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口哨帘十里书包网:信用保障服务和账单短信提醒服务条款及细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6 03:03:19
产品内容介绍
1、“信用保障”服务
“信用保障”服务是交通银行向签约“信用保障”服务的持卡人提供账单短信提醒、2天还款宽限期,以及因意外事故身故或残疾时可免除相关信用卡欠款并获得慰问津贴的服务,属于收费服务。凡定制“信用保障”服务的持卡人,在服务期间将获享受以下服务:
a、账单短信及还款短信提醒
交通银行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于每月账单日后一天向持卡人发送当月账单余额提醒,并于每月到期还款日前三天和到期还款日当天向持卡人发送还款短信提醒。
b、最长58天免息还款期
即2天还款宽限期,自到期还款日后两天按约定的还款渠道还款,可免除因延误还款所产生的滞纳金和利息。
c、信用意外保险
若持卡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者残疾,交通银行将通过保险赔付,免除持卡人截至事故发生当日零时止信用卡账户的欠款;若持卡人意外身故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向持卡人的继承人另行支付慰问津贴人民币5000元。具体可免除的欠款范围以《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信用保障”服务之信用意外保险服务细则 》的规定为准。
2、“账单短信提醒”服务
“账单短信提醒”服务是交通银行通过手机短信向签约持卡人在每月账单日后一天发送当月账单金额提醒的银行增值服务项目,每月一次,属于免费服务。
定制方式
持卡人可通过交通银行信用卡4008009888客服热线、客服热线语音自助服务、交通银行网上银行开通“信用保障”服务和“账单短信提醒”服务。
收费标准及收费规则
项目
收费标准
“信用保障”服务
9元/三个月
“账单短信提醒”服务
免费
1、 “信用保障”服务费按三个月标准计收,将在定制服务后的第二日从持卡人的信用卡主卡账户中一次性扣收;如持卡人在有效期满前未办理退订手续,该项服务将自动续订三个月(除卡片账户在任一服务周期届满时处于非正常状态且已无法进行正常交易除外),并从持卡人的信用卡账户相应一次性扣收后续三个月的服务费,以此类推。
2、所扣取的服务费用记入当期信用卡对账单,由持卡人在账单显示的还款期内正常还款。
3、交通银行信用卡“信用保障”服务费按卡计收,若持卡人持有多张信用卡主卡,需要分别开通和分别付费。附属卡不可单独定制“信用保障”服务。
适用范围
1、交通银行信用卡(除白金卡、准贷记卡、附属卡外)持卡人均可申请开通、修改和注销“信用保障”服务。
2、交通银行信用卡(除白金卡、准贷记卡、附属卡外)持卡人均可申请开通、修改和注销“账单短信提醒”服务。
3、交通银行白金信用卡已自动签约免费的账单日后一天和到期还款日前三天的账单短信及还款短信提醒服务,交通银行公务卡已自动签订免费“账单短信提醒”服务。
其他说明
1、《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信用保障”服务之信用意外保险服务细则》请见附件。
2、“信用保障“服务中,持卡人如希望在到期还款日后的2个自然日内还款而继续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仅限通过交通银行指定还款渠道还款,分别为:本行电话银行还款、本行网上银行转账还款、本行ATM机卡卡转账还款、本行自助存款机还款、本行营业网点柜面现金还款。
3、若持卡人签约或修改手机号码,“账单短信提醒”服务和“信用保障”服务之账单短信及还款短信提醒功能均自签约或修改后的下一个账单日起生效,2天还款宽限期即时生效,信用意外保险于签约定制的次日零时起生效。
4、若持卡人在服务有效期结束前退订“信用保障”服务,则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服务将提供到原签约周期的截止日结束。
5、若签约“信用保障”服务的持卡人当期账单无欠款(包括账单余额为零或者有溢存款),交通银行当期将仅向其发送账单提醒短信,不再发送还款提醒短信。
6、在“账单短信提醒”服务和“信用保障”服务中,交通银行通过手机短信发送的信用卡账单余额仅供参考,如与您正式收到的账单内容不符,应以账单内容为准。
7、如遇故障检修或升级系统等原因以及移动通信服务提供商原因发生的可能导致持卡人不能收到短信提醒的情况,交通银行无需对因此给持卡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8、持卡人在定制服务时请仔细核对手机号码,因手机号码有误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9、交通银行有权在不对持卡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不时调整承保“信用保障”服务相关信用意外保险的保险公司,并以网站公告、手机短信或账单提示等方式通知持卡人。
10、若已签订本服务的卡片账户在任一服务周期届满时处于非正常状态且已无法进行正常交易的,交通银行将于该周期届满次日零点起终止该张卡片所享有的本服务,同时停收本服务的服务费。卡片状态恢复正常后,已取消的服务不会自动恢复,持卡人需另行发起订制。
11、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修改服务规则,调整服务项目和内容,或者调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客户留意。客户如对本条款及细则有任何疑问,可要求交通银行予以释明。
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信用保障”服务之信用意外保险服务细则
一、功能简述
交通银行同意为所有定制“信用保障”服务的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下称“持卡人”)投保保险公司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持卡人因意外事故身故或残疾,保险公司将承担持卡人截至事故发生当日零点(以北京时间为准)止,其定制“信用保障”服务的信用卡主卡及该主卡所附带的所有附属卡项下的欠款余额(保险承担的具体欠款范围和免赔金额以下文规定为准),但最高赔付金额不超过交通银行为该信用卡核定的信用额度;若持卡人意外身故,保险公司还将赔付其继承人慰问津贴人民币5000元。若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需要对持卡人进行伤残鉴定的,保险公司还将承担该等伤残鉴定的费用。
二、保障对象
成功定制“信用保障”服务的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持卡人(除交通银行白金卡、准贷记卡、附属卡外)。
三、保障期间
对单个具体持卡人,保险期间自持卡人成功定制“信用保障”服务的次日零时起,至持卡人定制的“信用保障”服务有效期届满日24时止;如果持卡人提前退订“信用保障”服务的,其保险期间至持卡人退订日24时止。
四、保障金额
保险公司承担持卡人截至事故发生当日零点(以北京时间为准),其定制“信用保障”服务的信用卡主卡及该主卡所附带的所有附属卡项下的欠款余额,包括(1)截至事故发生日零点,已产生的最近一期信用卡账单的所有应付款项;(2)截至事故发生日零点,在最近一期账单日后新发生的透支交易(包括已清算的交易、已发生但尚未清算入账的交易,以及预授权交易)及其手续费金额。最高赔付金额不超过交通银行为该信用卡核定的信用额度。
若持卡人意外身故,保险公司还将赔付其继承人慰问津贴人民币5000元。若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需要对持卡人进行伤残鉴定的,保险公司还将承担该等伤残鉴定的费用。
五、免赔金额
以下金额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应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1)截至事故发生当日零点,持卡人已偿还的款项;
(2)由于在事故发生当日零点前产生的最近一期信用卡账单的应付款项未得到按时全额还款而产生的利息和滞纳金;
(3)由于上述最近一期信用卡账单日后新发生的透支交易而产生的利息和滞纳金;
