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指的束缚的作品:福建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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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工业园区实行政企分开市场运作的研究 发布处室:财政厅  发布时间:2004-03-22

 

福建省财政学会课题组

 

政策、资金和管理体制是影响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的三大因素,本文通过对福建省开发区、工业园区二十年实践进行分析,探讨全省开发区、工业园区在新时期实行政企分开、企业经营、市场运作,实现体制创新的可行性及相关的政策建议。
    一、我省开发区、工业园区现状
    (一)总体情况。
    我省开发区、工业园区的类型很多,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区、高新技术园区、工业区和工业小区等,本课题所说开发区是指经中央和省审批成立的省级以上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工业园区是指除省级以上开发区以外的各类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工业园区)。据省经贸委初步统计,目前我省有开发区80个、工业园区318个,共计398个。其中国家级10个,省级70个,市级47个,县(市、区)级100个,乡镇级171个。按地区划分,福州62个、莆田12个、泉州140个、厦门20个、漳州55个、龙岩19个、三明43个、南平27个、宁德20个。全省已批准的开发区、工业园区总共规划面积180万亩,实际开发面积49万亩。2002年全省开发区、工业园区区内企业实现产值2280亿元,实现利税127亿元。
    由于县级以下工业园区零杂、统计不全,课题主要以80个开发区为样本来分析,其发展大体分为三类:第一类主要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和省政府批准的工业类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共41个,开发效果和建设实绩较好,已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2002年这类开发区当年实际利用外资、出口创汇和工业产值分别占全省开发区相应经济指标的98%、84%和82%。第二类32个,主要是8个旅游开发区和10个工业类开发区。首期开发建设初步完成或即将完成,今后面临的主要任务是招商引资。第三类7个,开发建设未能取得明显进展,它们分别是5个外商投资成片开发区、1个农业开发区和福州空港开发区。
    (二)开发区取得的成绩。
    到2002年底,开发区规划面积123万亩,实际开发面积41.8万亩。引进内资项目近8000个,外资项目4800个。经过近20年发展,开发区已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具体表现为:
    1.吸引外资的载体。截止2002年底开发区累计实际利用外资151亿美元,约占全省35%。2003年上半年,合同利用外资16.28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9.29亿美元,分别占全省的58.54%和45.67%。
    2.拉动全省工业的增长。2002年开发区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产值1784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27.5%。2003年上半年,开发区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产值1061.39亿元,增长42.2%?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48.74%,对我省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64.3个百分点,直接拉动我省规模以上工业增长18.66个百分点。开发区的发展加快了全省主导产业的形成,如福清融侨开发区冠捷电子和福州开发区华映光电先后带动了台湾、韩国、日本等配套企业落地,形成了全省乃至全国最大的显示器产业链。青口投资区东南汽车已带动79家配套厂落地,东南汽车公司及其配套厂总投资已超过4亿美元,2002年实现工业产值80亿元。
    3.外贸出口的主力。2002年开发区出口84.3亿美元,比增40.5%,占全省出口总额的48.5%,出口增加额占全省出口增加额的70.4%。2003年上半年,全省开发区出口50.61亿美元,增长30.8%,出口额占全省的52.3%,对全省外贸出口增长的贡献率达66个百分点,拉动全省出口增长15.4个百分点,成为拉动全省外贸的主导力量。
    4.税收的新增长点和重要的就业渠道。2002年开发区税收收入63.57亿元,比增78.36%,占全省的12.4%。2003年上半年税收收入40.5亿元,占全省的15.6%。税收收入5亿元以上的开发区有5个,其中,厦门火炬高新区突破13亿元;税收1亿元以上的开发区12个。开发区内有131个企业税收1000万元以上。同时,开发区吸收了近百万人的就业,为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5.加快城镇化的进程。我省开发区大多集中于城市和城镇周围,基本上是按照未来城市或城镇发展的一个新区来规划,经过多年建设,一些开发区布局合理、格调清新、环境优美,展示了现代化新城区的雏形。海沧、杏林、集美投资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东侨开发区等已成为新市区。有的开发区实行“以区带镇”、“以区带村”体制,不仅加速了农村城镇化进程,也突破了发展的土地瓶颈,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出路问题。        
    二、开发管理模式和财务管理制度
    (一)开发区、工业园区的管理模式。
    按开发主体的不同,我省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模式可划分为地方政府主导型开发和企业为主开发两种模式。
    1.地方政府主导型开发。
