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子酒 多少度:汉语新诗鉴赏之九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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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新诗鉴赏(92) 紫丁香 蒋戈天 王家鸿 池莲子 贺敬之(2011-05-26 23:28:03) 转载标签:

傅天虹主编

汉语新诗

紫丁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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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敬之

文化

分类: 汉语新诗鉴赏大讲堂

汉语新诗鉴赏之九十二

紫丁香/蒋戈天/王家鸿/池莲子/贺敬之

 

 

紫丁香(1981-),女,苗族,本名肖仕芬。贵州安顺人。诗歌散见各报刊

 

我用来做梦的夜晚丢了

 

午夜安静得就像一只青花瓷

我不小心失手打碎了它,一地的碎片

全是受伤的往事

 

抛开季节的冷暖,我想拾起一些往昔

以诗歌的方式,意识流的手法

开一树紫色的丁香

 

没有梦的夜晚是一种黑暗

星星隐去,月光隐去,而我的忧郁

四处奔走

 

我用来做梦的夜晚丢了

我要用一位诗人的灵性穿透悲寂

穿透肆虐的黑暗,用丁香

点亮星星和月亮

 

(选自:紫丁香博客)

 

[赏析]

这是一首构思非常精妙的短诗。

其实,诗歌的标题“我用来做梦的夜晚丢失了”显然已流露出诗人力图表达一些美好事物的丧失或遗落的情绪,但这个情绪好像被罩上一层薄薄的雾汽。如果说这是诗人为读者弥漫的第一层薄雾,那首句“午夜安静得象一只青花瓷”,是诗人又为我们浴上的淡淡的青雾,我们只有撩开两层濛濛的雾气。

第一节短短的三句,意象从梦到午夜,再到青花瓷的转移,再由青花瓷到往事的转换,用不断转换的意象为诗歌营造了蒙太奇般的诗意,而意象转换的灵动、精准,更为读者构建了一个朦胧静谧、美轮美奂而忧伤的美学空间。

当我们正陶醉在一片朦胧的诗意之中,诗人又开始叙述她的往事。她以诗歌的名义、以意识流的手法,开一树紫色丁香的叙述方式,再次让我们享受了诗意的奇幻和美妙。

尽管青花瓷远没有午夜和梦古老,但她的精美和人文的意蕴独具魅力,而她的易碎又让诗歌的意境飘逸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千古的忧伤。

短短的诗句,诗人弥漫了淡淡的薄雾,又一层层撩开。但当诗人近似于直白地写出恍若隔世的诗句“没有梦的夜晚是一种黑暗”时,我们终于领悟了诗人的梦想,领悟了其远胜于青花瓷的易碎更令人致命的忧伤。与此同时,诗歌的意蕴获得了更为深邃的诗性的空间。  (南鸥/文,南鸥推荐)

 

 

 

蒋戈天(1975-)。河南人。著有诗集《漂流,另一种飞翔》。

 

 

 

河水一天比一天清凉,它的心情

一天比一天悲观,久了

就变得淡泊,波澜不惊。

不用怀疑秋的胡须是衰白的

正如,不用怀疑

秋的成熟其实是一种衰老。

 

潜入山林,着意寻觅季节的丰硕

那些果实是饱满的遗憾

纠结在枝头,向历程一次次诉求。

生命的一处尽头,是否

还存在另一处没有血泪的开始?

 

当秋凉袭身,容颜褪色

只想知道,一次老去,是否

能对接和平衡一份久违的成熟?

 

(选自:蒋戈天博客)

 

 [赏析]

本诗还原秋应有的本色:冷酷、缺憾。这种本色的渲染与感知属于生命个体,是个体生命的挣扎和流逝,一代代,血流成河,落地成泥,是一种成熟之后的缺憾。裸露的果实是对花的背叛,花开也是一种结束。秋凉是衰老,是结束,是另个血泪生命的开始,也是另个缺憾的萌芽。秋凉是冷酷的,是缺憾的,河水告诉了我们,果实告诉了我们。老去的不一定都是成熟的果实,那热血正浓呢,那叶片还脉络清晰啊,一阵秋凉,骤然而至。冷酷和缺憾就会砸下一声声叹息!  (忍冬/文)

 

 