(4)事故发生当日零点后新产生的信用卡应付款项;
(5)超出持卡人信用额度的欠款部分。
六、保障范围
意外(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但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情形除外)遭遇身故或残疾(保监发[1999]237号 中1~3级,详见附件,共15项)。
七、责任免除
A、如持卡人在2010年8月8日0时之后出险的,适用以下责任免除条款:
对下列期间发生的或下列原因导致的本合同的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伤,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任何故意行为;
(二)因被保险人的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三)被保险人因从事非法、故意犯罪的活动或因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而导致的伤害或依法被拘禁或服刑期间;
(四)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六)被保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酒后驾驶;
2、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
3、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
4、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机动车;
5、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七)被保险人因精神类疾病发作而导致的伤害;
(八)被保险人因疾病、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中暑、整容手术或其他医疗导致的伤害;
(九)细菌或病毒感染(但因意外伤害事故致有伤口而感染的除外);
(十)被保险人猝死;
(十一)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滑雪、风浪板、蹦极、跳伞、水上摩托艇、滑翔翼、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拳击、柔道、跆拳道、空手道、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马术、赛马、各种车辆表演、赛车运动、驾驶卡丁车等高风险运动;
(十二)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
(十三)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
(十四)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十五)因意外伤害事故、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B、如持卡人在2010年8月7日24时之前出险的,适用以下责任免除条款: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故意杀害、伤害被保险人;
2、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
3、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5、非法搭乘交通工具或搭乘未经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的交通工具;
6、因受酒精、毒品、管制药品的影响;
7、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8、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9、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0、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11、被保险人受细菌、病毒或寄生虫感染,或被保险人中暑;
12、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滑翔、攀岩、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或活动;
13、被保险人因检查、麻醉、手术治疗(含整容手术)、药物治疗等导致的事故;
14、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布死亡的;
15、航空或飞行活动,包括身为飞行驾驶员或空勤人员,但以缴费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民航班机的除外;
16、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1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八、理赔受理
1、若签订“信用保障”的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持卡人在保障期内出险,需致电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客服热线400-800-9888提出理赔申请。
2、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审核申请人身份后,发送理赔客户信息表给保险公司指定联系人,包括:被保险人姓名、被保险人身份证、被保险人信用卡卡号、申请日期、出险日期、申请人姓名、申请人联系电话;
3、保险公司会在收到客户信息表后的2个工作日内联系理赔申请人,帮助其办理理赔手续并协助搜集理赔材料。
4、保险公司同时知会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提供该持卡人事故发生当日零时止的签订“信用保障”服务的信用卡欠款证明。
5、保险公司收到所有理赔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若保险公司审核后确认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在收到持卡人的完整索赔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发出赔偿通知,并将保险理赔金中涉及到持卡人的信用卡欠款部分转入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指定账户,慰问津贴及伤残鉴定费用(若有)划至理赔申请人指定账户。
6、申请人须在保险事故发生起的两年内提出理赔申请,否则不再有申请保险金的权利。
7、完整的索赔资料应包括:
A、如持卡人在2010年8月8日0时之后出险的,请提交以下索赔资料:
身故保险金
申请单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死亡证明书或法医鉴定书、户口注销证明、丧葬火化证明
残疾保险金
申请单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残疾鉴定报告
B、如持卡人在2010年8月7日24时之前出险的,请提交以下索赔资料:
身故保险
申请单证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交通银行出具的信用卡未还款余额证明
若对赔案有疑问,保险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出具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残疾保险金
申请单证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保险人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若事实清楚,可使用医院手术单/诊断报告替代)