    地方政府主导型开发区、工业园区都设立管委会和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管委会作为地方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政府对开发区、工业园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投资公司的工作重点是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目前我省有57个开发区设立管委会。这种模式按管委会与投资公司的关系又可以分为政企合一和政企分开两种形式。
    一是实行政企分离的管理形式。这一形式的特点是管委会与投资公司两套人马,两块牌子,两者的关系只有行政指导和资金纽带关系。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开发由地方政府成立的投资公司经营开发,投资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如厦门象屿保税区管委会与象屿集团公司就是这一模式。1996年象屿集团公司和管委会政企分开后,集团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积极拓展多元化经营,从一期投入5.9亿元,到2001年12月底,已发展成为拥有17个子公司,总资产25亿元,净资产7亿元的大企业。在财政没有新增投入的情况下,8年收回全部投资,每年新增财税收入1亿元。
    二是实行政企合一的管理形式。这一形式的特点是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与地方政府成立的投资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或交叉兼职,管委会兼具行政管理与开发建设的双重功能。我省大部分政府投资的开发区属于这一类型。
    2.企业为主的开发。
    这种模式又可细分为外资和内资投资开发两种。
    一是外商投资开发。即土地成片交由外商企业开发,开发区、工业园区不设立管委会,外商可以独资建设和经营;也可以在五通一平、工业厂房、生产服务设施建设后,转让土地使用权,出租、出售地面建筑物。这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建成时间短,从我省审批的外商投资成片开发区看,一般建成期为2-5年,而且开发区域范围都比较小。除元洪投资区外,全省外商投资区平均占地2885亩,最小的才150亩。
    二是内资企业为主投资开发。开发区、工业园区由一家内资股份制投资公司统一经营开发,地方政府一般只象征性的投入一小部分股份作为扶持。这种经营模式权责明晰,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目前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漳州龙池开发区属于这种开发模式。招商局漳州开发区由招商局集团、国投交通实业公司、省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6个股东联手开发,招商局集团负责开发、经营。建区10年来,各股东已投入20亿元,区内道路、供电、供水、排水、排污管网、办公、绿化、学校、医院、文化等市政公用设施,全由投资公司独立承担。漳州龙池开发区由漳龙实业有限公司、漳州国投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漳州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漳州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投资兴建灿坤26万平方米厂房和相关配套设施。运行一年,完成投资4.13亿元,厂房全部由灿坤公司租赁。预计2003年区内产值可达15亿元,税收3000万元。公司目前已收取租金、土地订金、工程保证金等6218万元。从投资公司与当地关系看,一般都实行“区地合一”的政策,投资公司挂设有管委会,协调征地、拆迁和当地人员的安置工作,这是外资开发公司所不具有的。
    3、两种管理模式比较。
    我省80个开发区大都以政府主导开发为主,由于政府具有资源、政策和融资优势,所以政府主导开发的规模都比较大,开发速度也比较快,有力拉动当地经济的发展,成绩明显,这也就是各级政府乐于搞开发区的一个重要的理由。但政府主导开发也有不足,主要有:采取低于土地开发成本的招商引资难于做到良性循环发展,财政很可能背上沉重的负担;政府具体介入开发区的经营,扭曲了市场的发展,容易产生新的“寻租”行为和腐败现象;不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可以说政府主导开发的缺点恰好是企业主导开发的优点,企业主导开发可以促使开发公司从企业的成本效益角度出发进行开发建设,做到在商言商,从而促进市场的良性发展。
    (二)开发区、工业园区的财务管理。
    从课题组调查的十几个开发区、工业园区分析,我省开发区、工业园区的财务管理主要内容有:
    1、建立一级财政。参照隶属市(县)的财政体制办法组织区内财政收支,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债务由管委会负责,待开发区、工业园区达到一定规模后转为一级政府。比如:福州马尾经济开发区、宁德东侨开发区、莆田秀屿开发区实行这种体制。这种管理体制最大的好处是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发成本效益一目了然,开发速度比较快,积极性高。缺点是市场化程度较低,财政风险大。
    2.作为一级预算单位。如泉州清蒙开发区作为市属预算单位,财政收入除按规定上缴中央、省外,市级财政对管委会实行“核定收支、收入上缴、支出下拨、超收分成”的预算管理体制,该区以2001年地方财力为基数(定比),超收部分市级财政按20%分成,管委会分成80%,开发区财政收入全额上缴市金库,管委会支出由市财政按年初确定的预算支出数,根据收入完成进度确定支出的拨款数。开发区基础设施公共支出和债务由市财政负责。福清融侨开发区财政体制实行超收分成,参与超收分成财力计算比例为增值税地方级实际入库数的60%、营业税实际入库数的70%、所得税地方级实际入库数的70%。经结算当年比上年超财力的部分、按市、开发区5.5:4.5分成。开发区管委会支出实行定额包干的办法。开发区税收收入分成所得部分主要用于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改善投资软环境及招商引资等支出。这种体制的好处是有利于开发区、工业园区与周边区域的协同发展,管委会的责权利明晰规范。不足之处是管委会积极性调动不够,市场机制的作用同样得不到充分发挥,财政风险由开发区、工业园区向上一级政府转移。
