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 with you什么意思:草圣考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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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圣考释
 

   

[内容提要]本文讨论“草圣”概念。草圣本指精通草书、对草书技艺有特高成就的书法家,但这并不是草圣的唯一含义。大约从唐代开始,在使用草圣概念的文本中,出现了草圣含义衍化的现象——从只是指称书家到既指称书家又指称书体。这种现象没有引起广泛的注意,相应地出现了不少误读的情形,这类误读甚至存在于一些权威的工具书(如《辞海》、《辞源》)中。

[关键词]草圣

 “草圣”一词在书法史论著述中是十分常见的,它的本义是草书艺术登峰造极的书法家,直到时下人们也还在使用着这种含义的草圣概念。但是,从唐代开始,草圣一词在保留固有含义的同时又有了一种新的用法——它被用以指称当时兴盛的狂草。这一现象显然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注意,以至于对后一种用法的草圣概念多有误会。本文试图对草圣概念在历史上的使用情况加以考识辨异,以求消除或减少这样的误会。

一   草圣本义和首位草圣——张芝

《说文》:“圣(繁体作‘聖’),通也,从耳,呈声。”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释》:“圣之初谊为听觉官能之敏锐,故引申训‘通’。”意为无所不通。《书·洪范》:“睿作圣。”孔传:“于事无所不通谓之圣。”又指精通一事,对某种学问、技艺有特高成就的人。《抱朴子·内篇·辨问》:“世人以人所尤长,众人不及者,便谓之圣。故善围棋之无比者,则谓之棋圣……善刻削之尤巧者,则谓之木圣。”汉魏之际出现的草圣一词指的是精通草书、对草书技艺有特高成就的书法家,这也构成了草圣的本义。

应急赴速的草书形成于西汉,至东汉,一些重要的书法家,如杜度、崔瑗等,开始参与草书创作,并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张芝又在学习杜、崔的基础上有所发展,成为草书艺术的领军人物。张芝,字伯英,生年不详,约卒于汉献帝初平三年(192年),敦煌酒泉人。幼而高操,勤学好古,经明行修,朝廷以有道征,不就,故时称张有道。好书,草书尤精。《后汉书·张奂(芝父)传》:“芝及弟昶,并善草书,至今称传之。”

在张芝所处的时代,社会上出现了学习草书的狂热潮流,当时的赵壹在《非草书》中对此有所记录:“专用为务,钻坚仰高,忘其罢劳,夕惕不息,仄不暇食。十日一笔,月数丸墨。领袖如皂,唇齿常黑……”其甚者“慕张生(芝)之草书过于希颜、孔焉”[①]。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草书家张芝成为众人心慕手追的楷模,被推举到了时代的最高点上,为其身后赢得草圣之名做好了准备。

为张芝加冕草圣的始作俑者是曹魏时的书法家韦诞[②],他说:“杜氏杰有骨力,而字画微瘦;崔氏法之,书体甚浓,结字工巧,时有不及。张芝喜而学焉,转精其巧,可谓草圣。超前绝后,独步无双。”[③]草圣之称肯定了张芝草书的神乎其技,草圣之名因是而传。

西晋·卫恒《四体书势》:“汉兴而有草书……杜氏杀字甚安,而书体微瘦;崔氏甚得笔势,而结字小疏。弘农张伯英者因而转精其巧,凡家之衣帛,必先书而后练之。临池学书,池水尽墨。下笔必为楷则……韦仲将谓之‘草圣’。”[④]又刘宋·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弘农张芝,高尚不仕,善草书,精劲绝伦……人谓为草圣。”[⑤]又《梁武帝与陶隐居﹤论书启﹥九首》:“伯英既称草圣,元常实自隶绝,论旨所谓,殆同璿机神宝,旷世以来莫继。”[⑥]又唐·虞世南《书旨述》:“崔、杜析理,虽则丰妍,润色之中,失于简约。伯英重以省繁,饰之铦利,加之奋逸,时言草圣,首出常伦。”[⑦]又唐·张怀瓘《书断》:“(张芝)精熟神妙,冠绝古今,则百世不易之法式,不可以智识,不可以勤求,若达士游乎沉默之乡,鸾凤翔乎大荒之野,韦仲将谓之草圣,岂徒言哉?”

