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杀功能牌:谈外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2:31:33

现代婚姻的梦魇----谈外遇问题

李忆微

 

婚姻是自古来就存在的一种制度,也是男女进入亲密关系的起点。选择进入婚姻关系的人,基本上一定会抱着一个期待----虽然不能像童话故事中的王子公主从此就过着幸福美满的人生,至少婚姻会令我更愉快、满足。但当我们真正经历婚姻生活后,往往发现,它并非如我们所想像的那般美好;婚姻生活中总是充满了许多的冲突、问题与困扰。其中最令人心痛的,大概就是外遇问题了,这个问题却是现代婚姻中屡见不鲜的现象。

 

两性认知的分歧

 

当我们把外遇界定为一个问题时,它已经肯定了一个价值与制度,也就是男女两性是平等的,及一夫一妻才是正当许可的。是这样的前提下,才会出现所谓的外遇问题。在传统中国社会的婚姻关系中,「外遇」问题是不存在的,因为已婚男性是不需要偷偷摸摸的去外遇,对看的喜欢的女性,只要经济许可,就可以明媒正娶去「内遇」的。如果不娶进门做妾做小,在外有个红颜知己,那也是风流倜傥,无可厚非的。而已婚女性则是不可能,或说不敢去外遇的,如果真是有了外遇,被指责为淫妇、荡妇倒也事小。事实上往往不是被逼的上吊,就是投河,否则也要被伸张正义的小叔杀掉。而这些处死的判决与举动则是绝对正当,并具有端正「民风」之效的。

在传统这种父子关系为家庭主轴,在传宗接代为家族最重要价值的社会中,女性只是家庭中的附属角色,是不配与男性平起平坐来争论外遇问题的。唯独在现代,肯定男女是应该平等,肯定家庭是以夫妻关系为主轴,并且夫妻间的情爱及忠诚是非常重要的社会,才会出现所谓的外遇问题。

 

文化制约下的刻板态度

 

因此在我来看,台湾社会中的外遇问题,百分之九十都可归结于上述文化转换,也就是价值与制度转换的学习适应问题。现在就让我们来分析外遇成因与这文化转化的学习有何关联。

 

一、小女人心态

 

传统的文化对女性一方面要求她是温柔的、顺从的、手无缚鸡之力,与依赖的;另一方面则是要求她为家庭牺牲、奉献,是服侍照顾他人的。女性是不需要有自我意识自我主张,她只要配合她的环境,符合别人对她的期望,她就是个具有传统美德的女性。我们这些内化了传统美德的女性,虽然现代社会突然给予她许多选择、决定的权利,她往往也不知如何去运用,诸如许多女性仍然会因觉得自己年纪大了;因家庭的压力,希望获得心灵的寄托与生活的保障;因为与他有了性关系就非他莫属;未婚怀孕奉子之命等原因而进入婚姻关系。这种缺乏深入相互了解的婚姻,在现代社会中是日后夫妻貌合神离,发生外遇非常重要的因素。在传统社会中,夫妻在婚前是不需要深入了解的,因为大家只要扮演好自己被期待的角色(尤其是女性),这个家庭大致就可稳定的维系。夫妻间情感不睦、同床异梦,先生不懂得温柔体贴等,均不可能令婚姻破裂,因为婚姻的目的就不在男欢女爱的夫妻感。

然而婚前相互深入了解,在现代社会则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婚姻的目的重点,是在找个心灵上与自己相通,情感上相互关爱支持的伴侣。因此我们对另一半的选择,是选择「适合」的伴侣,而非「理想」或「最好」的伴侣。这种要找个「理想」或「最好」的伴侣,或是要获得保障、保护,及担心他人怎么看我等心态,都是种小女人心态。因为自己只要坐享其成,而不是共同努力与奋斗。因为她们的价值是在于他人所给与的评价,而非建立在自己的标准上。

 

二、伟大女性情结

 