 

王家鸿(1964-),布依族,贵州安顺市人。作品散见报刊、选集。

 

在一个叫新驰的苗寨听赞美诗

 

天空脱掉风衣

飞翔的树木,把我们带到一个边远苗寨

阳光把安谧开在云朵之下

最高处的几瓣,掉了一些颜色

飞鸟停止呼吸,静听一株株植物在简易的教堂中拔节

叶子从胸口,绿到哗啦啦的河岸

山花在瞬间一齐爆炸,成为

令人惊叹的风景

 

从歌声的暗道,我回到

十九世纪,一个皱褶很深的中午

那个传教士扬起的下巴

挂满巴黎的风霜。他把耶稣的耳朵

藏匿于一座空坟。用一种疾病

治愈另一种疾病。伤口加深

却没有一点痛感

 

他们恋爱,歌吟,生育

把灵魂交给同一位西方人保管

让身体穿过坚硬的岩石

与树木一同飞翔

 

(选自:古马啸天----王家鸿的博客)

 

 [赏析]

唤醒历史的梦魇,揭开现实的疮疤,是诗人的重要使命。

这首诗以基督赞美诗为切入口,提示了19世纪末期以来,西方传教文化对处于文化真空地带或弱势地位的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的精神强暴和长久占有。

诗歌首先叙述了一位风尘仆仆的诗人,思绪与树木一同飞翔在一个边远的苗寨。在边远的苗寨,在宁静、澄明,连鸟也停止了呼吸的死寂般的宁静中,“赞美诗”轰然炸响。这极静与猛然的喧动所形成强烈的反差,增强了视觉与听觉的双重冲击力,给人极大的震撼。

 如果诗仅仅停留在这个层面,显然没有多大意义。作者笔锋敏锐地回溯到一百多年前的历史:一个外国传教士正扬着下巴,在偏僻的苗寨布道,完成灵魂的所谓救赎。“他把耶稣的耳朵/藏匿于一座空坟”,让一群贫衣衫褴褛的异国人民,麻木地、日日夜夜倾听着“赞美诗”,这显然是在“用一种疾病/治愈另一种疾病”,不仅没有效果,反而使“他们伤口加深”。因为这是一种精神上的麻醉,他们也就“没有一点痛感”。可叹的是,一百多年过去了,伤口和疾病依然一代又一代传染了下来!至此,诗歌完成了一种揭示与升华!

(南鸥/文,南鸥推荐)

 

 

 

    池莲子(1950-),女,本名池玉燕。荷兰汉语诗人,祖籍浙江温州。著有诗集《心船》等。

 

    

 

    轻风拥着细雨

    将我抛上天空

    经过无数旋转

    落在一片荷叶上

    此刻呵,正是黎明的时候

    原来呵,我是一颗露珠

 

    虽然,我是一颗露珠

    却不愿仅伏在荷叶上晃动

    供人取乐、欣赏

 

    趁时光还早

    我要跳进水中

    溶进大河、小河

    汪洋大海……

    去寻找母亲心上的小路

    为母亲润进我和大海的水珠

    相信母亲不会嬉笑我

    曾是一颗微不足道的露珠

 

   ----1989年7月于荷兰

  (选自池莲子《心船》,学林出版社1993年版)

 

    [赏析]

    作者池莲子原是浙江温州人,后来于1985年移居荷兰。这首诗的主题便是描写作者移居荷兰之后的思想之情。

    开篇,作者设置了一个玄妙的情景,好像梦幻一般,等到自己终于跌落,重新清醒,才意识到自己是一颗“露珠”,远离大海的露珠。“清风拥着细雨,将我抛上天空,经过无数旋转,落在一片荷叶上。”这里衬托了作者出国的一个背景,辗转多次,终于有了定居,但是当作者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只不过在一片“荷叶”上,这里的荷叶便是“荷兰”的谐音象征了。也就是说当作者终于安定下来开始定位自己的时候,却发现离自己想要呆着的地方相去甚远。她不是在她本应该在的河水中、大海里,却是远漂他乡,来到了“荷叶”之上。