交通银行出具的信用卡未还款余额证明
若对赔案有疑问,保险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出具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九、账务处理
经查核符合赔偿条件的意外保险,将由保险公司向指定账户进行赔付。受益人从保险公司获赔的保险金中,信用卡欠款免除部分金额将直接转入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的指定账户,用于抵消持卡人的相关欠款,受益人不得挪作他用;慰问津贴部分及伤残鉴定费用(若有)将转入受益人的指定账户,供受益人自行支取使用。
十、特别说明
1、交通银行有权在不对持卡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不时调整承保“信用保障”服务相关信用意外保险的保险公司,并以网站公告、手机短信或账单提示等方式通知持卡人。
2、如持卡人在申请“信用保障”信用意外保险理赔的过程中有任何欺诈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交通银行有权依照相关信用卡章程和领用合约,中止或终止其信用卡账户或者取消其用卡资格;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交通银行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向司法机关举报)的权利。
3、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服务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修改服务规则、取消信用意外保险功能、调整服务项目和内容,或者调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客户留意。客户如对本服务条款及细则有任何疑问,可要求交通银行予以释明。
十一、附件:残疾程度表
等级项目
残疾程度











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注1)
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2)
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3)
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注4)





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个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5)
十手指缺失的(注6)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上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下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双耳听觉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7)
十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8)
十足趾缺失的(注9)
注:
(1)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并由有资格的眼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2)关节机能的丧失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3)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系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4)为维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需要他人帮助。
(5)上肢三大关节系指肩关节、肘关节和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系指髋关节、膝关节和踝关节。
(6)手指缺失系指近位指节间关节(拇指则为指节间关节)以上完全切断。
(7)听觉机能的丧失系指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90分贝,语言频率为500、1000、2000赫兹。
(8)手指机能的丧失系指远位指节间关节切断,或自近位指节间关节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9)足趾缺失系指自趾关节以上完全切断。
上述所谓永久完全系指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天后,机能仍然完全丧失,但眼球摘除等明显无法复原之情况,不在此限。
*备注:出险发生在 2011年8月7日24时前,按原条款细则可获慰问津贴2000元人民币,出险发生在2011年8月8日0时后,按现行条款细则可获慰问津贴5000元人民币。
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
信用保障服务和账单短信提醒服务条款及细则
产品内容介绍
1、“信用保障”服务
“信用保障”服务是交通银行向签约“信用保障”服务的持卡人提供账单短信提醒、2天还款宽限期,以及因意外事故身故或残疾时可免除相关信用卡欠款并获得慰问津贴的服务,属于收费服务。凡定制“信用保障”服务的持卡人,在服务期间将获享受以下服务:
a、账单短信及还款短信提醒
交通银行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于每月账单日后一天向持卡人发送当月账单余额提醒,并于每月到期还款日前三天和到期还款日当天向持卡人发送还款短信提醒。
b、最长58天免息还款期
即2天还款宽限期,自到期还款日后两天按约定的还款渠道还款,可免除因延误还款所产生的滞纳金和利息。
c、信用意外保险
若持卡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者残疾,交通银行将通过保险赔付,免除持卡人截至事故发生当日零时止信用卡账户的欠款;若持卡人意外身故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向持卡人的继承人另行支付慰问津贴人民币5000元。具体可免除的欠款范围以《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信用保障”服务之信用意外保险服务细则 》的规定为准。
2、“账单短信提醒”服务
“账单短信提醒”服务是交通银行通过手机短信向签约持卡人在每月账单日后一天发送当月账单金额提醒的银行增值服务项目,每月一次,属于免费服务。
定制方式
持卡人可通过交通银行信用卡4008009888客服热线、客服热线语音自助服务、交通银行网上银行开通“信用保障”服务和“账单短信提醒”服务。
收费标准及收费规则
项目
收费标准
“信用保障”服务
9元/三个月
“账单短信提醒”服务
免费
1、 “信用保障”服务费按三个月标准计收,将在定制服务后的第二日从持卡人的信用卡主卡账户中一次性扣收;如持卡人在有效期满前未办理退订手续,该项服务将自动续订三个月(除卡片账户在任一服务周期届满时处于非正常状态且已无法进行正常交易除外),并从持卡人的信用卡账户相应一次性扣收后续三个月的服务费,以此类推。
2、所扣取的服务费用记入当期信用卡对账单,由持卡人在账单显示的还款期内正常还款。
3、交通银行信用卡“信用保障”服务费按卡计收,若持卡人持有多张信用卡主卡,需要分别开通和分别付费。附属卡不可单独定制“信用保障”服务。
适用范围
1、交通银行信用卡(除白金卡、准贷记卡、附属卡外)持卡人均可申请开通、修改和注销“信用保障”服务。
2、交通银行信用卡(除白金卡、准贷记卡、附属卡外)持卡人均可申请开通、修改和注销“账单短信提醒”服务。
3、交通银行白金信用卡已自动签约免费的账单日后一天和到期还款日前三天的账单短信及还款短信提醒服务,交通银行公务卡已自动签订免费“账单短信提醒”服务。