另种与小女人心态看似不同,但核心问题是相似的即是伟大女性情结。在我们实际接案经验发现,许多先生有外遇的太太,她们并非像一般人想像的小心眼、黄脸婆、恶婆娘,相反的是相当理性、温和、能干,一肩承担起照顾家人,并且经济上也能独立,帮助家计的。像这么「好」,这么「标准」的女性,为何仍难逃先生有外遇的恶运,难到真是前世欠了他的?如果妳能用这种想法化解自己的怨恨,而能继续无怨无悔的牺牲、奉献、关怀对方,当然你是非常伟大,而且也不会有什么问题了。但我们都知道这在现代社会是很困难,也近乎不可能的。

那么上述伟大女性的问题究竟出在哪呢?在我来看就是她太过于牺牲、奉献,而不懂得照顾自己,为自己争取合理的对待。她们与小女人相似之处就是缺乏自主意识,她们的自我是副属的,因此我存在的目标与价值,是在配合他人的需要,服务他人的而非自主的,也就是我是可以要求的、争取的及应被尊重的。婚姻关系不只是个情爱,及相互关怀的关系,它同时也是个权力与责任关系,不懂或不为自己争取权力的人,很容易令自己陷入被宰制的关系,同时也纵容出个不负责任的人。

 

三、大男人心态

 

婚姻关系中对另一半的忠实,这对中国男性而言实在是非常困难,尤其是对那些有能力的男性。因为在男性的生活经验中----无论是家庭中的父、母、祖父、母,或是邻居、社会,在在都明示或暗示:如果你有钱、有能力,养个小老婆有何妨!这种讯息几千年来都是如此,唯独在民国后短短的几十年,变成是不合法、不对的。

因此我们看到台湾男女两性的外遇,也有相当大的差异。男性外遇的原因或动机是呈多样化的,诸如近水楼台、不吃白不吃、夫妻性生活不协调、自我能力价值的肯定、增加无聊生活中的刺激、对原配的不满。女性外遇的原因,则较单纯的,多半是先生不懂关怀、不懂温柔体贴、夫妻无法沟通,而太太很向往夫妻间灵肉的相犀与结合。因此在对外遇的处理上也不尽相同,先生有外遇通常不会考虑离婚,并也不希望离婚,而如是太太有外遇,假设不是为了小孩的缘故,多半是以离婚收场,这一方面是难见容于先生,一方面太太主动会提出,因她情已另有所钟。

另一种大男人心态是,男儿有泪不轻弹,有苦不轻诉,男性是要勇敢、坚强,如此才算男子汉的观念。因此我们社会中的男性,常常是不太懂得如何表达自己的心情与困难,同时也习惯于将其家庭生活与工作及社交生活截然分开,并且无意也不愿让太太投入其工作及社交生活。因此事业上遭受挫折,多半不会向妻子诉说,美其名为不愿妻子担心,而太太这边则常常是很生气,为什么出事情我总是最后一个知道。男性也常常是在这种身受许多压力,不愿或不知如何向妻子倾诉求助,而正好身边出现个善解人意、温柔、关怀的异性的状况下,走入了外遇关系。

 

新时代的平等关系

 

综合上述的分析,我们社会中的外遇问题,归结起来可说是男女两性平等关系的学习,女性需要学习的是独立与自主意识,学习活出自己的主体性(也就是有自己的方向、目标、而非依附于他人的),而男性则是放下自己大男人的身段与压力,学习忠诚尊重、倾听及表达。现代社会的婚姻关系,是人与人的关系,而非角色与角色的关系,因此是格外需要学习的,并且婚姻关系的学习也是提升人性,扩展小我及包容性的学习。我们都知道没有一个婚姻是没有问题的,外遇只不过是逃避去面对自己及婚姻关系中的问题,且令问题更为严重,唯有不断地面对婚姻挑战,不断学习,我们才有可能长大成为一个成熟的人。

 

