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p攻击防火墙:11.24.?我国食品标准总体适用、关键在于执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2 04:39:28

关于标准的QA: 我国食品标准总体适用、关键在于执行

陈君石 

 

网友问1:最近,有媒体报道称:媒体称:“我国食品安全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比例仅为23%,如我国允许的农残量要高出美国数倍:http://t.cn/Syx4Q6请陈院士和我们讲讲,我国的标准与国外的差距真的这么大吗?

陈君石答1:简单的回答,我国食品标准总体上是适用的;从实践中看,也并没有一起食品安全事件是由于标准制订的指标低而导致的。

媒体所说的23%没有依据,因为卫生部有专门负责标准的部门早就进行了比较研究,结果表明我国食品标准与国际差距不大,越高越好、越安全,这是一种误区,第一:评价标准的关键在于是否适用,就是能否保障安全?第二:标准的核心问题在于执行。

由于膳食结构,也就是吃的多少等多种原因,国与国之间的食品标准不尽相同,并不能简单、机械地进行比较,说孰高孰低。如大米是我国公众最常食用的主食之一,因此我国对大米中的镉(重金属)限量值的规定就比国际标准更严格。每公斤大米含镉的限制标准,我国是不超过0.2毫克,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标准是不超过0.4毫克。

    

网友问2:我们可不可以这样理解:同一种产品,内销和出口采用的标准应该一样?但为何出口标准更严。

陈君石答2:在国际贸易中,常出现一国通过提高标准以限制他国对其出口食品的事例,被限制国为了产品出口只好按照进口国的要求生产,其标准就可能远远高于为本国生产的食品。这是以提高标准来设置壁垒的一种表现形式,并不能得出标准内外有别的结论。另外,标准一样与质量一样不是一回事。各国的食品标准都存在差异,难分高下。为了解决出口贸易中各国存在的食品标准差异问题,人们制定并推出食品国际标准,即CAC标准,用于食品贸易仲裁。如果两国依据各自标准都无法解决争端,就按照世卫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1962年成立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协调建立的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来解决。 

网友问3:看到很多关于食品安全标准争议的事,例如:“新的牛奶国家标准低于旧标准,也低于国标标准”,瑞典某研究院发现,知名品牌婴儿米粉中检测出砷元素,其含量“远低于”国内的相关标准。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怎么理解?

陈君石答2:关于婴儿米粉“中外标准相差百倍”的结论,这篇报道本身存在很多错误,缺乏科学精神、混淆概念、夸大事实和误导。这篇报道应该作为新闻报道的反面教材。首先它比较的单位是错误的,用国外每餐婴儿米粉的限量值和国内标准的每千克限量值相比较,肯定是错误。这个问题,政府和专家都已经进行了批驳,不再累述。简单的讲,只要在我国标准限量值范围内的食品都是安全的。

  

网友问4:我看到很多广告说某个食品国外标准更严格,我们是否有必要借鉴并在国内推行,以确保食品安全?

陈君石答4:标准不是越高越好,越高越安全,标准的关键在于执行。只要是按照我国的标准生产的食品本身就都是安全的。我国没有必要对内也采用他国在国际贸易中提出的苛刻标准,这必定会大大提高生产成本、检验成本等,无异于搬石头砸自己的脚。随着产业基础提高,企业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食品安全标准必定会随之提高。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网友问5:政府反复强调,我们的食品标准是安全的、适用的,另一方面,问题食品却层出不穷。有人怀疑是标准缺失、或者太低的问题,或者检测方法落后的问题。您怎么看?标准方面,我们到底存在什么问题?

陈君石答5:首先,标准不是万能的,我们现在不是食品安全标准本身有问题,而是不执行现有标准的问题突出,也就是由于生产企业没有按照标准执行,甚至进行了非法添加,导致安全隐患或者是假冒伪劣食品。瘦肉精、染色馒头、三聚氰胺、地沟油都是实例(相关链接博文:《“地沟油”事件:标准缺失不是错、过程监管是关键》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e311c40100y036.html)。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将本不能添加进食品的物质加入到食品中,与食品标准本身无关。不能因为食品安全尚有问题,就得出标准太低或是缺失的结论。这个问题的根源是没有生产的规模化,也就没有规范化,标准就很难执行。

当然我们的标准不是没有问题,那就是我国有两套国家强制执行的标准,且互不沟通:在执行中出现矛盾,即按照一套标准监督检查合格的食品,按照另一套标准就有可能不合格。再加上我国还有一部分食品的行业标准也是强制执行的,就更增加了标准乱象。为此,《食品安全法》公布执行后,我国已经明确要清理整合现有标准,执行一套国家强制标准,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