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网点沙龙课件ppt:渠道管理六大“歪理邪说”之六:“推式促销”是渠道商与生俱来的权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3:00:26
渠道管理六大“歪理邪说”之六:“推式促销”是渠道商与生俱来的权利?   2008年3月 《销售与市场》 渠道版
刘新华 范莉莉  

“推式促销”大行其道

  大多数制造商并不直接把产品销售给最终的目标消费者,因此,他们必须依靠各级渠道商的分销支持和促销帮助—这是不争的事实。

  渠道商大多是独立的、各品牌共享的经济体,因此,如何激励和诱使他们多进货、并给予本产品更多的关心和协助,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产品的成败—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推式促销”就是在这样的前提下诞生的。所谓“推式促销”,是指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状况以及特定的预算内,向渠道商提供直接或间接的诱因和激励,目的在于立即提升销售业绩。

  “推式促销”大家并不陌生,常见的方法有:随货搭赠、单价折让、坎级促销、达成返利、集点赠送等等。这些名目繁多的招数行之有年,几乎贯穿渠道管理的始终。从这些年的实际情况看,“推式促销”似乎成了渠道商与生俱来的权利,制造商在“三不得”(数量少不得、幅度小不得、行动慢不得)下超负荷运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虽不堪其累,但长此以往,似乎也就习惯成自然,把不合理当合理,把不正常当正常了。

竞相升级的“推式促销”

  “推式促销”是相对于“拉式促销”而言的(参看下图中两者的比较)。所谓“拉式促销”,是通过创造消费者(或行业使用者)对于某种产品的强大需求,制造商可以迫使渠道商无条件或较少条件地销售其产品。这两种方法并不冲突,实际上,它们经常被共同使用。但值得我们高度注意的是,这些年促销重点的总体趋势是:靠拢“推式促销”,远离“拉式促销”。

  之所以如此,有其内在和外在的原因:

  1. 内在因素:“推式促销”相对较简单、省事、不费心力,更加立竿见影。正因为如此,厂家的产品经理不见得具备“拉式促销”的能力,但似乎都具备“推式促销”的功力!
  2. 外在因素:竞争者使用频度增高,而渠道商对此的要求也日增。

  所有这些因素中,又以外在因素尤其重要。一方面。零售商和批发商的规模和能力不断增长,谈判力越来越强大。另一方面,每年仅在食品饮料领域,就有数千种新品争着要上货架,而只有不到10%的新品能突出重围。为了提高成功率,厂家竞相在各种“推式促销”上大费周章地放血,无形中又巩固了渠道商的这种权利。

沉默”抑成“沉没”

  “推式促销”固然有其正面的、短期的作用,但频繁、大幅度地长期使用,其毒副作用也是明显的。甚至是致命的,常见的毒副作用有四:

  1. 透支未来。

    大多数的“推式促销”,基本是在仓库之间玩搬运游戏,在月度之间玩数字游戏。当期的业绩增量往往来自于后期业绩的衰退,业绩总量并没有增加多少(要检核这一点不难,把“推式促销”的前期销量、当期销量和后期销量统计出来,就一目了然了)。毫无疑问,这样的“推式促销”无异于瞎折腾。

  2. 价格卖穿。

    说来也许没有人相信,现今市面上很多快速消费品的价格,比10年以前的开盘价还低。为什么?就是因为推式促销作祟,让制造商的价盘卖穿了,虽然中间不断重新调价(开盘),但开盘不久又破盘,循环上演高开低走的戏路。在物价不断上涨、消费力不断提升的今天,还卖着10年前的价格,也就不难理解为何这样的企业一直在死亡线上挣扎。

  3. 产生即期品。

    对于食品饮料等保质期短的产品,十有八九的即期品都是过度的“推式促销”造成的。即期品的影响,轻则消耗企业利润,重则破坏品牌形象甚至一命呜呼,不可不察。

  4. 促销依赖症。

    “推式促销”对于渠道商,颇似吗啡,一吃就上瘾,且瘾越来越大,欲罢不能。促销激励不再是激励条件(无之无所谓,有之则受到激励),而是成了保健条件(有之无所谓,无之则抱怨),陷入不促不销的窘境。

  对于渠道商这种与生俱来的权利,大多数制造商选择的是沉默,即便抗争,也是敢怒不敢吉,更不敢行。“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鲁迅先生的这句名言倒是值得制造商深思,因为选择“沉默”或许就已经选择慢性毒药而终至“沉没”!