从上述关于张芝得名草圣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韦诞所谓“超前绝后,独步无双”是草圣在品位层面上的特点,这也是草圣的基本含义,“绝伦”、“旷世以来莫继”、“首出常伦”和“冠绝古今”等说法,也是这样的意思。另外,还可以看出草圣在艺术风格上的特点——精巧、精劲、铦利、奋逸、精熟神妙,这样的特点 “不可以智识,不可以勤求”;草圣在艺术境界上的特点——“殆同璿机神宝”,“若达士游乎沉默之乡,鸾凤翔乎大荒之野”。应当指出,除了品位层面上的特点外,艺术风格和境界上的特点也是草圣的应有之义。

二  张芝以外的草圣

除张芝外,以草书得名的书法家还有很多,其中有些也被称为草圣。张芝以外的草圣大致有以下数位:

杜度(字伯度)。唐·韦续《五十六种书》:“章草书,汉齐相杜伯度援稿所作。因章帝所好,名焉。韦诞谓之草圣。”(按,韦诞谓张芝为草圣,此处或为韦续误记)又宋·释适之《金壶记》:“伯度章草,时称圣字。”[⑧]

王羲之。唐·李嗣真《书品后》:“(王羲之)草行杂体……使离朱丧明,子期失听,可谓草之圣也。”

王献之(字子敬)。上书:“右军终无败类,子敬往往失落,及其不失,则神妙无方,亦可谓之草圣矣。”[⑨]

张旭(官右率府长史,人称张长史)。唐·任华《怀素上人草书歌》云:“吾尝好奇,古来草圣无不知。岂不知右军与献之,虽有壮丽之骨,恨无狂逸之姿。中间张长史,独放荡而不羁。”(《文苑英华》卷338)可见王羲之、王献之、张旭皆有草圣之名。

释怀素。唐·竇冀《怀素上人草书歌》:“(怀素)此生绝艺人莫测,假此常为护持力。连城之璧不可量,五百年知草圣当。”(《文苑英华》卷338)又杨凝式《题怀素<酒狂帖>后》:“十年挥素学临池,始识王公学卫非。草圣未须因酒发,笔端应解化飞龙。”(《全唐诗》卷715)

黄庭坚(号涪翁,又号山谷道人)。宋·杨万里《诚斋集》卷2:“涪翁浣花醉图歌,歌词自作复自写……诗仙不合兼草圣,鬼妒天嗔教薄命。”又明·文征明《跋山谷﹤李白忆旧游诗卷﹥》:“山谷书法,晚年大得藏真三昧。此笔力恍惚,出神入鬼,谓之草圣,宜矣。”

刘涛。元·郑杓《衍极》刘有定注:“刘涛,温陵人,以草书名世,时称为‘草圣翁’。”[⑩]

另据元·郝经《陵川集》卷20载:“宋以来,蔡襄、苏轼、黄庭坚、米芾、金源氏、赵沨、赵秉文,皆称草圣。”[?]

刘涛、蔡襄、苏轼、米芾、金源氏、赵沨、赵秉文等人的草书成就并不是很高,根据上文所归纳的草圣在品位、风格、境界三个层面的特点看,这些人似乎不应该被称为草圣。那么他们为什么会得到草圣之名呢?究其原因,一方面可能是被谬赏,另一方面或许是持论者误读了某些包含有草圣概念的文本,这些文本使用的是草圣的引申义,而不是本义(详下)。

三  草圣的引申义——一种书体

有草圣之名的书法家已如上述,但多数草圣只是来源于个别人的意见,被公认为草圣的还得首推张芝。张芝不仅是草圣本义的源头(已如上述),而且是引申义的源头,下面讨论后者的流变情形。

