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萝卜家园论坛:中国特色的外国智力引进史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14:24:15
引智的历史像台戏

■广州大学外教和学校领导交流

■上世纪八十年代外专局宣传栏

■外国专家在穗指导工作
话题
●曾受到超高规格待遇
●享受一整套特殊管理和服务体系
●目前呈现出引进主体多元化、引进机制市场化、引进方式多样化的趋势
■新快报记者 姚瑶
引智
“引智”(引进国外智力,包括引进外国专家和出国培训)这个字眼饱含浓浓的中国特色,而外国专家局这一机构更是打上了深深的时代烙印。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广州市外国专家局负责人说,引智工作并非广州市、广东省所独有的,它是一个全国性的工作体系。最早是由国家主导,引进前苏联、东欧专家参与我国工业、军事体系建设的行为;改革开放以后,广东省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率先开始陆续引入外国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广东的现代化建设。
该负责人说,其实“外国专家”是中国独有的一个概念,在其他国家,外国人无论是从事什么工作,只需要申请就业证或劳工证;唯有中国将“专家”这个级别的外国人才单独划出来,给予不一样的礼遇。
外国专家
申请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为执行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和中外经贸合同,应聘在中国工作的外国籍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二、应聘在中国从事教育、科研、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工作的外国籍专业人员;
三、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享受同等待遇的外国籍高级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四、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的境外专家组织或人才中介机构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外国籍代表;
五、应聘在中国从事经济、技术、工程、贸易、金融、财会、税务、旅游等领域工作,具有特殊专长、中国紧缺的外国籍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第二、三类外国专家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语言教师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或具有语言教师资格证书),第三类中“享受同等待遇的外国籍高级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需要有聘请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特别提醒:第二类外国专家(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前,须了解聘请单位是否具有《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否则,为没有该证书的单位工作,不仅个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还触犯了中国的法律。
第一阶段
共和国成立初期
苏联专家工资超过中国部长
据《苏联专家在中国(1948-1960)》一书(沈志华著,新华出版社出版)记载:1948年,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东北军区司令员林彪直接给斯大林写了一封信,要求苏联派遣大批经济顾问和专家来华,帮助制定东北地区恢复国民经济的计划。信中写道:“我们深感金属、设备、复杂的交通仪表和工业仪表短缺。所恢复的工业企业由于缺少训练有素的干部、专门设备和材料,生产能力很低,现在只能部分保障战争和居民所需……”
“我们请求您派一批专家来,全面研究我们的经济并与我们共同制定统一的主要工业部门的恢复和使用计划……”
1949年6月,刘少奇率领的中共中央代表团秘密到达莫斯科。当刘少奇8月14日离开莫斯科回国时,已有220名苏联高级经济干部和工程师同车而行。
对于翘首盼来的苏联专家,中共给出了非常优厚的待遇和条件。
据1952年陈云、薄一波等给周恩来的报告显示,来华苏联专家的工薪普遍高于中国同行业同等级工作人员的工资;苏联专家平均工资水平按照工分制计算达到2243分;而当时中国部长级的工资水平也只有1852.5分。
苏联专家也没有辜负中方的热情,他们活跃在钢铁、煤炭、电力、石油、造纸、建筑、水利建设、铁路运输、农林畜、医学等各个领域,帮助中国人改进工艺、提高产能、节省成本。而中国人也是从这批苏联专家口中第一次听到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财政管理”这些个新名词。
1960年,由于中苏两国在政治路线方面的摩擦,赫鲁晓夫撤走了所有在华苏联专家。尽管如此,用今天的概念来衡量,新中国最早的“引智”工作是卓有成效的,打下了第一、二个五年计划的良好的开局。
现如今许多人都以为1978年开始,中国就完全对外“开放”了,实际上,正如经历了漫长黑夜的眼睛需要一段时间来适应光明,直到1980年“拨乱反正”之后,中国的改革开放才正式起步。
1954年由周恩来提出成立并由他与习仲勋亲自负责的政务院外国专家工作局在“文革”期间一度被撤销,直到1978年才得以恢复。1986年,更名为国家外国专家局,由国务院办公厅直接管理;1988年,国务院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并入国家外专局。
