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开发搜索引擎:一个现代作家的法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10:44:53

  
小说家既然是知识分子,写书的人,就应当对当下文学界的事态无所不知,无所不晓,这种看法在本世纪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至少在学术界如此,我收阅的某些信件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他们想当然认为我对现代小说、文学理论以及诸如此类的知识颇有见解,实际上我在这些方面要么一窍不通,要么所知甚少,但对他们来说,这是不可思议的。我认为,所有小说家,至少在创作的时候应当被称作列维·施特劳斯的“具有野性思维的人”,不是通常意义上修养完备的人。但是正如这位伟大的人类学家所指出的,这并不是说我们这些原始人不像科学家和其他一丝不苟的人那样追求“某种秩序”,某种中规中矩的生活方式。只是我们的生活原则,我们行动所依的“规矩”,经常是与理智、传统以及科学分析这些东西不相干的,与塑造这些高尚品质的令人景仰的磨练过程(大学里的那种做法)也没有关系。
  
有些小说家,比如马尔科姆·布拉德贝瑞和大卫·洛奇,无疑也是出色的学者,另外有些人写小说之余也写评论,算是半个文人,就是说,他们听起来像个专家。就我自己有限的个人体验而言,我很难想象有谁写评论是出于纯粹的爱好,是为了乐趣,或者其他什么高尚目的,而不是因为它能给从事“灰姑娘”职业的人——作家和教师——带来相当不错的额外收入。就是勉为其难从事评论的人,不管怎么说,也对此心知肚明。我自己很少写评论,也总是试图逃离(就像蛛网中的苍蝇)可能会禁锢我思想的文学界,或者文学圈。每次我读到对这种文人雅士的圈子的描写,比如说十七、十八世纪的沙龙,或者今天的高校论坛,总难免心生疑窦,难道真有人乐在其中吗?
  
我一向认为缺乏记忆力(尤其是那种索引式的、百科全书式的、或者良师皆备的那种记忆力)对于写小说的人倒是个极大帮助——实际上,这也充分说明为什么绝顶聪慧的学者和科学家很少能写出好小说。对于一门主观性极强的艺术,过于客观全面的认知会成为可怕的障碍。茹尔丹先生的那种无知倒是小说家的更理想的素质。小说家需要的是那种创造性的记忆力,那种能够在读者眼前再现情景、事态和人物的能力,并不是很多人想当然的那种高度精确的记忆力。每当我听说小说家沉浸在某种“研究”中,心中疑云顿起。
  
小说家的理想素质更接近于一种本真的、浑沌的自然状态,如同一个人置身熟悉的环境时的那种自如状态。我一生都在收藏旧书,如今藏品足够装备一家小型图书馆了。我记不住每本书的位置,但不知为什么,我对自己有哪些书却一清二楚。我或许应当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好让我很方便地找到某排书架某个柜子里的书,这样可以免掉许多劳而无功、令人徒生恨意的搜索工作。但我是个小说家,我存放书本的零乱无序状态对我更合适,我写书的时候也是如此。总之,我远没有那种对名称、标题、日期等等细节都记录无误的记忆力,而这正是每所大学都极其重视,并要求每个学生都能掌握的本领。
  
我在牛津时参加的一次法语期末考试简直是一场梦魇,考题是十六世纪的法语语法理论。听课和课外阅读已经让我不胜其烦,我对考试连一点准备也没有。考试前夜我借了一个朋友精心记录的笔记,第二天早上考试时把那些内容照搬到考卷上。过后就把这些全忘了,到今天还一直处在对这门学科的蒙昧状态中。不用说,在攻读这个毫不起眼的二等学位时我唯一一个得到A的科目就是十六世纪的法语语法理论。
  
