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f理财公司排名:加强廉政风险防范 构建和谐文明机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9:40:59

加强廉政风险防范   构建和谐文明机关

——机关党总支党风廉政教育讲稿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在第三届“校园廉政文化教育周”系列活动中党总支负责人要带头讲廉政党课的要求,我想主要围绕机关自身特点,就如何从机制上、思想上、作风上进行廉政风险防范与大家作交流,以便进一步推动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将现代管理学中的风险管理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对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进行管理和控制。高校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要紧密联系自身工作实际,查找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点。近年来,随着一些高校在招生、基建、采购、财务、科研经费、校办产业、后勤等方面腐败案相继发生后,作为学校主要党政职能部门集中的机关党总支,所有党员和干部都应当居安思危,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鉴;特别是与上述部门业务相关的职能处室更要加以重视,警钟长鸣。

一、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廉政风险点和机制上的防范措施

1、招生方面存在的风险

2004至2006年,四川内江师范学院原招生就业处处长金勇收受两中学校长贿赂款206万元,并违规录取这两所中学不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349名。2009年1月,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金勇有期徒刑13年,并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本案暴露出某些高校招生工作中的两个问题:一是招生工作体制不完善,负责高考录取的领导机构不健全;二是招生程序不规范,导致当事人有机可乘、暗箱操作,堕入犯罪的深渊。虽然教育部针对高考招生有各项规章制度,但是实际工作中不执行规定、违规操作的情况依然存在,诸如: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协助、参与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等。因此,我们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强化管理,尤其是对现有制度执行的过程进一步规范、监督与检查,杜绝违规招生行为,真正实行招生的“阳光工程”。

2、基建方面存在的风险

1999年2月至2005年3月,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副厅级)在任校长助理、副校长期间,多次收受开发商、建筑承包商贿赂计人民币86.2万元。2006年7月,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金和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该校原校长助理吴永祥,校规划建设处原处长张胜利、原副处长万立泉、原副处级干部吴方君,财务处原处长彭茂国等人也在基建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受贿,涉嫌金额达200万元。

湖北大学基建招投标受贿窝案警示我们:其一,随着各大高校新校区的建设,基建规模扩大,某些基建干部对建筑商的拉拢腐蚀不警惕,既没意识到外部环境风险,也没主动防范自身思想道德风险;其二,某些基建干部忽视岗位的职责风险,对责、权、利认识不清晰;其三,高校的基建招标过程的监督机制尚不完善。因此,规范基建工作程序,既要加强对基建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使其牢固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权力观及责任意识,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按规则、按法律办事;也要完善财务、审计、纪检对基建领域的多方监督机制,尤其完善事前监督、事中监督。

3、采购方面存在的风险

2007年震惊全国的四川图书采购系列案涉及成都、内江、绵阳等地10余所大专院校,涉案人员多是负责订购教材、图书的教务处、教材科、图书馆负责人或具体经办人,如:电子科技大学教材发行中心原科长,涉嫌受贿120万元;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原院长、副院长,涉嫌贪污100万元;西南民族大学教务处原处长,涉嫌贪污受贿105万元(含价值10余万元捷达轿车一辆)等。

以上案例警示我们:虽然国家法律严禁在采购活动中违规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但采购权集中在一个或几个人手里,导致权力的运行缺乏有效监督,某些人为贪图私利不惜违法犯罪。因此,要增强工作人员依法采购的意识,防范有章不循的道德风险;要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权限,防控权力过于集中的岗位职责风险;要健全审计和多方监督机制,防控表面走招投标程序但背地暗箱操作的运行机制风险。

4、财务方面存在的风险

2000年8月至10月期间,中国地质大学财务处原处长侯英全利用职务之便,在未经单位领导批准的情况下,将该校从中国光大银行海淀支行贷款的人民币900万元,假借单位名义挪用给北京海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及北京海思达科技发展中心经营使用。案发后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侯英全有期徒刑7年。

该案警示我们:当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时,或者虽有严格的规章制度但因财务人员漠视之而形同虚设时,就容易发生滥用职权挤占、挪用公款的现象。因此,要加强财经纪律学习,防范外部环境风险对财务人员的思想冲击;加强审计和监督,做到财务公开透明;要严格执行财务预决算制度,防控高校财务往来的机制风险,建立财务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5、科研经费的使用方面存在的风险

