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骗局有哪些:领导干部在制度面前没有特权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6 16:14:44

领导干部在制度面前没有特权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简要内容:要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制度,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循、有纪不守、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2009年以来,我们严肃查处了王益、米凤君、陈少勇、朱志刚、皮黔生、黄松有、陈绍基、王华元、郑少东等大案要案,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科学地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着重强调要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带头执行各项制度,作执行制度的表率。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制度的制定是基础,制度的落实是关键,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贯彻执行。制度一经制定,其组织中的任何成员都应该服从,任何成员都没有超越于制度之上的特权,任何违背制度的行为都要受到相应的制裁。制度只有这样真正落实了、执行了,制度才有用,才能起到保证作用。当前,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制度固然必要,但不折不扣地执行现有的各项制度更为重要。制度落实是制度功能转化为预期效果的关键。每当说到腐败滋生的原因,人们总是说制度不健全、法律不完善;每当说到惩治腐败,人们总是寄希望于制度建设、完善法律。一些重要领域制度缺失,的确是腐败滋生的根本原因或重要因素之一。但不可否认,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一套反腐倡廉制度,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并不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初步实现了有法可依。那么,为什么腐败问题和腐败现象还会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呢?原因相当复杂,包括制度的科学化水平不高,一些制度设计不合理,制度不配套、不成体系,使一些好的、细的、新的规章制度在具体操作中难度大,特别是制度的执行不得力,落实起来大打折扣,没有充分发挥出应有的效力。许多制度实际上成了闲置资源,甚至形同虚设,成了一纸空文。这是一个令人深思的严重问题。

  制度是一种规范和规则。它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以及违反制度规定的后果,具有导向功能,是判断社会行为规范与否的准绳。制度具有规范性、强制性、明确性和连续性,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有了规矩不执行也成不了方圆。严峻的法律需要严肃的执法,严明的纪律需要严格的遵守,“是”就是“是”,“非”就是“非”。否则,再好的制度、再严的法律、再细的纪律,不去贯彻执行,必然会走了样,变了形,成了“软面条”、“橡皮筋”!制度不能被认真执行,还不如不设制度。制度重在建设,贵在落实,得不到落实的制度等于没有。制度建设固然重要,但最根本的倒不是制度缺失的问题,而是极大地损害制度、法纪的权威性、公信力、严肃性的执行力问题。

  当然,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往往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相比之下,执行和落实制度比制定和出台制度更加困难。尤其是在已有的制度可操作性不强的时候,其执行越发显得困难重重。当前真正“管用的”、“管得住”的制度还相当缺乏,不少制度主要还是“要求性”的,不准这个、不准那个,真正够得上“制约性”的,即使人们想为而“不能为”的还不多。因此,一方面要着力解决“无制度可用、制度不管用、有制度不好用”的问题,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要重点解决“不认真执行制度、不贯彻落实制度、不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的问题,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所以,要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制度,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循、有纪不守、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  领导干部在制度面前没有特权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着力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在执行制度上率先垂范。这就是说,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遵守制度,还必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只有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作出榜样、抓出成效,才能形成自觉遵守和维护制度的良好风气。

  列宁曾说过,“一个行动胜过一打文件”。行动是无声的命令,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说一千道一万,不如亲自干一件。各级领导干部往往都是研究制定规章制度的领导者、指导者、决策者、拍板者。但有的领导干部却又常常成为规章制度的超脱者、逾越者、违反者甚至破坏者,成为在法规制度面前的特殊人,使严肃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失去公信力、约束力和执行力,造成法律法规、纪律条规、规章制度、通知要求、会议文件、领导讲话、“一把手”批示的次序颠倒,主次不分,轻重倒置。本来法律应当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但实际运用中总是“一把手”的批示、指示、批条、指令等最重要、最权威、最管用。凡事只要领导发了话,有了领导的条子,就有了尚方宝剑,就能一路“绿灯”,畅通无阻,甚至天马行空,为所欲为。反之,如果没有领导的点头、默许、明示等,即使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有明确要求的纪律,有明明白白的制度,有清清楚楚的规定,也无济于事。人们都习惯于找关系、求熟人、走后门,认人不认法,求人不求法,长此以往,社会风气必定趋于恶化。

