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拳王尚文实战比赛:2002年国防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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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二年

第一届西太平洋扫雷演习

  2002年1月12日,中国派员观摩了新加坡主办的,有日本、美国、澳大利亚等16个国家海军参加的“第一届西太平洋扫雷演习”。这是亚洲地区第一次进行多国扫雷演习,也是中国军队积极参与亚太地区安全对话与合作的开端。同年4月,中国派员观摩了日本主办的西太平洋地区潜艇搜救演习;5月,派员观摩了美国、泰国、新加坡“金色眼镜蛇”联合军事演习。根据2002年国防白皮书的内容,中国还将有选择地逐步参与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多边联合军事演习。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职务任免条例

2002年1月14日,中央军委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职务任免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职务任免条例》是我军历史上正式颁发的第一部军官职务任免条例,适用于排级至大军区级军事、政治、后勤、装备现役军官职务的任免。此外,它还对军官交流的条件、范围以及组织实施等做出了具体规定。人民解放军把干部交流作为培养锻炼干部、提高干部素质的重要途径。2000年底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就对军官的交流做了明确和规范。驻行政特区的部队,根据1998年12月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干部轮换暂行规定》,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干部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参照驻香港部队的做法,驻澳门部队也实行干部全员轮换。

中哈边防合作协议

2002年1月18日,副总参谋长隗福临代表中国国防部与来访的哈萨克斯坦边防军代表团签署了《中哈边防合作协议》。

中国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

2002年1月?日,中国正式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第一级待命安排机制,并准备在适当时候向联合国维和行动提供工程、医疗、运输等后勤保障分队。联合国维和待命安排机制分为三级:一级待命机制规定所派遣人员和装备必须90天内部署完毕;二级待命机制规定部署时间为60天;三级为30天。 这是自1997年5月中国政府决定原则上参加联合国维和待命安排后,中国在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上做出的实际行动。中国可向联合国维和行动提供1个联合国标准工程营、1个联合国标准医疗分队、2个联合国标准运输连。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2002年3月28日,中国正式通知国际原子能机构,中国已完成《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中保障监督附加议定书生效的国内法律程序,该附加议定书同日起对中国生效。中国是核武器国家中第一个完成上述程序的国家。中国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奉行不主张、不鼓励、不从事核武器扩散和不帮助别国发展核武器的政策。为加强核出口控制,中国制定了核出口三原则:保证用于和平目的;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保障监督;未经中方许可,不得转让第三国。中国还于1997年加入了桑戈委员会,并于同年9月和次年6月,颁布了《核出口管制条例》和《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对桑戈委员会清单和国际现行核两用品清单包括的物项和技术的出口进行管理。上述条例规定,中国的核出口项目由政府指定的专门公司经营,对核出口实行许可证制度,不向未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的核设施提供任何帮助。

中国海军舰艇编队首次环球航行访问

2002年5月15日,中国海军舰艇编队首次进行环球航行访问。5月至9月,中国海军编队航

行3万余海里,访问了10个国家。这是中国对外军事交往活跃的表现。自2000年来,人民解放军共进行130多项重要交往项目,高级军事代表团出访60多个国家,并接待了60多个国家90余批军队重要领导人来访。中国还先后与100多个国家建立了军事关系,在100多个驻外使馆开设武官处,并有 70多个国家在中国设立了武官处。

中塔关于中塔国界的补充协定

2002年5月17日,中国与塔吉克斯坦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中塔国界的补充协定》。这一协定全面了解决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体现了两国高水平的政治互信,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军事学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2002年5月?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军事学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决定设置和试办军事学硕士专业学位,标志着军队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迈上一个新的台阶。这是适应科技强军的要求,军队重视对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的结果。

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

  2002年6月3日, 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简称“亚信”)首次元首峰会通过了《阿拉木图文件》和《关于消除恐怖主义和促进文明对话的宣言》。“亚信”峰会加强了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及其他有关国家之间的双边关系,为促进地区安全与稳定发挥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中国赞同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关于加强信任合作、维护地区安全的宗旨和原则,与各成员国开展建设性的友好合作。“亚信”进程取得了重要成果。

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维修工作条例

2002年6月25日,中央军委颁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维修工作条例》。该条例是我军装备管理体制调整后,中央军委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我军装备维修工作的第一部基本法规,是我军装备维修工作的基本依据。同年10月,中央军委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役装备保障纲要》,进一步完善了装备工作的法规制度。人民解放军的武器装备管理工作正逐步向科学化、正规化、法制化方向发展

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装备条例

2002年7月25日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签署命令,颁布施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装备条例》。