2007年7月,山东省公布了对该省部分高校2006年度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该次审计涉及10所高校2003年立项的265个课题项目。审计发现:直接用于课题研究的费用开支仅占40.5%,而管理费用、人员经费等开支占近六成;某些高校还在科研经费中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家庭电话费、交通费、学费、私家车保险费和维修费等。

该审计报告揭示了科研经费使用中预算管理不严格、项目支出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因此,防控科研经费管理的制度风险和机制风险须将科研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预算;预防科研经费支出结构不合理的风险须明确科研经费开支范围和比例,确保专款专用、杜绝假公济私。凡在科研经费使用中牟取私利、损坏学校声誉或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须追究其责任,违法犯罪的须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小贪不治,必为大贪。贪欲的闸门一旦打开,就像泄洪的急流,无法抵挡。上述被查处的一些腐败人员的堕落轨迹来看,一般都是从贪小开始的,得手后胆子越来越大,手段越来越多,从小到大,从隐蔽到公开,直至无法自拔,最终落得个自毁前程的可悲下场,也给后人留下了深刻的警示:勿以廉小而不为,勿以贪小而为之。贪痴无底蛇吞象,福祸难明螳捕蝉。那么,面对金钱的诱惑,广大干部和党员怎样才能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在“为”与“不为”间做出正确的抉择呢?我想,关键要把好“三关”。

1、防微杜渐,把好“慎微关”。“千里长堤,溃于蚁穴。”对党员和领导干部来说,小事、小节并不小,在党性修养上,大事小事、大节小节本质上都是一样的。一个在小事、小节上过不了关的党员领导干部,也很难在大事、大节上过的硬。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一定要坚决克服“不拘小节”的错误思想,从司空见惯的小事、小节等点滴做起,察微知著,切实做到自尊、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把好“慎微关”,防患于未然。

2、警钟长鸣,把好“慎始关”。“世间万事始于初”,要在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把好“第一”这道关,守住“不沾”这道防线,对每个党员和干部来说都是严峻的考验。我们必须严把“第一”这道关,要视“初次”为“高压线”,凡是党纪国法禁止的,绝不“越雷池半步”;要打消自欺欺人的侥幸心理,变“下不为例”为坚决不开此例。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经常用反面典型警醒自己,坚持用党员标准严格对照检查自己,切实做到礼品一次也不收、贿赂一点也不要、酒绿灯红的地方一回也不去、违反原则的事一件也不做。一定要顶住“第一次”,把好“慎始关”,勿以贪小而为之。

3、严格自律,把好“慎独关”。古人云:“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应该说,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严格自律并不难,难的是在单独工作、独自行动、无人监督时也决不苟且,还能谨慎地遵守道德,坚持原则,不做任何违规、违纪、违法之事。面对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和各种诱惑,干部和党员要做到慎独,培养和锻炼自己的自控能力。尤其在个人独处无人监督的情况下,用理智驾驭感情,用党性自觉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做到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去。时时处处做到行所当行,止所当止,严于律己,把好“慎独关”。

    三、加强作风建设 以勤政促廉政

廉政是勤政的前提和条件,不廉政,就不可能做到人民服务,不可能勤政,就会出现为私利、为少数人谋利益而“勤”。勤政是廉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如果只有廉政而没有勤政,那么廉政会失去基础,就失去原本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讲,勤政比廉政具有更高的要求和标准,是履职的底线。廉政主要解决“不为”问题,而勤政则主要解决“有为”的问题。如何“有为”,怎样“作为”。需要我们的党员和干部在信念和责任、能力和水平、作风和素质上,经受严峻的考验。勤政才会抓住机遇、化解难题、战胜困难;勤政才会自强不息、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勤政才会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促进发展。

当前,机关党总支进行的廉政教育要和正在开展的以“五比五看”优质服务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机关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中大力倡导“五个不让”,即:“不让工作在我这里延误,不让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师生在我这里被冷落,不让歪风邪气在我这里产生,不让机关形象在我这里受损”。逐步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一次性告知制等管理制度,积极推行政务公开。通过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协作意识,努力塑造“勤勉、务实、高效、廉洁”的机关形象,创建和谐文明的机关,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