  一些制度不落实,执行不得力,没有发挥应有效应,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违反制度的行为没有及时受到查处,好人主义盛行,应该严厉惩处的没有严厉惩处,甚至包庇腐败和犯罪。有的地方和单位,借口安定团结、协调稳定、班子团结、关系融洽,打着和谐社会、以人为本、教育为主、保护和挽救干部的旗号,回避矛盾,避开问题,逃避现实,对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特别对领导干部带头违反制度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视而不见,闻而不动,重人情,轻法纪,重情面,轻规范,重潜规则,轻硬规定,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立法与执法,制度制定与制度执行,成了“两码事”,变成“两张皮”,照章(规章制度)办事不如照长(长官意志)办事,按规矩办事不如看领导眼色行事。在这种情况下,好好的制度被扭曲,制度的实效大打折扣,也就不足为怪!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只要触犯了制度,都必须依纪依法处理,绝不能姑息迁就。越是领导干部违反制度,越是要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坚决克服重制定,轻执行,重开会,轻检查,重讲话,轻落实的不良现象。

  2009年以来,我们严肃查处了王益、米凤君、陈少勇、朱志刚、皮黔生、黄松有、陈绍基、王华元、郑少东等大案要案,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在2010年初召开的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专门就领导干部必须带头遵守和执行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可谓切中了问题的要害。所以,笔者认为,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制度的执行和落实”、“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和执行制度,作执行制度的表率”这两个关键问题,并且下大力气解决好,反腐倡廉制度才会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发挥应有的强大威力,腐败易发多发的势头才有望被早日有效控制住。(作者闫群力 系中央纪委宣教室副局级纪律检查员)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力 山东省枣庄市委讲师团  孙中伦2010年04月02日16:11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力--中国共产党新闻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要着力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制度是否管用,就要看制度面前有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有没有例外。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能否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这既是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提升制度执行力的关键。

  衡量一种制度是否有效,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它是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做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制定出好的制度是制度建设的前提,执行好制度是制度建设的根本着眼点。古人讲:“徒法不能以自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建设的成效取决于制度的制定,更取决于制度的执行。“道虽迩,不行不至。”没有执行力的制度,往往流于形式,成为摆设。这些年来,我们党制定了许许多多的法规制度,但不少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往往存在着重制定、轻执行现象。这既有制度本身的缺陷问题,更有制度的执行力问题。因此,加强制度建设,就必须提升制度执行力。

  提升制度执行力,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制度意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增强制度意识,是制度建设、反对和抵制特权的基础和前提。领导干部如果缺乏制度意识,不仅难以制定出好的制度,即使有了好的制度也难以得到有效遵守和执行。领导干部制度意识强,制度执行就有力,腐败现象就少,即使发生了腐败现象也比较容易遏制;相反,缺乏执行意识,制度就发挥不出应有效用,腐败分子就会肆无忌惮,腐败行为就会不断出现。有些领导干部,在他们眼中制度是约束别人的,以为自己是“大领导”,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常常将自己游离于制度之外、凌驾于制度之上,这就严重破坏了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从实际情况看,一些领导干部的“人治”观念和特权思想始终挥之不去,还没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有的言在法中,行在法外,我行我素,随意变通,这种状况如果得不到扭转,就是制定再多的制度也无济于事。只有通过广泛宣传制度,深入学习制度,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不断增强制度意识和规则意识,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带头消除权高于法、情大于法、威盛于法等特权思想,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

