国破家亡,昔盛今衰之感,原本就是物是人非的极致。李寻欢自己当年散尽家财选择离开的时候,难道就没有想过今日的黯然吗?他没有想过,也不应该去想,因为年轻人最大的优点,就是不会去患得患失。这让我想起了小说中的另一段: 

     远处有夜笛在伴着悲歌。 
   凄凉的夜笛,如思如慕: 
   “何必多情? 
   何必痴情? 
   花若多情,也早凋零。 
   人若多情,憔悴,憔悴…… 
   人在天涯,何妨憔悴? 
   酒人金樽,何妨沉醉? 
   醉眼看别人成双作对。 
   也胜过无人处暗弹相思泪……” 
  “卖唱的人本身已够悲苦,又何必再以这种凄凉的歌声来赚人眼泪?” 
   李寻欢满满地喝了杯酒,忽然以筷敲杯,随着那凄凉的夜笛漫声低吟: 
   “花木纵无情, 
   迟早也凋零, 
   无情的人,也总有一日憔悴。 
   人若无情, 
   活着还有何滋味? 
   纵然在无人处暗弹相思泪,也总比无泪可流好几倍。” 
   笛声犹低迥不已,他却已突然大笑了起来。 
   但这笑又是什么滋味?

  这是夜半时他独自一人来到街上的小摊,听到卖艺人的歌声有感而发,如此看来,即便当初想到抛下一切的后果,他仍然会做出一样的选择,因为“纵然在无人处暗弹相思泪,也总比无泪可流好几倍”。

 

4.市集

  前面已经说过,古龙是个市井气十足的人,他笔下的江湖,永远都充满着人间烟火气。当然啦,像西门春雪这样的脚底不沾一点泥的剑客例外,因为他们本就不是生活在江湖中,而是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古龙的江湖,虽也帮派林立,他们的老大却都是社会底层摸打滚爬过来的,不会往自己脸上贴金,古龙写赌场,写妓院,写街头小巷的小户人家,因为“多卑贱,多阴暗的地方,都有人在默默的活着!”

  写赌场的写得最好的是陆小凤系列,写妓院写的最触目惊心的是《三少爷的剑》,但最有意思的,还是写市集,市集几乎出现在了他每一部小说里,可见古大侠对它的偏爱之深,因为市集,才是人间烟火气最凝聚的地方!

   在冬天的早上,世上只怕再也不会有比菜场人更多,更热闹的地方了,无论谁走到这里都再也不会觉得孤独寂寞。 
   这里有抱着孩子的妇人,带着拐杖的老妪,满身油腻的厨子,满头桂花油香气的俏丫头…… 
   各式各样不同的人,都提着菜篮在他身旁挤来挤去,和卖菜的村妇、卖肉的屠夫为了一文钱争得面红耳赤。 
   空气里充满了鱼肉的腥气,炸油条的油气,大白菜的泥土气,还有鸡鸭身上发出的那种说不出的骚臭气。 
   没有到过菜场的人,永远也不会想到这许多种气味混合到一起时是什么味道,无论谁到了这里,用不着多久,鼻子就会麻木了。 
   但虬髯大汉的心情却已开朗了许多,因为,这些气味,这些声音,都是鲜明而生动的。充满了生命的活力! 
   ——世上也许有许多不想活的人,有人跳楼,有人上吊,有人割脖子,也有人吞耗子药……  
   但却绝没有人会在菜场里自杀的,是不是?