    3.作为开发企业的计财部门。如招商局中银漳州经济开发区有限公司与管委会实行统一管理体制,由招商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区设立漳州市税务局招商局中银漳州经济开发区分局,由漳州市税务局与管委会双重领导。管委会所收税款,除应上缴中央部分和返还给企业的部分外,自开发区成立之日起,前八年(包括三年建设期)全部留给开发区;第九年至第二十八年50%留给开发区;以后年份,30%留给开发区。所留部分税收,应专项用于开发区内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学校、医院、文化和体育等设施的建设管理。这种管理体制的好处是开发公司与政府之间界限清楚,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财政风险小。不足之处是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速度比较慢,对政府宏观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三、当前开发区、工业园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开发区、工业园区设置过多过滥。一是开发区、工业园区过多、过散、过小、过滥,普遍存在重复建设和土地资源浪费严重,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乡乡建园、镇镇办区”的现象。1993年4月国务院发出的《关于严格审批和认真清理各类开发区的通知》规定,只有国务院和省两级政府有审批开发区的权限,但一些地方对各种工业园区的建设疏于管理,造成一些市、县(区)、乡、镇绕过通知变通设立各种工业园区。我省398个开发区、工业园区,其中符合通知要求的省级以上开发区仅80个,而乡镇一级所办的工业园区就有171个。二是违法违规用地。有的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明显和国家政策相违背,有的出台告知承诺政策,允许工业项目用地边规划,边建设,边办理手续。三是土地利用粗放。一些地方不顾客观实际,盲目设立的工业园区既无长期规划,又无产业发展规划,更谈不上产业的分类聚集,不少土地圈而不用,开而不发,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如有一个市规划面积达1平方公里以上的开发区有12个,已开发面积达1平方公里以上的只有2个;在各工业园区设立企业仅211家,平均每个园区10家左右;总投资仅13.59亿元,平均每个企业投资600万元左右。
    2.多头管理,效率低下。一是行政干预,形不成合力。负责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的部门有外经贸委、土地局、经贸委、发展委等,这些部门各自为政的管理必然导致行政成本高,很难形成开发区、工业园区灵活的政策合力优势,造成土地利用缺乏总体规划,随意性比较大。而且在同一区域内,既有省级的开发区,又有市一级的工业园区,还有县(区)级甚至是乡镇的工业小区,这些不同级别的开发区、工业园区表面上“井水不犯河水”,私下为有限的项目资源而互相“拆台”。有的地方政府不惜拼老本“压低地价、减免税收”,硬性干预正常市场环境下的招商引资,致使利用外资这件原本是双赢的市场行为,结果因区域间缺乏理智的“让利竞赛”而变成单向的“被外资利用”,造成国有土地、税收的严重流失。有的工业园区仅是将原有的企业归在一起就成了园区,区内各种企业混杂,几乎没有主导产业。大多数园区无选择项目的自主权,更谈不上提早做好构建产业链的准备,“捡到篮子里便是菜”的现象普遍。二是园区管理效率低下。大部分园区管委会的职能定位模糊,客观上影响了部门下放权限的落实。我省与外省相比,外省大多赋予开发园区较大管理权限,如武汉市赋予开发区238项审批权限,基本上实现了办事不出门。安徽、大连等地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的项目建设管理,从签订土地合同到开工仅需15个工作日,充分体现开发区办事效率优质服务的特长。与之相比,我省开发区、工业园区办事权限和办事效率均有差距,许多应该下放的权限得不到落实,影响了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办事效率。园区用地审批手续过于繁琐,一项用地手续要经县、设区市、省三级批转,如果是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就更加费事,短则三、五个月,长则一、两年。
    3.原有的优惠政策逐渐弱化。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及国家政策调整之后,除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和3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4个台商投资区外,中央和省一级都难于形成对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倾斜政策。过去规定的财税优惠政策已所剩无几,加上许多地方财政基础薄弱,也难于承担优惠政策的成本。2003年3月,省政府出台了工业用地政策后,明确规定工业用地新征土地有偿使用费缓交三年,有些县担心三年后开发区、工业园区无力支付,缓交政策落实不到位。
    4.财政债务负担沉重。一是土地开发成本倒挂,开发商得益,财政埋单。据测算,开发区、工业园区从开发规划、征地拆迁到建成“五通一平”的基础设施,每平方公里需要投资1-2亿元。在当前招商引资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各开发区、工业园区普遍采取降低地价、成本倒挂甚至零地价来吸引投资,成本差只能贷款。由于政府主办的开发区、工业园区通常可以享受到一定年限内的区内上缴地方财政全留或部分全留的优惠政策,土地出让价格与开发成本之间的差额可以在财政返还中得到一定的补偿。而企业为主导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一般无法从开发区、工业园区提供的税收中获得必要的投资补偿,其对基础设施的巨额投资只能转嫁到地价上,致使地价过高,不利于招商引资。这也就是为什么开发区、工业园区主要是地方政府才能举办的根本原因所在。