  提升制度执行力,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接受监督。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权力如果不受约束和监督,随时有可能偏离正常运行的轨道。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权利不受约束,必将腐败”。现实生活中,有的领导干部对监督抱着错误态度,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同级监督是不配合、下级监督是不听话、群众监督是不服从,在思想上抵触监督,在行动上应付监督,结果导致滥用权力、渎职失职甚至违法犯罪。“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监督是防止权力变质最好的防腐剂,有效的监督可以随时纠正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中出现的偏差,使领导干部不能腐败、不敢腐败。因此,领导干部必须清醒认识监督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正确面对和主动接受来自方方面面的监督,时刻将自己置于党纪国法的约束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切实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只有这样,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做出榜样,抓出成效,才能营造良好风气。同时,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干部从政行为主动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努力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提升制度执行力,领导干部必须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违反制度的行为,是对制度权威的公然蔑视和挑战,是对制度最大的伤害。一些制度不落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违反制度的行为没有及时受到查处,对违反制度的行为缺少应有的惩戒。各级领导干部应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否则,就会破坏制度的严肃性,妨害制度的公正性,降低制度的权威性,削弱制度的执行力。另外,要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对执行制度不力的领导干部要坚决追究责任。

  总之,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关键在领导干部。领导干部既是制度的制定者,又是制度的执行者,还是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者。领导干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具有重要的示范、导向和推动作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执行制度,有助于推动崇尚制度氛围的形成,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制度、贯彻制度、维护制度;反之,则会大大影响制度的公信力、严肃性和权威性,其效果甚至比没有制度还更槽。因此,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季忠正 2010-03-03  近期,市委印发《关于实施“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在全市实施“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作为全市60项重点工程之一强力推进。记者日前就如何贯彻该《意见》精神采访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季忠正同志。

  记者:为什么要在全市开展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

  季忠正: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上强调指出,要推进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实施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就是要构建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制度体系,着力提升制度执行力,切实维护制度权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障。当前,我市进入加快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军的关键时期。市委把今年作为有效投入提升年,我们既要抓好资金、项目、人才等各类有形的投入,也要抓好政策、作风、服务等无形的投入,制定和执行好制度就是无形投入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我市已经制定出台了很多很好的制度,现在关键是抓好落实,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大力开展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能促进政策落实更好、服务质量更优、工作效率更高。近年来,全市上下对制度建设越来越重视,制度在规范权力运行、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保障科学发展大局上发挥了明显作用。

  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制度执行方面还存在一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既损害了党的形象,也损害了群众的利益,更不利于执政能力的提升、不利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的顺利推进。我们开展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就是要正视这些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制度在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中发挥更大作用,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记者:实施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主要做好哪些工作?

  季忠正:主要是做好六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全市制度信息库,定期更新,动态反映制度“废、改、立”情况。建立制度备案审查制,对各单位进库制度每年审查一次,查漏补缺,堵塞制度漏洞。各单位要通过网络、媒体、制度汇编等多种形式公开制度,提高制度的透明度、知晓度,接受社会全方位监督。

  二是完善部门内控机制和岗位责任制。全面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将执行制度的相关职责和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及人员,并将其执行制度情况作为考核、培训、选拔及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依托“三合一”网络平台和电子监察系统,实时监控各单位制度运行情况,实现对制度执行情况监察的刚性化、常态化、程序化。

  三是开展重点制度执行力专项巡查。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成立专项巡查工作组,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执行重点制度的情况进行专项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督促落实整改。充分发挥党外监督作用,组织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工程制度执行力巡查工作。

  四是开展制度执行力明查暗访活动。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组建明查暗访工作组,围绕制度执行力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明查暗访活动。同时,对70家“政风热线”上线单位办理群众投诉、意见等情况进行跟踪查访。

  五是建立制度执行力评价体系和标准。制定《制度执行力评价体系和标准》,科学设定制度执行环境、制度设计质量、制度执行状况、督查问责力度、制度执行成效等评价指标体系,量化评价标准,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年内对部分单位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全面监测分析反腐倡廉制度运行情况和执行效果。

  六是严格问责制度执行不力的行为。今年我们会加大对不执行、不认真执行或者不正确执行制度等行为的问责力度,对发生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纠错案件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制度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促进各项制度有效落实。

  记者:如何确保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取得实效?