   我自己不是很喜欢去菜市场,这到不能说明我情愿过西门吹雪那样的生活,只能说我没有那么想得开,所以惧怕自己会变得俗气。其实雅俗本来就和你去的地方无关,甚至和你穿什么吃什么的“品味”也无关,那些都只是糊弄别人和自己的迷魂汤。所以真真正正懂得人间的人,才真的知道如何到得了天上。

 

5。春暖 

  古龙身世坎坷,因而寂寞悲凉的情绪多些,但我也看到一些写春意的好段落,比如七种武器系列中《碧玉刀》的开头:

     现在正是暮春三月,江南草长,群莺乱飞的时候,一阵带着桃花芳香的春风,正吹过大地,温柔得就仿佛情人的呼吸。 
   绿水在春风中荡起了一圈圈涟漪,一双燕子刚刚从桃花林中飞出来,落在小桥的朱红栏杆上,呢喃私语,也不知在说些什么。 
   段玉放松了缰绳,让座下的马,慢慢地踱过小桥。暖风迎面吹过来,吹起了他的薄绸青衫。

  以前,只有读古诗词的时候,才能体会到原来春色真的可以这么“撩人”,草长莺飞,暮色微醺,就好像醇香的美酒酿出人的醉意。不过我以为草长莺飞只是铺垫,“薄绸青衫”才是画龙点睛之笔。首先,在这个暖暖的如画的春天里,出现人,人才是最有生机的事物,何况是个意气风发的少年人,春风得意又增一春,薄绸青衫,“青”的色调柔和,与春景融为一体,“薄”恰好说明江南春意的温润柔情,而“绸”,则让整个画面有了质感,绸是精美的,柔软的,华贵的,恰配少年意气,也恰配江南。四个字,又是短短的四个字,就概括了一幅画的神韵。

  《碧玉刀》中接近末尾的一段也是在这种似醒非醒的迷人醉意的氛围中展开情节的: 

     明月如镜,湖水也如镜,镜中又有一轮明月。华华凤痴痴地看着水中的明月,忽然叹了口气,道:“今天已经是十二了。” 
   段玉道:“嗯!” 
   华华凤道:“四月十五之前,你一定要赶到宝珠山庄去?” 
   段玉道:“嗯。” 
   华华凤道:“所以你明天一早就得走。” 
   段玉这次连声音都没有出,他忽然觉得心里酸酸的,喉头也仿佛被一样什么东西塞住。一阵风吹过来,吹皱了满湖春水,水中的明月也醉了。 
   华华凤忽然问道:“你是不是一定要把那柄碧玉刀送到宝珠山庄去。” 
   段玉点点头。 
   华华凤道:“你能不能先让我看看?” 
   段玉默默地取出了那柄碧玉刀,在月光下看来,绿得也像是一湖春水。 
   华华凤痴痴地看着,嘴里道:“这柄刀就是你的订亲礼?” 
   段玉没有回答,也不忍回答。他正想说:“这柄刀虽然是准备用来订亲的,可是我这个人却并不一定要去订这段亲事。” 
   只可惜他这句话还没有说出口,华华凤忽然一挥手,将碧玉刀远远的抛入湖水里。 
   这是段家祖传的宝物,若是不见了,那后果段玉简直连想都不敢想。所以段玉他想也不想,就跟着跳下去。他一定要找回这柄碧玉刀。他当然找不到。要在这湖水里捞起那么小的一柄碧玉刀,实在正如大海捞针一样,是决不可能的事。等他再重回水面时,华华凤也不见了。他心里的感觉,甚至比失去了那柄祖传的碧玉刀更难受。因为他知道他这一生中,是永远再也见不到她的了。要在茫茫的人海中,找到她这么样一个人,岂非也正如想从水中捞起那柄碧玉刀一样?…… 
   又有风吹过,吹绉了一湖春水。

  古龙并不时常写这么纯美的爱情,他笔下的女主人公不是如仙子般飘渺不可捉摸,就是地狱里的恶魔,奸狡毒辣,单纯可爱的小女子,往往不是故事的主角,而是路边的风景。大概《武林外史》中的朱七七和《大人物》中的田思思是个例外,然而乘宝马香车而来,一身白裘的朱七七有些过于冷艳高贵,而不经世故又心比天高的田大小姐也总脱不了娇滴滴的大小姐脾气,因而她们都不如华华凤可爱,她们就是你经常可以见到的那种半大不大,对未来满是憧憬,偶也会耍耍小性子的女孩,暖暖的,净净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