其他说明
1、《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信用保障”服务之信用意外保险服务细则》请见附件。
2、“信用保障“服务中,持卡人如希望在到期还款日后的2个自然日内还款而继续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仅限通过交通银行指定还款渠道还款,分别为:本行电话银行还款、本行网上银行转账还款、本行ATM机卡卡转账还款、本行自助存款机还款、本行营业网点柜面现金还款。
3、若持卡人签约或修改手机号码,“账单短信提醒”服务和“信用保障”服务之账单短信及还款短信提醒功能均自签约或修改后的下一个账单日起生效,2天还款宽限期即时生效,信用意外保险于签约定制的次日零时起生效。
4、若持卡人在服务有效期结束前退订“信用保障”服务,则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服务将提供到原签约周期的截止日结束。
5、若签约“信用保障”服务的持卡人当期账单无欠款(包括账单余额为零或者有溢存款),交通银行当期将仅向其发送账单提醒短信,不再发送还款提醒短信。
6、在“账单短信提醒”服务和“信用保障”服务中,交通银行通过手机短信发送的信用卡账单余额仅供参考,如与您正式收到的账单内容不符,应以账单内容为准。
7、如遇故障检修或升级系统等原因以及移动通信服务提供商原因发生的可能导致持卡人不能收到短信提醒的情况,交通银行无需对因此给持卡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8、持卡人在定制服务时请仔细核对手机号码,因手机号码有误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9、交通银行有权在不对持卡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不时调整承保“信用保障”服务相关信用意外保险的保险公司,并以网站公告、手机短信或账单提示等方式通知持卡人。
10、若已签订本服务的卡片账户在任一服务周期届满时处于非正常状态且已无法进行正常交易的,交通银行将于该周期届满次日零点起终止该张卡片所享有的本服务,同时停收本服务的服务费。卡片状态恢复正常后,已取消的服务不会自动恢复,持卡人需另行发起订制。
11、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修改服务规则,调整服务项目和内容,或者调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客户留意。客户如对本条款及细则有任何疑问,可要求交通银行予以释明。
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信用保障”服务之信用意外保险服务细则
一、功能简述
交通银行同意为所有定制“信用保障”服务的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下称“持卡人”)投保保险公司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持卡人因意外事故身故或残疾,保险公司将承担持卡人截至事故发生当日零点(以北京时间为准)止,其定制“信用保障”服务的信用卡主卡及该主卡所附带的所有附属卡项下的欠款余额(保险承担的具体欠款范围和免赔金额以下文规定为准),但最高赔付金额不超过交通银行为该信用卡核定的信用额度;若持卡人意外身故,保险公司还将赔付其继承人慰问津贴人民币5000元。若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需要对持卡人进行伤残鉴定的,保险公司还将承担该等伤残鉴定的费用。
二、保障对象
成功定制“信用保障”服务的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持卡人(除交通银行白金卡、准贷记卡、附属卡外)。
三、保障期间
对单个具体持卡人,保险期间自持卡人成功定制“信用保障”服务的次日零时起,至持卡人定制的“信用保障”服务有效期届满日24时止;如果持卡人提前退订“信用保障”服务的,其保险期间至持卡人退订日24时止。
四、保障金额
保险公司承担持卡人截至事故发生当日零点(以北京时间为准),其定制“信用保障”服务的信用卡主卡及该主卡所附带的所有附属卡项下的欠款余额,包括(1)截至事故发生日零点,已产生的最近一期信用卡账单的所有应付款项;(2)截至事故发生日零点,在最近一期账单日后新发生的透支交易(包括已清算的交易、已发生但尚未清算入账的交易,以及预授权交易)及其手续费金额。最高赔付金额不超过交通银行为该信用卡核定的信用额度。
若持卡人意外身故,保险公司还将赔付其继承人慰问津贴人民币5000元。若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需要对持卡人进行伤残鉴定的,保险公司还将承担该等伤残鉴定的费用。
五、免赔金额
以下金额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应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1)截至事故发生当日零点,持卡人已偿还的款项;
(2)由于在事故发生当日零点前产生的最近一期信用卡账单的应付款项未得到按时全额还款而产生的利息和滞纳金;
(3)由于上述最近一期信用卡账单日后新发生的透支交易而产生的利息和滞纳金;
(4)事故发生当日零点后新产生的信用卡应付款项;
(5)超出持卡人信用额度的欠款部分。
六、保障范围
意外(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但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情形除外)遭遇身故或残疾(保监发[1999]237号 中1~3级,详见附件,共15项)。
七、责任免除
A、如持卡人在2010年8月8日0时之后出险的,适用以下责任免除条款:
对下列期间发生的或下列原因导致的本合同的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伤,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任何故意行为;
(二)因被保险人的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三)被保险人因从事非法、故意犯罪的活动或因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而导致的伤害或依法被拘禁或服刑期间;
(四)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六)被保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酒后驾驶;
2、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
3、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
4、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机动车;
5、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七)被保险人因精神类疾病发作而导致的伤害;
(八)被保险人因疾病、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中暑、整容手术或其他医疗导致的伤害;
(九)细菌或病毒感染(但因意外伤害事故致有伤口而感染的除外);
(十)被保险人猝死;
(十一)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滑雪、风浪板、蹦极、跳伞、水上摩托艇、滑翔翼、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拳击、柔道、跆拳道、空手道、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马术、赛马、各种车辆表演、赛车运动、驾驶卡丁车等高风险运动;
(十二)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
(十三)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