谈外遇、激情、道德、责任、背叛

昨天所里来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穿一件白色连衣裙,藏蓝色的小开衫,皮肤很白,眼睛很大,远远看上去很知性,气质也很好,很优雅,他是我们的一个客户,她老公离家出走决绝的和她离婚了!简单的介绍一下他们的情况,男人45岁左右,博士学历,女人40岁左右,硕士学历,俩个人的工作都不错,有俩套房有车,他们原来是初恋情人,后来因为男方父母的反对没有结婚,后来各自成立家庭,婚后男人有了一个女儿,女人嫁了一个外企的高管,生活得很幸福,后来他们偶然相遇了,又激起了他们的曾经的梦,他们为了园曾经的梦就各自离婚重新组建了家庭,婚后几年也相安无事,女人又给男人生了一个女儿,去年冬天的一天,男人说要出差,走的时候就拿了一个纸袋,什么都没拿,一点征兆都没有男人就离家出走了,就再也也没见他的妻子他曾经的初恋情人,然后就委托律师起诉女人离婚,女人接到法院传票的时候被彻底击垮了,她怎么也没想到等老公的消息等到的是法院的传票,法庭上,女人对财产分配没有任何异议,就问男人一句话,为什么离婚?男人无法回答,最后只好说:见到女人就紧张,最后法官都被这个荒唐的理由给气晕了,法官训斥了男人,判不准离婚,出了法庭,男人又消失了,还没等到法律规定的6个月就又迫不及待的要求律师为他起诉离婚,昨天那个女人来所里是所里老律师看看能不能帮他们调解一下,能否挽救这个婚姻,那个女人一开始还挺好的,说没什么,这半年她也想明白了很多事情,只是孩子让她难过,8岁的女儿及其聪明漂亮,她还不知道父母要离婚,经常追着妈妈问,爸爸什么时候后来,时间长了孩子就不问了,有一天,孩子幽幽的对妈妈说:爸爸是不要我了,妈妈说,不会,爸爸出国了,打电话不方便,孩子说,那我过生日他怎么没有礼物也没有电话呢?母亲一时语塞,无法回答孩子,最后只好说,因为国外和我们这里有时差爸爸没赶上白天给你打电话!女人说起这事的时候已经泣不成声了,因为这半年的抑郁她胃部已经长了一大片东西,目前还不确定什么,她带着绝望的口气说,万一我这是个恶性的瘤子,可怜我那8岁的女儿了!她说得我们所里人都眼睛红红的!我心理也对那个负心的男人充满了恨!

唉,真的挺可怜那个女人的,曾经为了那个美丽的梦,不惜离婚找那个男人,以为找到了自己今生的归属,给那男人生了孩子,结果还是劳燕分飞,其实,这也是那女人的悲哀,到了40岁的女人什么都没有了,青春没了,所有的一切都奉献给婚姻了,最后男人还是离她而去,并且特别决绝!这个女人就是飞蛾扑火,那个男人能为她离婚就不能为别人和她离婚吗?能为了园自己的初恋梦抛妻弃子就不能为了别的女人抛弃她们母女吗?说到底还是她遇人不淑,她自己的眼光的问题!

婚姻到了平淡期以后,其实很多人都期待有一次艳遇的,都希望遭遇一次激情的,岂不知激情和艳遇就和毒品一样只要粘上了就上瘾,不可能就一次就收手的!就如同本文的男主人一样!但是大部分人为了孩子为了家庭还是忍住了!对一个成年的男人和女人来说,离开谁都有可能找到更好的,但是对一个孩子来说,他就注定终生没有健全的家庭了,因为这个孩子无论和父母那个生活,都是残缺的,人的自私是人性的一个本能,没有那个人会对非己出的孩子如同亲生一样,除非童话和故事里有!离婚对孩子是一个劫难,对女人(没有出轨的女人)来说是天塌下来!对于一个喜欢激情的男人来说是解脱,虽然在良心发现的时候会偶尔痛苦一下!

我对我的婚姻有自己的感悟,我们结婚也11年了,孩子也俩个了,这么多年经历了很多事情,人生的苦难让我们感情更好了,俩个孩子的压力让我们的无暇发展其他的感情,一心过好我们四口之家的小日子,对于婚姻我的看法是,容忍对方的缺点,发现对方的优点,放大他,每天都激励你的男人,让他有成就感,让他知道他的付出是值得的,我们娘三个知道他的辛苦,他的努力工作为我们带来了幸福的生活,作为女人要付出,疼爱自己的男人,因为没有任何能象他一样爱我们娘三!

