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云真实年龄:加快拓展农村合作银行中间业务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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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1208    更新时间:2006-12-13    文章录入:聂宏飞]
2003年6月26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制定并颁布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这是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实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后,又一针对金融业中间业务的重要文件,该办法的出台给予了金融业发展中间业务的空间和动力。随着2006年年底中国全面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的临近,外资银行将很快大举进入国内市场,银行同业间的竞争会日益激烈。金融业今后的竞争将集中在两个领域:一是传统业务的竞争,即通过健全和完善经营管理机制,巩固和扩大自身传统业务的市场份额;二是中间业务的竞争,即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开发新的金融业务品种,开拓新的市场。中间业务作为与资产、负债业务并重的三大银行支柱之一,以其独有的成本低、风险小、流转快、利润高等特点,越来越受到银行业的青睐。目前,中间业务在我国银行总收入的比例与国外相比有很大差距,平均才8.5%,而国外银行均在2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了80%。农村合作银行在办理中间业务中由于基础差、起点低、人才缺等因素制约,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农村合作银行应审时度势,抓住机遇,不断创新业务,丰富服务品种,加快拓展中间业务,以提高合作银行的综合竞争力,不断降低自身经营风险。
 
一、农村合作银行拓展中间业务的必要性
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一般是银行以中介人的身份,代理客户承办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并从中获取一定手续费或其他效益的业务。从种类划分来看,它主要包括结算性中间业务、担保性中间业务、融资性中间业务、管理性中间业务、衍生金融工具业务和其他中间业务等。其共同特点:一是不运用或不直接运用自己的资金,业务活动不涉及银行资产负债总额的变动,只是利用在技术、管理、信息、机构、网络、信誉等方面的优势开展业务;二是银行以接受客户委托方式开展业务,在大多数情况下,中间业务是一种委托业务,而非自营业务;三是中间业务具有高盈利性、低风险性,收入来源于各种稳定的手续费和佣金;四是种类多、范围广,且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变化和金融市场不断创新而增加、拓展。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作为市场主体,各个金融机构开拓市场、求得盈利的首要目标是争取获得众多的客户,而大力拓展中间业务,无疑为赢得广泛的客户群体铺就了道路。因而,各家金融机构纷纷根据自身的特点,转变观念,千方百计拓展中间业务。农村合作银行作为农村金融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同样处于市场环境中,也应当在按现行管理体制和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市场定位下,加快拓展中间业务,把它作为实现增强竞争力、拓展经营、增加效益的重要途径之一。
(一)拓展中间业务是农村合作银行实现自身经营目标的需要
农村合作银行的经营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一方面,由于我国银行业实行的是分业经营,主要靠赚取存贷利差来获取利润,利润来源渠道单一;另一方面,由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不高,三项贷款比例较高,大量贷款到期无法收回本息,这使得银行对增量资产的运用慎之又慎,传统的吸收存款然后发放贷款的经营方式已不适应当前的经营发展需要。为此,农村合作银行必须寻求新的效益增长点,大力拓展中间业务,增加盈利能力。
1、拓展中间业务可以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优化资产结构。信贷资产质量不高,这是制约合作银行改善经营状况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大力盘活存量贷款的同时,通过开拓新的资金运用渠道,努力提高非利息收入的占比,开办新的业务品种,如开办票据贴现买方付息、购买国债债券、金融债券,法人账户透支业务等,不仅可以实现资产多元化,还可以大大降低资产风险,以达到优化资产结构的目的。