我说这些,是为了提醒诸位,尽管我乐于承认我受到了法国和法国文化的影响,我对战后的现代法国文学及其理论见解无多,就像对十六世纪的法语语法理论所知甚少。这些对我并无多大意义。我只零星读过德里达、拉康、巴特等等大师的著作,而且这不但没让我开窍,倒让我更困惑沮丧了。我还认为——我知道这听起来很落后——二十世纪的许多法国文化现象是在一种邪恶的德国思潮的影响下产生的。这种影响如同一片阴影,在十九世纪后期悄悄爬过这片国土,笼罩了、模糊了、折损了一个传统更为久远的文化特有的清澈、机智和优雅。我承认我对这种纯净的文化传统如此依恋,主要是因为不理解这片飘来的阴云的深意,而这阴云在我看来就是从上述大师的文字中生发出来的。我怀疑就算我是法国人也未必能了解其中奥妙。既然我不是法国人,这一切现象就更显得费解。我不能了解其中含义,而且我跟爱尔兰人的处事态度一样,就算我能了解,也不愿去费神去想。
  
许多年后,我才认识到英语和法语在语言使用上,或者说修辞上的天壤之别:隐喻思维对前者有深远影响,后者习惯直白的表达;前者用理性、形式和概念看待生活,后者则按照生活本来的样子来接受之;前者的用词如同代数语言一样抽象,后者的词语则是实际的,如欧几里德的几何图形一样直观;前者如同花园中精心栽培的三色堇,后者则像列维·施特劳斯所言,是“野生的三色堇”。不用说,比较语言学家对我这样的粗陋分类方式会大感愤怒,会纷纷指责我,那我只好用这本书的副标题作掩护(注:这篇文章在塞瑞·克罗斯勒和伊安·斯莫尔主编的《英国和法国文化关系研究——想象法国》中初次发表(伦敦麦克米兰出版社,1988年)。作者1994年写了一篇关于克莱尔·德·杜拉斯的短篇小说《欧瑞卡》的文章,这里发表的文章结合了其中部分内容。)。我对两种语言的区分也许有误,但这是我对法国的想象,对法国的认识的重要一部分。
  
我读法语的文章时,对它的句法和语法了然于心,但我毕竟不是法国人,不可能自如操纵两种语言,我常常不能领会一篇文章最终要说什么,即其确定的含义。跟每个作家一样,我读本国语言写成的文章时,往往参照一个想象中的文本,其用词用语也许可以代替眼前文本中的内容,而在法语里我没有这样的同类词表。在实际生活中,这倒并没有让我很烦恼。我自己把它称为一个“幽灵”,每当我跟法语打交道时便出来作祟。但是凡是老房子都闹鬼。在我看来,对事物充分理解,又不能完全明了,这点神秘正是其精彩迷人之处。我并不希望法国在感情上或者思想上都不再令我陌生。彼此理解,然而又有疏离,这种情形在我看来正是一切长久真诚的感情的精髓所在,情人相处,两国外交概莫例外。
  
我想两国文化的天壤之别在“新小说”这桩事情上体现得最充分。人常说好酒只宜当地品,这便是典型一例。“新小说”的主将罗比·格里耶和密歇尔·布托的理论阐述非常清楚有力,但在我们这些落后的英国佬看来,除了几位高手,大部分作品,也就是他们的实践成果相当沉闷乏味。作为法国的一员荣誉公民,我并不认为我读过的每一本“新小说”都如此不堪,但是我身上还有喜欢论理的英国人的一面。按照“他”的观念,新小说的实践很不成功。小说家也许可以拒绝在小说中涉及政治道德话题,但是不能指望读者也这么想。
  
1981年我去巴黎时,从各方的反应察觉到,跟结构主义和解构主义一样,新小说已经过时了,现在的法国人已经不暇考虑这些旧花样。现在流行的是讲故事,一度被弃之脑后的巴尔扎克式的叙事方式又重新被捡了起来。(一个文学记者冷静评价道,“他们曾经一不留神埋葬了自己,而不是埋葬了他。”)我告诉他们不少英国人和美国人还在关注这些理论,他们不屑一顾地耸耸肩,潜台词是:可不,盎格鲁—撒克逊人总这么落后。
  
