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江南长城的图片:中国古代人的名与字(转载更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4:31:11

 秦建明 姜宝莲

     中国古代人名,有一特别现象,即有一定地位与文化者,多具有两种称呼:一曰“名”,一曰“字”。和今人相比,多出一个所谓的“字”来。

即有名,又有字,是中国古代特有的文化现象,然而,这一文化现象是如何产生的,却鲜有学者提及 

     有名又有字者如孔子,名丘,字仲尼;诸葛亮,名亮,字孔明。老子在《道德经》中论述“道”时,不仅为道起了名,而且也给它取了字。“吾不知其名,字之‘道’,强名之曰‘大’”。由此可见,名与字同时使用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

    本来一物一名,足以辨物,一人一名,亦足以辨人,何必又造出一个令人难解的“字”出来作怪呢?我们知道,大凡事物出现两个或更多的异名,不外乎是因地区不同而称呼不同,或处于新旧过渡交替阶段。但是,古人名字共存的原因并非如此,而是有意识地命名取字,这一名一字,即都代表其人,又有不同作用。所以,名与字的产生可能有其特殊原因。

 

    人为何有名,东汉许慎说:“名,自命也,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1]汉人的《白虎通义》也说:“人必有名者何?所以吐情自纪,尊事人者也。《论语》曰:‘名不正,则言不顺。’”[2]无论是由于“冥不相见”或出于需要“吐情自纪”,都是因人类社会活动所需而产生了名。

    文献记载,古人出生三月后命名:“子生三月,则父名之”[3]。《白虎通义》对此解释说:“人生三月,目煦,亦能咳笑,与人相答,故因其始有知而名之”[4]。取名的内容比较复杂,有按出生日命名,如名为甲、乙者;有依事取名,如姜嫄之子小时曾被抛弃,故名“弃”;有按长相起名者,如孔子头顶较洼,象鲁国的尼山,故名“仲尼”,等等。所以名也可能是单名,也可能是双名。贵族起名,还有许多考究。《礼记.曲礼上》说:“名字者,不以国,不以日月,不以隐疾,不以山川”。[5]这主要是考虑到吉祥的原因,同时,也照顾到“避讳”的问题。因为语言中常用的字,容易为人不断呼叫,这样就显得对贵族不尊重。所以,当“讳”很严格时,帝王们的名字都尽量选择冷僻的字。《秦记》曰“古之君子之名子也,必以信义,而择淑令,所以祥其名也。”又说“遍告内外,所以昭其名也,书而藏之,所以宝其名也,贱者避焉,所以贵其名也。”[6]古代贵族起名字,即要声名远扬,又恐平民也用相同的名字而随便呼叫,显得不尊贵,所以煞费苦心要选择特殊的名字。

    至于命名的地方,贵族也是很严格的。“名之于祖庙者,谓子之亲庙也,明当为宗族子也。一说名之于燕寝。[7]

    从以上材料可以了解古人命名的大致方法,即孩子出生三月,由父亲取名,取名时有一定的风俗和礼仪。

 

 

    字与古代的冠礼关系密切,故先说冠礼。

    据《礼记.曲礼》记载:“男子二十,冠而字之。”“女子许嫁,笄而字。”[8]《礼记》是保存大量先秦文献的古书,这里的冠礼,一般认为是周礼,但这种冠礼的渊源更古,孔子以为:“诸侯之有冠礼,夏之末造也。[9]” 可见至少在夏代就已经存在了。估计比孔子说的时代还更古老的多。  与冠礼的起源相比,其消亡的时代则比较清楚。唐人柳宗元在《答韦中立论师道书》中说:“古者重冠礼,将以责成人之道,是以圣人所尤用心者也。数百年来,人不复行。[10]”说明冠礼在隋唐之前久已废止。

