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灵精探小宜:公务员被警察“推倒死”应公正判断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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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被警察“推倒死”应公正判断是非

2011年11月22日09:03华声在线知风我要评论(418) 字号:T|T

知风 评论作者

一个毋容置疑的社会现实已经摆在人们的面前,那就是因司法裁决的不公引起的“不敢扶”,此刻人们才体会到,一个连见到跌倒的路人都不敢扶的社会是多么的令人寒心,而这份冷漠不是人性的自然变质,而是教训积累的“经验”。在人们呼吁重建社会道德体系的时候,却看到了另一种可怕的社会现象正在滋长,而这种社会现象可能会导致的另一种结局就是“不敢管”。

同时看到两则新闻:其一,“男子与警察争执倒地身亡,警方否认出动警力抢尸”( 11月21日《京华时报》),说的是四川古蔺县安监局一名公务员在家门口遭遇警察执法,并在拉扯中倒地身亡;其二,“13岁女生被老师罚做800个‘蹲起’后跳楼自杀”( 11月21日《大河网》),事因11月18日下午,洛阳市13岁的初中生玲玲从6楼坠楼身亡,其父怀疑,女儿坠楼与遭老师体罚有关。两件涉及人命的事件,都发生在管理和被管理者之间。当然,按照目前许多息事宁人的方式,处理一下相关人员就万事大吉了。但是,如果仅仅是考虑到安抚“受害人”的情绪,把涉事的警察或者老师当作“肇事者”,那么,在取得这种暂时的表面“和谐”之下,会不会隐含着另一种社会后果?这个社会已经出现了见死不救的“不敢扶”,难道还要因某些不可预见的后果而“不敢管”?

这两起死亡事件能引起舆论热议,不可否认是事件中涉事的角色,一个是警察,一个是教师。由于警察在某些社会冲突中扮演的角色令人不满,更因为他们是强权的化身,在一个阶层分化,社会矛盾频发的社会现实下,他们在很多情况下很难站到弱势群体一边,所以,警察涉事,无疑会成为人们发泄不满的目标;而教师也在逐步成为当前教育体制的替罪羊,在应试教育的压力之下,教师包括学生家长都已经把学生当作应试机器,一旦有学生在这种压力下精神崩溃,社会舆论和学生家长就把责任全部推到教师身上。如果警察维持社会秩序和教师重压学生发生意外,最终都成为“葫芦案”,采取脱离社会背景的就事论事,让警察或教师负担责任,那么,既成的“不敢扶”就是前车之鉴,“不敢管”就是必然结果。

诚然,警察的粗暴执法时有发生,教师的野蛮管理也不鲜见,但这都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背景和不合理的教学体制下的产物,都是属于一种制度的缺陷,在纠正和弥补这些制度缺陷前,公正的底线必须坚守。如果连底线都摧毁了,还何谈什么重建?具体地说就是,在整个社会管理体制没有根本改善时,这个社会还要不要管理?在应试教育还是当前的教学模式下,教师还要不要对学生严管?我们不能把等待一种完善管理制度的过程变成“真空”。

就上述两起事件,都会对管理者产生压力,但撇开既成社会情绪上的纠结,在公正的底线上也应该有一个是非的判断。警察的执法过程究竟为何有致命的后果?教师体罚学生究竟是不是到了弄出人命的程度?不能因为警察的某些负面形象而让舆论倾向于死者,如果警察的执法过程是合法的,就不能因为死了人就对正常的执法产生非议,这绝对不利于以后的社会治安;同样,学生的学习负担是不是某个教师的“独立特行”,体罚学生是不是为了追赶学习进度?尽管体罚学生是不合法的,但也是迫于更不合理的教育制度,而跳楼的学生是不是存在学校和家庭教育问题引起的心理缺陷?这些都不能简单地把责任推给曾经体罚过学生的教师。如果两起事件中的警察和教师因此担负全部责任,作为笔者去体会他们,一个消极的后果就是从此“不敢管”,而且,这样的消极后果还会蔓延,“不敢扶”就是这样慢慢形成的。

常识告诉人们,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是根治疾患的正确手段,而当前对于许多社会事件的处理方法,无不都是敷衍了事、息事宁人。这不但不能真正消解社会矛盾,而且会滋长出另一种消极情绪。试想,一个“不敢管”、“不敢扶”的社会,将是何等混乱冷漠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