度过了阵痛期的中国百废待兴,作为发展前沿阵地的南粤,不知道有多少企业正艰难地摸索,自寻出路。直接引进外国专家和技术成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参与国际竞争最有效的捷径,外专工作重新得到重视。
根据相关资料,改革开放前来华的外国专家主要是应中国政府邀请来帮助中国建设的前苏联、东欧专家,而改革开放后最早一批来到中国的外国专家绝大部分是在来华投资的外资企业,随后扩展至部分国有企业。从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来广州的外国专家仍十分有限,每年不到200人。
当时,外国人并不被允许随意来华,即便是获准来华,如果没有中方工作人员陪同也不能随意走动。政府部门有一整套专门针对外国专家的管理和服务体系,从政治待遇到日常生活,巨细无遗。
在广州市外专局,记者看到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的外专工作文件上都盖着“机密”、“密件”的印章。这是时代的烙印。
第二阶段
引智工作极具中国特色
改革开放后
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引进外国专家依然是政府的事儿:企业有需求,先上报地方外专局,再上报国家外专局,再通过其在部分国家设立的分支机构向所在国的专家组织物色合适的人选———基本上是已从一线退下来,但富有国际主义精神,希望援建发展中国家的老专家。
随着改革步伐的加大和内在体制的进一步放开,地方政府有了更大的施展空间。
接受记者采访时,广州市外专局负责人说:“事实上,引智工作在地方的角色一直在变化,这一点从名称的变更就可以看出来。”
确实,从1985年的“引进国外、港澳地区人才领导小组”到“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再到现在的“外专局”,引智工作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政府渐渐从主导退到了促进和服务的角色上。外专局更多地在宏观上进行管理,如搭建供需平台,对重大项目、公益性项目给予支持,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大包大揽。
广州市外专局负责人说:“改革开放之后,路子更宽了,企业对于专家的需求也提高了很多。呈现出引进主体多元化、引进机制市场化、引进方式多样化的趋势。对于各个行业内的国际一流人才,企业肯定比外专局的人更加清楚,随着大开放局势的形成,通过一些专业的国际会议、经贸洽谈、学术文化交流活动进行接触和邀请,这样的机会现在太多了。”
第三阶段
外国专家局悄悄在转型
上世纪90年代后期
外专局的困惑
经费不足,权限不明
面向“服务型政府”转型,广州市外专局在执行力度上面临不小的难度。
首当其冲是经费。
根据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广州市外国专家局和广州市社科院社会学与社会政策研究所共同发表的《留学人员和境外专家广州就业现状与分析(2007年)》所提供的数字,广州市每年从地方和中央财政得到的引进外国专家总经费不超过150万元,而上海的这一数字达到了2000万元以上,深圳市用于引智的经费甚至超过了3000万元。
其次是管理权限。
目前广州对外国人就业或工作的管理和服务平台还没有整合,分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面两个不同的部门。“外国专家”和普通就业者的管理权限并不分明。
在中国居留期限是来华外国人较为看重的条件,而就在这一点上,广州显得比较“孤寒”。“发给他们的专家证有效期是五年或者三年,但囿于地方管理权限,一般来说在公安出入境部门只能拿到一年的居留期,”广州市外专局负责人说,“相对于其他城市(两年至三年)来说是偏紧的,不利于广州吸引外国人才。”“我们曾通过各种渠道反映这一问题,但并没得到妥善解决。”他告诉记者,“一年的居留期届满就要到公安机关重新申请,但这需要押放护照,如果专家此时出差公干之类的就非常不便。”据了解,面临这种“年年批,年年续”的不仅是外国专家,就连加入外国国籍、来穗创业的留学生也免不掉这个麻烦。
市场化的新路子
民间机构
大胆试水
在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民间力量开始崭露头角,在政府资源的支持下,打开了一扇通往国际人才宝库的大门。
广东独联体国际科技合作联盟(下简称“联盟”)成立于2007年,在省市科技厅(局)、省市外专局的资助下,自2009年起,从独联体国家(主要是俄罗斯、白俄罗斯和乌克兰)一共引进了逾300名专家,其中有30名至40名甚至都是院士。
联盟的秘书长郭凤志的个人经历可谓是引智领域市场化的缩影。俄语专业出身的他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在政府部门担任翻译,其间为广东民企引荐了不少俄罗斯的技术人员和专家。1999年起,郭凤志单枪匹马开始在中国和独联体国家之间奔走。“当时是那样一种特殊的情况:苏联解体之后,独联体国家的经济陷入困境,许多科学家只能勉强维持生计,科研成果根本找不到市场。而这边的广东企业请他们过来的成本比请国内专家的还要低,有些独联体国家的专家根本不会跟你谈钱,他们只要看到自己辛苦了大半辈子的技术在中国投入生产了、有了成果了,这就够了。”
郭凤志曾介绍过一位年过七旬的俄罗斯老专家尼古拉来华,这位老人曾担任过苏联某军工厂的副厂长,后来由于苏联解体,军工厂不复存在,但他从未放下过手头的研究工作。尼古拉自1989年研发出的一种新型材料,放到今天的企业依然适用。“跟国内一些学者比起来,他们真是有(独联体专家)那种安贫乐道的治学精神,年纪这么大了,各种公式还是信手拈来,一写一大串。”郭凤志说。
■感谢广州市外专局提供资料图片/记者侯鹏飞 翻拍
姚瑶
(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金羊网 -- 新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