    二是园区基础设施债台高筑,新增税收地方得益少,财政风险加大。由于现行财税体制的原因,投产后企业税收大部分上缴中央,单靠地方税收留成和返还,资金回收极其缓慢。同时今年全省实行新财政体制,设区市的开发区超基数增量部分的20%要集中到省级财政,致使开发区财政债务负担沉重。据课题组调查的十几个开发区、工业园区债务统计分析,一般开发区、工业园区少则负债5000万,多则几个亿,甚至十几个亿。如沿海某开发区为改善投资环境,举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现已债台高筑,至2002年底,总负债5.3亿元,而当年地方财力仅13522万元,管委会成立了38个“空壳”公司用于向银行贷款发工资。虽然开发区建设有成效,财政总收入从1997年3639万元上升到2002年27344万元,年均增长约40%,但由于开发区投产企业绝大部分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主,在现行的分税制体制下,地方既得利益甚少,地方财政收入2002年10206万元,与1997年2701万元相比,年均增长24.8%,远低于财政总收入的增长速度。同时财政供养人数由1997年6057人上升到2002年12378人,年均增长12.7%,可用财力尚不能保证基本的公共需要,更无法消除开发区建设负债,每年单银行利息就需支付600万元。
    5.急功近利,短期行为。由于开发建设成本高昂,企业自主开发一般难以消化,所以我省开发区、工业园区主要是政府主导开发为主,开发模式单一。一般来说?地方政府主导的开发?特别是政企开发合一的开发区、工业园区?由于有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人财物条件比较优越,开发建设的速度确实是比较快,一些开发区、工业园区甚至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但不可否认的是地方政府的过分介入,除了财政风险增大外,有些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建设被赋予了政治色彩,甚至变成了所谓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而且各届政府的施政目标不同,造成政府主导开发区、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往往也会受到人为影响,天生就有急功近利的本性,有限的土地资源要么全部卖光,要么抛荒,缺乏科学的论证和长远的规划,既没法做到开发建设投入产出的平衡,也谈不上长期与短期相协调的良性发展。
    四、开发区、工业园区实行政企分开、市场运作的政策建议
    1.树立政企分开、市场运作的开发建设新理念。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七届六次全会决定要求,新时期我省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总体思路应当是:政府管理、公司经营、市场运作、协调发展。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担风险”的原则,按照公共财政要求,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开发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经营,推进土地资源向资本转变,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协调发展,促进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本课题组认为,政府为主开发仍将是今后开发的主流,但不管何种开发模式,都要贯彻政企分开,市场运作的精神。⑴实行“政府管理、公司经营、市场运作、协调发展”。政府管理就是政府工作重点在制定政策、作出规划、市场准入、公共管理和服务;公司经营就是由企业按经营理念去开发,立足开发成本和效益;市场运作就是要多元投入,建立科学的投融资体系;协调发展就是开发区、工业园区既要考虑投入产出的平衡,也要考虑长期的、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平衡与协调,树立“天人合一”的发展观。⑵在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具体开发中,坚决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担风险”的原则,拓宽融资渠道,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对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日常公共事务也要走市场化的道路,以减轻财政的负担。⑶落实政策,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用足已有的政策,2003年以来,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有力度的政策,如保障工业用地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若能落实到位,将有力缓解建设资金缺口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抓好政策的落实。要进一步拓展政策空间,包括规范、简化用地审批手续,财政对重点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贴息,扩大开发区对外融资等。按照国家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做好政策衔接的应对措施,确保开发区、工业园区出口稳定增长,为促进全省出口多作贡献。