1981年的时候谁都知道(包括密特朗先生)在世的最伟大法国作家是朱利安·格拉克。对此我并无异议,而且认为他在英国至今藉藉无名是件可悲的事,但是我要强调的是,我们的学术界有时候真是心神闭塞,认识不到有些运动,有些理论只有在本土文化,本国语言环境中才能生存,遑论其实践和发展了。我可以引进葡萄藤,可以引进勃艮第和罗讷山谷的种植和酿酒技术,但我还是不能酿出一模一样的美酒。知识分子们欣赏法国理论的精深、复杂和玄奥,但是恐怕我们写小说的人对此不以为然。让读者迷惑、生烦,我以为不是写作之道,正如今天很少人能接受解构主义的某些极端理论。要是按照它们的逻辑,人们简直没有必要再写作。
  
有一次我的写作计划简直成了出版商的噩梦。实际上我真的动笔了,我要写一本半是英文半是法文的书。当然我的法语写作能力远不能胜任此项任务,但最终扼杀这一念头的,是由于我还做不到在两种文化中穿行自如,不能充分表达对两种生活的观察和体验。我最近几年为国家剧院翻译了一些剧本,当中遇到了同样的问题。浅表的意思很容易翻译,但是我认为在表达深刻含义时,两种语言永远无法完全契合。我在自己的镜像中,也就是在自己的法文译本中就看到了这个问题。安妮·索芒特翻译了我所有的近作,她的英文很棒。而且她本人也是很有才华的小说家,已经出版了好几本法语小说。我知道,有她做我的作品译者,我已经很幸运了。几年前她因为《丹尼尔·马丁》获得一项重要的翻译大奖时,我很为她高兴。但是她对我的文本中某些难点的译法还是让我初读之下难掩失望,因为有些英文表达中的微妙之处没有表现出来。另外,有时候她为了说清楚,不得不用冗长的表达(这种情况相对较少)。她对我作品的处理常让我有些看法,但我这样说这并不是让安妮难堪,其实这是令我自己愧疚的一件事。我到现在对法语和法国人都不甚了解。
  
1946年我在牛津新学院读书时,很幸运地成了莫林·托马斯的门徒。很快我发现其他学生很嫉妒我们的好运。他当时年轻、敏捷,待人友好,有一种拉伯雷式的幽默感。当初我是去读法文和德文的,但是与莫林相比,我的德语老师们黯然失色。第二年我总算放弃了德文(尽管我现在时常感到后悔)。当然我还有其他法语老师,但在莫林面前,他们也相形见绌。其中一位艾妮德·斯塔克伊博士当时在教员中相当出名,在整个牛津也颇具声誉。我算是个异数,从来不怎么喜欢她。她的法语发音很奇怪。有一次我带一个法国朋友来听她的讲座,当她开始朗读兰波的一首诗时,我的朋友满脸困惑地转头问我:“这是什么鸟语?”还有一位讲“拉辛作品中的激情”的拉德勒老先生,他讲课实在是毫无激情。(后来在法国,我听到纳达尔讲高乃依,他的风格恰好相反,就像法庭上一位声色逼人的大律师在一帮由入迷的学生组成的陪审团面前慷慨激昂地为一桩激情犯罪的案件辩护。)随着课程的展开,我和一个朋友目睹拉德勒先生的听众人数急剧减少,最后仅剩两位——就是我们自己。此时我们认为我们俩必须坚持到学期结束,这是我们的道德义务。我们也确实坚持到底了。
  