2、拓展中间业务可以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要改善农村合作银行的经营状况,除努力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控制不必要的支出外,很重要的任务就是要优化存款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拓展某些新的中间业务,如开办信用卡业务、国际类业务、代发工资、代理保险业务、开展承兑汇票业务,均可吸收大量的低成本存款。大力发展上述中间业务,是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的有效途径。
3、拓展中间业务可以完善合作银行服务功能,更好的为“三农”服务。农村合作银行以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为宗旨。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的信用社业务已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如果农村合作银行还停留在以前的基础上,那么就会失去客户,业务也会相对萎缩,我们只有大力开拓中间业务,适时推出发展新的金融产品、金融工具、新的服务手段,才能获得新的发展,更好的为“三农”服务。
(二)拓展中间业务是农村合作银行开展同业竞争的需要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各家银行之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哪家银行能在更多的领域内和更大程度上快捷准确地解决客户的金融需要,客户就会主动和自愿地选择哪家银行。我国商业银行在未来的竞争中成败与否,关键要看谁能够在金融服务项目上不断推陈出新,其中,开发中间业务品种就是重要的一环。因此,农村合作银行只有大力拓展中间业务,才能和其他金融机构展开竞争,才能获得优质客户的青睐。
(三)拓展中间业务是农村合作银行应对外资银行冲击的需要
2006年年底中国将全面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大量外资银行的拥入已是不争的事实。外资银行进入中国之初,由于网点、人才等因素限制,其存贷业务将不会有很大的发展,而中间业务将会作为进军我国金融业的切入点。外资银行凭借其优势会很快占据这个市场,逐步扩大他们的经营范围和业务品种,这将给我国金融业的中间业务带来很大的冲击。农村合作银行只有大力拓展中间业务,不断满足客户的需求,才能面对激烈的竞争。
二、农村合作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现状
(一)中间业务品种单一,层次不高
农村合作银行由于受自身资金、机构、人才等因素的制约,中间业务开展品种单一、规模小、层次不高,尚未成为独立的盈利业务。目前,农村合作银行不用说办理起点较高的个人理财、资信调查、评估担保、贷款承诺等中间业务,就是大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开办的银行卡业务、代理债券和保险等业务也难以涉足。大部分农村合作银行只能开办一些科技含量低、管理要求不高的中间业务,如人民币结算、代收代付、代理税款征收和养老金统筹等。
据对宁波慈溪农村合作银行的调查,目前开办的中间业务只有本币汇兑结算和代理类二大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和国际结算类业务在2005年刚开始办理,业务只有很少一部分。开办的本币汇兑结算类中间业务跟商业银行无差异,而代理类中间业务主要有以政府机关、学校等企事业单位为主的代发工资业务,代扣地税、国税业务,代发失地农民土保款业务,代收电费业务,代理养老保险金业务,代理太平洋卡业务和代收烟草公司经营户烟草款业务等。相对于别的农村合作银行,宁波慈溪农村合作银行在信用社系统中,开办的中间业务还是比较多的,但是和商业银行相比,差距明显。例如和中国农业银行慈溪支行相比,目前已开办中间业务有六大类30余个品种,有本币汇兑结算类业务(电子汇兑、个人汇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托收承付等),国际结算类业务(进口开证、出口议付、汇出汇款、进口代收、结售汇等),代理类业务(代理保险、代理国债销售及兑付、代理政策性银行及其他银行业务等),银行卡业务(有借记卡及准贷记卡的开卡、交易、持卡消费以及国际卡收单等),担保类业务(票据承兑及各类担保),其他类业务(保管箱)。在开办中间业务的品种中,中国农业银行还是比较少的,而中国建设银行达到了300个(我国商业银行中是最多的),国外发达银行更是超过1000个,我们农村合作银行和这些银行的差距可见一斑。
(二)中间业务收入低,经济效益低下
农村合作银行在实际工作中,常常把发展中间业务当作“副业”,往往用能吸收多少存款的标准来衡量开办中间业务的作用,不能从根本上认识和理解发展中间业务是农村合作银行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投入和组织程度远远不适应中间业务发展的内在要求,致使中间业务发展不具规模,中间业务收入额占比总收入比较低。 如宁波慈溪农村合作银行2005年总收入达到7.74亿元,实现账面利润8391万元,而对于占业务总量25%以上的中间业务收入总共才有245万元,占总收入的3%。这是沿海发达地区的发展情况,而就全国来看,很多地方信用社开展得更不够理想,如江西省农村合作银行2004年中间业务总共收入才为368万元,占总收入的0.1%,有的地方甚至是空白,由此可见,农村合作银行中间业务收入低下,产生的经济效益低下。