20多岁的时候如果知道老公有外遇我会杀了他,现在如果知道他有外遇我会原谅他!因为我知道他的心在家里,我相信我老公不会有外遇!因为他没那胆也没那款更没那时间!他全部的时间都用在赚钱和接送孩子带孩子(我做饭的时候)上了。

婚姻与卖淫、买淫,兼谈外遇   文 / 耒井   首先澄清一下概念,即便婚姻与嫖娼卖淫行为进行类比,也不能说婚姻是,或者不是卖淫,婚姻是双向行为,而买淫卖淫是单向的。进行类比,是原则性错误,或者说是语法错误。
  婚姻是什么?
  题目太大,先生把范围缩小,并兼顾各位的好奇心与劣根性,咱就特定范围为婚姻与性的关系,如何?就这么着了。
  两个人走到一起,是否缘分,这没法说,可能守株待兔,也可能狭路相逢,甚至可能彗星撞月球。这样的例子很多。
  咱只谈成功的婚姻,某些短暂的,不恰当的,拉风般的婚姻,没有谈论它的必要。
  1.成功的婚姻
  失败的婚姻有许多种,很多人谈过,写过,内容丰富,品位不高,我又不是你的层次。我只谈成功的婚姻,以及如何营造成功的婚姻。
  你他妈的总是看那些失败的例子,你想做什么?搞什么嘛!看看成功的例子吧,更有实际意义。
  几十岁的鸟人了,来点实际的吧,你找不找小姐,一夜几次,与婚姻这个崇高的话题,无可比性。
  你有你买淫的自由,我有我高尚的自由。
  婚姻不仅仅是肉体关系,还是爱情关系,亲情关系,法律关系。
  成天价满脑子精液的人,性能力肯定不会强到哪里去。
  最厉害的技巧就是无技巧。无招胜有招。金老爷子不但武学大师,而且性学大师。
  婚姻不是经济关系,涉及经济,不等于就是经济。我们不能将经济庸俗化。
  2.外遇平凡化趋势
  有人建议我谈外遇的问题,建议了很久,我想,的确有必要谈一下。
  分两种情形,一是男方外遇,一是女方外遇。
  一般意义上讲,男方外遇更让人接受,也开始有平凡化的趋势,这一点我们都不能否认。而女方外遇,现在接受的能力都还不行。
  矛盾就出现了。
  事实上,扣除已婚男找处女以及已婚女找处男的情况,社会角度上讲,男方外遇和女方外遇是对等的关系。
  换句话说,(再去除GAY,和LESBIN情形),一个奸夫必定对一个淫妇。这么讲,大家的承受能力,应该逐步的提高。这很简单的道理,且不说狗咬人还是不是新闻,我们必须接受,咬人的狗,与被狗咬的人。
  对等关系。
  婚前呢,很多人开始明白一个道理,多搞几个,多被搞几次,没什么关系,婚后再这样,就有人接受不了了。
  事实是,接受这一点的女性,比男性要多的多。
  这的确是个问题,而且很难改变。
  男人就是这么优秀而固执,他期待着艳遇,却决然不肯艳遇发生在自己的院子里。
  鼓励同性恋并不能解决这个问题。
  只能说这个问题无解。
  3.搞外遇不等于支持外遇
  现在的人很矛盾,很可怜。自己搞着外遇,却不能接受遭遇外遇的人。这不能不说是舆论的魅力。
  按道理讲,自己做一件事,必定是认为对才做的。那么既然外遇了,就理解外遇的高风险与高回报,就应该支持外遇。换言之,搞别人老婆的时候感觉彼此都很爽的时候,就应该鼓励自己的老婆也被搞,那样老婆与第三人也会很爽。怎个爽字了得。
  可是不行,做到这一点的很少。张怀旧这傻小子我顺便提一下,他不理解换妻,他也做不到。他就是个以自己的矛攮自己的盾的笨蛋。
  总不能以好*都给狗日了,作为所有问题的解释吧,不可以。这与日的普遍性跟狗的特殊性相违背。
  4.外遇有很多种,有一种最不可原谅
  外遇是否可以被原谅,被默认,被忽略,不是我们探讨的问题,这类问题交给现在进行时的雀雀之流的婆姨们去搞。我只说最不可原谅的一种外遇,作为本文的结束。
  那就是明目张胆的外遇操作者。
  以为很得意,以为无所谓,以为自己的,情人的爱人都是笨蛋,搞就搞吧,还搞得个惊天动地,路人皆知,一点不注重性爱的神秘感与私密性。
  为增加外遇的美感,大家都来提倡朦胧美。别让太多人知道你的性行为,很重要!
  这一类人,就连上帝也会厌恶的。
  于是,奉劝对外遇还有一丝期待的人,对外遇臧否不置可否的人,对外遇无知无畏的人,对外遇痛心疾首的人,对外遇临阵磨蛋,不快也光的人,悄悄地入港,打炮地不要。
  但见战地炮声隆,后院失火未可知。