(十四)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十五)因意外伤害事故、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B、如持卡人在2010年8月7日24时之前出险的,适用以下责任免除条款: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故意杀害、伤害被保险人;
2、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
3、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5、非法搭乘交通工具或搭乘未经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的交通工具;
6、因受酒精、毒品、管制药品的影响;
7、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8、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9、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0、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11、被保险人受细菌、病毒或寄生虫感染,或被保险人中暑;
12、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滑翔、攀岩、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或活动;
13、被保险人因检查、麻醉、手术治疗(含整容手术)、药物治疗等导致的事故;
14、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布死亡的;
15、航空或飞行活动,包括身为飞行驾驶员或空勤人员,但以缴费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民航班机的除外;
16、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1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八、理赔受理
1、若签订“信用保障”的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持卡人在保障期内出险,需致电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客服热线400-800-9888提出理赔申请。
2、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审核申请人身份后,发送理赔客户信息表给保险公司指定联系人,包括:被保险人姓名、被保险人身份证、被保险人信用卡卡号、申请日期、出险日期、申请人姓名、申请人联系电话;
3、保险公司会在收到客户信息表后的2个工作日内联系理赔申请人,帮助其办理理赔手续并协助搜集理赔材料。
4、保险公司同时知会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提供该持卡人事故发生当日零时止的签订“信用保障”服务的信用卡欠款证明。
5、保险公司收到所有理赔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若保险公司审核后确认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在收到持卡人的完整索赔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发出赔偿通知,并将保险理赔金中涉及到持卡人的信用卡欠款部分转入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指定账户,慰问津贴及伤残鉴定费用(若有)划至理赔申请人指定账户。
6、申请人须在保险事故发生起的两年内提出理赔申请,否则不再有申请保险金的权利。
7、完整的索赔资料应包括:
A、如持卡人在2010年8月8日0时之后出险的,请提交以下索赔资料:
身故保险金
申请单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死亡证明书或法医鉴定书、户口注销证明、丧葬火化证明
残疾保险金
申请单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残疾鉴定报告
B、如持卡人在2010年8月7日24时之前出险的,请提交以下索赔资料:
身故保险
申请单证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交通银行出具的信用卡未还款余额证明
若对赔案有疑问,保险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出具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残疾保险金
申请单证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保险人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若事实清楚,可使用医院手术单/诊断报告替代)
交通银行出具的信用卡未还款余额证明
若对赔案有疑问,保险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出具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九、账务处理
经查核符合赔偿条件的意外保险,将由保险公司向指定账户进行赔付。受益人从保险公司获赔的保险金中,信用卡欠款免除部分金额将直接转入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的指定账户,用于抵消持卡人的相关欠款,受益人不得挪作他用;慰问津贴部分及伤残鉴定费用(若有)将转入受益人的指定账户,供受益人自行支取使用。
十、特别说明
1、交通银行有权在不对持卡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不时调整承保“信用保障”服务相关信用意外保险的保险公司,并以网站公告、手机短信或账单提示等方式通知持卡人。
2、如持卡人在申请“信用保障”信用意外保险理赔的过程中有任何欺诈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交通银行有权依照相关信用卡章程和领用合约,中止或终止其信用卡账户或者取消其用卡资格;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交通银行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向司法机关举报)的权利。
3、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服务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修改服务规则、取消信用意外保险功能、调整服务项目和内容,或者调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客户留意。客户如对本服务条款及细则有任何疑问,可要求交通银行予以释明。
十一、附件:残疾程度表
等级项目
残疾程度











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注1)
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2)
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3)
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注4)





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个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5)