    冠礼大致相当于许多原始部落的成丁礼。是一种表示男子已经成年而举行的加冠仪式。加冠以后(女子为加笄),则具有成年人的权力和义务,在社交、婚姻、宗教、分配、战争、参政等方面都与加冠前不同。如《大戴礼.逸礼》:“太子即冠,成人免于师傅,则有司过之。史有亏膳之宰,太子有过,史必书之。[11]”在法律上也要自负其责了。《左传》曰:“冠而生子,礼也。”都是指加冠前后的不同要求。

    古人取字就在冠礼中进行。冠礼既然这样重要,其礼仪也必然十分隆重。在加冠仪式中。就由来宾为其取字。按规定:“冠者立于西阶,东南面宾,字之。……字辞曰:‘礼仪既备,令月吉日,昭告尔字,爰字孔嘉,髦士攸宜,宜之于嘏,永受保之。’”[12]冠者的“字”就这样诞生了。

    古人对于字的解释很多:“字者饰也。”[13]“冠而字之,敬其名也。[14]”“人所以有字者何?所以冠德明功,敬成人也。[15]”后边我们还要谈到这个问题。

 

名与字的关系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可以大致了解到古人命名和取字的过程,原来古人是先有其名,后有其字的。故《礼记.檀弓》云:“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周礼也。”[16]并且,名与字还有一定的关系。《秦记》:“冠而有字,所以尊其名也,名成乎礼,字依乎名。”[17]字依乎名说明“字”的含义是从“名”上引伸而来的。正因如此,所以二者才有表与里的关系,古人才称字为“表字”。这种关系,导致了“闻名即知其字,闻字即知其名。”[18]清代的王引之对此很有研究,他在《春秋名字解诂.叙》中说:“名字者,自昔相承之诂言也。……盖名与字,义相比附。故叔重《说文》屡引古人名字,发明古训。”[19]古文字学者已经利用名与字字义相通来研究文字字义了。

    名和字最大的不同不是别的,而表现在名字的运用上,即在运用中体现封建礼制中所谓的“尊卑”。古人是依交往双方的地位尊卑不同,来决定用名用字。

    《秦记》云:“君之于臣,先生之于门人,名之可也。至于同官之于僚党,同姓之于昆弟,同门之于朋友,可以称其字而不可斥其名。故《公羊传》曰名不如字者,非谓其人之名不如其字尊,乃谓为人所字则近乎见尊,为人所名则近乎见卑也。”[20]也就是说,被人称名,是表示自己比对方卑贱,被人称字,则表示比对方尊贵。所以古时直斥其名是一种不敬的表示。在同辈同事之间,称呼其字,也是表示尊重对方。

     这方面的规定古代非常严格。如在君父之前自称时要说名,君父则呼自己的名,这就是“父前子名,君前臣名。”

    国君与帝王是最尊者,不能称呼国君之名,所以说“国君不名。”

   《左传》曾记载谷伯与邓侯朝见鲁桓公,因国家弱小礼品轻薄而被“贱之,书名。”[21]

    名和字的区别最后成了“名者,已之所以事尊,尊者所以命已;字则自己所以接卑,卑者所以称已”[22]的专用区别身份的标志。

    到了这一步,名和字简直成了区分社交中地位尊卑的工具。

    为了表示尊敬,不敢直呼其名与直书其名的做法古人称之为“讳”,也就是为尊者讳。这种礼制,在中国古代很有影响。

    这么说来,我们能不能说:名和字的出现最初就是专门用以区别尊卑?