那时我们很讨厌花时间学习古代法语和法国古典文学,大多数人认为这毫无意义,认为(想当然地)这主要因为阿尔弗雷德·埃沃特爵士是系主任,是他让我们饱受其苦。惭愧的是,过了好多年我才认识到这是我们所学课程最有价值的部分之一,对写小说的人来说,尤其如此。要是当时有人跟我说,有一天我会把玛丽·得·弗朗丝的一个新译本介绍到美国(70年代我所做的一件事),我准会觉得好笑。我在自己的处女作《收藏家》开头引用了《维基的贵妇》的一句话作为卷首题词(注:Que foors aus ne le sot riens nee (“除了他们没人知道。”)),希望藉此表达我对法兰西古典文学的敬意。我现在时不时还会读玛丽的作品,对她爱意重燃。她与我相隔遥远的时空,但又似乎伸手可及。
  
后来莫林帮我进入伍德斯多克路上当时新创立的法国大楼工作,其时亨利·弗卢舍是那里的主任。每个房间都有名画装饰,有一年雷泽的画伴着我入眠,他的大作就在我头部上方的墙上。那儿的饭菜也比牛津大多数饭厅要好得多。我们每天跟弗卢舍和他迷人的法国女管家进餐。按规定我们在餐桌上必须说法语,这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是个折磨,因为当时的教师并不把能说一口流利标准的法语当回事(艾妮德·斯塔克伊博士就是一个典型)。经常有些法国贵客造访,比如作曲家达里乌斯·米约(在那唯法语为尊的饭厅外面讲讲英语让他很觉开心),他一到场,我们就不需要为餐桌上的法语文化作贡献了。有一次,桌上贵宾是一位穿着童子军短裤的古怪的小个子,有他在场,餐桌上必须说法语的规矩就被打破了。我们知道他是“那地方”(剑桥)来的什么教授,但不知道他的底细。午饭过后,在外面草地上,一群英语系的学生把他围在当中,叽叽喳喳,兴奋地说个不停。这就是我跟大名鼎鼎的里维斯博士的唯一正面接触,但是随后我到剑桥参加了几次研讨会,感觉很愉快,对他更觉亲近了几分。
  
对弗卢舍我们都有几分敬畏。最近我读了一本库特林写的小说体的回忆录,讲的是19世纪法国骑兵营的生活,篇名有几分讥诮:《骑兵营里的乐事》。我读时有种很奇怪的感觉,里面说的事情总让我联想起当年在法国大楼里的生活。这跟弗卢舍当然没什么关系,在严肃外表之下他是个很和善幽默的人。也不是当年那座大楼里精致典雅的生活让我这样联想。我想,这主要是因为在那座大楼里,我们置身于一种外国文化氛围中,似乎远离“故国”,言谈举止都显得笨拙、幼稚,就像参加一支远古军队的新兵一样。
  
现在的学生很难明白我们中的大多数当时对真正的法国有多么无知。战争无疑是一个原因,把我们和欧洲大陆分开。后来,因为服兵役,我们又推迟了上大学的时间,因此那时我们大多已经过了正常的求学年龄。当然,我们假期会去法国旅行,但一般是和英国的朋友一起去的。对我们来说,法国是个外国地方,到那儿去还是有点像冒险。我们和法国学生偶有接触,但和其他法国人几乎没有任何来往。
  