    2.分类指导,保障重点,清理整合现有开发区、工业园区。一是整合现有开发区、工业园区。我省现有大大小小的398个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发情况比较好是省级以上工业类的开发区,开发情况差的大部分是县乡政府主办工业园区,因此,整合开发区、工业园区不能仅靠市场调节,各级政府应该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暂停审批和扩建各类工业园区。对已经批准但落地企业不多的,要坚决停止建设。缩小开发前景不佳的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开发面积。鼓励现有位置相近、规模较小的工业园区根据功能进行合并,实行一区多园甚至一区管理。原则上不鼓励县以下办工业园区,县(区)一级集中办好一至二个工业园区。二是建立扶优汰劣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动态管理机制。选择一批建设实绩显著、发展前景好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予以重点扶持,做强做大。对布局不合理且长期开发不起来的开发区、工业园区要予以清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三是可实行“飞地园区”政策,在园区内“切出”一块区域让周边县区进行开发,以做强做大。比如福州市政府在金山开发区建设中,制定政策,划出地块,让所辖县(区)政府负责引资开发,调动了各地的积极性,“飞地园区”得到迅速的发展,客观上约束了县乡兴办工业园区的内在冲动,同时也有利于优势企业形成聚集效应。
    3.项目带动,功能开发,良性发展。一是因地制宜,特色经营,把功能开发与引进项目紧密结合起来。从省内外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实践来看,因地制宜,围绕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功能定位,以特色产业或产业链进行招商是开发区、工业园区能否发展壮大的一个重要条件。凡是不切实际,盲目追求规模和速度,所谓用“裂变”“超越”这样的字眼来追求经济增长的,往往得不偿失,最后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今后,我省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应该根据各自的功能定位进行招商引资,把功能开发和引进项目紧密结合起来,强调做强做壮做好,再做大,以加快有特色和竞争力产业的形成。二是园区建设要与推进城镇化进程相结合,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使开发区、工业园区成为项目投资的集聚地、经济发展的新载体、城市化进程的助推器。开发区、工业园区要坚持长短规划相结合,在做好长期规划的基础上,采取“相对集中、逐步延伸、滚动发展、分步到位”的做法,根据市场发展情况,成熟一片开发一片,通过出租厂房或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及入区企业产生的税收,积累开发资金,逐步扩大开发面积,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园区规划必须从形态开发转向功能开发,从单一注重经济指标转向全面提高竞争力,坚持以人为本,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4.创新园区管理体制。开发区、工业园区不但要成为我省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领头羊”,发挥更大的示范作用,同时也要成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中试基地”。一要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开发模式来配置管委会,借鉴国际惯例管理经济生活和社会事务,建立“服务型”政府,使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建设和工作快速高效、应变灵活。在实践中,各园区曾经探索过的行之有效管理创新,诸如从扩大管理权限到“封闭管理、开放经营”;从设立外商投诉中心到“企业110”、红灯报备制;从一栋楼办公到全程无偿代办服务;从清理乱收费到试行“无费区”等,这些管理创新服务,能不断提高办事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使开发园区经济更有活力。二要创新开发区、工业园区土地资源管理制度。只有从制度上消除土地供求上的利益差,才能消除寻租的空间。建立土地开发储备制度,实行先补后占,由政府出资先行开发整理,进行储备,积极推行土地使用“年租制”,按年度收取地租,有利于抑制地方政府“开发卖地”的冲动,搞活存量土地,同时也减轻企业负担。
    5.坚持全面、科学的经济发展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发展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体现了社会全面进步的思想。但在具体贯彻实施中,我们没有处理好经济建设和社会其它部门协调发展的辩证关系,把经济增长,特别是GDP增长自觉不自觉地作为增长和发展的核心,把GDP增长及引资额度作为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成功与否的衡量标准,一些地方政府将招商引资放大成第一要务,称为“一把手工程”。更有甚者,一些地方为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竞将机关干部的工资与招商引资数量挂钩,完不成任务要受到相应的惩罚,这就是造成“饥饿招商、胡乱开发”愈演愈烈的症结所在。解决这个问题根本在于坚持全面、科学的经济发展观,完善干部考核体制。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指标,评价不仅要有GDP增长指标、引资额度、出口创汇等传统考核指标,还要考核税收贡献率、债务依存度,增加基尼系数、就业率、环境保护等社会综合发展的指标对开发区、工业园区进行综合评价和衡量。正确处理好开发区、工业园区在带动城乡发展中的关系,以统筹区域发展,形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要看到开发区、工业园区的经济发展也离不开园区社会事业的发展,在园区经济发展过程中,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生活、工作、学习、休闲条件,创造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只有从单一的、数量的增长观向全面的、注重质量的发展观转变,才能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和可持续性发展。
课题指导:谢长安
课题负责:康元水
课题执笔:林泉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