      孕妇MSN上谈外遇性交 被丈夫以通奸罪起诉(图)
2010年04月23日 11: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23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在某科技公司上班的张姓女子,去年才怀孕,竟又同时与外遇男友方姓同事上床,她丈夫起疑后查阅妻子即时通(MSN)对话纪录,看到妻子跟女同事聊天时大谈外遇风流韵事,丈夫气得提告。

  张女之夫提告时,除了即时通对话记录外,并没有任何足以证明通奸的事证,但检方认为,张女与女同事大谈和方男的性交经过,加上张女也坦承与方男发生关系一次,尽管方男否认通奸,昨仍将张女与方男依通奸罪嫌起诉。

  据查,这名方姓男子又高又帅,是从美国回来的ABC,在公司内相当受欢迎,已婚张姓女子(卅岁)则面貌姣好,去年六月,张女到方姓男子的住处发生性关系,不过当时张女才刚怀孕没多久。

  张女的丈夫发现,妻子手机常有不明电话,而且下班时间愈来愈晚,逼问妻子发生什么事,妻子原推称工作太忙,但丈夫要妻子开电脑的即时通对话记录让他查看,虽然没找到妻子与方男的对话记录,却从妻子与女同事对话看到相当不堪的内容。

  据悉,张女与方男在公司大谈姊弟恋之事,张女除向女同事透露她与方男的性交经过外,女同事问张女“那小孩是谁的?”张女回称“我认为是我老公的”。

  张女丈夫看完对话火冒三丈,张女自知理亏承认曾与方男性交一次,检方调查,张女在今年初生产,以此推算,张女竟然在刚怀孕没多久,又和方姓男子上床。
 

谈谈外遇

当今社会,应该说比以前宽容了许多,外遇出现的机会或者说被人们知道的机会也就多了许多。有种说法很形象,婚姻是一部电脑,爱人就是最常去的网站。而实际上,每一个上网的人都有可能在登录最常去网站的同时,还浏览其他的网页。而一旦发现有“其他的网页”更有吸引力,下次上网可能就会略过平时常去的网站,而直接去那更有吸引力的网页,外遇也就出现了。从这个比方来看,外遇几乎是无法避免的。 
   
  我们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有喜新厌旧的因子,而异性相吸,两情相悦,恐怕也算是人性的本能。因而外遇在本质上,应该不是道德问题。有外遇,不代表道德低下;没有外遇,也不能说明道德就有多高尚。就是外遇的那个“外”,也不见得就是“狐狸精”什么的,专门去破坏别人的婚姻,他(她)很可能只是情难自控,身不由己罢了。当然,我不是赞成外遇,再合乎“人性”的外遇也违背了婚姻的承诺与责任。 
   