有一年,由于偶然的机会,我到一家法国酒厂帮工。我的任务是加工葡萄,这是我做过的最累最无聊的一种工作。我们简直没法睡觉,因为从较远的葡萄园里开过来的卡车到得迟,随时都可能轰轰隆隆地驶进厂里,我们不得不爬起来接应他们。我对脏话的认识在那几个星期里突飞猛进。我们把加工好的东西灌到坛子里,这些经历让我对那种酒从此不敢问津。离开的时候,我在附近路上搭了一辆雪铁龙。开车的是一位里昂来的百万富翁。跟一般的有钱人不同,他是一个和蔼的老绅士,心脏有点毛病。他正在找人到他停在附近科利乌尔的游艇上工作。那是一条只有十吨重的小艇,看起来不像百万富翁的东西。还有个朋友跟他在一起,一个巴黎来的女人,已经嫁人了,但看起来很年轻。那几个星期,我差不多只和他们俩呆在一起。跟酒厂地狱般的生活相比,我简直像到了天堂。M,就是那个巴黎女人,也让人难忘:容貌出众,为人非常坦诚。她经历丰富,尤其在抵抗运动时期表现得很英勇。我当然爱上了她,她只比我大几岁。她给我的唯一回报是让我做她的知心朋友,以及她的嘲笑对象。她告诉我抵抗运动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她既爱自己在巴黎的丈夫,也爱眼前这位举止文雅的富翁(只是永远不可能爱我,我对她的那种青涩的爱显得那么可笑脆弱),她对生活的种种感受,英国人不可救药的天真,她那些资产阶层的法国同胞有多么自私。她的左倾思想是鲜明的,一如她的饱读诗书也是出了名的。她所涉猎的并不仅是当时炙手可热的作家的作品,比如加缪、萨特和阿拉贡。她有着几乎灼人的坦诚,尤其是对自己缺点毫不掩饰,她幽默,有时情绪化,有时言语极尽讥讽之能事,让你无地自容。所有这一切都让人目眩,令人着迷。她就像我曾经在书中读到过的某种精灵,而这精灵又奇迹般地落在凡间。从那以后,每当我读到书里那些法国女杰的事迹,不管是圣女贞德,还是费德尔、安提戈涅,我总好像看到她的面容隐约闪现其中。M并不代表玛利亚娜,但在我心中,她就是法国的象征。迄今为止,她和莫林是我对法国的认识的最好的老师。
  
离开牛津后我到法国的普瓦提埃大学教了一年书,被聘为英语系的讲师(这一次又是莫林·托马斯为我举荐)。头衔上我是个讲师,实际上我就像个公立中学的助教,而且很不称职。撇开其他问题不说,是普瓦提埃的工作让我意识到自己对于英国文学的知识是多么匮乏。奇怪的是,我那一年读的主要是英语的书,而不是法文书。我跟英语系的主任相处得不好,但是跟一位副教授L 先生却颇为投缘。他远比我博学广志,思维敏捷,对于教学的态度更为严谨端正。我们常常结伴去附近利居热的修道院听素歌演唱。我空暇也去城里的基督学校教课,但是法国天主教的精神对我影响更深,克洛岱尔之类冷冰冰的说教读来总让我生厌。
  

多年后,我接触了格拉克的作品,这才知道他曾是L先生(他就是格拉克作品《大写字母》中的L的原型)的好友。这位杰出的L先生后来遭遇坎坷。我对他的记忆迄今宛然。
  
我结识的那些法国学生也让我怀念。我一生最大的爱好之一是与自然亲近,是这些朋友带我到普瓦图和旺代,让我领略了法国的自然美景。在普瓦提埃时,我有时和朋友结伴去郊外观鸟,还常常临时起意出发捕猎。比起学术活动,这些经历给我的印象要生动愉快得多。布雷那是自然主义者的圣地麦加,而那些人间美味,像奶油鳐鱼,皮诺甜酒贻贝,还有艾吉永岸边数不清的牡蛎,让我回味不已。卢瓦尔的黄油调味汁至今仍是我最喜欢的沙司。那里的美酒,尤其是昂热东边盛产美食的萨沃尼尔一带的极品,依然唇齿留香(在我临别人间时,我只愿有一杯娆丽夫人的实流酒在手,你们只管喝梦拉榭好了。)直到那时我才真正开始认识到法国乡间的好处。但是我接下来还会讲到这些的。
  
我在普瓦提埃的一年将尽,何去何从让我犯难。我向莫林·托马斯和L先生打听信息,所获不多,能够确定的是:我做不了称职的教师,水平远在众人之下。我在普瓦提埃已经开始写第一部小说。以我初学者的眼光,我也知道它很不成功。要成为真正的小说家我还需要长期磨练。教职对于潜心修炼的作家来说是相当有利的职位,他可以有时间从事“兼职”活动。但它又是个樊笼,因为这位教员若以工作为重,必无心创作。我申请了希腊一所名字听来古怪的大学的教职,在学术发展上这显然是死路一条。这时莫林写信告诉我,他听说温彻斯特大学有个法语教师的空缺,他愿意出面推荐。我面临着最后抉择:是去温彻斯特,寻求一份四平八稳、还算不错的前程,还是去希腊,放逐自己,远离牛津以及英国所代表的一切呢?
  