(三)服务手段落后,在同业竞争中处于劣势
1996年与农业银行脱钩以来,农村合作银行体制改革实施前,多级法人体制和松散管理严重地影响了农村合作银行的各项业务发展,形成了农村信用社虽然外表庞大,在地域管理上却是各不相干,很难满足客户提出的办理跨区域业务便捷的要求。而中间业务的开办需要金融机构具备较高的服务功能,拥有畅通的资金结算渠道,由于缺乏统一的资金清算体系和电子汇划系统,农村合作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结算手续费也总是一头进、一头出,扣除支付同业的费用后,净收入所剩无几。和同业相比,农村合作银行电子化建设起步缓,更新慢,应用现代通讯、电子技术管理中间业务的手段落后,开发能力不足。大多数农村合作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目的,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拉存款,为了改善同有关部门的关系。在开展中间业务时往往不考虑成本效益,而注重做大规模,绝大部分代理业务无收益可言。
(四)中间业务发展缺乏规范有序的管理和引导
中间业务的开展需要科学合理的规划与管理,并辅以一整套严密的制度相配套。而目前农村合作银行在实际开办中间业务时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一是申办程序繁杂,申办环节多。农村合作银行要开办一些条件已经成熟的中间业务品种时,往往需要层层报批,逐级审查,相对于别的金融机构,在市场准入条件上的限制相对较严,手续颇为繁琐,从而失去开办中间业务的良好时机。二是农村合作银行各级管理部门对中间业务缺乏有效的组织和管理,相互之间各自为政,综合计划和协调机制尚未形成。三是信用社服务的对象是“三农”,从广义上来说,农民群众的金融意识低于城镇居民,所以农村合作银行自身对开办各类中间业务的迫切性不强,对发展中间业务缺乏充分的市场需求调查、长远规划和整体合力,将中间业务仅仅作为存贷款业务的附属。
(五)中间业务的风险防范和内控制度尚未形成体系
中间业务由于无资本要求的限制,因而具有无限扩大的倾向,同时由于中间业务无相应资本保证,对不可预见的损失缺乏缓冲。目前中间业务没有像贷款那样形成从信用评估、风险审查、交易监测等“审、贷、查”三岗分离的体系,从而加大了中间业务风险防范的难度。
三、农村合作银行中间业务发展水平低下的原因分析
(一)宏观上,农村合作银行拓展中间业务缺乏完善的外部环境
1、缺乏成熟的市场环境。市场有需求,银行有能力,效益有保障这是中间业务发展的目标原则,从我国市场主体对金融产品的需求情况看,一些新兴金融产品尚未真正形成有效需求,如信息咨询、理财投资等,有些企业、厂商想要银行这些方面的帮助,但他们还没有自觉、自愿地把这些产品作为商品,作为生产过程中必需的要素需求来对待。国外金融业中间业务发达、与其有发育成熟的市场环境密不可分。而我国目前尚未实现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票据市场、股票及债券市场有的未形成,有的不完善。农村合作银行更是面向农村基层和中小企业,即使有拓展中间业务的想法,也难以找到适合自身业务的市场。
2、缺乏良好的政策环境。虽然随着《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和《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我国金融业在中间业务的政策环境方面,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在服务价格上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对服务收费缺乏刚性约束,给实际操作带来不确定性和随意性,难免出现收费标准不一的局面,很多银行包括农村合作银行,为了拉拢客户,增加存款,往往都采取妥协的姿态,很多业务收费项目不是采取免费就是象征性的收一点。
3、缺乏配套设施和机构。中间业务的发展离不开电子技术、实时清算技术、现代通讯技术等社会配套设施和机构的发展,而我国在这方面由于起步迟和资金缺等因素,发展一直不平衡。对于农村合作银行来说,更是远远不及业务的发展。例如,我国尚未建立个人信用评估机构,也没有全社会统一的信用评估标准,银行间信息无法共享,这种不健全的个人社会信用体系也限制了个人理财业务拓展的深度,也因此造成了作为现代中间业务的必要工具——信用卡迟迟不能很好的开展和办理。所以,缺乏配套设施和机构也是制约中间业务发展的因素之一。
(二)微观上,农村合作银行内部对中间业务的拓展不够重视,各项资源配置不足
1、经营理念存在偏差。现在银行普遍重视开拓存贷款业务,而没有从经营战略上把中间业务作为现代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的三大主体业务之一,对金融创新、发展中间业务的思想认识不足,市场定位存在偏差,把中间业务视为“副业”,附属和服务于存贷款业务。不少农村合作银行的管理人员看重的是存贷款利差收入,认为资产负债业务是商业银行的本源业务,是基本业务,而中间业务是派生业务,是传统业务的附属品,将中间业务置于次要地位,从而阻碍了中间业务的发展。