    答案是否定的。

名字之源

 

    名,是事物的称号。当人类产生语言思惟以后,为了区别千差万别的事物,必然对于不同的事物给予不同的称谓,以资区别。对于不同的人也是一样,也要给予不同的名称,才能判明彼此。反映在人类语言中,以不同的语言代表不同的事物,也就是所谓的“名”,许慎所说:“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则给我们暗示“名”最初与口有关。所以,从人类历史上看,名这外概念产生是相当古老的,在文字产生之前,必然已经产生了无数的名。

    在人类漫长的发展史上,语言的产生很早,相比起来,文字的产生可以说是很晚的事了。文字作为人类早期文明的开端,其本身也有从萌生到成熟的过程。早期的文字是在人类语言和一些图案符号的基础上产生的,所以,当文字产生的初期,人类的语言已经相当成熟了。早期的文字当然比不上语言词汇的丰富,也难以反映语言的许多变化,因而也就产生了文字和语言间的差异,即文字与语言有脱节现象。我国汉字的历史虽然悠久,但也少不了有过初期阶段。同时,汉字是一种表意文字,表意文字虽有许多优点,但其也存有致命的弱点,即文字繁多,有多少语义就可以造多少字,学习掌握比较困难。在这一方面它不象表音文字只用一定数量的字母,就可以把人的语言记录下来。

    可以说,古汉语和早期汉字间的配合是很不协调的,即使现在,汉语和汉字间的这种情况也没完全解决。有些方言中的词语至今无相应的文字。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对于古代名与字的关系就更易于理解。

    在文字产生的早期,孩子出生后,由父母(也可以是其它人)给孩子起名子,这个名子只是用于呼叫,只是特指这个孩子的声音符号,并不急于用文字形式表达它。由于语言的丰富,家长可以给孩子起各种不同的名子,名子可以包罗万象。从襁褓中的婴儿,一年年长大成为青少年的孩子。一直生活在氏族大家庭中,要受到族人的保护和抚养,这些族人都呼其名,而且多数都是其长辈或年令大于他的人。由于这种关系,可以说,多数称呼其名的人都是他应当尊重的人。而且。在这一段时间,由于他是未成年人,还缺少劳动能力或军事能力等,缺少许多成年人才有的权力与自由,在家庭中,只是一个地位不高的附庸人物。

    待到成年,即男子二十来岁或女子十五岁时,开始具备许多成人能力,并且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和获得一定的权力和自由。这时举行成丁礼或冠礼(笄礼),冠礼对于加冠者来说,这是一种隆重仪式,以表示其由少年步入成人阶段。加冠以后,在社交和许多活动中,也许要用书面来记录该人之名,所以,就在冠礼上为其取字。古代冠礼中规定由来宾为加冠者取字,为什么要由来宾取字?我们推想,上古时能掌握文字的人不多,这个来宾应当由文字水平比较高的人来担任。但是,即便如此,面对许许多多不同的名字,要用数量有限并且还与语言有不少脱节的文字去附丽“名”的含义,必然也不是件容易之事,要尽力搜寻出一个接近这个语言名字概念的字词去表达它。这个字词,书写出来,就是“字”。字可以与名不同,但两者之意思必须相同或相近。

    这样,古时加冠后的人,不但有一个从小就使用的可以用口呼唤的名,也有一个可以书写记录的字。名和字都是一个人的代表符号,一个是声音符号,一个是文字符号,两者间过渡的桥梁就是有共同的涵义。这种双重称号的情况可能会形成一种习俗,进而也会发展成制度。

    随着时间的推移,文字日渐丰富,表达语言的能力也不断增强,过去许多难以记录或者难以直接记录的语言声符也能变成文字时,就把名也以文字形式记录了下来。字在使用中可以书写和呼叫,名也可以书写了。但由于传统的关系,虽然有名在先,该人依然要再取一字,名与字就成为同一个人共有的两种称号。

    鉴于前述原因,称呼其名者,多为该人长辈,应当尊敬者多。而在对外交往,如婚聘,契约等使用文字处,多是一种严肃认真的活动,名字的主人受到一定的重视。所以,形成专用名和专用字的区别,渐渐就发展成为对人尊敬称其字,对人不需要尊重则称其名的习惯,久而久之,形成中国古代的用名用字制度。