  既然外遇难以避免,那就不妨考虑一下对待外遇的解决途径。一哭二闹三上吊,只能算是最愚蠢的办法,不但于事无补,反而会暴露自身的丑恶,继而把爱人推得更远。 
   
  有位朋友在谈到她先生的外遇时,说过这样几句话:他是否有外遇她不会主动去打听,更不会去捉奸,因为这是他的私事;如果他有外遇又能做到不让她知道,这是他的聪明;假如外遇暴露而又不主动与她沟通,甚至企图隐瞒事实,这是他愚蠢;如果他能坦诚地与她共同分析他们的婚姻现状,并实事求是地作出选择,这算是他的明智。 
   
  这番话很值得玩味。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一句。确实,怀疑对方有外遇,就刻意地去盘问、打听、甚至跟踪乃至捉奸,这些做法不但欠缺理智,简直还是对自身的一种侮辱。所以我很欣赏这位朋友“不主动打听,更不会去捉奸”的风度。但如果说“这是他的私事”,我却不能苟同。既然大家是通过婚姻组成一个家庭的,那对婚姻有极大杀伤力的外遇又怎么可能只是一个人的私事?如果真能做到这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我怀疑他们之间的爱情还是否存在。再说,如果她先生真的属于“聪明”的那一类,那他们的婚姻似乎也没有维持的必要了。 
   
  我比较赞同最后那句话,有两个词用的很好:坦诚和实事求是。既然能有外遇出现,说明婚姻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问题,回避和遮盖对双方都没有益处,大家不如开诚布公地分析一下现状。如果还有希望继续,那就共同商讨改进的方法。如果确实难以为继,那也不妨好合好散,再见亦是朋友。关键是要实事求是——我的理解是尊重自己,也尊重对方,既不是自欺欺人的矫情,也不是单方面的牺牲与成全。 
   
  尊重自己,也尊重对方,实际上就是尊重生命。有些人明知对方对自己已毫无感情,还一味“软磨硬泡”、“死缠烂打”,所谓的“我不糊也不让他糊”,殊不知在拖住对方的同时,自己的生命也无谓地消耗掉了。这样两败俱伤,又是何苦? 
   
  很欣赏徐志摩的第一位夫人张幼仪的做法。当年徐志摩恋上林徽因,她尽管已身怀有孕,却感到与徐的缘分已尽,就毅然选择了离开,然后“沉默地坚强地度过她的岁月”。或许在现代人看来,她是富于牺牲精神,舍己为人,但换个角度看,给对方自由,其实也是给自己自由。离婚后的张幼仪,并不作弃妇状,与徐志摩依然保持着相当好的友谊关系,还开办了中国第一个新式时装公司,并担任上海女子储蓄银行的总经理,成就了一番事业,而最终也等到了她的真爱——若干年后在香港与一位医生结了婚。“认识她的人没有不祝福她的”。(梁实秋《谈徐志摩》) 
   
  希望我们每一个人在遭遇外遇的时候,都能实事求是地做出一个尊重双方生命的选择。

美国心理学教授谈外遇


王桂芝采访并整理:在北京的一次国际性学会议上,采访并录下了美国西北大学心理学教授黄唯仁关于"外遇"的谈话,在《悄悄话》节目播出后,许多听众要求重播,或索要稿件,现把"谈话"整理出来,分几次在"广播电视报"刊发以飨读者。

  配偶外遇很可能是人类所有经历中最痛苦的一种。虽然配偶死亡也是非常痛苦的事,但因有较清楚的结束,加上仍拥有一些过去较美好的回忆,所以比较容易拾起碎片往前行。然而,配偶外遇时,剪不断理还乱,当事人所感受到的孤单、无助、希望之幻灭、自尊心的打击,以及对命运的无奈与悲愤、对前途的恐惧与彷徨,都不是局外人所能够想象到的。

 

外遇作为一种感情纠葛,它的出现是由很多复杂因素构成的;但无论是怎样的外遇,都是插足于他人家庭的不道德的行为。

海丝特与牧师丁梅斯代尔一见倾心,产生了婚外恋情。当海丝特怀孕被发现后, 在教会的干预下被投进监狱。按着教规她和偷情的男人都应处死,但她拒绝说出那个男人是谁。当局鉴于她抚养孩子,判她在枷刑台上示众,并责令以后必须带着耻辱的标记“红字”。