2、人才匮乏。中间业务是知识密集型产业,具有集人才、技术、网络、信息、资金和信用于一体的特征,是金融业务中的“高技术”产业,要求有专业的人才进行管理。这些人才要求既懂传统银行业务,又掌握新技术手段;既要有国外中间业务开展趋向信息,又要有开拓国内市场信息。从目前农村合作银行人员结构和状况来看,素质普遍不高,复合型人才很少,能够从事投资、代理等业务的人员更是匮乏,资金运作部门专业型人才远远不能满足中间业务发展的需要。如宁波慈溪农村合作银行,没有独立的中间业务部,由其他部门兼管,没有专业的中间业务人员,兼职人员也没有经过正规的中间业务知识培训和系统学习,与日益增大的中间业务的发展不相适应。
3、科技水平较低。中间业务的拓展,服务手段的更新,离不开科技力量的支撑。同西方发达国家银行相比较,我国银行业缺乏高效、快捷的结算支付系统,缺乏健全、科学的核算体系,缺乏完善、统一的管理信息系统。通讯网络、计算机应用软件配套能力差,各商业银行间不仅达不到系统资源共享,其自身的全国联网交易还时常存在系统不稳定、处理能力低、差错率高等问题。农村合作银行相比各商业银行,由于电子化建设起步缓,更新慢,因此常常制约着很多中间业务的发展。
4、业务创新不够。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哪家银行就中间业务的组织管理和总体规划拿出个系统的办法,缺乏引导性,在人力、物力、财力、技术上投入不足,尤其对新兴中间业务的投入更少。农村合作银行由于长期以来实行多级法人体制和松散管理,更是缺乏规范性和统一性。在中间业务的创新上,有的照搬照抄,有的就是几乎没有,缺乏创新的主动性。
四、农村合作银行拓展中间业务的策略和建议
在金融一体化的趋势下,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而金融竞争的目标之一则是市场占有率。由于传统的信贷业务受到市场资金规模的限制,市场占有率具有相对稳定性。因此,未来各银行在市场中的竞争地位将主要取决于对新兴业务的开拓能力和市场份额,银行间的竞争也将更多地体现在中间业务上。而目前农村合作银行的中间业务,规模还很小,品种单一,可以说是一项刚刚起步的业务,但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育壮大和金融环境的不断改善,农村合作银行中间业务的拓展必将出现一个新的热潮。但是由于一方面进入我国的外资银行与国内银行展开激烈竞争;另一方面,票据业务、结算业务呈区域化集中趋势,对农村合作银行拓展中间业务带来了更大的难度。随着这些传统业务逐步向城市区域移位,若不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就会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落后地位,甚至有被淘汰的危险。
(一)加强监管力度,建立一个健康、规范、稳定的市场环境
发展中间业务必须以完备的金融法制和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为依托,而能否建立一个健康、规范、稳定的市场环境,首先还要取决于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监管力度。
1、在政策扶持但不放松监管的前提下,明确农村合作银行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可办理的中间业务的种类和范围,为农村合作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做出指引。
2、进一步完善对农村合作银行的业务审批制度,对农村合作银行创新的因地制宜且风险性较小的中间业务,可更多地予以备案管理,减少报批管理,各级管理部门应在中间业务品种开办的审批、结算渠道的拓宽、组织机构的协调配合等方面予以积极的引导和支持,帮助农村合作银行进一步完善内部经营机制和组织管理体系,并且要将中间业务纳入统一核算体系,及时分析掌握中间业务开展的财务状况,对业务品种作出效益评价,为农村合作银行中间业务发展搭建平台。
3、在按照《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下,通过与国家有关物价管理部门协调,明确银行业中间业务的费率标准,要加强服务收费的刚性约束,防止恶性竞争,规范中间业务的收费市场。
4、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要积极开展中间业务配套设施的建设,如个人信用评估机构等,以此来更好的配合农村合作银行开展中间业务。
在加大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监管力度的同时,还要积极发挥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加强和别的银行的沟通和协调,以提高各金融机构的自律性,防止机会主义倾向,保证有序竞争。
对农村合作银行自身而言,要自觉地接受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监督和管理,配合银监会做好本辖区内各项中间业务的检查工作,纠正不规范经营和违规现象,提高中间业务的管理水平,保证中间业务市场健康、规范、稳定地发展。
(二)农村合作银行要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
农村合作银行必须尽快转变中间业务经营战略,把其作为一项重要的独立业务来开展,在统一规划下建立独立的中间业务发展计划和考核体系。
为克服目前中间业务经营管理存在的弊端,农村合作银行应建立专门的由本系统主要领导挂帅的工作机构,主要任务包括:
1、负责制定农村合作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长远规划及近期目标。
2、负责协调农村合作银行各职能部门在发展中间业务方面的关系。
3、组织、推动农村合作银行各项中间业务的全面开展,并负责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4、注重搜集中间业务方面的信息反馈及相关情报,大力开发新的有农村合作银行特色的中间业务品种。
经营中间业务虽然不需要直接动用自有资金,但并不说明可以不考虑成本因素。因为发展中间业务首先必须具有一定的物质基础,诸如网络系统、ATM机等,这些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所以农村合作银行在关于中间业务的经营理念中一定要注重效益性原则,不能单纯为了发展而发展,更不能去做表面文章,要使中间业务的经营成为农村合作银行新的效益增长点。
(三)加强科技投入和人才培养,促进中间业务快速发展
目前农村客户对银行中间业务的需求呈现多样化的特点,因此要加大人力和物力投入。高新技术手段是中间业务创新和发展的关键,是中间业务竞争的核心,从金融产品设计、定价到营销运行,都离不开先进的技术手段。人才是中间业务拓展的根本,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有创新意识和懂市场营销的人才,才能为中间业务的拓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1、农村合作银行应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基础电子硬件设施的建设,改善目前部分中间业务仍旧手工操作、效率低下的现状。健全高速度、高质量、安全便捷的资金支付体系,促进“实时清算系统”“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等资金支付系统在全社会的推广。完善客户资料实时查询系统,进一步发掘各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顺应“电子商务”时代的客观要求,积极开发“网上银行”业务。注重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开发与维护,不断更新技术知识,增强系统配套能力,保证系统安全、稳定地运行,时刻警惕不法之徒利用金融网络进行犯罪活动。
2、农村合作银行一方面要对现有的员工队伍进行相关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以达到能适应中间业务发展的要求,同时,可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在本系统内竞聘选才;另一方面可以培养和引进一批既具有现代金融理论知识又具有丰富银行业务实践经验、既通晓政策、法律法规、会计、财务、资产管理,又具有开拓务实创新精神的高素质的金融复合型人才。
(四)农村合作银行要因地制宜,不断创新中间业务品种,提高收入占比
中间业务有着广泛而具体的内容,它包括传统的中间业务和正在发展中出现的新的中间业务。农村合作银行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有所选择和侧重,在巩固诸如代理财税业务、结算、代收代付等传统业务的基础上,寻找新的切入点,提高收入占比。
1、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的产品——国际结算业务,我国加入WTO之后,作为同业竞争的焦点——国际结算业务有着难得的机遇,国际结算业务中的中间业务收入正成为金融业中间业务的新增长点。像鄞州银行、宁波慈溪农村合作银行都相续开办了国际结算业务。
2、参与证券业务。证券业务和银行有着密切的联系,农村合作银行可以利用自身网点多、服务机构分布密集的优势,来开展“银证转账”等和证券有关的中间业务。
3、积极代理保险业务,利用农村合作银行作为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主动积极介入农村保险市场。
4、面向基层,寻找机遇,拓展个人理财、信息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五)坚持业务开拓与风险防范并重
中间业务的种类繁多,有些品种风险性较大,如果疏于防范,将会给银行带来一定的损失,甚至更为严重,1995年巴林银行倒闭便是前车之鉴。因此,农村合作银行必须坚持业务开拓与风险防范并重的原则,完善各种内控制度,增强控制风险的能力。
1、对于风险性较大的中间业务的项目开发,开发部门要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逐级上报,经审批部门批准并验收通过后,方可投放市场。
2、农村合作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理中间业务之前,应首先搜集该客户的有关情况资料,并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和业务风险系数的大小,进行信用评估,确立收费标准。
3、农村合作银行与客户签订代理合同时,应明确代理业务的经营范围、业务流程、收费标准、代理双方权责利益以及有关法律规定等。
4、进一步加强对会计制度的完善,信用社坚持不为客户垫付款项,中间业务的收入必须入账,不得私设账外账、小金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