十手指缺失的(注6)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上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下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双耳听觉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7)
十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8)
十足趾缺失的(注9)
注:
(1)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并由有资格的眼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2)关节机能的丧失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3)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系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4)为维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需要他人帮助。
(5)上肢三大关节系指肩关节、肘关节和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系指髋关节、膝关节和踝关节。
(6)手指缺失系指近位指节间关节(拇指则为指节间关节)以上完全切断。
(7)听觉机能的丧失系指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90分贝,语言频率为500、1000、2000赫兹。
(8)手指机能的丧失系指远位指节间关节切断,或自近位指节间关节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9)足趾缺失系指自趾关节以上完全切断。
上述所谓永久完全系指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天后,机能仍然完全丧失,但眼球摘除等明显无法复原之情况,不在此限。
*备注:出险发生在 2011年8月7日24时前,按原条款细则可获慰问津贴2000元人民币,出险发生在2011年8月8日0时后,按现行条款细则可获慰问津贴5000元人民币。
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
信用保障服务和账单短信提醒服务条款及细则
产品内容介绍
1、“信用保障”服务
“信用保障”服务是交通银行向签约“信用保障”服务的持卡人提供账单短信提醒、2天还款宽限期,以及因意外事故身故或残疾时可免除相关信用卡欠款并获得慰问津贴的服务,属于收费服务。凡定制“信用保障”服务的持卡人,在服务期间将获享受以下服务:
a、账单短信及还款短信提醒
交通银行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于每月账单日后一天向持卡人发送当月账单余额提醒,并于每月到期还款日前三天和到期还款日当天向持卡人发送还款短信提醒。
b、最长58天免息还款期
即2天还款宽限期,自到期还款日后两天按约定的还款渠道还款,可免除因延误还款所产生的滞纳金和利息。
c、信用意外保险
若持卡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者残疾,交通银行将通过保险赔付,免除持卡人截至事故发生当日零时止信用卡账户的欠款;若持卡人意外身故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向持卡人的继承人另行支付慰问津贴人民币5000元。具体可免除的欠款范围以《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信用保障”服务之信用意外保险服务细则 》的规定为准。
2、“账单短信提醒”服务
“账单短信提醒”服务是交通银行通过手机短信向签约持卡人在每月账单日后一天发送当月账单金额提醒的银行增值服务项目,每月一次,属于免费服务。
定制方式
持卡人可通过交通银行信用卡4008009888客服热线、客服热线语音自助服务、交通银行网上银行开通“信用保障”服务和“账单短信提醒”服务。
收费标准及收费规则
项目
收费标准
“信用保障”服务
9元/三个月
“账单短信提醒”服务
免费
1、 “信用保障”服务费按三个月标准计收,将在定制服务后的第二日从持卡人的信用卡主卡账户中一次性扣收;如持卡人在有效期满前未办理退订手续,该项服务将自动续订三个月(除卡片账户在任一服务周期届满时处于非正常状态且已无法进行正常交易除外),并从持卡人的信用卡账户相应一次性扣收后续三个月的服务费,以此类推。
2、所扣取的服务费用记入当期信用卡对账单,由持卡人在账单显示的还款期内正常还款。
3、交通银行信用卡“信用保障”服务费按卡计收,若持卡人持有多张信用卡主卡,需要分别开通和分别付费。附属卡不可单独定制“信用保障”服务。
适用范围
1、交通银行信用卡(除白金卡、准贷记卡、附属卡外)持卡人均可申请开通、修改和注销“信用保障”服务。
2、交通银行信用卡(除白金卡、准贷记卡、附属卡外)持卡人均可申请开通、修改和注销“账单短信提醒”服务。
3、交通银行白金信用卡已自动签约免费的账单日后一天和到期还款日前三天的账单短信及还款短信提醒服务,交通银行公务卡已自动签订免费“账单短信提醒”服务。
其他说明
1、《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信用保障”服务之信用意外保险服务细则》请见附件。
2、“信用保障“服务中,持卡人如希望在到期还款日后的2个自然日内还款而继续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仅限通过交通银行指定还款渠道还款,分别为:本行电话银行还款、本行网上银行转账还款、本行ATM机卡卡转账还款、本行自助存款机还款、本行营业网点柜面现金还款。
3、若持卡人签约或修改手机号码,“账单短信提醒”服务和“信用保障”服务之账单短信及还款短信提醒功能均自签约或修改后的下一个账单日起生效,2天还款宽限期即时生效,信用意外保险于签约定制的次日零时起生效。
4、若持卡人在服务有效期结束前退订“信用保障”服务,则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服务将提供到原签约周期的截止日结束。
5、若签约“信用保障”服务的持卡人当期账单无欠款(包括账单余额为零或者有溢存款),交通银行当期将仅向其发送账单提醒短信,不再发送还款提醒短信。
6、在“账单短信提醒”服务和“信用保障”服务中,交通银行通过手机短信发送的信用卡账单余额仅供参考,如与您正式收到的账单内容不符,应以账单内容为准。
7、如遇故障检修或升级系统等原因以及移动通信服务提供商原因发生的可能导致持卡人不能收到短信提醒的情况,交通银行无需对因此给持卡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8、持卡人在定制服务时请仔细核对手机号码,因手机号码有误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9、交通银行有权在不对持卡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不时调整承保“信用保障”服务相关信用意外保险的保险公司,并以网站公告、手机短信或账单提示等方式通知持卡人。
10、若已签订本服务的卡片账户在任一服务周期届满时处于非正常状态且已无法进行正常交易的,交通银行将于该周期届满次日零点起终止该张卡片所享有的本服务,同时停收本服务的服务费。卡片状态恢复正常后,已取消的服务不会自动恢复,持卡人需另行发起订制。
11、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修改服务规则,调整服务项目和内容,或者调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客户留意。客户如对本条款及细则有任何疑问,可要求交通银行予以释明。
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信用保障”服务之信用意外保险服务细则
一、功能简述