张芝的草书艺术以极强的感染力为后人所追慕,特别是他所擅长的一笔书更是为人称道。唐韦续《五十六种书》称:“一笔书者,弘农张芝临池所创。其状崎岖,有循环之趣。”王献之传承了这种书体。张怀瓘《书断》:“然伯英学崔、杜之法,温故知新,因而变之以成今草,转精其妙。字之体势,一笔而成,偶有不连,而血脉不断,及其连者,气候通其隔行。惟王子敬(献之)明其深指,故行首之字,往往继前行之末,世称一笔书者,起自张伯英,即此也。”从王献之的《十二月割至帖》、《委曲帖》和《忽动帖》等作品中即可领略上述书体的艺术特点。米芾《书史》评价《十二月割至帖》说:“此帖运笔如火箸画灰,连属无端末,如不经意,所谓一笔书。”

唐代张旭更是发扬了这种书风。唐·蔡希综《法书论》云:“迩来率府长史张旭,卓然孤立,声被寰中,意象之奇,不能不全其古制,就王(羲之)之内弥更减省,或百字五十字,字所未形,雄逸气象,是为天纵。又乘兴之后,方肆其笔,或施于壁,或札于屏,则群象自形,有若飞动。议者以为张公亦小王(献之)之再出也。”唐·颜真卿《怀素上人草书歌序》也勾勒了草书发展的主要线索:“夫草稿之作,起于汉代,杜度、崔瑗,始以妙闻;迨乎伯英,尤擅其美。羲、献兹降,虞、陆相承;口诀手授,以至于吴郡张旭长史。”此处涉及书家除了上文提到的几位之外,还有虞、陆二人。虞为虞世南,陆为陆柬之。张旭之母陆氏是前者的外孙女,后者的侄女,因而张旭至少间接地得到了他们的“口诀手授”。虞世南曾得王羲之七世孙智永亲传,智永又规模羲、献,所以张旭能够远接伯英、羲、献正脉。虞世南“下笔如神”(唐·竇臮《述书赋》卷下),张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韩愈《送高闲上人序》),正可看出二者的渊源。虞世南《笔髓论·释草》云:“草即纵心奔放……或体雄而不可抑,或势逸而不可止,纵于狂逸,不违笔意也。”这样的主张正是张旭的创作理念,而“纵心奔放”、“纵于狂逸”也正是张旭草书的艺术特征。这样,张芝草书就以清晰的脉络从汉代发展到了唐代,草圣张芝也有了数百年之后的传人——草圣张旭。(按,张芝传世作品《冠军帖》等今草五帖曾受到质疑,或以为张旭所作,见米芾《跋秘阁法帖》、黄伯思《法帖刊误》;或以为王献之所作,见包世臣《艺舟双楫》。即使果如所疑者,也并不影响“草圣”概念的传递)

张旭草书广为流传之时,草圣概念悄悄地发生了变化,并最终衍生出了书体含义。唐·高適《醉后赠张九旭》:“兴来书自圣,醉后语尤颠。”这里的“圣”字就是用来修饰张旭之书的,而不是称呼张旭其人的,尽管还没有构成“草圣”一词。杜甫《殿中杨监见示张旭草书图》:“斯人已云亡,草圣秘难得。”这里的“草圣”已经有了明确的书体含义,它指的正是难得的张旭草书。这种变化不难理解。原因有三:一,既然张芝、王献之皆有草圣之名,那么他们的书体自然可以称作“草圣体”了。张旭又掌握了他们的书体,那么张旭的书体也是“草圣体”,从而可以简称为“草圣”了;二,从构词方式看,“圣”字后置修饰“草”字,这种用法跟当时常用的“墨妙”、“墨狂”等词属于同类,如 “负颠狂之墨妙,有墨狂之逸才”(任华《怀素上人草书歌》);三,“圣”在唐代被视为书法审美标准之一,如约略与高適同时的书论家窦蒙在《﹤述书赋﹥语例字格》中说:“圣——理绝名言,潜心意得。”这与张旭“皓首穷草隶,时称太湖精”(唐·李颀《赠张旭》)的内在机理是一致的。

