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 tour eiffel 故事:婚姻法新解第一案:感情归感情,房子归房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0 13:29:17

婚姻法新解第一案:感情归感情,房子归房子?
她猜到了爱情的开头,但没有猜到结局。放弃一切投奔新的生活,换来的却是婚姻的步步惊心。

还有比这更巧、更悲剧的离婚案吗?仅仅一个星期的时间,明明已经要到手的半套房子,就那么合法地飞走了。

2011年8月8日,南京的朱艺珊正在和丈夫高宁打离婚官司。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高宁父亲出资买的婚房,朱艺珊能分到一半。虽然法庭没有当场作出判决,但从法官的话语中,朱艺珊知道,房子有自己的一半。没想到,仅过了一个星期,就在一审判决下达前的周末,《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突然落地,那套婚房与朱艺珊半点关系都没有了。而出轨在前的丈夫,态度也一下子强硬起来。

此时,正值《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被社会热议,朱艺珊的离婚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被称为“《婚姻法》新解释第一案”。

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朱艺珊十分无奈,在这场丈夫屡次出轨的婚姻里,她的结局真的就是一无所有?还有哪个女人比自己更悲催,会爱上一个极品的垃圾男?2011年10月12日,在接受本刊特约记者专访时,朱艺珊说出了离婚案背后的故事……

欺骗从婚前就开始了

朱艺珊和高宁在2007年相识,当时,她在武汉一家国企负责采购工作,做一个大型竞标方案时,身在南京分公司的高宁帮她修改了采购方案。由于高宁的帮助,朱艺珊的竞标方案脱颖而出,她也被破格提拔为采购部主管助理。从那以后,朱艺珊变得异常忙碌,身体终于吃不消了。一天,正给高宁打电话的朱艺珊突然晕倒,被同事送进医院。

两天后,朱艺珊睁开眼睛,发现高宁竟然趴在自己床边!她又惊讶又感动,没想到高宁会连夜从南京赶到武汉,在医院照顾了她两天。顺理成章的,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

为了多见面,单位一有去南京出差的机会,朱艺珊总是抢着去。2008年初,两人再次见面时,高宁对朱艺珊说:“珊珊,我不想你继续两地奔波了,我想跟你在一起,永远都不要分开。我们结婚吧,我会一辈子对你好。”朱艺珊被这突如其来的求婚表白感动得直掉眼泪。

为了爱情,朱艺珊不顾父母反对,放弃了在武汉的一切,只身来到南京。就在他们准备结婚时,高宁的父亲出全款买了一套二手房给儿子当婚房。马上就要做新娘了,朱艺珊自然是十分幸福和欢欣。但是,一次在和高宁的母亲聊天时,准婆婆的一番话却给了她当头一棒:“高宁结过一次婚,我们又刚买了房,你们的婚礼,我们没钱再操办了。”

高宁结过婚?他怎么从来没有提起过?朱艺珊把这件事告诉母亲,母亲在电话里坚决反对她和高宁的婚事,并且让她赶紧回武汉:“这个人还没结婚就欺骗你,人品一定有问题,你跟着他会吃亏的。”

这婚还结不结?朱艺珊一下陷入了两难。面对朱艺珊的责问,高宁显得一脸无辜:“我的确结过一次婚,当时是家里安排相亲认识的,婚后才发现两人性格不合。但是我对你的感情是真的,我保证会一辈子对你好。”听着恋人的甜言蜜语,朱艺珊原谅了他。

2008年9月,两人领了结婚证。结婚那天,母亲流着泪对朱艺珊说:“女儿啊,你自己选择的路,你自己要好好走,不管结果怎么样,你都只能自己承担了。”这个生活经验丰富的老人,从一开始就看到了女儿婚姻的结局。只是,那时年轻的朱艺珊沉浸在爱河中,哪里听得进母亲的话。

“小三儿”来了

新婚伊始,朱艺珊的确过了一段幸福甜蜜的日子。可好景不长,结婚还不到一年,朱艺珊就发现丈夫经常以加班为由夜不归宿,回到家时对自己也不冷不热。
2009年11月的一天,她意外收到了一条陌生短信,短信里说:“朱艺珊,你好,你不知道我是谁,我是怀了高宁孩子的女人。但是我知道你是谁,你是高宁的老婆,当我知道你是谁的时候已经晚了,那时我已经莫名其妙地成了自己一直不齿的第三者。真的很对不起,我是高宁的同事,医生说如果打掉这个孩子,我可能会一辈子丧失做母亲的权利。我决定生下这个孩子,希望你能成全我的孩子,主动和高宁离婚。”

朱艺珊被这个意外惊得说不出话来,当即给高宁打电话。在朱艺珊的逼问下,高宁承认自己出轨,但坚称那个女同事并没有怀孕。气愤之下,朱艺珊当晚就住到了酒店。关掉手机,躺在陌生的大床上,朱艺珊彻夜未眠。

