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发帖的网站有哪些: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3:44:08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更好地发挥集团公司先进个人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表彰奖励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公司先进个人是在集团公司年度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个人的代表,是集团公司授予职工个人的荣誉称号。
第三条 集团公司先进个人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50名,一线职工不低于40%。
第四条 集团公司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日常管理工作由华能工委负责。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评选集团公司先进个人工作。

第二章 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 集团公司先进个人在华能系统工作两年以上的各级企业职工中产生。
第七条 集团公司先进个人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立足本职,勇于奉献,廉洁奉公,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出色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技术革新,技术研究,组织科研成果转化,推进技术改造和进步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三)立足一线岗位勤奋工作,在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提高劳动生产率、降本增效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
(四)积极组织和实施管理创新活动,获得重要成果的;
(五)在防止和排除事故和突发事件,抢险救灾、保护国家财产或在工作岗位上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方面作出显著贡献的;
(六)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维护职工利益、维护企业稳定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七)在其他方面作出显著贡献的。

第三章 原则和程序

第八条 集团公司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评选条件、重点面向基层、逐级评选推荐。
第九条 集团公司先进个人一般应在各单位表彰奖励的基础上推荐产生。连续两次获得集团公司先进个人的,应作为集团公司劳动模范重点推荐人选。
第十条 集团公司先进个人评选自下而上进行,应遵循如下程序:
(一)推选申报。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经党委会、党政联席会等集体讨论,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推荐对象申报材料按要求向上级单位推荐申报。
(二)考评审查。集团公司总部机关工会、区域公司、产业公司工会对所属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认真审查,经同级党委(党组)审核同意签署意见后,按规定时间上报集团公司工委。
(三)评审表彰。华能工委对各推荐人选情况进行抽查核实,组织评选,经集团公司表彰奖励领导小组评审后,报集团公司党组审定批准。
第十一条 各区域公司、产业公司的申报工作在评选年度的年底前完成。

第四章 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先进个人在每年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奖励。
第十三条 对集团公司先进个人颁发奖章、证书,由集团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人5000元。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