怀素出现后,草圣的书体含义又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

怀素虽然是僧人,但他主要致力于草书艺术。释贯休《怀素上人草书歌》:“(怀素)师不谭经不说禅,筋力唯于草书妙。”怀素对前辈张旭以草书擅名十分仰慕,曾请益于张旭弟子邬彤。邬彤“与怀素为群从中表兄弟”,对怀素并无保留,他对怀素说:“草书古势多矣……张旭长史又尝谓彤曰:‘孤蓬自振,惊沙坐飞,余师而为书,故得奇怪。’凡草圣尽于此。怀素不复应对,但连叫数十声,曰:‘得之矣!’”向邬彤学习了一年之后,怀素又与张旭的另一个学生颜真卿讨论草法,颜氏心折于怀素对草书的理解,说:“噫!草圣之渊妙,代不乏人,可谓闻所未闻之旨也。”[?]怀素终以再传弟子的身份继承和发扬了张旭的草圣艺术,让颜真卿觉得“若还旧观”。颜氏还说:“开士怀素,僧中之英,气概通疏,性灵豁畅,精心草圣,积有岁时,江岭之间,其名大著。”(《怀素上人草书歌序》)可以看出,邬肜、颜真卿使用的草圣概念指的正是书体而不是书家。

用作书体含义的书圣概念既已从怀素的前辈张旭时开始使用,大量出现的时人和后人赞美怀素书艺的诗文自然又使草圣的书体含义得到进一步强化,如:

唐·苏涣《怀素上人草书歌兼送谒徐广州》:“张颠没在二十年,谓言草圣无人传。”

唐·鲁牧《怀素上人草书歌》:“身上艺能无不通,就中草圣最天纵。”

宋·杜衍《题怀素﹤自叙卷﹥后》:“狂僧草圣继张颠,卷后兼题大历年。”

元·郝经《怀素﹤青帘﹥﹤斗将﹥二帖歌》:“唐家既灭酒家亡,青帘草圣千载后。”

宋代黄庭坚被公认为张旭、怀素草书的传人,他对此也很自负:“近时士大夫罕得古法……数百年来,惟张长史、永州狂僧怀素及余三人悟此法耳。”(《豫章先生遗文》卷11)人们也把他的草书称为草圣。如:

宋·楼钥《攻媿集》卷73《跋游嗣祖所藏帖·山谷草圣》:“草圣可习,无如俗何。以山谷之高胜,晚乃得脱此耳。”

宋·释惠洪《石门文字禅》卷27:“山谷醉眼盖九州,而神于草圣。”

后人还时常把书体含义的草圣概念同其他书体概念并列使用。如:

明·朱谋垔《画史会要》载唐寅语曰:“工画如楷书,写意如草圣。”

明·丰坊《童学书程》:“学草书者,先习章草知偏旁来历,然后变化为草圣。”

上述情况说明,书体含义从草圣本义逸出,已是确凿的事实。还应当指出的一点是,张旭、怀素得享大名的草书被后人称为“狂草”,所以,引申义的“草圣”等同于后来所说的狂草。换言之,从历史的角度看,作为书体概念的草圣实际上是后来出现的狂草概念的前身。清·包世臣《艺舟双楫》:“伯英诸帖,大都是大令(王献之)书,圣于狂草,空前绝后。”[?]这里把“圣”与“狂草”连用,即显示了草圣与狂草之间的某种一致性。

四  对草圣引申义的误读

在草圣被作为书体概念使用的过程中,其指称草书家的本义并未丧失。有的人没有意识到草圣本义和引申义并行的事实,在他们看来,草圣的本义是其唯一含义,这就会导致对使用草圣引申义的文本产生误解。

唐·李肇《国史补》卷中:“长沙僧怀素好草书,自言得草圣三昧……”由于怀素之前已经出现了至少四位有草圣之名的书法家(二张、二王),所以这里怀素所说的草圣不可能是某位或某几位草圣,而是狂草这种书体。后人可能没有意识到草圣也可用作书体概念,因而感到这句话不好理解,于是在各自的叙述中对此做了改动。宋·董逌《广川书跋·北亭草笔》:“怀素于书,自言得笔法三昧。”又宋·朱长文《续书断·妙品》:“释怀素……自云得草书三昧。”又宋《宣和书谱》卷19:“释怀素……自谓得草书三昧。”分别把“草圣”改为“笔法”和“草书”。上述三部著作在书法理论史上都享有很高声誉,竟然都对怀素原话做了改动,这应当不是偶然的。