“我是一颗露珠,却不愿仅伏在荷叶上晃动,供人取乐、欣赏”,在这里,作者表达了自己的孑然傲气。虽然自己是露珠,尽管是微小不可及的、不引人注意的事物,却也不甘心在异国他乡里作为被观赏的玩物。一方面,这句诗里表达了自己的清高自傲,另一方面,还是表达了作者一心向着祖国母亲的思想。她不愿意只是呆在荷兰去施展她的魅力,她要回去,回到她心所向往的地方去。

    所以,紧接着下面“趁时光还早,我要跳入河中”,便承上启下的述说了自己要趁着自己还年轻,重新返回到祖国母亲的怀抱中,“为母亲润进我和大海的水珠,相信母亲不会嬉笑我,曾是一颗微不足道的露珠”,这句则表达了自己想再次融入祖国中,为祖国而去贡献自己的一片力量,而在祖国中,她也不再会感到漠落,因为无论自己是多么的微小,多么的微不足道,她的“母亲”都会张开胸怀去容纳她,并与她融洽相处的。

整首诗里采用了大量的比拟的手法。作者把自己比作了“露珠”把荷兰比作了“荷叶”,而把自己的祖国比作了“大海”。尽管她由于种种原因,而流连到了荷兰,可是她却一只心向祖国,她坚信:终究有一天,自己会再次回到祖国母亲的怀抱中去。  (贺敬[学生]/文)

 

 

 

贺敬之(1924-),山东峄城县人。著有诗集《乡村之夜》、《放歌集》等多种。

 

   马 车

 

马车,

望不尽的河流,

在西北的路上……

像吉卜赛人,

那些驾驭者,

马车是家屋。

 

黎明,

从车下翻起身,

粗壮的手臂

擎起鞭子。

 

紫光,

照亮了西北的路,

照亮了他们的歌。

 

车轮,

嘶哑地

滚过高原崎岖的山野。

 

黄昏,

熬焦了他们的期待。

夜里,

烧起火堆……

 

马群,

憩息在路旁。

倔犟的驾驭者的脸

映着火,

粗重地呼吸着。

豆料和烟草气息

膨胀在夜的胸膛。

 

我祝他们安眠,

在高原的摇篮里,

叫大风沙,

给他们唱催眠歌……

 

19405月,去延安的路上

 

(选自贺敬之诗集)

 

[赏析]

《马车》是贺敬之的组合诗《跃进》中的第四首,它是全诗的组成部分,仍有独立价值。

这首诗写一群青年驾着马车从祖国的南方奔向西北方,他们心目中的圣地。这是一群真理追求者。他们沿着望不尽的河流行进,迎接黎明,度过黄昏,越过崎岖的原野,烧起火堆,躺在高原上,睡在风沙的包围里……

从诗中可以看到粗壮的手擎起鞭子,看到车轮辗过黄土,马群在路边歇息,驾驶者倔强的脸庞映着火光,听到驭手们粗重的呼吸,闻到野地里豆料和烟草燃烧的气息……

从诗中可以惊奇地看到黎明的紫光照射。“紫”是强烈的色彩,显示出黎明的神圣和绚丽。黎明是光明的前驱。紫光不但照亮大西北的路,还照亮了青年们的歌。歌是青年们对真理的召唤。这里有视觉和听觉的通感:歌是声音,但这里歌有了光感和色彩。紫光与歌音融汇,恰是那时代青年们的心灵感应。

一群青年赶着马车前进。说马车是家屋,那些驭者像吉卜赛人。比喻鲜明。吉卜赛人自由,豪放,反叛习俗,摆脱羁绊。这正是那些青年人挣脱旧社会,奔向新世界时的典型心态。

诗作者是不是诗里青年们中的一员?最后一节说:“我祝他们安眠/在高原的摇篮里/叫大风沙/给他们唱催眠歌……”“我”在祝福“他们”,那么,诗人在这群诗人之外?也许是,也许不。“我”可能就在“他们”之中。诗人祝福青年们,包括他自己。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在这里也可以是合一的。

最后的点题,“高原”是“摇篮”,祖国的西北高原是新青年的摇篮、新时代的摇篮、新中国的摇篮。

这是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初一群青年在北中国大地上奔向革命圣地的一幅素描,一幅速写,一幅轮廊分明、线条清晰、形象粗犷、笔力强劲的炭画。  (叔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