我最终去了希腊,部分原因是当时流行的纪德“自由行动”思想和萨特“存在主义”哲学的影响。但是还有另一层考虑。总之当我最终回到英国时,我依然沉湎在希腊的氛围中,法国似乎已经是一段遥远的往事。法国重回我的视野,是因为我偶然认识了一位古籍商。汉普斯代镇上离希思街不远有家弗朗西斯·诺曼书店,其杂乱无章是出了名的,到处堆放着尘灰满面的书籍,随便让哪个过路人一看,心里准想这些懒洋洋的旧书商看来都是这么做生意的。我们这些到里面淘书的人却很快发现自己来到了爱书人的天堂。弗朗西斯·诺曼看上去有些害羞,却是个出色的学者,为人很有趣,简直像书商里的一位王子——我或许该说他就是那位慷慨助人的梅塞纳斯,因为他开的价钱经常低得荒唐。跟他结识几年后(就是我离开汉普斯代很长时间后,我还是参考他的图书目录),我们的谈话方式变得很古怪,不像是古籍书店里会听到的那种对话。我会递给他一本我刚翻出来的稀罕物,比如说投石党时期流传下来的攻击马萨林的小册子,这种书在伦敦的其他书店至少要值五镑。
  
“说真的,你不能一镑就把它卖给我。”
  
“边都卷了。也不值得编进目录。”
  
“拜托,这书还挺完整,一点都没破损。”
  
“我真的不想再要更多了。”
  
“这太荒唐了。你也知道我现在不是个穷教员了。我完全可以多付点钱。”
  
“那么,好吧……我想……如果你一定要……我也不知道……要不就一英镑五十便士?”
  
有时候他不和你讨价还价,他更愿意看到书归良主,那会让他觉得很开心。有一次我用了大半个下午向他证明我配得上夸美纽斯的那本书,我知道那个伟大的捷克人是个天才,还知道他是欧洲教育界的泰斗,等等。总之,我向他证明我会尊重爱惜这本书,程度不在他之下。
  
他那里有很多法语书,这些书,或者说我买下的那些,带我重回法国的怀抱。但是我在那间书店所认识的法国是任何大学都不会让学生见识的,也不是伟大作家或者经典名著所描写的。我读的东西五花八门,包括名不见经传的诗作,不入流的剧本,湮没无闻的传记,过时的神学或者政治辩论稿,宣传革命的小册子,审判记录,野史杂记,等等。这些年来,从这些旧书中我还是颇有收获的,虽然我的藏品会令那些自视品味高雅的收藏人士掩鼻侧目。我对那些鼎鼎大名的“初版书”没有一点兴趣,但是许多东西自从问世以后就再无人问津,这些“初本”才是我搜求的。我在弗朗西斯·诺曼书店的一桩不起眼的意外收获促成了《法国中尉的女人》的创作:克莱尔·德·杜拉斯写于1824年的《欧瑞卡》。书中没有对作者的介绍,我也从没有听说过这本书。书页已经发黄,我为它付了五先令,并不指望它能给我多少回报。我肯付这五先令,还是因为一瞥之下,开头的一句话让我有点兴趣。我在这间书店淘书多年,培养起了我对叙事文学的爱好,不管真实还是虚构的都令我入迷。对我而言,这是小说艺术的精髓。《欧瑞卡》直截了当的开头方式吸引了我。但我还是不抱什么幻想,我以为这一次又买了一本马蒙代尔风格的、沉闷乏味的中篇小说,意在说教,又带着点浪漫主义的风格。总之,就算对我这样向来兼容并蓄,口味庞杂的藏书家,买这本书也是毫无意义的浪费。我把这本八开本的、有绿色大理石花纹封面的、用黑色小牛皮包边的,有点破损的小说拿回家,坐下来翻看,想要证明我的猜想是对的。开卷不久,我就知道我遇上了一本堪称杰作的小说。
  