又南朝画家张僧繇有《醉僧图》传世,怀素为这幅画作了一首诗――《题张僧繇﹤醉僧图﹥》,诗云:“人人送酒不曾沽,终日松间挂一壶。草圣欲成狂便发,真堪画作醉僧图。”事见宋·郭若虚《图画见闻志》卷5,怀素的诗被收入《全唐诗》卷808。台湾故宫博物院藏有一件绢本《醉僧图》,画的右上角有行书怀素《题张僧繇﹤醉僧图﹥》。怀素原诗中的“草圣欲成”(意为“要创作狂草”)被改作“草圣欲来”(意为“要来的人是草圣”),一字之改,看似偶然,实际上却表明改动者不熟悉怀素当时的语境,以致误读了怀素原作。

又杜甫“草圣秘难得”诗句已见上引,草圣的书体含义十分明确,但还是招致了误解。李祖年《翰墨丛谭》说:“张旭草书,杜诗遂称为‘草圣’,盖草圣之名自古有之,不必专属逸少(王羲之)耳。”[?]显然把草圣理解成了书家。

作为书体的草圣概念既已被广泛使用,又有很多人学习“草圣”体,同时也出现了有关“草圣”体学习者的文献记载,如果对此缺乏了解,就可能根据相关文献把学习“草圣”体的人误认为草圣(书家)。宋·赵希鹄《洞天清禄》:“朝中名贤书,惟蔡莆阳、苏许公、苏东坡、黄山谷、苏子美、秦淮海、李龙眠、米南宫、吴练塘、王逸老皆逼近古人……东坡草圣,得意咄咄逼颜鲁公。”如果不了解这里的草圣指的是草书,就会得出苏轼是草圣的结论。上文引述的草书水平不高的草圣集团,其得名的缘由或许与此有关。

 狂草(草圣)艺术兴盛于唐代的张旭、怀素,但旭、素的草书却直到明代才开始被称作狂草[?],如娄坚《学古绪言》:“伯高(张旭)、藏真(怀素)相继以狂草名世。”模拟旭、素草书的,也被称作狂草,见王世贞《艺苑巵言》:“徐天全有贞……狂草出入素、旭,奇逸遒劲。”又“解大缙(解缙)……狂草名一时,然纵荡无法,又多恶笔,杨用修目为镇宅符。”

狂草概念出现后的语境中,书体含义草圣概念的使用逐渐废止,草圣又还原了本义。《辞海》、《辞源》两部工具书对“草圣”的解释均只有草书家一义,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顺便提及的是,两部辞书举出的使用草圣一词的例子都是杜甫《饮中八仙歌》“张旭三杯草圣传”一语。我们知道,同诗中还有“李白一斗诗百篇”的句子,两相对照,可以推知张旭的“草圣”和李白的“诗”一样,指的都是作品。结合本文所分析的草圣用法及所引杜甫“斯人(张旭)已云亡,草圣秘难得”一语,我们更有理由相信“张旭三杯草圣传”中的草圣指的是草书而不是书家。所以,两部辞书选用这句诗作为草圣(书家)使用的例子,不能不说是个遗憾。

 



[①] 唐·张彦远《法书要录》辑,第2页,上海书画出版社,1986年版

[②] 刘宋·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姜诩、梁宣、田彦和及司徒韦诞,皆(伯)英弟子,并善草,诞书最优。”上书第10页

[③] 张怀瓘《书断》引,见注①,第209页

[④] 《历代书法论文选》辑,第16页,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版

[⑤] 注①,第10页

[⑥] 注①,第41页

[⑦] 注①,第69页

[⑧] 转引自马宗霍《书林藻鉴》,第34页,文物出版社,1984年版

[⑨] 李嗣真《书品后》引文见注①第81、82页

[⑩] 注④第459页

[?] 转引自水赉佑编《黄庭坚书法史料集》,第138页,上海书画出版社,1993年版

[?] 上引见唐·陆羽《唐僧怀素传》,卢辅圣主编《中国书画全书》辑,第2册,第522~523页,上海书画出版社,1993年版

[?] 注④第663页

[?] 崔尔平选编点校《历代书法论文选续编》辑,第853页,上海书画出版社,1993年版

[?] 前代亦有称“颠草”的,如宋·晁说之《嵩山文集》卷18:“(黄庭坚)章草似晋人,颠草似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