零折扣”的觉醒

  实际上,渠道商并不存在什么与生俱来的权利,如果有,也大多是制造商赋予的,或者说是制造商白白赠送的。制造商之间充满敌意的、排他性的“推式促销”,获取的都是短期的“燕子销量” (所谓“燕子销量”,就是哪家的“推式促销”力度大,销量就像燕子一样飞向哪家,飞来飞去,最后彼此都没有占到便宜),最终让制造商陷入凶徒困境。

  以笔者所处行业为例,几大制造商寡头之间因为恶性竞争的“推式促销”费用就不下10%(仅仅随货折扣往往就高达7%),而这些“推式促销”费用的正面贡献微乎其微,无一例外地消耗了企业的元气,磨损了产业的健康。

  或许是这两年原物料纷纷涨价这个外因的促成,处于垄断竞争市场格局中的寡头们,终于在杀戮多年而筋疲力尽之时,开始意识到竞争的本质并非你死我活,也并非是你输我赢,而是在竞争中合作,在竞争中促成双赢。

  与此同时,一些优秀的制造商也发现,与其不断强化渠道商的“推式促销”的权利,不如将更多的战略重点放在自身销售力量的发展和支持上,因为它能有力感召销售渠道各环节发挥其作用,比对销售渠道成员滥用报酬,从而获得廉价赞扬的短期特定的“推式促销”方式更有效。

  因此,从2007年开始,一些行业的优秀制造商针对“推式促销”的口号不是“更高、更快、更强”的奥运精神,而是“零折扣运动”(随货折让全部取消)和“enough isenough”(足够就好)。

  不管怎么样,就算聊胜于无吧,不妨看看一家知名食品企业在2007年针对“推式促销”所做研究中的几个具普遍意义的论点,希望能有助于有心的决策者思考:

  1. 从一个持续的角度来看,特别的、快速的、频繁的“推式促销”不会刺激渠道成员提供高水平的支持,

  2. “推式促销”应该被看成战略性销售渠道管理的一部分,而不仅仅是引导渠道成员销售更多产品的战术行动;

  3. 考虑到营销渠道环节对促销产生反应的众多因素,制造商在实施重大“推式促销”方案前,必须仔细研究渠道成员的需求,不能一味地盯住竞争对手的促销行为;

  4. 促销后的调研和销量追踪,可以评价渠道商对推式促销的反应。如果制造商期望提高“推式促销”的有效度,那么,这个习惯必须建立起来。

  5. 尽管制造商自己做了最大努力,强有力的大型渠道成员还是不可避免地会在“推式促销”问题上与制造商陷入冲突,因为他们的利益和目标常常产生分歧。这就需要考验制造商与渠道商协调合作的技巧。

  最后,正如上述第五点所言,制 造商如果要取消或者降低某些“推式促销”,势必触及渠道商这种与生俱来的权利,厂商之间的冲突在所难免。

  我们不妨简单来看看另一家知名快消品企业的一个主题为“enough isenough”(足够就好)的管理专案,是如何缓冲厂商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的。

  主题释义:对于渠道商的利益分配,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足够就好”,顾名思义为“enough isenough”(足够就好)。道理很简单,给渠道商的利益不足,肯定对你的产品没有兴趣和动力。自不待言给渠道商的利益如果泛滥,同样过犹不及,渠道商要么把这些资源乱用(甚至杀价、窜货),要么不求进取,不是靠开拓市场赚钱,而是坐等厂家各式名目的“推式促销”。

  操作要点:给渠道商的“推式促销”的总额度可以保持不变(基本可以稳定渠道商的军心,是制造商在双向谈判事后的重要筹码),但必须实现合情合理的三个转变。中心思想是把促销费用的主动权抓在制造商手中,把过去泛滥的、浪费的“推式促销”费用捡回来。

  1. 事前转变为事后:把事前奖励的项目全部取消,一律改为事后奖励。事后怎么奖励?当然根据表现和双方的约定来论功行赏。

  2. 无条件转变为有条件:随货赠送、无偿折扣之类的促销一律取消,改变为有条件的激励。至于是什么条件,双方根据各自的利益和目标,举行谈判后签订专案合作协议。

  3. 结果指标驱动转变为过程指标驱动:将那些只看数字结果的奖励、激励项目全部取消,改变为过程指标驱动,比如新客户开拓数量、新产品推展、品项数齐全性、铺货率等能够量化的指标(须结合企业的目标)。

系列篇结束语

  “渠道管理六大歪理邪说”系列篇到本期刊发结束。从第一篇开始,就获得很多朋友的热烈反响:有赞成的,有批判的。有补充意见的,有发表不同感想的;有积极褒扬的,也有人身攻击的……热烈程度实在超越当初想象。

  在这里,感谢所有的意见和批评。世界本来就是多面体的,不同的角度必然呈现不同的风景,更何况渠道管理这个最具特殊性和最具个体差异的事物?!

  笔者冒天下之大不韪,将个人领域里面的一些实践心得整理出来,供读者参考。讲得大一点,这是我的责任,笔者好歹有些“从一线中来,到一线中去”的实践自信;讲得小一点,当成锻炼自己脑力的活动,并留此存照,也好预防若干年后的老年痴呆症,仅此而已,无他无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