尽管美国作家霍桑在小说《红字》里写的这个17世纪外遇的浪漫故事,是旨在批判宗教统治的,但也暗示出,这种与婚外异性保持着性伙伴关系的外遇,看上去很美,却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对外遇这种道德失衡行为,往往是当事者迷,认识不到饮鸩止渴的后果。尤其是一些有钱或有权者,不以外遇为耻,反而视其为“成功者的标志”,这就 使得我国近年来男女的外遇现象日趋上升。究竟这样男女的心理出现了哪些障碍,使得他们铤而走险呢?

其一,性失意寻求慰藉型。人们常用“海枯石烂永不变”来形容爱情的永恒,其实,现代社会的婚姻却是个变量。缔结婚约者在婚前展示给对方的多是优点和长处;而在婚后的日夜厮守的日子,才发现与对方有许多矛盾或不相容之处,特别是性生活的不和谐,就为婚姻埋下隐患。它的激化有可能导致离婚,也有可能为外遇打开方便之门。有位中学女教师在结婚前,对未婚夫爱得死去活来,可是结婚后发现丈夫不能很好地尽到丈夫的责任,但碍于脸面没有提出离婚。可是一个偶然的机会,她邂逅了大学时曾经一度心仪的老同学。恰巧这个老同学的婚姻也不如意,相似的性苦闷使旧日的恋情复萌,很快就以非道德的温存来填补了空虚的心灵。还有的是性享乐主义者,陶醉于婚外的性愉悦。因为外遇的交欢往往喜欢变换花样,更能增加愉悦的美感,所以对交欢双方都有很大的吸引力。据有关材料证实,女性的婚外交欢达到性高潮的比率为80%左右,而与丈夫交欢的性高潮还没有这个比率的一半。这恐怕是某些女性钟情于外遇性刺激的一种理由吧!

其二,精神恋爱导致尝禁果型。柏拉图提倡的精神恋爱,近些年来又以“红颜知己”或“知心帅哥”的名义堂皇于世。他们认为在现代社会的激烈竞争中,人们的思想压力日益增大,但同性间不容易袒露心怀,这就需要来自异性的理解、关怀。因此在异性中建构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非常纯洁的异性关系,就十分自然。不可否认,男女之间存在着友谊,但从人的心理和生理规律上看,异性间的友谊到了互诉衷肠,排解苦闷的程度,就容易跨越友情的藩篱,促进情感的燃烧,最终导致肉体的结合。有位青年女记者在采访中结识了一位年届中年的男企业家,他们在起初的工作联系中,恰如建立了“纯洁的伙伴关系”。殊不知爱情似火,又如洪流,是不可遏制的。当他们的友谊不断升级时,爱情就排山倒海般地袭来,年龄的差距,离婚的阻力,孩子的抚养都未能阻止他们的婚外交欢。

其三,以性交易型。这种类型的外遇带有鲜明的功利色彩,一般是女性以自己的性行为换取某种利益,或以性报答、感谢给自己带来某种利益的人;但也不排除男性的同类行为。有个女工,想通过一个当处长的邻居调到一个旱涝保收的事业单位。这位处长觊觎她的美色,在接触中总是动手动脚。这位女工为了调动成功 和报答帮助,以身相许,投怀送抱,多次满足了“恩人”的欲望。

其四,拈花惹草型。这种外遇是指那些占有欲极强的男人。他们把女性作为猎物,见到可追逐的女性就不惜一切地不达目的决不罢休。有位工程师在与保险公司的女业务员签订保险合同时,闻到这位女性散发出的一种诱人的体香,觉得非常受用。他千方百计地找机会接近这位女性,百般地献殷勤,终于赢得了芳心,成为他的猎取物。