交通银行同意为所有定制“信用保障”服务的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下称“持卡人”)投保保险公司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持卡人因意外事故身故或残疾,保险公司将承担持卡人截至事故发生当日零点(以北京时间为准)止,其定制“信用保障”服务的信用卡主卡及该主卡所附带的所有附属卡项下的欠款余额(保险承担的具体欠款范围和免赔金额以下文规定为准),但最高赔付金额不超过交通银行为该信用卡核定的信用额度;若持卡人意外身故,保险公司还将赔付其继承人慰问津贴人民币5000元。若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需要对持卡人进行伤残鉴定的,保险公司还将承担该等伤残鉴定的费用。
二、保障对象
成功定制“信用保障”服务的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持卡人(除交通银行白金卡、准贷记卡、附属卡外)。
三、保障期间
对单个具体持卡人,保险期间自持卡人成功定制“信用保障”服务的次日零时起,至持卡人定制的“信用保障”服务有效期届满日24时止;如果持卡人提前退订“信用保障”服务的,其保险期间至持卡人退订日24时止。
四、保障金额
保险公司承担持卡人截至事故发生当日零点(以北京时间为准),其定制“信用保障”服务的信用卡主卡及该主卡所附带的所有附属卡项下的欠款余额,包括(1)截至事故发生日零点,已产生的最近一期信用卡账单的所有应付款项;(2)截至事故发生日零点,在最近一期账单日后新发生的透支交易(包括已清算的交易、已发生但尚未清算入账的交易,以及预授权交易)及其手续费金额。最高赔付金额不超过交通银行为该信用卡核定的信用额度。
若持卡人意外身故,保险公司还将赔付其继承人慰问津贴人民币5000元。若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需要对持卡人进行伤残鉴定的,保险公司还将承担该等伤残鉴定的费用。
五、免赔金额
以下金额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应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1)截至事故发生当日零点,持卡人已偿还的款项;
(2)由于在事故发生当日零点前产生的最近一期信用卡账单的应付款项未得到按时全额还款而产生的利息和滞纳金;
(3)由于上述最近一期信用卡账单日后新发生的透支交易而产生的利息和滞纳金;
(4)事故发生当日零点后新产生的信用卡应付款项;
(5)超出持卡人信用额度的欠款部分。
六、保障范围
意外(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但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情形除外)遭遇身故或残疾(保监发[1999]237号 中1~3级,详见附件,共15项)。
七、责任免除
A、如持卡人在2010年8月8日0时之后出险的,适用以下责任免除条款:
对下列期间发生的或下列原因导致的本合同的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伤,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任何故意行为;
(二)因被保险人的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三)被保险人因从事非法、故意犯罪的活动或因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而导致的伤害或依法被拘禁或服刑期间;
(四)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六)被保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酒后驾驶;
2、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
3、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
4、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机动车;
5、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七)被保险人因精神类疾病发作而导致的伤害;
(八)被保险人因疾病、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中暑、整容手术或其他医疗导致的伤害;
(九)细菌或病毒感染(但因意外伤害事故致有伤口而感染的除外);
(十)被保险人猝死;
(十一)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滑雪、风浪板、蹦极、跳伞、水上摩托艇、滑翔翼、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拳击、柔道、跆拳道、空手道、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马术、赛马、各种车辆表演、赛车运动、驾驶卡丁车等高风险运动;
(十二)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
(十三)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
(十四)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十五)因意外伤害事故、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B、如持卡人在2010年8月7日24时之前出险的,适用以下责任免除条款: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故意杀害、伤害被保险人;
2、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
3、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5、非法搭乘交通工具或搭乘未经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的交通工具;
6、因受酒精、毒品、管制药品的影响;
7、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8、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9、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0、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11、被保险人受细菌、病毒或寄生虫感染,或被保险人中暑;
12、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滑翔、攀岩、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或活动;
13、被保险人因检查、麻醉、手术治疗(含整容手术)、药物治疗等导致的事故;
14、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布死亡的;
15、航空或飞行活动,包括身为飞行驾驶员或空勤人员,但以缴费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民航班机的除外;
16、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1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八、理赔受理
1、若签订“信用保障”的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持卡人在保障期内出险,需致电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客服热线400-800-9888提出理赔申请。
2、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审核申请人身份后,发送理赔客户信息表给保险公司指定联系人,包括:被保险人姓名、被保险人身份证、被保险人信用卡卡号、申请日期、出险日期、申请人姓名、申请人联系电话;