    这其间,女子与男子还稍有区别。女子相对社交活动少一些,主要是成年后用于婚姻媒聘:“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23]这时才赶快起一“字”,以供使用,女子字的使用几乎是专为定亲而取。后世遂把未定亲许嫁的姑娘称为“未字”,或“待字”。已经定亲的称“已字”。女子在出嫁后也不太用字,在周代多被人称为“某氏”、“王姜”、“齐姬”等。这相当于说:“某家女子”、“嫁给王的姜姓女子”、“嫁给齐的姬家姑娘”之类。后世又变为“张王氏”“刘氏”之类的称呼。

    当然,并非所有的人都有名有字,在中国古代,有名而无字者大有人在,其数量要远远大于有名有字者。这些人,主要是社会地位卑下的人,或者是没有读书识字者。

 

结语

    名与字产生与并存的复杂关系,是在古代汉语和早期汉字不能很好地配合的情况下出现的结果。名产生是很古老的,而字的产生应当在汉字出现的早期。这个早期能早到什么时代?传说古帝少昊已经“中挚字青阳。”[24]中国古代的周礼脱胎于殷礼,而殷礼又脱胎于夏礼。看来周代的那种冠礼至少在夏代已经出现相近的仪式。所以,我们可以推测,四五千年前的中国,可能已经产生名与字共存的现象了。

    名与字共存的现象发展到西周,文字这时也与语言更加和谐,已经完全没有必要有名又有字,照理名与字应当“统一”了。但是,由于旧风俗及礼教的影响,尤其是封建尊卑等级观念对名字强烈的渗透,使名与字反而更加疏远,更加固化。唐时期,产生“字”的冠礼虽然消失了,但用字制度依然顽固地保存下来,一直延续到清末民初。现代随着封建社会的完结和封建等级意识的削弱,用名用字的旧习也日渐衰落。如今的年轻人取字者已经寥若晨星,绝大多数人都不了解“字”是什么东西了。即使年纪大一些的文化人,也对那一套繁缛的用名用字不太讲究了。看来,在中国运用了几千年之久的人名中的“字”,将被历史淘汰,成为陈迹。而名,却要长留人间了。

    “字”的产生与消亡,不但反映出汉字发展的早期特点,也折射出古代社会制度的许多变化。通过这条线索,我们可以对古代社会和古代文字有更多侧面的认识。(源自《中学历史教学》2004年第六期。)


 

[1] 见《说文解字》“名”之条下。

[2] 见《白虎通义.姓名》,浙江人民出版社《百子全书》第六册。此书旧题为《白虎通德论》今用习用名。

[3] 同2见《白虎通论》

[4] 同2见《白虎通论》

[5]见《十三经注疏》中《礼记.曲礼上》

[6] 见《太平御览》卷三六二“名”字条下所引《秦记》。

[7]见《十三经注疏》中《礼记.曲礼》

[8] 见《十三经注疏》中《礼记.曲礼》

[9]见《太平御览》卷五四0“冠”条下所引《孔子家语》。

[10] 转引自王力《古代汉语》下册第一分册,中华书局80年版,第890页。

[11]见《太平御览》卷五四0“冠”字条下所引《大戴逸礼》。

[12]见《太平御览》卷五四0“冠”字条下所引《仪礼》。

[13]见《太平御览》卷三六三“字”字条下所引《春秋说》。

[14]见《太平御览》卷三六三“字”字条下所引《春秋说》。

[15]见《白虎通义.姓名》,浙江人民出版社《百子全书》第六册。

[16] 见《十三经注疏》中《礼记.檀弓》

[17]见《太平御览》卷三六二“名”字条下所引《秦记》。

[18]王引之《经义述闻》卷二十二,

[19] 王引之《经义述闻》卷二十二,

[20]见《太平御览》卷三六二“名”字条下所引《秦记》。

[21] 见《春秋左传集解》,上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95页。

[22]见《太平御览》卷三六二“名”字条下所引《秦记》。

[23]见《十三经注疏》中《礼记.曲礼上》

[24] 见《太平御览》卷七九“少昊金天氏”条下引《帝王世纪》。