第二天,朱艺珊请了一天病假,一个人绕着玄武湖走了一天。11月的南京已经有些寒凉,树上也只剩几片残叶在风中发抖,朱艺珊感到一阵阵心凉,不自觉地拉了拉衣领。打开手机,她发现高宁这两天给自己打了一百多个电话。就在这时,高宁又打电话过来,语气急促而疲惫:“珊珊,你去哪儿了?我快急死了,这次是我的错,我一时糊涂,请你原谅我,我不能没有你……”听着高宁的道歉,朱艺珊的眼泪又流了下来,她知道自己还爱着这个男人。

那天,高宁把朱艺珊接回了家。高宁的父母已经准备好一桌饭菜迎接她,婆婆拉着她的手说:“珊珊,是我们家高宁对不起你,你别生气,都怪我们做父母的没管教好。我向你保证,以后绝对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这次你就原谅高宁吧。他这两天都没吃饭,整个人像丢了魂一样。”

看着在旁边一直低头不语的高宁,才两天,他脸上胡茬儿疯长,眼睛也深陷下去,仿佛老了五六岁。朱艺珊有些心疼,走过去握住高宁的手,说:“过去的就过去了,以后咱们好好过日子吧。”

离婚吧,孩子你不想要就扔了

生活似乎又回归了平静,但朱艺珊的心里多了一份不安,她萌生了一个念头:给高宁生个孩子。朱艺珊认为,感情再好的两个人,也终有激情退去的一天,但是孩子可以成为连接夫妻的纽带,把夫妻紧紧地拴在一起。

2010年初,朱艺珊发现自己怀孕了。这个喜讯给家里带来了许久未见的欢乐。为了让妻子安心养胎,高宁让朱艺珊辞去工作在家静养。

朱艺珊怀孕6个月的一天早上,高宁在卫生间洗漱时,放在桌上的手机突然传来一条短信提示声。短信说:“亲爱的,起床了吗?别忘了到我家楼下来接我啊!”看到发信人是一个女人的名字,朱艺珊有一种不祥的预感。面对妻子的责问,高宁坚持说只是普通同事,平时大家关系比较好,喜欢胡乱叫,因为顺路,所以上班捎着她。

面对丈夫的解释,朱艺珊心中生疑,但又没有确凿的证据,也不好说什么。没过几天,她又意外发现高宁收到的一条短信:“我现在才知道你已经结婚了,有老婆了,我是不是该退出?”这条短信让朱艺珊怒火中烧,忍不住和高宁大吵起来。正吵着,朱艺珊突然感到肚子一阵剧痛,一股鲜血从裤管流了出来,她顿时瘫倒在地上。

这次意外让朱艺珊险些早产。想到自己还在孕期,高宁就做出这样的事,他之前的承诺根本就是空话,朱艺珊萌生了打掉孩子的想法。就在这时,母亲从武汉来南京看女儿。看着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的朱艺珊,老人偷偷抹眼泪。“这时打掉孩子可能会有生命危险。”医生的话在老人耳畔回响。想到女儿还年轻,不能有什么闪失,老人说一切都等孩子生下后再说,并执意把朱艺珊带回武汉静养。

怀孕8个月时,朱艺珊给高宁打电话,希望他能来武汉陪陪自己。此时两人已经两个月没见了,不想高宁一口回绝,还丢下一句话:“你以为天底下只有你能给我生孩子,你以为你了不起?”朱艺珊被这句莫名的狠话搞得心情极差。

2010年底,朱艺珊已经怀孕37周,去医院例行检查时,医生发现胎儿心律失常,可能患有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朱艺珊慌了,立刻打电话给高宁。高宁一听说孩子可能有先心病,先是感到惊讶,继而冷冷地说:“医生亲自打电话叫我去我就去,否则我不会去。”

朱艺珊此时已经顾不上吵闹,她放下所有的尊严央求丈夫赶快来武汉。当天晚上6点左右,医生再次做胎心检查时发现情况危急,如果再耽搁,孩子就会胎死腹中,必须立即做手术。晚上8点,朱艺珊和母亲在手术单上签了字。孩子生出来的那一刻,朱艺珊只听到孩子微弱的哭声,模糊中看到孩子全身发紫。手术台上,朱艺珊忍不住哭了出来。

直到第二天下午,高宁才来到武汉,一进病房就说:“我们家没有先心病史。”照顾了朱艺珊6天,高宁十分不耐烦,对朱艺珊的姐姐说:“我现在越来越讨厌这个女人,早晚有一天我会跟她离婚。”朱艺珊的姐姐当时就骂了他一句:“我妹妹真是瞎了眼。”

月子里,朱艺珊的奶水不够,孩子需要吃奶粉,可这个时候高宁却绝情地说:“我们离婚吧,这个孩子给你,你要是不要就扔了。”对这个有先心病的孩子,高宁甚至不愿多看一眼。

由于孩子患有先心病,天生体质虚弱,出生不久就感染了肺炎。辞去工作的朱艺珊把所有积蓄都留在了南京,为了给孩子交2800元的住院费,她和高宁在医院吵了一天一夜。正月初五,孩子还未病愈出院,高宁就回了南京。