  季忠正:要确保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取得实效,必须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要有高度负责的精神。当前常州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发展面临的竞争非常激烈,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自己肩负的历史责任,切实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不进则退的危机感,深刻认识实施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的重大意义,以对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在市委“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以坚决的态度、扎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深入推进这项工作,务求取得实效,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二是要强化用制度管人的理念。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必须始终坚持用制度管人。要注意用前瞻的眼光和超前的思维来科学规划、精心设计符合实际的制度,增强制度的科学性;要尽量减少制度弹性,使抽象的内容具体化,使原则性的要求刚性化,使模糊性用语明确化,增强制度的针对性;要坚持实体性与程序性相统一,既注重实体方面的规定,又注重程序方面的规定,尤其是注重保障机制方面的规定,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从而达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的目的。

  三是要有改革创新的意识。要大力推动制度创新。切实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借鉴各地有益经验,把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把那些通过案例剖析得出的规律性认识运用于制度建设,保证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要大力推动方式方法创新。坚持运用在长期实践中积累的成功方式方法,积极探索新学科、新技术、新知识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手段,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设计之中,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科技含量。

  四是要有敢于碰硬的勇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要有敢于碰硬的勇气,下狠心,出重拳,坚决制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努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增强党员干部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促进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从而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欢迎新闻媒体、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是12388。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2010年05月18日 16:55:07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一位领导同志日前在制度建设经验交流会上说:“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也会形同虚设。从一定意义上说,有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后果更严重。”此言切中要害,值得深思。

  当前,制度的执行情况不容乐观:有的重视制度的制定,但缺乏保证制度落实的相关措施;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执行制度打折扣,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变通”。凡此种种,导致制度钢性钝化、功能软化、权威弱化。群众对此感叹:“有些制度看起来像老虎,但却缺少锋利的牙齿和利爪。”显然,制度一旦失去严格的执行力,就如同老虎没有了牙齿和利爪,让人没有了敬畏感。

  提高制度执行力的办法很多,最重要的是要讲认真。毛泽东同志曾说:“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认真地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落实到执行制度上,就是无论对己对人,都要严肃认真地遵守制度,毫不含糊。执行制度只要认真了,就能让制度生出“锐利的牙齿”,决不讲“宽容”,决不允许“下不为例”。

  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还应该健全和完善履职尽责的工作机制。有这样一个“冷幽默”:一家三口住进了新房,妻子见丈夫和儿子不讲卫生,就在家里写了一条标语,“讲究卫生,人人有责”。儿子放学回家,见了标语,拿起笔把标语改为“讲究卫生,大人有责”。第二天,丈夫见了,把标语改成“讲究卫生,太太有责”。太太见后,一气之下,也将“太太”两个字下边的点涂掉,在上方加了一点,变成了“讲究卫生,犬犬有责”———让他们家的两只狗负责了。我们讲的履职尽责工作机制,绝不能像这样让人有空子可钻,而要真正明确落实制度的责任主体,明确由谁来抓、具体工作要求和时限、检查标准等要素,确保不留死角、不挂空挡、不搞“软指标”。 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还要加强监督检查。要深入实际细查,排除干扰真查,对查出的问题要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对因工作过失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害的,还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和惩处。这样坚持下去,执行力才能切实体现,继而日渐增强,让人产生对落实制度不敢敷衍、不敢懈怠的敬畏心和责任感。

  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各级领导干部还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职责。除带头遵守制度、接受监督外,还要组织人员认真制定和完善提高执行力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细化操作措施,切实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同时加强督促检查,紧紧抓住“不落实的事”,查处“不抓落实的人”,确保政令畅通。(向贤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