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呼 佞臣当道番外祁见:"砖打墓""杀鞑子""解手"初夜权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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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日期:2011年11月22日

 

         在豫北地区的一个小农村的田地里,有时候会挖到一些质量相当不错的砖,每逢这时候,老人们总是非常惊恐的把它扔出去,他们把这转叫做"砖打墓",意思就是用砖打造的墓穴,问了一位历史老师,这位老师也爱研究民间野史。这位老师说,历史书上说的清清楚楚,在蒙元统治时期,蒙古人把全中国人分为四等(其实是三等,蒙古人当时并没有把自己当成中国人),我们所处的北方是三等公民--就是历史书上说的那个"汉人",这是历史书上讲的。后面的故事历史书上就没有了,蒙古人如何统治汉人呢,除了建立必要的军事力量和镇压工具(监狱),在最基层,每个村子派一个蒙古家庭统治整个村子的汉人,汉族人姑娘要结婚,必须和这家蒙古人的男人睡三天觉,用文绉绉的语言说,就是这位姑娘的处夜权是属于蒙古人的;汉族老人到了六十岁,必须送到野地里的一个墓穴里等死,这个墓穴也就是老人们说的"砖打墓"。由此看来,蒙元时期是中国人最屈辱、最黑暗的一段时期,而不是像某些无耻的"爱国"历史专家所吹嘘的那样"强大无比,威震亚欧"!
  为了防止汉族人造反,每五家汉族人才能有一把菜刀,而且这把菜刀是放在蒙古人家里的,只有蒙古人同意,汉族人才能生火开灶,所以汉族人习惯的把这家蒙古人男人叫"老灶爷",女的叫"老灶奶",还画了图贴在厨房,每到新年,这家蒙古人要到县城汇报整个村子的情况,为了让"老灶爷""上天言好事",到腊月二十三,每家每户都会把好吃的送到蒙古人家里,谓之"祭灶"。如果你有机会到农村看到"老灶爷"和"老灶奶"的图象,你会发现图中的人物穿着打扮都是蒙古装。
  再说初夜权,由于屈辱的初夜权,所以当时的汉人结婚后都是把第一胎摔死,这就是摔死第一胎的来历,我们的祖先就是用这么无奈,但又坚决的方法来维持着血统的纯净。
  蒙元末年,汉族人终于忍受不下去了,"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蒙古人全占了,所以汉族人恨透了蒙古人,红巾军起义的时候,有先期到达河南的红巾军人员秘密到每个村庄作宣传,定于当年中秋节一起造反迎接红巾军,于是每个村庄流传着"八月十五杀鞑靼"的秘语。到了八月十五那天,真的动手了,遗憾的是,红巾军没能按时到达河南,盘踞在县城和增援过来的蒙古军队对参加造反的村庄进行了疯狂的屠杀,"所剩者十之一二"。
  明朝初建,朱元璋为了恢复中原地区的经济,要从未经战乱的地区向河南迁移人口,最主要的就是从山西、陕西地区向河南迁移,在那时候,没有银行,更没有存款,老百姓最重要的财产就是房子和土地,要他们离开,就像现在宣布剥夺某个人的全部财产性质是一样的,没人愿意走。于是官府就把需要迁移的人员用绳子绑上串起来,需要方便了,人们会向负责押运的管理叫道"把我的手解开",到后来就直接喊"解手",于是又发明了一个新名词--"解手",在明代以前的书籍里你是看不到这个词的。人们拖家带口,依次从山西一个必经路口路过,这个路口有一个大槐树,于是年长的就告诉年幼的,"记住这个大槐树吧,回到这儿就快到家了!",大槐树传说由此而来。
  元蒙古人对亡国奴汉人的初夜权制度
  据周作人说:"又浙中有闹房之俗,新婚的首两夜,夫属的亲族男子群集新房,对于新妇得尽情调笑,无所禁忌,虽云在赚新人一笑,盖系后来饰词、实为蛮风之遗留,即初夜权之-变相。(《谈龙集<初夜权>序言)"。周作人还引录了《越谚》卷上的一首元初童谣:"低叭低叭(唢呐声),新人留歹(歹读如da,语助词),安歹过夜,明朝还俉乃("俉乃"系"乃"--你们之缓读)。"反映了元朝时蒙古贵族曾对汉人施行过初夜权之事。周氏的看法颇有见地。闹房确实留有古代蛮风的痕迹。
  蒙元是一个征服王朝,蒙古人是汉族和中国内地各少数民族的征服者,蒙元的四等人制度是不折不扣的种族隔离制度。汉人、南人在蒙古人的屠刀下过的是牛马不如的生活,蒙古人禁止汉人、南人习武和拥有金属刀具,蒙古制度规定十户为一保,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担任保长,这十户的财产和女人蒙古人可以随意取用,十户人共用一把菜刀,每家娶新媳妇的头一夜是一定要给蒙古保长的,即是所谓的初夜权占有制。
  今天当我们讨论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候,不得不回顾我们民族的历史,去追记那其实相当血肉模糊与奇耻大辱的往事,找寻我们民族衰亡的转折点。
  这个转折点,始于南宋,而成于蒙古征服,历尽数百年,其深重之破坏力于我民族之精神与血脉文化,沉积于中华大地的方方面面,点点滴滴,仍随处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