后勤装备条例强调,后勤装备工作要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依据,以提高后勤保障能力为标准,坚持质量第一、注重效益、量力而行、协调发展、平战结合、军民结合的方针,努力适应军事斗争准备对后勤装备工作的需求。后勤装备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建立系统配套、精干高效的后勤装备体系,合理调配后勤装备,保持后勤装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障军队执行作战、训练和其他任务的需要。

条例针对后勤装备体制编制工作的复杂性和统一性,对装备体制与装备建设中长期计划、科研、采购、日常管理以及奖励与处分等各个环节和主要方面进行了规范,是后勤装备工作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全军所有单位。

条例要求各级加强对后勤装备工作的领导,督促、指导后勤机关和所属部队认真履行职责,管好用好装备。从事后勤装备工作的人员,应当热爱本职,精通业务,恪尽职守。这一条例的颁布实施,促进了人民解放军后勤装备的正规化建设。

中国关于新安全观的立场文件

2002年7月31日,在东盟地区论坛举行的第九届论坛外长会议上,中国提交了“中国关于新安全观的立场文件”,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中方在新形势下的安全观念和政策主张。文件调应共同培育一种新型的安全观念,通过对话增进信任,通过合作促进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

2002年8月28日,中国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及《管制清单》。这是中国政府根据防扩散政策采取的又一项重要举措。中国高度重视防扩散问题,反对扩散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作为一系列防扩散国际条约的缔约国,中国政府严格履行有关国际义务。在导弹及相关双用途物项和技术的出口方面,我们一贯采取慎重和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本国防扩散政策和有关国际承诺行事。多年来,中国根据国际和国内形势,在总结和分析本国出口控制实践、借鉴他国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有关出口控制机制,已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旨在加强敏感物项出口管理的法规。此次导弹出口管制条例和清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出口管理制度法制化建设迈出了新的一步。中国将继续积极参加防扩散领域的国际合作,愿与各方进行深入的交流与磋商,并积极参与防扩散领域的有关多边讨论和合作。我们愿与各方一道共同努力,推动在普遍参与和非歧视性的基础上巩固和加强国际防扩散机制。中国贯彻导弹防扩散政策,进一步加强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控制,推进出口管理法制化的一项重大举措。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训练条例

2002年9月11日,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日前签署命令,发布施行新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训练条例》。这个条例的施行,对我军适应现实军事斗争需要,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军事训练,全面提高部队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原有的《军事训练条例》是中央军委于1990年4月发布的。新的《军事训练条例》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依据,以适应军事斗争、军队建设和国家安全的需要为目标,充分吸纳训练改革最新成果和科技练兵成功经验。

修改后的《军事训练条例》共9章100条,全面规范了全军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军事训练活动。新的条例将“打得赢”、“不变质”列入军事训练的总目标、总要求,把科技兴训、依法治训纳入军事训练总方针,把科学练兵、注重效益纳入军事训练的总原则,明确了军人的训练义务,增加了有关联合训练、总部机关训练、非战争行动训练等方面的内容和开展基地训练、模拟训练、网络训练和电化教学等要求,并规定了合同战术训练基地组织和保障军事训练方面的职责等条款。

新的《军事训练条例》明确规定,全军必须把军事训练作为经常性的中心工作。军事训练必须贯

彻科技兴训、依法治训,从实战需要出发、从难从严训练的方针;遵循训战一致、教养一致,科技练兵、勤俭练兵、保证质量、注重效益的原则。军人必须参加军事训练,完成军事训练任务,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军事知识和能力。规定军事训练的基本任务是,掌握军事知识和技能,演练现代作战的组织指挥和战法,开展军事学术研究,检验作战理论、体制编制和各类装备,培养坚强的意志、优良的作风、严明的纪律,锻炼强健的体魄,全面提高官兵的综合素质和部队的整体作战能力。

东盟地区“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研讨会”

2002年9月25日,东盟地区论坛“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研讨会”在北京开幕。来自东盟地区论坛23方39名代表,围绕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这一主题进行交流,共同推动各国军队的信任与合作。这次研讨会由总后勤部主办,中央军委委员、总后勤部部长王克出席了开幕式。作为东盟地区论坛建立信任措施的一次重要活动,此次研讨会得到了东盟地区论坛各成员国的积极响应。本届论坛的主要议题是:推进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后的国防后勤体制、运作机制、军费保障程度、现有人员的分流安置办法,以及政府和军队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王毅、总后勤部副部长温光春在开幕式上分别致辞说,东盟地区论坛作为亚太地区最重要的安全对话场所,为增进各方相互了解与信任、推动地区安全对话与合作、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这次会议,将使各国军队进一步增进友谊,加深了解,促进合作,共同发展。

