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拍真道士抓鬼视频:万恶资本主义国家如何解决穷人住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4 18:39:08

万恶资本主义国家如何解决穷人住房

(2010-07-15 08:43:35) 

记得上小学时,每个同学都感觉自己肩上责任重大,除了要跳出农门,考上大学之外,还要拯救地球另外一端的劳苦大众,因为他们正在被万恶的资本主义无时不刻的折磨着,我们生活在如此幸福的国度,不能眼巴巴看别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要知道他们正在被资本家剥削着、压榨着。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老师绘声绘色的描述农场主们残忍的把牛奶倒进河流里,而不让穷人们喝。当年的我其实不但没有喝过牛奶,甚至连奶牛都没有见过,所以对资本家这种行为深恶痛绝。当然如果换成现在,也许我们还要庆幸,因为我会怀疑即使资本家大发慈悲,给你喝牛奶,那牛奶一定掺入了三聚氰胺,毒死你不偿命的。

 

所以我深信国外的老百姓一定很悲惨,一定住着比我们农村猪圈还破的房子,吃的比牛还惨,整日衣衫不整,动辄就是用打牛、打马的鞭子抽你。当然生活在城市里的人肯定更惨,你想想我们社会主义的大学生都要蜗居,都要做房奴,虽然买不起房子,至少还有城中村、地下室可以居住,虽然条件差点,至少房租便宜,两头总要落一头吧。当然我们还有望梅止渴的保障住房,虽然遥遥无期,但至少已经排上号了,至于那一年能够入住就不重要了。国外的帐篷肯定很畅销,要不然国外的穷人都要露宿街头了。

 

带着好奇心,研究了一下国外的穷人居住情况。天啊,不研究不知道,一研究吓一跳,原来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有保障住房,也有属于穷人的福利房,而且人家的福利房没有开奔驰、宝马的。下面以德国为例,看看人家的保障住房建设情况:为广大市民和劳动阶层提供经济上可承受的住房,德国称之为社会福利住房,相当于我们常说的廉租房。

 

19世纪末,德国出台的《合作社法》至今仍然是合作社方式建房的重要法律依据之一。二次世界大战使德国大量住房毁于战火。在联邦德国,由于采取了多种途径鼓励社会福利用房建设,到上世纪70年代以后,住房紧张状况逐步得到缓解。联邦德国一般是采取政府资助,由个人、非营利性住宅公司或自治团体建设。另外,联邦德国也对自有产权房子建设提供资助,使社会福利用房的建设从一开始就显现多种多样的形式。

 

指导德国建设社会福利住房的重要法律是在50年代先后出台的第一部和第二部《福利住房建设法》。尤其是第二部《福利住房建设法》,经过多次修改完善,至今仍然是社会福利住房建设的重要法律依据。该法律规定,德国联邦、联邦州地方政府有义务采取措施,为广大普通大众建设从面积到设施恰当的住房。德国联邦、联邦州和地方根据这项法律的规定,对建设社会福利住房的投资人,无论是个人、社会团体还是企业进行资助。

 

一般做法是,联邦和联邦州按照一定的比例共同通过住房政策性银行,向住房建设投资者提供无息住房建设贷款。该贷款偿还期可以达30至35年。作为回报,住房投资者有义务按照国家的要求,向低收入家庭提供廉价租用房。对于房屋出租者因低于市场价出租住房而造成的损失,国家按相应规定给予补偿。还贷期结束后,约束解除,房屋所有人可以按市场价格出租出售房子。国家在资助建设社会福利住房的同时,为了调动人们各方面建房积极性,自50年代起,对于私人兴建和购置自有产权住房也通过贷款减免给予相应的资助。这项规定一方面是为了帮助收入处于中上等的居民实现拥有一套自己住房的梦想,另一方面也使德国住房总量增加且多样化。

 

从实践来看,国家不直接建设社会福利房,而是用政策优惠换取私人住房投资者在一定时间段内服务于国家的社会福利房政策有诸多好处。因为,在德国的决策者看来,长远来看,住房市场仍主要应由市场来决定。2006年,德国修改了《基本法》相关内容,社会福利住房事务已经不归属于联邦政府管辖,社会福利住房的相关法律仅由各联邦州负责。从2006年开始的过渡时期内,联邦政府仍将在2012年前每年从联邦财政中向联邦州转移支付5.18亿欧元,用于联邦州实施福利住房措施。

 

德国在上世纪70年代出台法了《租房者保护法》,对于稳定房价,解决低收入者住房困难发挥了积极作用。例如这一法律规定,房屋出租者不能随意提高房价,不能向承租人威胁提价,房价要在规定的指导价格上下浮动,提高房价需要书面说明理由和承租人同意等。在德国的住房福利制度中的另一项重要措施是实行了住房补贴金制度。这是一个根据住房人(租或者住自有产权房)收入、住房面积和房租因素决定的补助项目。符合标准的人可以从国家得到一定的现金补助。该项制度自1965年开始实施以来,大量低收入家庭从中获益。

 

看完这些,我得到了如下启示:

 

1.         保障住房有法可依,相关法律完备(保护穷人权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光喊口号有蛋用?);

2.         管理机构并未从中牟利,相反有义务对建设主体进行自助(市场掌控者不但不捞钱,相反还倒贴,怎么有这么傻逼的管理者?);

3.         鼓励公民自建,换位思考,也就是鼓励大众建小产权房(人家没有收土地出让金,国有土地价值价值损失大了,怪不得人家的GDP每年几乎不增长,你看我们都超过你们了,哈哈);

4.         租房者保护法使得房屋出租者不能随意提高租价(房价再高,最起码租金没有上涨,国内的租房者想想心酸了吧?);

5.         住房补贴金制度,使得大量低收入家庭从中获益(这就是传说中的缩小贫富差距的手段,靠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