我很快把这本书重读了一遍,这些年又多次重温。如果要说感受,那就是我对《欧瑞卡》的敬意与日俱增,我自己也没料想到会这样。我给《法国中尉的女人》中的人物取名字时很随意——当时是这么以为的。但是,在打印稿已经送给出版商几个月后,某一天我重拾《欧瑞卡》,吃惊地发现查尔斯也是这部小说男主角的名字。这让我陷入了思索。虽然我可以发誓在我写《法国中尉的女人》时,从来没想起这个非洲女孩欧瑞卡的形象。但是现在回顾之下,我得承认她一直活跃在我的潜意识中。
  
只在两种情况下我承认自己受到了经典的影响。马里沃是我一直深深喜爱并且为之着迷的一位法国作家。而我从孩童时就热爱的,重读过无数遍的一本小说是阿兰-傅尼耶的《大个儿莫南》(一译《故梦》)。我知道它有不少瑕疵,但它的影子终生追随着我。傅尼耶的生活经历让我一次次去探访索洛涅,去追寻他的足迹:伊芙娜失去的城堡,南塞城里瑞姆鲍特叔叔的店铺,艾皮内耶学校那间小小的阁楼卧房。我现在知道自己的写作受过哪些影响,但是还没有哪一个像这部小说这样对我的影响如此深远。
  
50年代和60年代早期我很少有机会回法国。这段时间里,弗朗西斯·诺曼书店对我的意义非同小可,那里读到的书构成了我心目中法国的形象。实际上想象的成分更多,而且我想象的很可能只是法国旧时的模样。在那之后,我差不多每年都去法国——或许我应该说去“我的”法国。我的法国里没有城市(特别是没有巴黎),没有博物馆,没有图书馆,没有城堡,也没有高速公路——除了傅尼耶等寥寥几人,也没有文学上的联系。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我和从前在那里相识的人都失去了联系,所以也没有法国朋友,我说的是人类意义上的朋友。
  
我的法国是由许多无名的乡野组成的。我热爱那些小村镇,偏远的乡村,越偏远越好。还有一些村庄,尤其是卢瓦尔河弯南面,散落于从南特到内韦尔这一段的村庄,我不是第一次游历,而是多次重访,比如旺代,克勒兹和维埃纳的山谷,还有从奥弗涅到喀斯和塞文之间的一带。我对这些地方的角角落落比起对英国的许多地方要熟悉得多,而且觉得法国不管在何种意义上于我都不像是个外国。它在我心中印象太深了,和我这样惯于“野性思维”的人脾性相投。朋友们不明白我跟妻子为什么不索性常住法国,或者至少在那儿买座度假别墅。但是个中乐趣正在于(迄今依然如此)跟法国保持这种漫游式的、时不时造访的随意关系,这样我可以有机会欣赏到我心中乐园的多姿多彩的面貌。
  