2011年4月,朱艺珊休完产假回到南京,在整理衣柜时,发现高宁的衬衫里裹着一条女士粉红色丁字裤。朱艺珊再次勃然大怒,高宁开始还辩称这条内裤是别人丢下的,跟他没关系,但是在妻子穷追不舍的质问下,他终于承认再次出轨。

这时,30岁的朱艺珊对这个男人已经不抱任何幻想了,生过孩子的她在经历了一次次打击后,也变得现实起来。这次,她让高宁写下保证书。在保证书中,高宁承认了两次出轨行为,并承诺今后绝不再犯,为表诚意,他还在保证书中承诺家里所有的财产一人一半。

为了孩子,又有了保证书,朱艺珊决定再次原谅他,她不想孩子刚出生就没有爸爸。夫妻俩继续过着不咸不淡的生活,朱艺珊把精力也都放在了孩子身上。没过多久,朱艺珊辗转得知第一次给她发短信的女人果然把孩子生了下来,回想起怀孕时高宁的那句“你以为天底下只有你能给我生孩子”,她万念俱灰,这场有裂缝的婚姻不管如何补救都无法复原了。

遭遇婚姻法新解:一半的房子就这么没了

4年的时间,朱艺珊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幸福,婚姻却一步步走向绝境。思前想后,她决定放弃这段鸡肋般的婚姻。

2011年8月,朱艺珊向南京六合区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夫妻俩拥有一套婚房,一部车子,还有近10万元的存款。她本以为离婚手续非常简单,财产一人一半,孩子的抚养权归她,高宁每月支付抚养费即可。出乎预料的是,离婚的财产分割并不顺利。

最大的分歧是夫妻双方对房产分割的主张。房子是结婚前高宁父亲出资购买的,但是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2009年12月,也就是婚后朱艺珊收到“小三儿”短信的一个月后,夫妻俩决定办理房产证,朱艺珊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那天正好是周一,朱艺珊去上班,让高宁去办理房产证。下班回家后,朱艺珊兴冲冲地拿过房产证,一看却傻眼了,房产证上只有高宁一个人的名字。她紧张地问高宁:“说好房产证上要加我的名字,为什么没加?”高宁满不在乎地回答:“名字有那么重要吗?不加名字也有你的一半。”高宁随后上网查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子女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的房屋,如果没有特别指明,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高宁指着这条规定对朱艺珊说:“你看,法律上都规定了房产证上没有名字,这房子也有你的一半。”就这样,房产证一事不了了之。

2011年8月8日,南京六合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朱艺珊的离婚案。经过法庭的陈述、辩论和举证等环节,主审法官在庭审总结时谈到,高宁在婚后的两次出轨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直接原因,高宁应承担婚姻破裂的全部责任。法官还当庭对高宁给予批评,并表示将在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充分考虑高宁的过错及朱艺珊抚养女儿的实际情况。

当天法官没有当庭判决,计划给一周时间让朱艺珊和高宁再考虑一下,如果有和好或者调解的可能就最好了。

从法院出来后,想到财产要失去一多半,高宁一改此前“不商量、法庭见”的霸道态度,主动发短信给朱艺珊,说一切都是他的错,他将尽力筹钱,希望朱艺珊看在女儿的面子上不要和他做仇人。

看着丈夫的短信,再想到庭审时法官的话,朱艺珊松了一口气,这场离婚官司,她起码不会在财产上吃亏。

没想到,世上就有这么巧的事!就在最后一周的星期五,也就是8月12日,最高法院宣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天(8月13日)生效。新解释规定,婚后父母出资给子女购买的房产,如果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的,视为对子女的单方赠与。也就是说,公公婆婆给儿子买的房,儿媳没份了。

天上突然掉馅饼了!这让高宁的态度马上发生变化。朱艺珊的代理律师收到高宁的短信,语气十分冷淡:“请转告朱女士,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打官司的婚房是我的个人财产,和她无关。”

不到一周的时间,这房子就跟自己无关了?朱艺珊被《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彻底打蒙了。她不知道是该怨上天跟自己开玩笑,还是怨自己应该早做离婚决定。

朱艺珊这起离婚案,正赶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被热烈讨论的时期,于是迅速被社会所关注,并被认为是《婚姻法》新旧司法解释冲突的第一案。

由于案件的关注度很高,法院承受了很大的压力,法庭再次启动了调解程序,主张夫妻俩先尽量调解。在这期间,朱艺珊突然想起了一个细节,这套房子当初是由高宁的父亲出资,但是却只是垫资购买,婚后,她和高宁一直在陆续还款。正是这一细节,让朱艺珊又看到了一线转机。

在长达两个月的调解过程中,高宁因为《婚姻法》的新解释,始终态度强硬。“为了不让我分到房产,他还多次发短信威胁,说‘我就贱命一条,陪你搞到底’。”每每想到这些,朱艺珊就感到后背发凉。

显然,高宁并不愿意接受调解。如此看来,法院调解已经宣告失败,将在11月作出最终判决。想起这段婚姻,朱艺珊悔不当初,但一切都为时已晚。正如母亲所说,这条路,是她自己选的,不管结果如何,她都要勇敢面对。朱艺珊现在能做的,就是静候法院能给自己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