3、保险公司会在收到客户信息表后的2个工作日内联系理赔申请人,帮助其办理理赔手续并协助搜集理赔材料。
4、保险公司同时知会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提供该持卡人事故发生当日零时止的签订“信用保障”服务的信用卡欠款证明。
5、保险公司收到所有理赔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若保险公司审核后确认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在收到持卡人的完整索赔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发出赔偿通知,并将保险理赔金中涉及到持卡人的信用卡欠款部分转入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指定账户,慰问津贴及伤残鉴定费用(若有)划至理赔申请人指定账户。
6、申请人须在保险事故发生起的两年内提出理赔申请,否则不再有申请保险金的权利。
7、完整的索赔资料应包括:
A、如持卡人在2010年8月8日0时之后出险的,请提交以下索赔资料:
身故保险金
申请单证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死亡证明书或法医鉴定书、户口注销证明、丧葬火化证明
残疾保险金
申请单证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残疾鉴定报告
B、如持卡人在2010年8月7日24时之前出险的,请提交以下索赔资料:
身故保险
申请单证
1.      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2.      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3.      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4.      交通银行出具的信用卡未还款余额证明
5.      若对赔案有疑问,保险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出具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残疾保险金
申请单证
1.      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2.      保险人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若事实清楚,可使用医院手术单/诊断报告替代)
3.      交通银行出具的信用卡未还款余额证明
4.      若对赔案有疑问,保险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出具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九、账务处理
经查核符合赔偿条件的意外保险,将由保险公司向指定账户进行赔付。受益人从保险公司获赔的保险金中,信用卡欠款免除部分金额将直接转入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的指定账户,用于抵消持卡人的相关欠款,受益人不得挪作他用;慰问津贴部分及伤残鉴定费用(若有)将转入受益人的指定账户,供受益人自行支取使用。
十、特别说明
1、交通银行有权在不对持卡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不时调整承保“信用保障”服务相关信用意外保险的保险公司,并以网站公告、手机短信或账单提示等方式通知持卡人。
2、如持卡人在申请“信用保障”信用意外保险理赔的过程中有任何欺诈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交通银行有权依照相关信用卡章程和领用合约,中止或终止其信用卡账户或者取消其用卡资格;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交通银行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向司法机关举报)的权利。
3、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服务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修改服务规则、取消信用意外保险功能、调整服务项目和内容,或者调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客户留意。客户如对本服务条款及细则有任何疑问,可要求交通银行予以释明。
十一、附件:残疾程度表
等级
项目
残疾程度











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注1)
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2)
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3)
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注4)





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个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5)
十手指缺失的(注6)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上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下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双耳听觉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7)
十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8)
十足趾缺失的(注9)
注:
(1)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并由有资格的眼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2)关节机能的丧失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3)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系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4)为维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需要他人帮助。
(5)上肢三大关节系指肩关节、肘关节和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系指髋关节、膝关节和踝关节。
(6)手指缺失系指近位指节间关节(拇指则为指节间关节)以上完全切断。
(7)听觉机能的丧失系指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90分贝,语言频率为500、1000、2000赫兹。
(8)手指机能的丧失系指远位指节间关节切断,或自近位指节间关节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9)足趾缺失系指自趾关节以上完全切断。
上述所谓永久完全系指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天后,机能仍然完全丧失,但眼球摘除等明显无法复原之情况,不在此限。
*备注:出险发生在 2011年8月7日24时前,按原条款细则可获慰问津贴2000元人民币,出险发生在2011年8月8日0时后,按现行条款细则可获慰问津贴5000元人民币。
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