这四种外遇,只是反馈了较为典型的外遇心理。其实,外遇作为一种感情纠葛,它的出现是由很多复杂因素构成的;但无论是怎样的外遇,都是插足于他人家庭的不道德的行为。既伤害夫妻双方的感情,也损害外遇者的人格;既破坏家庭和睦,也给子女带来心灵创伤,还污染社会风气,带来不安定的因素。要走出这种心理障碍的误区,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加强道德的拷问与谴责。目前的《婚姻法》、《民法》对外遇没有明确的说法,即使是正在修改中的《婚姻家庭法》,对是否写进惩罚外遇的条款,同意者与不同意者的比例为4⒌97%和4⒐44%。这样,单纯的外遇问题就无法纳入法制的规范进行处理,只好依靠道德法庭进行道德的拷问与调整。婚姻和家庭作为夫妻共建的小巢,是一个封闭系统。维系这个系统的爱情是自私的,也是排他的。如果夫妻的某一方把爱同时奉献给两个异性,那么就必然造成爱情天平的倾斜。这种爱,是以践踏爱人的爱为代价的。或许有人故意隐瞒自己的外遇,回到家强作欢颜,然而,“纸里包不住火”,最终仍不免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因此,外遇者不要放纵自己的感情,要加强道德情操和对家庭、对子女的责任感及义务感的修养,做到风雨同舟,患难与共。只要家庭大堤不出现隙漏,任何洪水也是冲不垮的。

第二,要加强外遇行为的危害分析与开导。外遇这种激情行为原本就是短期的。它虽然以情为表象,但其核心却以性满足为指归。一旦失去新鲜的性刺激,就会因失去兴趣而疏远,而终结。有的外遇者,初始阶段如干柴烈火,后来花样用尽,觉得只不过就是如此,再无重续的兴趣。即使有的与情人结了婚,在激情冷却后往往又陷于婚姻的围城之中。据报载,福州市与外遇者结婚的离婚率高出其他的离婚率的81倍。一位事业成功的男士因外遇与妻子打了八年的离婚大战,可与情人结婚不到一年就大打出手。曾经以生死相许的情侣,为什么进入婚姻的殿堂就成了冤家?这主要是因为偷情带来的刺激和温情,因结婚而消失。好像是从虚无飘渺的天堂回到了人间,锅碗瓢盆的实际生活又发现对方许多不能容忍的缺点,颇有追悔莫及之叹;特别是因仰羡对方的钱、权、势而结合的外遇者,在对方失去了仰羡的东西后,大失所望,激情就随之退潮,最终导致婚姻大厦的倾颓。

第三,面对丈夫或妻子的外遇,应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如果你发现外遇就在你的身边,该如何处理呢?有的女人一旦抓住了丈夫外遇的把柄,就 大吵大闹,不但在家里吵,到丈夫的单位闹,还给丈夫在外地的亲戚、朋友打电话,似乎是不把丈夫搞臭决不罢休。这样做,弄得丈夫威信扫地,处境十分尴尬。也有的丈夫发现了妻子的外遇,顾及面子不在外宣扬,却先在家里狠揍妻子,然后或是亲自出马或是暗地里雇人,把情敌教训得不敢再越雷池半步。这些做法都是过分冲动,不冷静的结果。

其实,外遇者既然在不与爱人离婚的前提下寻求刺激,都是做贼心虚的。一旦“暗箱”被打破,考虑到家庭、子女,以及自己的前程,往往有愧疚和悔改之意。可是,对方这么一闹,他的自尊心受到损伤,声誉受到影响,索性来个破罐子破摔,狠心割舍掉往日的情分,反倒投向了情人的怀抱。不过,有的人把这种烦心的事处理得很好。当丈夫或妻子发现了对方的外遇,不是吵闹、打架,而是极力控制住自己的愤怒情绪,冷静地反思自己的不足,耐心地关心、体贴对方,并从家庭的责任的角度做对方的思想工作,分析外遇的危害及恶劣影响,就使原本愧疚和悔恨的爱人回心转意,斩断婚外情丝,以实际行动来修补爱情的裂痕。

当然,对于那些一意孤行,置道德与法律及家庭于不顾的外遇者,在仁至义尽之余,诉诸法律,各奔前程也是一种必要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