关于推进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2年9月29日,为推进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和确保改革健康发展,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出《关于推进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一政策性、指导性文件的出台,对推进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是关乎国家和军队建设战略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解决军队办社会问题、加强军队质量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建立平战结合、军民兼容大后勤的重要举措,是军队后勤保障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这项改革有利于减轻国家负担,有利于军队减员增效,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推进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军队工作的诸多方面,也与地方许多行业和部门相关联。这项改革实施以来,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为了进一步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同年10月,中央军委批转了《总后勤部关于实行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若干问题的意见》。

中吉联合反恐军事演习

2002年10月11日,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举行了联合反恐军事演习。这次联合演习在两国边境进行,两国部队也将跨境共同作战,双方参与作战演习的部队除了边防部队外,还有特种部队。中吉在边境地区举行的联合反恐军事演习将分两个阶段,时间两天。按照作战预案,第一阶段演练的科目是,两国边防军共同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协同配合能力;第二阶段是演练各种消灭恐怖分子的战术。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首次与外国举行的反恐演习,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第一次出境演习。这些年来,中吉两国关系良好。两国均深受恐怖主义之害,共同协作反恐立场坚定。

第四期国际问题研讨班

2002年10月14日,中国在国防大学举办第四期国际问题研讨班,有来自31个国家的军官参加。这次国际问题研讨班,是自1999年以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在国防大学举办的第四期国际问题研讨班。在为时一个半月的学习中,各国军官就亚太地区安全形势、国际反恐斗争等课题进行了研讨和交流。这次研讨会的举办,是人民解放军对外军事学术交流与专业技术合作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的重要标志。2002年,中国同数十个国家进行了上百次专业技术团组交流活动,并扩大了与外军互派军事留学生的规模。

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

2002年10月19日,为进一步加强对化学品和生物两用品及其相关技术和设备出口的管理,国务院颁布了《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含出口控制清单)。《办法》作为中国出口管制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落实国家防扩散政策,履行有关国际义务,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规范我国有关敏感物项出口管理,维持对外经贸活动的正常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办法》连同此前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含出口控制清单)、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中国在防扩散出口控制方面的法规已经涵盖了核、生物、化学和导弹领域,形成一个全面的敏感物项出口控制体系。这标志着中国出口管理制度法制化建设的进一步完善,对于切实履行防扩散国际义务和对外经贸活动的正常开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

2002年11月1日,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签署命令,颁布实施《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这是军队装备管理体制调整后,中央军委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武器装备采购工作的第一部基本法规。《条例》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主席关于装备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从装备管理体制和装备采购管理实际情况出发,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原则和要求,结合装备采购的特点,明确了我军装备采购工作的基本任务,规定了我军装备采购工作应当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规范了我军装备采购工作的基本内容、基本程序、基本要求和基本职责。《条例》共11章65条,对采购计划制定、采购方式确立、装备采购程序、采购合同订立、采购合同履行以及国外装备采购工作,进行了宏观总体规范,体现了我军装备采购工作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和系统管理的原则,体现了国家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我军装备采购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要求。

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

2002年11月4日,中国与东盟发表《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启动了中国与东盟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全面合作。宣言提出:“严重关注贩毒、偷运非法移民包括贩卖妇女儿童、海盗、恐怖主义、武器走私、洗钱、国际经济犯罪和网络犯罪等非传统安全问题,这些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国际和地区安全的重要不确定因素,对国际和地区和平与稳定构成新的挑战;认识到非传统安全问题十分复杂,有着深刻的背景,需要综合运用政治、经济、外交、法律、科技等手段加以应对;认为非传统安全问题需要加强地区和国际合作,中国与东盟各国互为近邻,在应对非传统安全问题方面存在广泛的共同利益”。这对促进中国与东盟关系的全面和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与东盟各国外长及外长代表4日在金边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宣言确认中国与东盟致力于加强睦邻互信伙伴关系,共同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宣言强调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南海有关争议。在争议解决之前,各方承诺保持克制,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和扩大化的行动,并本着合作与谅解的精神,寻求建立相互信任的途径,包括开展海洋环保、搜寻与求助、打击跨国犯罪等合作。这一宣言是中国与东盟签署的第一份有关南海问题的政治文件,对维护我国主权权益,保持南海地区和平与稳定,增进中国与东盟互信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2002年中国的国防》白皮书

2002年12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2002年中国的国防》白皮书。这是继1998年、2000年后,我国发布的第三份国防白皮书。2002年的国防白皮书认为,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的主题,和平、合作、发展、进步,是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中国面临的主要安全威胁是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非传统安全问题尤其是恐怖主义问题、军事力量对比出现新的严重失衡、台湾海峡两岸关系以及中国周边亚太地区的不稳定因素,中国始终奉行防御性的国防政策,并将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维护国家利益,但同时也尊重别国的利益,主张通过协商和平解决国与国之间的纠纷和争端。   欢迎访问辽宁双拥优抚工作图书馆http://lnsyyfgz.360do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