伊丽莎白去世前一段时间,我们就享受着这样的假期。我们重访了努瓦尔和拉尔扎克高原区的植物园,靠近米约,那是我们一直喜爱的几个地方。听起来也许有些奇怪,一个作家度假时只是热心于寻访奇花异草,但是实际情况就是如此。(大多数英国自然学家都知道,法国得造化钟爱,拥有数不清的珍稀植物品种。我到得此处,如同一个馋嘴的孩子得了在糖果店随便挑拣的自由。)看望过那些珍贵的兰花后,我们又去寻访塞文山中的一座桥。1702年,有个神父就在这座桥上被人残忍杀害:在荒凉的高地上的一座桥,在一个六月少见的阴郁的晚上。桥的一端就是那位神父曾经的住所,如今开着一家礼品装饰店,老板娘听说眼前这个疯疯癫癫的英国佬对这么个小地方,对这么一桩陈年旧事感兴趣,显然有些奇怪。我们聊了一会马泽尔对这件事的描述(他当时就在此地)。她读过这本书,但是没看过马里昂或者庞波洛写的东西。临了,我在她那儿买了一罐当地人自酿的香甜的蜂蜜。这样的氛围让我陶醉,早晨被芬芳的鲜花(大花头蕊兰和长叶头蕊兰一并生长,我还没见过)环绕,夜晚置身于一桩神秘的历史事件的发生地(这件事一直让我满怀好奇,因为正是它激起了新教运动),这就是我热爱的法国。
  
但是让我一再重回法国的,并不是自然学家的爱好,也不是出于对历史事件的一时好奇。原因要更深入一些:如果不能经常沉浸在这种氛围中,我会感到生活毫无美感。前面我提到对格拉克作品的喜爱。这当然是因为我喜欢他的细腻的笔调,比如《流沙海岸》、《林中阳台》(这是我购得的二战小说中最物超所值,最精彩的一部),还因为他在《大写字母》和其他文章中对法国乡间的描写。以前没读过他的作品,连他的名字也没有听到过。那时我对卢瓦尔河的某一段独有钟情,就是在它的南岸,流经圣弗罗朗·勒维埃,巴塔耶勒斯岛和梅勒岛的一段(伊丽莎白和我很早以前就说过,如果我们打算破除规矩,在法国定居下来,就选这个地方幸福度日。这里一度曾是农场,建在用来抵御卢瓦尔河涨水的堤坝上。现在农场已是一片荒芜,不见人迹,成了苍鹭的栖息地,但是每次我见到这个地方,都梦想自己能拥有它)。后来我才知道格拉克也喜欢这个地方,并且像他对圣弗罗朗度过的童年时期一样,在书中(《窄溪》)满怀深情地描写过它。这些似乎不能成为我喜爱他作品的理由,但是我也欣赏他敏锐的,甚至有些乖戾的文学观和生活态度(“福楼拜的作品很奇怪地缺少连贯性”,诚然如是。),尤其是他在最近的《边读边写》表现出的思想的深刻和丰富。我认为这本书是习作者和学生的必读书。我读他的作品,总能感受到一种特有的氛围:厚实的底蕴,怀旧的气息,农民式的朴实与独立,尽管他在其他方面是深刻和复杂的。
  
我是试图通过格拉克的例子,来说明我对法国,我心目中的法国的情感,以及为什么这种情感对我的生活影响深远。不是因为法国的文学,不是那些经典或者现代名作,不是这些作品所表现的机智与优美,细腻与深刻,或者丰富多彩。这种情感和政治和社会都无关,也不是因为它的美食佳酿,或者法国独有的细致的生活艺术。如果一定要寻求答案,那是因为这里人们享有广博的自由。这倒不是说人们有很大的选择范围,关键在于,法国给了人们选择的自由。杜·贝莱在他的著名诗篇中列举了他热爱法国的理由,包括那些不为人所推崇的方面,而自由正是这一切的源头。我以为,这正是所有那些生活有几分野性色彩的人的永恒家园。
  
有时候我会设想,如果我不会读法语——尽管我的法语不够完美,如果我不了解它的文化——尽管这种了解不够准确,如果我不对它的自然山川没有这样的感情——尽管这种感情有些片面,那我将会是怎样一个人呢?我知道答案是什么。我不可能成为现在的我:没有如此丰富的乐趣,没有如此尽情的体验,对人生的认识也不会如此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